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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夜08杀人舞会(出书版) 作者: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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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采桦害死了程启思曾经的同事,田悦,这件事当时让程启思很难接受,但对孟采桦的憎恨与厌恶,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退之后,留下来的居然是怜悯。
也许美丽的女人本来就容易让男人心软。
锺辰轩问:「是谁给你寄来的?酒店?」
程启思回答:「我算是那里的贵宾。」
锺辰轩并没有就这一点追问下去,只是笑了笑说:「你不会真想要去参加化装舞会吧。」
「你不喜欢么?」程启思问。
锺辰轩微笑,摇头。
「喜欢,很喜欢。化装舞会比起普通的舞会多了一种乐趣,那就是让你去揣测假面下的面孔。不过……」他又扫了一眼邀请函,「为什么要限定莎翁剧中的人物?」
程启思笑着说:「也许主办人是莎士比亚狂热的爱好者。」
锺辰轩盯着他,单刀直入地问:「主办人是谁?」
程启思一呆,过了一会才说:「你不会认为是我吧?」
锺辰轩笑了笑。「我觉得不排除这个可能。」
程启思摊了摊手,说:「你明知道我是进了剧院就要开始打瞌睡的人,怎么可能来做这么文艺的事呢?」
锺辰轩哼了一声。「你装给谁看呢?」他朝程启思心口处点了一点,说,「别让我把你的心一层层剥出来,那时候你就知道,我是没那么好骗的。」
程启思苦笑。
「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又惹着你了。我说了,我等于是那家酒店的贵宾,他们才会寄这邀请函给我。我也觉得有点奇怪,有点别扭,加上又发现这酒店正好是文若兰出事的地方,所以就来找你了。」
「你查阅若兰的资料,是因为你怀疑这次的事跟若兰之死有关?」
程启思把那张邀请函摊开在桌面上。「注意上面印的暗花。」
锺辰轩说:「我看到了,那跟奥菲莉娅没有关系。那种花,属于莎士比亚想象中的一种花,它的名字是─『Love-in-idleness』。」
他又笑了笑说:「通行的译本翻译成『爱懒花』,算是比较适当的。据说这花生长于西方,本来是牛奶般的乳白色,却因为爱情的悲伤而被染成了紫色。
「这种名叫Love-in-idleness的花,就是在《仲夏夜之梦》这部喜剧里出现的。所以邀请函上印着它,是再贴切不过了,策划者很有心。」
程启思说:「据说那是一种奇异的仙花,把花的汁液抹在人的眼皮上,他或者她只要一睁眼,便会爱上见到的第一个人?」
锺辰轩纠正说:「不是人,不只是人。会是见到的任何东西─《仲夏夜之梦》里的仙后提泰妮娅不就爱上了一头驴子么?」
程启思笑了。「那不过是一部带着浪漫色彩的喜剧罢了,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
锺辰轩表示首肯,「莎士比亚的早期喜剧,轻松明快,影射少。到了后期的暴风雨,虽然同样是浪漫色彩浓重的喜剧,但却折射了很多现实。」
他又笑笑说,「不知道这个『仲夏夜之梦』化装舞会的主办单位,是否也是在向我们影射什么?」
「你就不能当成是一场普通的舞会来享受么?」程启思说。
锺辰轩扬了扬眉。「好吧,我们权且就当成一场普通的舞会吧。启思,你真打算去弄身服装来穿上?」
程启思说:「既然人家特别提出了要扮成莎翁剧里的角色,我们当然也应该入乡随俗。」
「那你觉得自己适合哪个角色?」
这个问题问得程启思愣了一愣。「我还真没想过。你觉得我适合谁?罗密欧?」
锺辰轩报以一个白眼。「你?对着镜子照照再说吧。」
程启思做了个鬼脸。「我好歹也长得不至于对不起观众吧。」
锺辰轩说:「罗密欧才十五岁,你差不多都翻一倍了。」
他又笑着说,「我知道你适合谁,但我不会说。我会扮成谁,我也不告诉你。」
