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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 作者:月下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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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无他:这个叫史密斯的男人和胡不适是同一天搬来的,只不过胡不适选在下午搬家,搬完家还拜访了所有邻居并且互相赠送了小礼物,而这位史密斯先生却是在半夜四下无人的时候静悄悄的搬进来,被东西太多、半夜才安顿下来倒垃圾的胡不适撞个正着!
  史密斯先生正好住在胡不适楼上,然而两年来,胡不适头顶上的地板从来没有传来过任何疑似人脚步的声音,如果不是偶尔会传来小狗爪子跑步的嚓嚓声,胡不适几乎有种亲历恐怖片的感觉。
  不过胡不适从来没见过史密斯先生遛狗就是了。
  「哈~圣诞快乐,要不要来一枝花?」实在没话可说,胡不适将手里的花递了出去。
  史密斯先生面无表情。
  史密斯先生皱了皱眉。
  史密斯先生打了个喷嚏。
  「哈……哈……」不知道说什么好的胡不适于是也打了个喷嚏。
  无话可讲的胡不适索性闷头干活,他原本就不是拉长交际的人,所以才选了每天对着植物的工作。
  这些植物越看越眼熟,想了半天,胡不适脑袋里的灯泡亮了:前些日子他问同事要来的种子如果长大,对应的不正是这些植物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看看这些多少都有些变异的植物,除了专门的植物研究室,哪里有卖哟~
  他们研究所的主攻方向是增强植物的存活率,其中也包括使用人工干涉的手段引导植物变异,进而更容易生存,这样寒冷的天气,这些植物还能生气勃勃就是最好的证据。
    不过,我不记得我们研究室培育的种子可以长得这么快啊?(这是宇宙射线照射的结果哟~)
  心里奇怪着,胡不适还是决定将这些盆裁移到老乔治的房间,这些实验室出品的小家伙再顽强也耐不住持续的严寒天气。
  老乔治的房间里有个大大的阳台,那里有大大的玻璃窗,白天有很充足的阳光,实际上那里原本就是老乔治太太在世时候的温室,至今那些曾经用来摆放盆栽的花架也没有被收起来,正好方便了胡不适。
  安顿好所有的植物,胡不适的视线移向自己身后的大树:这个家伙……大概是老乔治自己弄来的吧?
    好吧,至今为止,胡不适也没把这棵大树和邮局工作人员口中「巨大的植物」画上等号,正常人脑袋里,这种东西邮局不可能帮你邮寄,对吧?
  「老乔治,现在不是栽树的季节啊……」叹了口气,虽然已经有些累,不过他还是认命的找出老乔治的梯子,爬上去给这个大块头做些处理。
  冬天对于任何植物都是很难熬的,这时候被移植过来,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爬树的时候,一旁一直闷不吭声的史密斯先生走了过来,帮他扶住了梯子,胡不适受宠若惊,急忙道了谢,可是对方仍然板着脸,再度冷场。胡不适快快的坐在了树根上,不过他没沮丧多久,他的注意力很快被身下的大家伙吸引了过去。
  考虑了一下,胡不适决定先给这棵树剪枝,就像路边那些行道树一样,本来这就是冬日养护的一部分,之前胡不适也做过因此做起来得心应手,很快的,树冠就光秃秃的了。
  元帅阁下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剃了秃瓢。
  不过胡不适现在对此是完全无感的,虽然他承认这棵树现在这样子确实不美形了些,但是蚀康最重要,春天的时候它可以拥有更美好的树冠。
  修剪枝条,然后浇一次透水,胡不适决定这次就先这样处理,他们这里的温度这样处理基本上已经足够了,将地面清理干净,胡不适拍拍屁股正准备走人,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个人——史密斯先生。
  转过身,胡不适这才发现史密斯先生正在做和他一样的动作,他说自己怎么收拾的这么快呢,敢情史密斯先生一直在给自己帮忙!
  虽然不爱说话,不过真是个好人!
