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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蛇的寻妻路 作者:土豆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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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娱乐圈 生子

  等两人分开,季阳正想让麟墨快些把尸体弄走,突然发现麟墨带了一个篮子回来。篮子里面装得满满当当,大多是衣服,边上有几片彩色的调料包。篮子外边还放着一大条血淋淋的野猪腿。
  “你……”季阳见到这些人类的东西吃了一惊,担忧麟墨身份曝光,却还是欣喜居多,“这里衣服和调料,你怎么弄来的?”他自带的调料省了又省,却也早就用完了,这几天都吃着淡寡无味的烤肉,见着这几包调料季阳两眼放光。
  麟墨的学习能力非常强,十几天已经将汉语说得比较顺畅,他将篮子提到季阳面前:“我抓这个人时,看见有不少人家,想给从他们那儿给你弄些衣服回来换洗,把他弄回来后,我就去捕猎了,正好捕到了一头大猎物,用来换这些东西应该是够了。这条腿带回来给你吃。”
  麟墨从篮子里把衣服拿出来,季阳发现,衣服都是新的。
  “交换?”季阳心里打起了鼓,抓住麟墨的手紧张地道:“你没被人看见吧?不对,夜里应该没人吧,你是找人家抢的?”
  麟墨好笑地嗤笑一声:“你们这里的人感官太弱,那些屋子我进出都跟自己家一样,我换了东西就走了,没被发现。”麟墨也知道季阳是关心自己,心里软得一塌糊涂,看着近在眼前的心上人,真想狠狠地吻上去。
  兽人向来都是直接的行动派,麟墨这么想着,下一秒就付诸了行动。季阳刚松了口气,眼前一暗,嘴巴就被堵住了。
  季阳身体一僵,虽说这些天他已经习惯了蛇怪的一些亲密,但亲在嘴巴上,真让人想掀桌啊!特别是,今天似乎不一样,林漠貌似很激动,不止是碰一下舔一下,还咬了起来。
  “唔。”季阳想躲避,却一个不妨让对方的舌头钻了进来,他在口腔内搅动,顿时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再也顾不得什么,慌忙推攮麟墨。
  麟墨见季阳炸毛立即就放开他了,季阳喘着粗气,第一句话是:“你没毒吧?”艰难地动了动嘴唇,感觉嘴里被麟墨带进了不少口水,季阳的脸顿时呈现便秘色,却还是很有礼节的没当着人家的面吐口水。
  麟墨显然被季阳问的愣了一下,老实回答:“有毒。”存着自卖自夸的想法,麟墨又加了一句:“很毒。”
  “呸!”季阳再也忍不住,转过头就吐口水。
  麟墨:“……”
  心里有点小小的受伤,但他也知道季阳是因为怕中毒,心里有些好笑,打趣道:“唾液没毒,我怎么可能毒死我的伴侣。”
  宽阔的胸膛伏了下来,贴在了某个狂吐口水的人背上。
  季阳吐口水的声音停下了,擦擦嘴角,回头瞪了眼麟墨,忍着没把呵斥的话说出口。他还惦记着不远处的死尸,略带凶悍地道:“还不快把人送走。”
  麟墨被季阳没好气的颐指却甘之如饴,季阳没怪他亲吻他,他就当季阳默认了,心里充斥满了喜悦之情。
  “我先给你烤肉。”
  季阳嚎了一声后涨红了脸,推开麟墨的怀抱,捡起草堆上的衣服,装模作样的整理,“我自己来,你快些把尸体弄走,别节外生枝了,不然我们就不好过了。”怕麟墨不把战斗力为渣的普通人类看在眼里,季阳想了想,道:“在我们的世界,一个人被杀,会有专门的人给他讨回公道,而且他们有很厉害的武器,很厉害的,你现在还不了解,还是听我的。”
  麟墨默然,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麟墨交代季阳小心,就提着尸体离开了。
  上崖不比下崖,难度增加了很多。不过麟墨也不太费劲,但季阳说不能在尸体上留下痕迹,这就要注意点了。
  麟墨上去的速度放慢了很多,两千多米的高度,花了两个多小时才上去,比只身上崖慢了一倍。