程启思看了看他。「我看你也一样的是童心未泯吧。」
锺辰轩耸了耸肩。「人本来就有给自己脸上套个面具的潜在欲望,我自然也不例外。」
「我再去弄几张邀请函,也许君兰和龙宇他们会有兴趣。」程启思说。他见着锺辰轩脸上的笑意,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忍不住冲口而出,「你知道在我眼里,你最适合扮演谁么?」
「谁?」
程启思慢吞吞地说:「哈姆雷特。」
锺辰轩「哦」了一声。「为什么?」
「因为你会是将你未婚妻逼疯的类型。」
程启思这句话一出口便觉得有些后悔,但锺辰轩却并没有发火。
「奥菲莉娅之所以会发疯,大部分都是因为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装疯,而且对他所爱的奥菲莉娅一样都胡言乱语,最终才把善良柔弱的奥菲莉娅刺激到发疯的地步,落水而死。我既没疯,也没装疯,这有可比性么?」
「没有女人受得了未婚夫把自己当成一件实验品一样看。我始终觉得你对文若兰也有点这样的态度。」
锺辰轩「哈」地一声笑了起来。「那像你这么说,所有的心理医生都不要娶老婆了。」
程启思说:「孟采桦难道不是被文桓逼疯的么?」
文桓是孟采桦的丈夫,也是文若兰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一家子错综复杂的关系,总让程启思觉得昏头。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孟采桦精神分裂,是因为她教养太好,太要面子,对于文桓不断拈花惹草的事一忍再忍。而且女人在怀孕前后,本来就是精神极不稳定的时候,这跟文桓是不是心理医生,没有什么关系。」
「孟采桦和文若兰是姐妹,孟采桦的精神病,究竟是受了刺激,还是她的遗传因子里本身就有不安定的因素?」程启思问。
锺辰轩抬起了眼睛看他。「你倒变成心理学家了?」
程启思尴尬地笑,锺辰轩淡淡地说:「你还是少动脑子,多做事的好。」
所谓仲夏,就是七月。古语有孟、仲、季的说法,孟为一,仲为二,季为三。仲夏就是夏天的第二个月。
七月天气十分炎热,程启思已经把车里的空调开到最大,还架着一副墨镜,否则开车的时候对着那太阳实在难受。
他约了锺辰轩吃晚饭,看时间快迟到了,锺辰轩又是最讨厌等人的。程启思瞪着眼前刚变红的号志灯,看看表,满脸郁闷。
忽然,他看到了君兰,君兰这天请了假,没来上班,而现在,她正慢吞吞地走在人行道上,太阳余威尚在,她也没打把遮阳伞。这倒奇怪了,君兰素来是个爱美的女孩子,即使她当了警察也是一样。
她穿了一袭黑裙,手里却抱着一束花。
一束粉白色的莲花,夏天花店里常卖的。
程启思把车停在了路边,摇下车窗叫她。君兰一回头,见到是程启思,愣了一下。「启思?你怎么会走到这里来?」
「我约了辰轩吃饭。」程启思说,「上来吧,我送妳。」
君兰犹豫了一下,上了车。程启思看了一眼她抱在怀里的莲花,花上还有水珠,看样子是才买的。「花很漂亮,别人送的?」
「不。」君兰低声地说,「我是打算送到琪儿墓上的。」
程启思的心里一沉。郑琪儿是他们的同事,死于一桩谋杀案中,她自己既是死者,却也扮演着凶手的角色。
程启思叹了口气。「不知不觉都过了这么久了。」他又看了看表,「这么晚了,妳去墓地不太好吧?再不我们一起去,我再送妳回家。」
君兰淡淡一笑。「就算有歹徒,难道我还会怕不成?就算是在墓地,我没有做什么坏事,不用心虚。」
程启思看了她一眼,心里骤然涌起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于是也不再坚持。
他开车到了公墓,那公墓是临海的,风景倒是绝佳,里面墓碑林立,有些较大的墓还种了不少花草。君兰下了车,对他笑了一笑。
「你先走吧,你不是说约了人?我在这里走走。」
程启思点了点头,正想说什么,忽然有个男人从树丛后面闪了出来,对着君兰大声地说:「还认不认得我?」
君兰吓了一跳,程启思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身材高壮,长相普通,只是两道眉毛倒挂得特别厉害,在面相学里,这算是很不好的眉形了。他穿了件颜色很鲜艳的花衬衫,格外醒目。
