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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祝系列三》S市连环杀人事件 作者:尘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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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三、二、一!他在心里数到零,然后做惊慌状大笑:「哈哈,郑警官,你别开玩笑!吃人?我可不喜欢看香港惊悚片。」
  郑枚拿他贴着OK绷的手撑着头,静静看唐青脸上表情,昏昧光线下,他的脸面一半隐藏在阴影中并不看得分明,只有一双细长弯弯的笑眼,即使在黑暗中依旧闪烁着逼人的光彩。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七年后被李修贤拍成了《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主演是黄秋生。」郑枚淡淡地道,「这部片子我念小学的时候看过,至今想起来还是会发抖,因为这部片子说的都是真、的!」
  最后的那两个字,似乎为了强调,从齿缝间一个字、一个字迸出来,发音清晰,掷地有声,一经抛掷到空气中,仿佛便能看到摩擦出的一列绚烂火花。
  唐青皱起眉头:「郑警官,如果我没记错,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中那几具尸体是否真的被做成了叉烧包,最后是没有定论的。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虽然发现了十一件人体断肢,但其中仅有一件女性手掌被验证为属于失踪被害者之一,其余的身分至今不能确定,所以……」
  「所以,唐老板还不是也很喜欢看香港惊悚片?」郑枚大笑。唐青发现他笑起来相当生动,仿佛五官都舒展开来一般,惬意的、放肆的大笑,只是每一朵微笑的背后,却仿佛都隐藏着什么深意。
  「这部片子太有名,也因为太过出人意料,所以即便是我这样不喜欢看惊悚片的人,也多多少少知道点。」唐青谨慎地回答。
  这一次说的确实是真话。因为当时曝出的焦点是「吃人」,他曾经怀疑过这起事件并非「人为」,然而,毕竟因为事隔多年,他也没兴趣去关照别人的地盘,所以这么多年来这件事也就成了心中一桩无关紧要的无头公案。
  郑枚止了笑,愉悦地说道:「这么说起来,唐老板应该跟我是一辈人了,不知道方便问一下年龄吗?」
  「三千……」唐青刹住口,笑道,「算了,不开玩笑了,三十二岁。」
  「属蛇?」
  「正是。」
  郑枚笑起来:「我属羊,刚好比你小两岁,不如以后我叫你唐大哥好不好?」
  「这怎么敢当。」唐青也笑道,「不过郑警官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多你这么一个老弟。」
  「当然不会嫌弃。像唐大哥这样年纪轻轻便事业有成的人,老弟我可是羡慕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呢?」
  「那就好。」唐青端起一旁的玻璃瓶又向郑枚杯中添汽水,一面似是随意道:「郑老弟,既然你喊我一声大哥,那么我就多事问一句,老弟你为什么会怀疑那具尸体是被吃掉的?」
  「谢谢。」郑枚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道,「因为咬痕。后巷的那具尸体只剩了个头,身体的其他部位全都不见了,从颈部的伤口切面来看,伴随有撕裂痕迹,不像是为利器所砍落,倒像是被什么野兽撕咬造成。」
  被野兽咬死?唐青的心沉了一下,难道……
  「会不会是什么动物园的猛兽跑出来了?」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虽然警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本市任何动物园的求救电话。」
  「或许因为事情太大,所以下面的人隐瞒不报呢?」
  「除非这个人有本事单枪匹马把跑了的野兽都抓回去,否则迟早总要上报。话说回来,四年前白石桥动物园跑出来的那七匹狼,可是什么事都没干就被抓捕归园了。现在动物园的兽类都被驯化过度,基本没有野性了。」
  「那会不会是市民饲养的宠物,比如藏獒、杜宾之类?」
  「如果是宠物的话,按照常理推断,或许是可能咬死人,但应该不会将人体的其他部分吞食掉。」
  唐青想了想:「既然死者可能是被野兽咬死的,那么跟这个人有什么关系?」他说着,将那张照片推到郑枚眼前来。二十几岁年轻男子的长圆脸在烛光下安静地微笑,看得出来这个人不太自信,在面对相机的时候,脸上的微笑也显得有些勉强和不自然。