  默默地在心里给史密斯先生发了一张好人卡,胡不适对还在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道:「史密斯先生,如果你也是一个人过节的话,不如晚上我们一起吃大餐吧!」
  其实这只是一句客套话,胡不适没指望对方对自己做出回应的,然而不知道这句话哪个词打动了史密斯先生,发现对方竟然点头了。
  上帝保佑~幸好他今天偷懒买了三天的食材。
  「别人做菜常常形容是妈妈的味道,我这里估计就是哥哥的味道了,我做菜完全是大哥教的,我家爸妈都不会做饭。」
  端着新出炉的罗宋汤进入客厅,胡不适对正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说道。他已经开始了解了:其实这个人,只是在发呆而已。
  「不过火鸡应该就是乔治太太的味道了,我刚来的时候,她邀请我过耶诞节的时候手把手教会的我,真是……」
  端火鸡的时候,胡不适伤感了一把,不过很快他就将火鸡放在桌子上,从自己上午买菜的推车里拿出饮料和酒,末了还掏出几个罐头,习惯性的给老乔治的狗买了狗罐头,回来才想起老乔治早带着他的狗一起去女儿家了。
  随手将东西放在桌子上,胡不适对史密斯笑了笑,「饿了的话先吃点,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他又拉着推车下楼了。
  史密斯先生面元表情的将视线移向摆满圣诞大餐的桌子,然后伸出了手……
  胡不适干什么去了呢?
  答案:他去装饰圣诞树了。
  圣诞树的原材料……自然是花园里孤零零秃头站着的元帅阁下。
  去超市前胡不适就看好了,楼下那棵树虽然大了点,但是枝条坚硬、便于悬挂物体,正是个圣诞树代替品的好材料!
  刚刚修剪树枝的时候,他还特别注意留出了挂装饰品的枝条。
  从推车里不断掏出灯饰,胡不适爬上爬下很快将灯泡什么的挂了元帅一身,然后乐颠颠回去了。
  「早就想这么做一次了,看!我们也有圣诞树了!好大一棵圣诞——呃!?」看到史密斯先生手里拿着的东西时,胡不适噎住了。
  呃——他是叫史密斯先生自便先吃点,可是他没想到史密斯先生自便的结果就是:他把胡不适买给老乔治的狗的七个不同口味罐头都吃掉了。
  那是狗罐头呀窘!虽然那罐头瓶上画着狗,可那不是狗肉罐头而是给狗吃的罐头啊阿阿阿!
  「哈——吃饭!我们吃饭!」再度元语的胡不适于是开始倒酒。
  是夜,两个人酒足饭饱,吃得相当惬意,虽然史密斯先生一句话没说,不过电视机里传来的各种声音弥补了室内太过安静这个缺陷。
  「谢谢招待,罐头很好吃。」临行前,史密斯先生终于对胡不适说话了。
  长久以来,胡不适几乎以为史密斯先生不会说话,忽然一句话让胡不适哽住了,然后等到大门关上,胡不适这才琢磨过来那句话内容的意思——
    罐头很好吃……
  喂!那是今天唯一不是我做的菜啊!史密斯先生你真的是在感谢我吗?还有……那是狗罐头吧?喂——
    有史以来最失败的宴请以及客人出炉了。
    +++++
  虽然史密斯先生对自己的招待评价很微妙,虽然史密斯先生整个晚上只和自己说了一句话,但是他还是给了自己「陪伴」的感觉。
  对方的眼神变得温和,透露出来他其实也有点开心,不知道为什么,胡不适觉得自己看懂了对方的眼神。
  史密斯先生的眼神有点像自己小时候养过的一只狗,其实也不算养,只是每天放学的时候固定到巷子里给它喂食而已。每天一个人放学的时候,那只狗总会跟在他身边,静静的陪着他,它从来不叫,但是却给了胡不适被「陪伴」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好。
  没有立刻收拾桌子,胡不适倒了一杯红酒,怎么会将人比成狗呢?史密斯先生知道了可能会不太高兴吧?