程启思推开车门下了车,因为他看到君兰对那个男人,毫无认识的表示。
那男人却对程启思不管不顾,只一个劲地对君兰说:「妳想不起我了吗?哎呀,以前在D大学的戏剧社里,我见过妳的。妳当时是跟妳男朋友一起来的,还请妳扮演了一个角色呢……」
君兰有些尴尬,但显然她也似乎想起了什么。「哦,是吗?我都不太记得了,好多年前的事了。」她朝程启思看了一眼,示意没什么事,她可以自己应付。
程启思听到手机又在响了,知道锺辰轩等得不耐烦在催了,但还是问了一句:「真不要我送妳?」
君兰朝他笑了笑。「真的不用,你自己走你的。」
程启思只得把车开走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突然窜出来的男人,还跟在君兰身边,对着她喋喋不休。君兰一副淡淡的样子,那男人却还不知趣。
「君兰念的是警校,不是D大学,这在她的履历上写得很明白。看来就是她以前的男友跟那个男人是同在一个戏剧社了?」
程启思到了跟锺辰轩约好的餐馆,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那男人真的很冒失,就那样冲上去缠着她说话,换了是别人,恐怕还以为他性骚扰呢。」
锺辰轩笑着说:「你也不等着君兰,送她回来,太没有风度了。」
「是你催我催得急,你还好意思说。」程启思说,「君兰又不是普通小女生,她叫我走呢,说她自己能应付。」
锺辰轩问:「你不是也约了君兰去那个仲夏夜的化装舞会么?她答应了么?」
程启思说:「答应了,我问她想扮什么,她还不肯说呢。」
「她啊,她肯定是扮考狄利娅〈李尔王的小女儿〉,或者苔丝狄蒙娜。」锺辰轩想了想,说,「我想应该是苔丝狄蒙娜。」
程启思问:「为什么?」
锺辰轩说:「到时候如果说中了,我再告诉你。如果猜错了,就说明我对她的个性理解还有错误。」
程启思「哼」了一声。「我看,她更适合的女人倒是麦克白夫人。」
锺辰轩用叉子在他的盘子边缘敲了几下。「别胡说,这话是不能乱说的。」
程启思还想再说什么,锺辰轩笑了笑说:「作为上次对你找出的疑点的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些事。」
「什么事?」
锺辰轩说:「也是关于那个花环的。你知道所谓的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究竟是什么吗?」
程启思说:「至少我知道雏菊就是菊花,长颈兰应该是某种兰花吧?」
锺辰轩笑了摇头。
「毛茛其实就是芹菜花,荨麻和菊花就不说了─长颈兰,这个是最有意思的东西。因为在莎士比亚的原作里,多出了一句话:『正派的姑娘管它叫死人指头』。『死人指头』是英文的直译,其实那东西应该被称之为『狼爪子』,就是所谓的地瓜苗。」
程启思呆掉。「地瓜苗?那花环形容得挺美的,结果就是芹菜,地瓜苗,荨麻,再加两朵小菊花?」
「重点不在于它是否是地瓜苗,是在于这个形容,『死人指头』。」锺辰轩笑得有些暧昧,「如果拿佛洛伊德的观点来解释,哈哈,可就有意思了。」
他见程启思盯着他看,便解释说:
「从心理学范畴来说,在水里死亡是最具有母性色彩的一种死亡方式。所谓的死人指头,也是带有某些性暗示的。不管奥菲莉娅是真疯还是假疯,她都认为自己失去了哈姆雷特的爱情……」
「所以她去摘些有性暗示的死人指头─就那个长颈兰─来编花环,满足自己的欲望?」程启思翻了个白眼,「如果心理学就是学这些的话,还不如不学。这都胡说些什么呀!」
锺辰轩耸了耸肩,继续吃他的三文鱼。「有点想象力行么?」
程启思忽然笑出了声,又立即咽了回去。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辰轩,你跟若兰在订婚前有没有……」程启思终于还是忍不住把这句话给问了出来,锺辰轩倒没生气,他跟程启思在一起搭档久了,已经不像最初那样,一提到若兰便是死穴了。
「没有,我很尊重她,她也是个非常纯洁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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