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大赢家+番外 作者:小鹿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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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乘风完全没在意方越身上的恶臭,他爱怜地牵起方越的小手,把他拉到池子里小心清洗。方越开始还以为林乘风对他图谋不轨,狠狠地一口咬在林乘风的手腕上。
尽管林乘风吃痛,但他并没有责骂方越,而是轻轻摸着方越的头,柔声解释。一直等到方越的情绪缓和,林乘风才开始帮方越擦洗身上的污秽,又轻柔地帮他的伤处上药。
方越到蜀山的第一夜,尽管已经知道自己安全无忧了,可他又一次梦见家破人亡的那夜,吓得他不安地惨叫着从梦中惊醒。当他满头大汗,胸膛的伤口隐隐发痛时,是林乘风匆匆赶来,坐在他的床边,柔声哄他入睡。
当有人嘲笑方越脸上的伤痕,是林乘风站出去义正词严地告诫对方;
当方越苦闷悲伤时,是林乘风静静聆听方越的述说;
当方越为了复仇发奋修炼,是林乘风让出了自己的丹药,想让方越快些变强;
当方越看不懂功法口诀,是林乘风耐心为他讲解;
当方越因为急于求成差点走火入魔,是林乘风去求了沈谢相救;
当方越长大,帮着师兄偷鱼,跟着师兄偷吃,两人偷偷摸摸的默契;
一点一滴,方越的记忆里,全是林乘风的身影。
只是,后来他的生命中,出现了另外一个人。
这个人很特别,似乎天生就与众不同,尽管从天之骄子瞬息间沦落为前途无亮的杂役,可他仍然没有自卑与气馁。这让方越忍不住想到了自己,同样是面对众人的讥笑嘲讽,同样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可这个人却是泰然处之,完全没有一丝怨恨。这让他忍不住想接近这个人,帮帮这个人。
阴差阳错,这个人成为了他恩师的弟子,也成了他的小师弟。
方越不由自主被这个人吸引,可同样被吸引的还有另一个,那就是他的大师兄。
小师弟真是天下最有趣的人了,他总有那么多异想天开的点子,那么理直气壮的胡闹任性,也难怪大师兄会喜欢他,毕竟,谁会喜欢这么沉闷乏味的自己呢。
小师弟的乌龙搞得师尊都破天荒的笑了;
小师弟居然和他们爱好一样,都那么重视口腹之欲;
小师弟异常护短,为了他们不惧凶兽;
小师弟居然怕高,一御剑就鬼哭神嚎;
小师弟霉运连连,每次寻宝都是倒霉不断;
小师弟妙手点睛,让留影石风靡蜀山;
……
到底是什么时候,小师弟的眼里,只有大师兄的身影?
又是什么时候,大师兄看着小师弟的眼神,满满的全是快要溢出的深情?
方越不愿再去想了。
他最重视的人,和他喜欢的人能在一起,而他也能陪着他们,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可是,有一天,他的小师弟,被逐出了师门。
接下来,他的恩师,终于反出了蜀山,成为了散修盟的主人。
而那个对他们师兄弟辣手无情的沈厉,居然也是师尊的弟子,叛出了天魔宫,跟着师尊去了。
尽管师尊蓄意和他们拉开了距离,断掉了关系,可他永远不会忘记沈谢的援手之恩与师徒情谊,更不会将师尊与小师弟视为路人。他没和大师兄一样,离开蜀山去和小师弟会合。他不是怕死,更不是贪图富贵,虽然蜀山的其他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冷得刺骨,可他还是坚持待在了蜀山。为的只是沈谢的一个愿望。
师尊,你这么喜欢你的第二个师门,把这里当成家,希望你蜀山的传承不要断绝,那么我,会帮你实现。
时间又过去很久。
师尊心愿已了,他说要去极西之地,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了断余生。沈厉那么心狠手辣的一个人,居然为师尊哭得像个孩子,在劝说无效后毅然跟着师尊一起离开。
生无可恋的滋味,方越不懂,可他能体会。
大师兄和小师弟终于结为了道侣,就连陆小季也成功迎娶了百花宫的丁柔。这么多年了,只有他还是孤身一人。
不,应该说,有一个人,一直陪着他,在等着他。
一次又一次的救了他的性命;
一次又一次的深情向他表白;
一次又一次的默默守护陪伴;
只是方越,并不敢相信那个人的真心。
只是为他的皮相所迷,只是想要利用他双修练功。说不定,春风一度之后,对方就会冰冷地将他杀死,好神功大成,继承合欢宗的衣钵。
只是人非草木,就算冰封的心,被人一次次用真情捂着,也会热了。就算是死,死在心爱的人手上,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我们双修吧。”
方越淡淡笑着,迎上了温惜花心花怒放的笑颜。
第123章 番外2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繁华街道,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
尽管已经听温乐描绘过好多次,但第一次看到这些景象的林乘风还是目瞪口呆。
灵气稀薄,空气污浊,杂音乱耳,还有那些惨不忍睹的装束造型,这么乌烟瘴气的世界,就是小师弟念念不忘的家乡?