  郑枚看了看那张照片道,「他叫谭星辉,今年二十七岁,山东人,大学毕业后来到本市工作,出事前在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做业务,为人还算规矩,也没案底。今天凌晨快一点的时候,后区有个出来上厕所的老伯看到他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两人打了个照面,但没留意。今天一大清早,有个清洁工发现了垃圾场的尸块,然后报了警。我们警方去调查的时候,他才想到这么一宗。依我个人看来,这个人,或许不是凶手,但肯定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只可惜,他现在失踪了。」
  「失踪?」唐青皱眉道,「看来情况很凶险。」
  「没错。如果谭星辉不仅是第一发现者,还是凶案目击证人的话,那么现在在找他的恐怕不止我们警方,还有那个真正的凶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谭星辉现在会失踪。他一定是看到了什么,所以才会吓得躲起来。」
  「但是……」唐青挥手打断了郑枚的话,「我记得你刚才可是说过,被害人可能是被猛兽咬死的,难道说这头猛兽能通人性,还是说有个凶手豢养着一头专食人肉的怪物?在现在的社会,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
  「在现在这样的社会,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吗?」郑枚却反问回去。
  「好,就算确实存在这么一个豢养着杀人凶兽的家伙,谭星辉如果撞见了他杀人的场面,怎么可能跑得掉?以人的速度来对抗猛兽的速度,根本毫无胜算可言,除非谭星辉身怀绝技,可我看他不是这种人。」
  郑枚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很烦躁,他扒扒自己的乱发,脑袋上的垃圾便跟着一个劲地往下掉:「所以我才说麻烦,谭星辉或者是失踪了,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也死了,而且这次可能是连个头都没有留下来!」
  「这一点我倒是不赞同。」唐青靠着吧台悠然道,「一只成年老虎一天的食量不过是六公斤肉,一头成年狮子则大约是七公斤,假设上一个死者被那头猛兽吞吃了身体的其他部分,以一个成年人至少超过四十公斤的体重来计算的话,这头猛兽能够吞吃掉第一个人已经很不容易,怎么还有余力去吃第二个,除非那是一条霸王龙。」
  「对啊!」郑枚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到底还是唐大哥你见多识广,这么看来谭星辉活着的机率还挺高!」
  唐青看着他一下烦恼一下又复活的样子,心内觉得很好笑,却仍在旁边表面安慰道:「郑老弟,事情或者远没有你想得那么糟。不管怎么说,你们掌握了被害者的尸体,等到死者身分确认了,再从人际关系上去排查的话,总会有些收获的。」顿了顿,他又补上一句,「我看侦探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一切犯罪都是有动机的。」
  「话是这么说,但如果碰上变态杀手的话,事情就难办了。美国有一例连环杀人案件,所有被害人与凶手都不认识,他只是因为恋物癖而发展成杀人狂,从喜欢收集女人的红色高跟鞋,到专门杀害穿红色高跟鞋的女人,然后砍下她们穿着红色高跟鞋的脚掌,放在自己家的冰箱里收藏……」
  唐青挑起眉:「那么,他的动机就是收藏癖好,或者他的收藏癖来自童年时期的一次不如意或者一个心理缺陷。我不是一个侦探,但我知道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总是有原因的,没有什么犯罪行为是没有动机的。而但凡做得越多,掩饰越多,便越容易露出马脚。」
  郑枚仿佛对唐青更加佩服了,他望着唐青的双眼里闪烁着无限崇拜的光辉:「唐大哥,你看这个凶手杀人会是出于什么动机?」
  唐青微笑道:「这我怎么知道,为钱,为情,为仇,或者就是被害人的某个特质符台他喜欢杀的人的特征都有可能。只不过手段那么残忍,恐怕凶手的心埋多少是有问题的。」
  「哎,就是啊。」郑枚叹息道,「现在这个社会真是什么人都有,我们同事上次处理过一起案件,说出来真是好笑。有个女人,因为她男朋友移情别恋,一气之下,居然将她男人的那里切掉了,然后丢到抽水马桶里冲掉了,连个缝合的机会都不给对方,哈,真是干脆利落。」
  唐青有些拿不准应该怎么应对这个话题,于是摇了摇头道:「现在的人的确是令人捉摸不透。」
  「就是啊!」郑枚看了下表,然后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跳起来,嚷嚷道,「哎呀,我答应了晓乐今晚请他吃饭,都这么晚了,我得走了,唐大哥,谢谢你给我的指点,我以后还来找你可以吗?」
  还要来?为什么?
