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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崛起 作者:祭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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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异能 科幻 末世

 
文案
我去年买了个表!!!
真心表达的东西总是丢的快,这是人的通病吗?
不!这是人的怨念!
倒霉的时候喝口水都能噎死这是为什么呢?
怨念!
为什么有怨念这玩意呢?因为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觉得人贪婪吗?说是的你都错了!
你心动过什么东西吗?你真正理解心动这两个字儿的意思的?
眼睛是心灵之窗,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通过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一个人的灵魂?哦,如果你没看到过那我也没办法。
回题,说这些是做啥呢?因为灵魂居住在心脏啊……所以,你能说人类贪婪吗?
大多数人类都是悲催的,因为终其一生他也没办法得到他真正想要的,所以他变得贪婪,因为他只能去拿其他的东西去填补心灵的空虚……
心情不好写了个能看的文案丢了的人情绪爆发写了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出来了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去尼吗了鼻!!!
 
内容标签:末世 科幻 异能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柑,张春晓 ┃ 配角: ┃ 其它:
 
 
  ☆、陈柑
 
  华国江南,临近杭市郊区的一座小山内,暖风吹着一道青色的轻烟袅袅而来。循烟而去,便可看到山脚下一座隐在小林中的破旧道观。
  此时正是初秋,林里靠观处种着些红枫,在这江南难得有些秋意的天气里,摇晃着它那红黄相间的叶子,遮盖在瓦片不齐的观顶上。观内还有一株近10米高的银杏,在阳光的照耀下,黄澄色的叶子更显耀眼。
  银杏树下有一石桌,桌前坐着两人,一老一少皆是邋遢相。老者作道士打扮,缝补过度的道袍和那束得不甚整齐的头发,看起来让人有种回到百多年前的错觉。年轻些的那个,鸟窝般的头发里,枯枝烂叶交错其中,一身棉质的灰色运动服除去衣领处,黑色污渍遍布,也不知道是从哪个泥坑里爬出来的。
  老道士慢悠悠的泡茶,一举一动颇有禅意。而年少的正揪着乱发挑那些残叶,因为头发细软,手劲大了还疼的‘嘶’出声来。
  “先生,这茶你再冲下去,就没味了。”实在拿那头发没办法,年轻人撒手不管,抬头便看到老道那冲的和白水无异的茶,连忙出声止住。
  “小陈,淡而无味亦是好茶。”老道笑笑,手里的动作却是随着年轻人的话停了下来。
  “哈哈,是吗?”看着老道终于开始往豁了口的瓷杯里倒茶,小陈等不及茶凉,便往嘴里灌去,就算烫着了,也只是哈几口气,继续喝。
  “年轻人,不要这么急性子。”老道笑着轻啜一口如清水一般的茶,待他品完这一口,小陈已经喝了第三杯了。
  这一少一老一灌一啜,远望去就是一动一静,颇有点动静相宜的感觉。
  老道花了近半个小时的功夫,才把那小得可以的瓷杯中的茶水饮尽。小陈倒是早早就靠在银杏的树干上晒太阳,时不时的还接几片银杏叶在手中把玩。
  “小陈,你到此地也有一年了吧?”老道放下手中杯子,又开始洗茶了。
  小陈捏着银杏叶柄的手指顿了顿,顶着温热的阳光眯眼看向老道,“若从我住在那间老屋的那天算起,到今天刚好三百六十日。”
  老道笑了笑,往置于身旁石凳上的红泥小炉内添了些自己烧制的木炭,便看着那迅速沸腾而起的水烟沉思起来。
  小陈等了会儿,见老道回过神来本以为要对他说些什么,却见老道又开始兴致勃勃的摆弄起了那套破烂茶具。小陈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把疑问咽了回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许是老道的心之语。
  正这么想着,却听到老道悠悠开口,“昨日夜里老道得了一梦,解算之下,大凶至极。”
  老道说完便冲了杯浓茶分给小陈,小陈接过后,小尝一口,苦不堪言。
  “老道心惧之下,又卜算得一否卦。”
  “先生,可是那个否极泰来?”
  老道摇头笑道,“至浓之苦是茶之本味,至淡之无是水之本味,二者相合之中,方得甘甜。”
  小陈不解的看着老道,不知道这话是不是又隐含着什么大道理在。
  “老道推出之象,大凶。”
  “又是大凶?”小陈惊叫出声,“先生是给谁算的?”