温乐看着几个杀马特造型的少年挑衅地看过来,他只能干笑道:“大师兄,我们先去换衣服吧。”
本来两人已经用灵力幻化了现代装束,可两人破碎虚空时耗费了过多灵力,等穿越过来就恢复了原先宽袍大袖,长发束冠的打扮。本来可以再用灵力施展障眼法的,可这个时空灵气贫瘠,这所剩不多的力量还是省着点花。
好在c市也算是国际化大都市,匆匆经过的路人只把两人当做了漫展的coser或是狂热的汉服爱好者,生活节奏极快的他们才不会将精力放到无关的陌生人身上。不过那些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非主流少年却认为两人是过来炫耀造型的,所以投来的目光有些敌意。
温乐虽然荷包里没有软妹币,但黄金这东西,千百年都很坚\挺,他储物袋里可是放了满满一堆呢。顶着别人好奇的注视下从金店换取了现金,温乐拉着林乘风就去了服装店。
林乘风觉得自己眼睛都看不过来了。他看过很多种类的飞行法器,可那长着翅膀发着怪叫屁股还冒白烟在天上掠过的大鸟是什么东西?那铁皮壳子,到底是何等炼器大师所做,居然能跑得比奔马还快?还有那大得惊人的巨型牌匾,没有一丝灵气,却能变化万千,人声喧哗。至于这些人一直捏在手里的东西,难道是最新款的符篆,不过看起来倒有点像是联络之术,倒也算稀奇。
温乐习惯性地用牛仔裤搭配t恤,他虽然家境小康,可生活费都拿去上网打游戏和看小说去了,所以学生装或者说懒人装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套了。林乘风不太习惯紧绷绷的牛仔裤,他选了一套休闲装,穿上去倒让看惯了往日造型的某人眼前一亮。
收银员看着两个帅哥在店里选购衣物,忍不住掏出手机,想要拍下这对赏心悦目的恋人。她连标题都想好了,疑是明星gay的气质帅哥,保管让朋友圈的那一票好友大呼美男赏心悦目。
不过她的偷拍还是失败了。听到咔嚓一声,林乘风急速闪身,还不忘拉了温乐一把。温乐忍不住蹙额,师兄肯定是把这白光当成偷袭了,必须得给他恶补常识啊。
温乐反手握住林乘风的手腕,压低声音:“师兄,她没恶意,只是想留下你我的影像。”
林乘风本来想冲去逼问那一脸呆滞的女孩为何要突施暗算,听到师弟解释他这才剑眉一舒,冰冷的眼神又变成了柔和。
收银员先是突然拍花了帅哥,然后被其中一个瞪了一眼,那眼神简直就好像利剑般锋利,她莫名的恐惧心悸,身上汗毛都吓得立起来了。
两人离开服装店,温乐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带林乘风回家见父母。虽然温乐回来的时间只是在他溺水身亡后的一个月,可温乐已经在修真界待了数千年,早已是归心似箭了。
两人亲昵地坐在出租车的后排,温乐赶紧给林乘风恶补一下现代社会的常识。
“呐,这个可以和你通话视频的呢,就是手机。”——懂,水镜术子母石便携版。
“飞机汽车轮船,可以上天下地入海,用的能源是汽油。”——灵力的替代品。
“学生毕业后就得去上班,每天辛苦工作挣钱。”——筑基后就得去做宗门任务。
不得不说,一旦用修真界的法宝代换了现代社会稀奇古怪的事物,林乘风接受起来很是容易。
下了车,温乐没有直奔家门,而是跑到商场里买了一大堆东西,林乘风本来想把这些放到储物袋的,但想到温乐的嘱咐还是老实拎着。
毛脚女婿上门,总得带东西吧。温乐颇有些紧张,万一老爸老妈翻脸赶人,看在礼物的份上说不定就放下手里的菜刀了呢。
等等,看了一眼镇定自如的林乘风,温乐突然想到一个事情:特么谁是毛脚女婿啊,我才是攻啊!
温乐终于做好心理建设,带着林乘风进了小区,乘电梯上了楼。
温乐在小区里还遇到了他家对面的邻居,平时两家人也时常来往的。温乐原本以为她会看着自己尖叫说有鬼,或者自己死讯没传开,她遇到自己了会寒暄几句,可对方就像不认识温乐一般,这态度让温乐有些疑惑。
温乐也是忘了。他吃过驻颜丹,又大道有成,虽然过了数千年,这容貌还是没变,比大学时还年轻了些许。可是居移气、养移体,他在修真界生活了数千年,自然而然有了上位者的威严和修士飘逸出尘的气质,和贪玩懵懂的大学宅男自然判若两人了。别的不说,通宵日夜颠倒造成的黑眼圈近视眼就不是现在深邃清澈的眼眸可以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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