  拉开窗户,胡不适静静的看向窗外的圣诞树。
    外面下雪了,他出去装饰圣诞树的时候就开始零星小雪,现在则是鹅毛大雪,最浪漫的白色圣诞。
  光秃秃的树干被灯泡装点得华丽,夜色和灯光的掩映下,完全看不出它是棵光脖子树,胡不适有点骄傲的想自己这棵应该是这附近最大的圣诞树了,不过可惜这个社区太偏僻了,这么漂亮的圣诞树除了自己,却无人欣赏。
  他想大概莲不会过来了,已经这么晚了。
  胡不适低下头,为自己再添一杯酒,冬日里的凉风吹在他因为酒意而灼热的双颊上,一股香味莹然鼻端。
  一开始他以为那是酒的味道,不过很快的、越来越浓的味道让他不容错认:那是一种……非常好闻、非常让人迷醉的味道,让人……
  面红心跳,胡不适忍不住向味道来源的地方望去,他愣住了。
  我想开一树最美的鲜花,盛放在你面前。
  看到窗外情景的一刹那,胡不适感觉自己脑海里只剩下了这一句话。
  他终于想起这棵树为什么眼热了!
  莲!一定是莲!他过来陪自己过圣诞了!
 
  第四章 元帅阁下把Bush压倒了
 
    ……其实我很想你,如果可以一起XX和OO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
  忽略生僻辞汇,这句话的主句莲却是第一时间理解完毕的,貌似遮罩了一切资讯的莲心里还是给自己留了希望,偷偷的将胡不适的信号接入列为最高许可权,于是,第一时间接到胡不适的资讯之后,莲立刻醒了过来!(醒得够慢的,不过毕竟是植物人嘛)
  迅速的阅读完,然后,元帅阁下激动了。
  这一激动,就开花了!
  像是把过去漫长岁月里积攒下来的激动全部释放出来似的,莲感觉自己在生长,他几乎听到自己枝条快速生长的声音,层层叠叠的红色花朵从枝条间拔起,一朵一朵,怦!怦!像极了传说中心跳的声音。
  我很想你很想你很想你——
    巨大的喜悦感充满了莲的内心,他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他睁开心眼,看到—个人正从远方飞奔而来,那张脸……正是照片中胡不适的模样!
  蠢蠢欲动的爱意再也无法遮掩,莲阁下向胡不适的方向飞奔——飞奔——
    奔——
    怎么奔不出去?!
  忘了自己还是树形腿、还没从土里拔出来的倒霉莲阁下,向着胡不适的方向倒了下去。
  货真价实的,泰山压顶般的……倒了下去……
  哐当一声,元帅阁下终于把胡不适压倒了。
  提问,树形的元帅阁下把人形的胡不适压倒,受伤最重的是谁?
  A.元帅阁下。
  B.胡不适先生。
  答案是C:里昂·杰克逊。
  里昂·杰克逊谨慎的醒来了。
  「你终于醒了!」
  一个带着外国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里昂皱了皱眉头,视线移向自己的右腿,此刻,那里正裹着层层绷带。
  「你的腿骨折了,医生已经帮你处理好了。」
  那个声音解释着,他这才将视线移向说话人,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的是一名亚裔男子,看起来有点眼热。等等——
    这不正是自己晕倒前大叫自己的名字朝自己跑来的那个人吗?
  该死的——这个家伙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拧起眉头,里昂的表情变得有点狰狞,就在这时候,那名男子冲他微笑了,「太好了!我这就去告诉警察先生你醒了!」
  听到「警察」二字,里昂愣住了。
  里昂·杰克逊,性别男,年龄三十五,职业银行抢劫犯。
  自从十年前被银行解雇后,他就开始抢银行,每次抢劫就是血浆片拍片现场,十步杀一人,从来无活口,他被称为史上最恶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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