  老道顺了顺被风吹乱的胡子,往小陈的杯里倒了杯浓淡相宜的茶后,才在小陈万分紧张的目光里开了口,“万灵,到时怕这世间活物无一可逃。”
  小陈本来还紧张着是不是自己,因这老道没事就喜欢拿他去推算,一听不是自己刚想松口气,却瞬间想起,这是无差别攻击啊!这一反应过来,着急忙慌的差点把桌上的杯子打翻。
  “先生你逗我的吧!”
  老道只是笑,“年轻人,莫要急燥,世事哪有定论,大凶大吉皆存变数。”
  听老道这么一说,小陈烦燥的抓了把头发,心说你这老先生果然是在逗我!转念却又想起这相处的一年里,老道为他卜的卦无一不准。可这一个人,和所有活物,能比吗?!哦!还有,这算不算是泄露天机?
  老道看小陈一会儿看着天,一会儿看看地,时不时担心的瞅瞅自己,心里那是一个舒服啊!
  老天许是怜他一生凄苦,方在这古稀之年让他陆有得这一个忠厚晚辈。用不着事事亲为,只是陪着他在这院子里说话喝茶,就让他心里舒坦极了。
  比比皆是天意,如小陈这般平庸之人,却是在那大凶之中不被注意的存在——至庸至福啊。
  “我不信!”过了好半晌,小陈才嗫喏道,心底那因为质疑先生而生出的自责羞愧,让他一口把杯里凉透的茶灌进了嘴。
  小心抬眼,便见老道平静的看着自个儿,小陈咂巴咂巴嘴,带着点压力问道,“先生,难不成是彗星撞过来了?”
  也只有这个玩意儿能有那么大的威力吧,活物肯定都顶不住。
  老道弹了弹手指,从茶具的底座下取出一个红皮本子,递给小陈。
  “到时一切自知。”
  知道老道给的东西肯定是有用处的,小陈接过来一看差点把刚灌进嘴里的茶喷出来。这红皮上的毛爷爷真年轻,真帅气,真英勇!小陈膜拜了伟人一会儿,才小心地把这很有历史感的本子放进随身的工文包里。
  喝了茶,说了话,收拾了茶具。小陈帮着老道打扫了铺满灿烂叶子的小院子,又从自个儿的小屋里接了两次水给老道担过来,这才告别了老道,回了自己住处。
  小陈名叫陈柑,据说这名字是村里二世伯家的远亲捎来的柑子给命名的。村里一家分了一个,他爹觉得柑子是稀罕物,就请村长把名字给写到了族谱上。
  陆先生曾说陈柑这名字取得不好,叫起来也绕口,可顶不住陈柑死活不改。陈柑可是入了族谱的名字,本就背井离乡,这一点是绝对不能动的。
  道观离陈柑住的地方有差不多30分钟的路程,而陈柑住在那里的时间也真的是还有5天就整一年了。当初他失业失恋又失意的从北市那个国际大都市离开,无家可归的他狠心把五年来的积蓄在杭市靠山的此处租了户老房子住下。看着比陈家沟风景秀美,更悠闲轻松的环境,陈柑不由得想起自个儿的老母亲。老母亲在他拼命工作的时候去世,而他为了几百块的全勤直到三年后离开北市才到老母亲的坟前磕了头。
  ‘这怪不得谁。’大伯在他去跟老母亲上坟的时候是这么对他说的,作为沟里能到首都上大学的孩子,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陪着他到老娘的坟头的村长,离开时拍着他肩膀说,‘娃娃有出息,你娘只是看你有出息就如意了,你娘她走得安心呐。’
  对世代务农为生的村民来说,自个儿的孩子能到大城市里学习生活,脱离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了。
  孩子过得好,当爹娘的就安心。
  当年砸锅卖铁,四处借债,老母亲曾说这都不是大事。只要俺家娃儿好好学习,在大城市里找份活干,娶个贴心媳妇,等生个大胖小子带回来给你老娘看眼就成。
  时隔多年,陈柑依旧记得那副场景。黄土窑洞里,他睡在坑上,老娘亲坐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给他缝袄子。用的是压了多年舍不得用的新料子,借了一个村的棉花,只够缝件臃肿的袄子。