  季阳只说让他把尸体放在他坠崖的地方,麟墨嗅了嗅,确定山崖下的一个小石阶上季阳的味道最重,上面只有一道足迹。于是,麟墨就没心没肺地将尸体放在了悬崖峭壁下的石阶上,行动轻快地往崖底爬去。
  因麟墨这一无心之举,让前来寻人的村民错过了离他们不过百米的牟万福,直到半年后,才让人无意发现下面已被风干的尸身。
  这个地方死过人,还是被人害死的,村民觉得晦气,随便看了眼就离开了。牟万福失踪不见,牟万福老婆在同一夜发疯,人都道是报应来了。只可怜家里的小儿子,刚失了哥哥,又没了老爸,只剩下一个胡言乱语的老妈。
  周围的蛇在季阳的要求下被麟墨打发到了百米之外,没有昆虫声,没有蛇吐信子声,林子静得可怕。
  麟墨走后,季阳终于松了口气,脸上的热度却越升越高,脑子里都是那个意外的吻。
  口腔里的舌头凉丝丝的,像是含着冰棍,嘴唇被咬得微微有些疼,酥酥麻麻的。季阳伸手摸了摸,嘴里还残留着林漠的味道,带着淡淡的蛇类的湿腥味,却并不让他有多反感,只是他还是难以接受。
  这可是他的初吻啊,虽说他的日子过的不好,但心里对爱情还是憧憬向往着的,偶尔放松下来,他也会想着逃离之后,选择一个温柔的姑娘交往,初吻也是要留给初恋的,现在,全被林漠破坏了。
  罢了,反正有林漠在,他就算出去了也不能交女朋友,反正感觉也不错。
  季阳提着野猪腿爬到河边,先捧了水漱了漱口,然后开始清理食物。行动间拉扯到背部已经结痂的伤口,刺刺的疼,季阳感觉背上有液体滑下来,热热痒痒的,动作更加小心。
  这些天来,都是麟墨处理食物,季阳伤口恢复的很好,背部和腰部血口子结了厚厚的血痂,硬梆梆的,再过几天就要脱落了。腿伤也恢复很好。
  如果是在养父母家里,这样的伤口恐怕每天都会裂开几次,裂开次数多了,容易折到的血痂会折出痕迹,慢慢就不会裂开了。
  想想,就觉得可怕。季阳心想:自己好像被林漠养娇气了呢,因为一点疼痛就想哭了。明明刚受伤时最疼,那时却无甚感觉。
  季阳手下的动作突然顿住了,脑中浮现出了蹲在河边的黑色身影。林漠。林漠……既然对我这么好,那么请你一直对我这么好,好吗?哪怕我现在是个男性。
  心里有些酸胀,胸口也闷闷的难受。就算他们以后一直在一起,也会不一样吧,毕竟不能做真正的夫妻,时间久了,林漠对他会慢慢疏远吧。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拉长这段时间。他真的,舍不得,很舍不得。
  所以,他必须忍受林漠对他有些过分的亲昵。不过,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无碍的情况下,亲嘴什么的,还是坚决拒绝吧,可别把人家毒液吞了。
  这头野猪看起来已经成年,猪腿很长,但没多少肉,不过也够他吃几天了。
  季阳后知后觉的发亏大发了,如果卖的话,一头成年野猪怎么也能卖到两千多呢,就换几套衣服和调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还顺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头用的,季阳觉得麟墨估计是看不起轻薄的菜刀,不过也好,砍刀也能切菜,还能用到别的地方。
  现在盐够用了,季阳就把猪腿肉切了下来,用盐腌制了起来,挂在荫凉处,将没剩多少肉的猪腿烤了吃了。
  季阳费了不少时间才喂饱自己,刚吃饱,麟墨就回来了。
  ☆、话梅很好吃
  季阳看着麟墨带回来的两套新衣服,心里欢喜,恨不得立马穿上。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已经记不清了,在养父母家十几年,买的新衣服屈指可数。
  季阳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闻啊。季阳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边去清洗,就在这时,麟墨就回来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季阳回头,脸上还带着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来啦,顺利吗?”