  心里虽然这么想,唐青却依然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不过下次来,你可要记得消费,我这里每日的开销可大着呢!」
  「哈哈,那是当然。」郑枚倚着吧台道,「对了,唐大哥,昨晚发生那么大的事,你们真的什么都没听到吗?」
  唐青仔细地想了想,摇了摇头。
  的确,昨晚在离他地盘不远的地方发生了这么一起凶杀案,他却什么也没有听到,或者是因为被害人没有能够及时发出求救,也或者,因为人声与音乐声掩盖了那微弱的呼救,但是……唐青忽然发现有哪里不太对劲,他努力回忆着郑枚说过的话。
  郑枚说:『现场流了一地的血。』
  唐青大惊失色!如果现场流了一地的血,为什么他当时没有闻到任何血腥味?不仅是他,昨晚在酒吧内的白言冰和朱黄他们几个妖怪也全都没有闻到血腥味,妖对于人血的味道应该是最敏感的,这不合常理!
  「唐大哥,你想到什么了?」
  「啊?」一抬头,却发现郑枚不知何时将脸孔凑在离自己只有几公分的地方,花里胡哨的脸上,一双弯弯的笑眼闪烁着令人心惊的光辉。
  「你想到什么了,眉头聚得那么拢?」郑枚伸出手,第二指关节处带着粗茧的手指点上唐青的眉间,「看来,是件很令人烦恼的事情。」
  唐青不着痕迹地伸手将郑枚的手轻轻地抓了放下来:「只是想到那个恐怖的现场有些心惊,你们做警察的真是不容易。」
  「就是啊。」郑枚叹气,「尤其是我们凶杀科的,常年累月不着家的跑,累死累活还容易被民众误会,哎,我有的时候想想真沮丧,还不如调到户籍科去坐办公室算了。」
  唐青扬起一边唇角:「人尽其才,郑老弟你有这个才能,何况你当初会选择这一行总是因为喜欢,既然喜欢,就坚持到底吧。」
  「也只能这样了。」郑枚摆摆手,「唐大哥,我走了,改天我再来找你。」
  「好,郑老弟你走好。」
  「对了,」郑枚走到门口,手已经握上把手,却又突然放下来转身问道,「唐大哥,二十年前,在这个市里,在这一带也曾经发生过一起杀人案,被害人同样表现出被咬死的特征,不知你有没有印象?」
  唐青的心里「咯登」一下,微风从敞开的窗外吹进来,吹得吧台上的球形蜡烛火苗一时摇摆不定。
  二十年前!
  原来这才是他来找我的真正原因。二十年前的那桩公案,对于这个早该死了的郑枚而言,到底仅仅是一起骇人听闻的大案,还是一个对他人生产生至关重要影响的转折点?他为什么会活着?他现在是谁?他又到底记得几分?
  唐青的眼眸微微眯起来,血色的光芒在眼底隐隐透露。不知哪间酒吧不要命地在歌舞升平,在这个距离凶杀案现场不远的地方依然放肆高歌。
  『Mama,just killed a man,
  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
  Pulled my trigger,now he's dead,
  Mama,life had just begun,
  But now I've gone and thrown it all away……』
  「很有意思的歌曲。」郑枚看了窗外一眼,忽然道。
  「皇后乐队的《Bohemian Rhapsody》。」唐青回答,「郑老弟,二十年前那件事,我已经忘了。」
  「也是。」郑枚笑道,「这种事情还是忘了的好,不是什么值得记忆的事情,何况,最后证实人不是你杀的。」
『35页空白』
 
第二章
 
  几乎是在郑枚关上门离去的同时,从「妖」的黑暗角落中同时跳出了三团青色的火焰。焰心是青色,外焰则是近乎苍白的色彩,三团火焰飘浮在离地一公尺多高的空中,停了一停后向唐青飘过来。
  在半途中的时候从火焰的中心伸出了如羊脂玉色的手腕,随后跟出来的是手臂,接着是包裹在黑色修身西装裤中的长腿,然后是身体,最后是一张近乎完美但却带着阴柔气息的脸和一头黑色的半长发。一个男人从虚空中走出来,青色的火焰静静停留在他的掌心。他单手一握,火焰便消失无踪,随后走到吧台前拖了一张椅子坐下。时机刚刚好,唐清将调完的「DEEP BLUE」放到男人面前的桌子上,细长的鸡尾酒杯里展示着孔雀蓝、天蓝、宝蓝、幽绿等各种色彩,杯上装饰着一片青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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