  那时候村里已经通电,可家家都舍不得用灯,花钱,就算是十几瓦的灯泡都舍不得让它亮。而在十几里路外上中学和高中的陈柑,早就适应了被同学们嘲笑身上破烂陈旧的衣服。记得在上中学的那年,看着坐在前排那些喜气洋洋穿得十分潮气的城里娃,陈柑和县城附近贫困村里的娃一样,羡慕。
  只是像他们这样的孩子,除了羡慕以外,再生不出其他的情绪。身为农民的后代,他们朴实老实,就算被嘲笑戏弄,也只有羡慕这一种情绪。
  可看着就着昏黄灯光缝衣服的娘,陈柑却觉得眼睛酸酸的,不是因为要离家远行,也不是因为得了新袄子的高兴。有的只是看着老娘花白着头发,眯着眼睛缝衣服的样子不好受。
  难过极了,却又生不出具体的想法来。直到到达那比县城还要繁华的省会,都会,陈柑在路过了许许多多的人以后,才明白那是——不甘。
  为了这点不甘,大学四年未归。而四年后,当年那些许的不甘,却积成了山,工作,工作,工作……老母亲病危,把积蓄打到堂哥的帐户上后依旧工作,想着老娘亲再等等,过两年就好了,这一过就是三年。而这时候,他莫名其妙成了个抛妻弃子的混帐,被顶头上司处处为难,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也无颜再呆在那个灯红酒绿的城市。
  回到家乡,迎接他的又是深深的懊悔。跪在老母亲坟头的时候,他才明白,这些年所有的他以为,有多么的愚蠢。
  七天,只在陈家沟呆了七天,他就离开了。给村长和大伯留了供村里学生上学的钱后,他到了前女友曾经生活的地方,找了个偏僻的住处安了窝,未及品味种种,就在闲逛时认识了在山上捡柴的陆先生。
  想起这一年来,陆先生对他的教导,陈柑抬手把眼中泛出的泪擦去,快步向着老屋走去。近四点了,回去先把火生起来,晒的面条只够晚上一顿,明天得再做出七天的份,对了,还得问一下陆先生那里的吃完没。
  陈柑边盘算边推开院门,正准备到院里的小菜地摘菜,就看到正屋的门歪扭扭的靠在墙上。陈柑惊了一下,想着这地方虽比荒山野林好些,却也比不得几里外的别墅区,怎么就进了贼?!
  还未喘上口气,就见正屋里走出个人来,然后从那人身后蹦出来个小影子,嗖的一下扑到陈柑怀里,抱着他脖子的手紧得差点把他给勒死。
  看着怀里爸爸,爸爸叫着的小女孩,陈柑被站在正屋门口的那人给惊出的心脏,终于归了位。
  揽着女儿往身上提了提,陈柑和他只见过一面的女儿开始了,“爸爸,冬儿想爸爸!”“哎,乖女儿,爸爸也想你!”这样的互相慰问,持续一个小时,未完。
  盛世豪被忽视了这么久,也没有不自在,只是把这小院打量了一遍又一遍,连简易茅房也没放过,幸好陈柑的注意力在宝贝闺女身上,这才没有在他第三次推开茅房的时候抽他。
  盛世豪,北市根正苗红第三代,从小到大不走寻常路。除了开公司成为陈柑前上司以外,另娶了了陈柑前女友,也就是带着拖油瓶的乡下打工女李忆如。此两种如果还不能证明他的彪悍,那么对当时已经八岁的李冬儿视为己出这一点,就算是陈柑也只能撅着嘴赞句‘真男人’。
  而盛家的人,对此没什么太大的反应,盛老爷子觉得自己大孙子只要不娶男人,不娶老女人就是好样的!开公司没啥,这城里的年轻一代有哪个不跟‘商’字搅和的?拖油瓶李冬儿也没啥不好的,看自个儿大孙子那性子,四十岁以前根本就不会考虑后代这事。再说了冬儿和她那个妈也十分乖巧讨喜嘛,对看惯了添加剂的盛家人来说,这土里土气的纯天然绝对是新鲜空气,让人一下子想到当年那纯纯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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