  “嗯,没遇见人。你已经吃了?”麟墨几大步走过来,俯低身体在季阳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阳衣服下摆拉了起来。
  天已经开始热了,季阳的上身被棉绒T恤捂出了层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来,季阳顿时凉爽,皮肤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你做什么?”季阳把湿衣服提出水面,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尽量挺直着腰。
  季阳的背不像脸那般黝黑,因为山上寒冷,做农活都穿着厚衣服,身体没晒过太阳,非常白皙。只是,背部横陈着两处突兀的黑红的血痂,生生破坏了这份美感。
  血痂一处在后背心,有掌心大小,另一处在腰部和臀部之间,足有十几厘米长。黑红的血痂,映衬得背部越发的白了。此时,硬梆梆的血痂裂了好几段,鲜红的血滴顺着皮肤蜿蜒淌下,红得触目惊心。
  麟墨的心脏猛的一揪,就着季阳蹲着的姿势,把他抱了起来,大步往草木搭建的屋子里走:“伤口裂开了,我帮你上药。”
  季阳把手里的湿衣服丢在了草地上,沾着水的手扶着麟墨的肩膀,不介意的道:“不用了,都快好了,用不用都一样,别浪费药粉了。”
  麟墨放在屋子的草堆上,顺手就拿出了枯草里面用树叶包着的药粉包,不容反对地道:“别乱动。做不来可以等我回来,何必逞强。”
  季阳老实地趴在地上,不服气地咕哝道:“饿了嘛。”
  麟墨不说话了,将季阳的衣服拉到头顶,然后在伤口裂开处均匀的撒上自制的药粉。血立即就止住了。
  那两条裤腿让季阳做了两条毛巾,麟墨取了自己的一条,轻轻沾拭血迹,动作非常轻柔。
  麟墨垂目低喃:“疼吗?”话虽是问句,却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
  季阳耳尖地听到了,头上罩着衣服,声音显得闷闷的:“不疼啊。”
  麟墨重重地呼了口气,微凉的指尖轻轻触碰季阳的伤处,季阳被刺激得抖了抖。
  现在已经是六月份,虽然山上还遍布薄雪,但山下已经进入了炎炎夏日。季阳常年待在严寒之地,身体耐寒,却很怕热,身上的衣服虽然只是一件T恤,但也是秋冬穿的厚料子,穿在身上一天比一天热,身体一发汗,黏糊的很,于是季阳没把衣服拉下去,直接从头上扯掉了。
  “那个……”没了衣服罩头,季阳的声音清晰起来,“衣服谢谢你了,我很喜欢。”
  麟墨的手由季阳后背心的伤处缓慢地移到后腰的伤处,摸得季阳痒痒的,心脏也怦怦直跳。他心里升起了丝丝异样,却没阻止麟墨的触碰,心里头隐隐期待着麟墨的动作,很想知道他到底会做什么。
  麟墨微微笑了笑,看着少年纤细的后背,喉咙有些发紧:“阳阳喜欢就好。”
  沉默在两人间放弥漫开来。
  季阳想弄清麟墨会做到哪一步,放下了想去河边洗衣服的想法,趴在地上没动。
  背上那冰凉的手轻轻滑过凸起的血痂,季阳小小的咽了咽口水,却听见清晰的吞口水的声音。正疑惑着,是不是自己发出的声音太大了,那手却在径直向下,探入了他的裤子。
  季阳身体一弹,连忙侧过身体,同时那只手也如触电般收了回去。
  “你……”季阳扭着脖子瞪着麟墨,脸上迅速涨红,指责的话在喉咙里哽了一会儿,还吞进了肚子。
  “我要去洗衣服了!”
  “我去洗。”麟墨的气息有些不稳,逃也似的大步走开了。
  季阳气愤的瞪着麟墨的背影,也不跟他客气,“你注意点,别又把衣服扯坏了。”
  “嗯。”麟墨的声音从河边传来。
  季阳瞪了几眼,还不够泄愤,狠狠地扯着地上的干草。可恶,林漠也太猥琐了,居然摸他屁股,还摸到了进入忘我境界。
  前方就是麟墨的‘家产’,季阳双臂用力爬过去,捡起枯草帽砸在墙上,又抓起漂亮的石子丢得满屋子都是。最后,季阳的目光落在了那三颗淡黄色的‘话梅’上,捡了起来,没丢。
  天天吃烤肉,再就是甜得腻人的桑葚,真想吃一颗酸溜溜的话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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