氓花+番外 作者:顾禛
Tags:欢喜冤家 悬疑推理
池朗以前也是和津南常来常往的,知道这附近有几家不错的餐厅,本来想和白子峥去外面吃饭,现在一想倒是免了。他对自己的厨艺还算自信,虽比不上老麦,但至少没惨到难以下咽的地步,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递给白子峥,又审视了一下冰箱里的食材,而后问道:“晚上吃什么,我先做饭吧。”
白子峥盯着他看了几秒,说道:“看你做什么了。”
这话却是很好地取悦了池朗,他一面从冰箱下层的冷冻柜里取出几个鸡腿,一面笑着道:“那你可不许嫌难吃啊。”白子峥不置可否,看见料理台上还有一袋未开封的香米,油盐酱醋也都是新的,再加上自己手里这盒生产日期就是昨天的牛奶,真没见过哪个家政能这么予取予求。白子峥把牛奶放在桌上,走过去道:“吃米饭?”得到池朗肯定的回答之后,便用刀割开米袋的封口,又从橱柜里找到崭新的电饭煲,挽起袖子,十分自然地帮他淘起米来。
这种居家的温情让池朗心头蓦然涌起了一阵暖流。他知道他和白子峥是两种类型的人,又有些诧异白子峥这些天来的改变。白子峥或许比他更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哪怕洗手作羹汤也甘之如饴,他在这个时候却突然惶恐起来。池朗忍不住从背后抱住了白子峥,低声道:“小白,谢谢你。”脸埋在他的肩上,又沿着他的颈子细细吻了上来。白子峥只觉得一股颤栗般的气息在背后炸开,吻太滚烫,隐隐含着能将人吞噬的热度,像是要在他身上烙下一个焦灼的印子。白子峥手还湿着,只用手肘轻轻撞了他一下:“你发什么情?不做饭了?”
池朗这才放开他:“什么发情……我又不会勉强你做不喜欢的事情。”
白子峥当然明白“不喜欢事情”的深意,说实话,他还真没做好一上来就干柴烈火的准备。池朗也自觉这话说得唐突,但见白子峥神情自若,便没解释什么,先把鸡腿剔骨腌好,又从冰箱里拿了两个西红柿出来,煮了一小锅热水,烫了去皮,将鸡蛋在碗里打散,准备做最简单不过的西红柿炒蛋——这时总算有由头提起案子的事,便对白子峥道:“不是要问曾祺的事吗,怎么不问了?”
白子峥道:“问。”随手把放在桌上的那盒牛奶打开,“先说九六届吧。”
池朗道:“九六届啊。”按顺序发问果然是白子峥的风格,“之前我们给唐泽礼做过详细的性格画像,你现在想想,他性格里最大的特点是什么?是孤僻,而且不信任别人。学校对他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他异地求学,摆脱了父亲的控制,新的生活很容易发生改变,这是我们最开始考虑学校的诱因。那他可能接触到的人群就很好分类了,老师和同学,还有校外的陌生人。当然,首先排除的是陌生人,他有很强的防备心理,这点应该没问题吧。”
白子峥道:“那为什么不是老师……因为年龄?”
池朗道:“年龄只是一个方面。”而后分析道,“省城案是在零九年,当时推断凶手的年纪应该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也就是说在唐泽礼入学的一九九九年,这个人也就二十几岁,最多不会超过三十。这个年纪当老师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考虑到大学的氛围,授课老师应该不会和性格孤僻的学生主动接触——他们一般会喜欢热情大方的。如果是生活类的老师那就没问题了,他有关心唐泽礼的理由,年龄也不会太大。所以我之前设想过两种可能,一是年纪不太大的老师,二是比他大个一两岁的学生。本来考虑到借钱我更倾向于前一种可能,但在唐泽礼家发现的一些东西又让我改变了想法。”
白子峥道:“……什么东西?”
池朗道:“考研的笔记,和几本心理学的杂志放在一起。唐泽礼准备考研应该是二零零二年的事情,那几本杂志却是二零零七年的,而且都用报纸包着,保护得很仔细,看得出来他非常重视。后来我用那本笔记和唐泽礼的一些手稿进行了对比,发现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这就很奇怪了,唐泽礼为什么要小心翼翼地保存一本别人的笔记?他工作那么多年了,又是保研,追忆学生时代也不用采取这种方式。那他保存这些东西一定是出于一个共同的理由,就是它们的主人对他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白子峥道:“所以你说曾祺研究过罗杰斯的心理学?那些杂志上有曾祺的名字?”
池朗道:“杂志和笔记上都没有曾祺的名字。不管是故意为之还是单纯的巧合,总之我注意到了‘那个人’也有可能是个学生。之后我又从学生的角度开始考虑,他能借钱给唐泽礼,那他的年纪就不可能比唐泽礼还小。唐母去世是在唐泽礼大三的时候,能拿出钱来至少是大四毕业工作以后的事了。但他又必须有和唐泽礼接触的条件,也就是说,他不能毕业得太早,而考虑到工作的年限,研究生按两年学制,实际可能更长或者更短,这个人要么是九七年本科毕业后工作,要么是九六届硕士毕业后工作,后者也有提前毕业的可能。再加上那本精心保存的考研笔记,这个人考上研究生的可能性很高,学习成绩应该不错。而且以唐泽礼的个性,他应该不会主动找别人诉苦。他自尊心很强,‘那个人’又是他向往和崇拜的对象,他不会用自己的家事去博取别人的同情,不会展现自己不好的一面,甚至在大部分时间里,他对这种畸形的家庭关系是羞于启齿的,那借钱这件事是谁提起来的?至少不会是他主动。换言之,‘那个人’有能了解到他家庭变故的途径,唐泽礼也会更信任一个被他时刻关注着的人。把前面这些信息都综合起来,九六届,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专业相近,心理学,以及‘那个人’的一些性格特点,想推断出来就不是很难了。”
白子峥却已经要被他给绕晕了。池朗这次的解释并没有集中在某个点上,而是把所有的信息都综合在了一起,看似环环相扣,实则还是脱离不了他那种天马行空般的想象感。幸而池朗的思路还算清晰,白子峥也能勉强跟上他的节奏,他和池朗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更看重从证据里挖掘出的可能,池朗则更偏向于排除理性的不可能后剩下的那个唯一最优的结果。因此他实话实说地质疑道:“你没证据,就靠猜的?”
池朗在锅里温上底油,一面将打好的蛋液倒进锅里,一面回答道:“对啊,所以我才说是打赌,百分之百稳赢就没意思了。而且我到最后也没能完全排除老师的可能,如果是这个方向,调查一下零七年前后遭遇变故离开学校的老师也就是了,并不是很难。”
白子峥道:“那其他的呢?”
池朗继续道:“问题的关键还是在唐泽礼身上。他朋友很少,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他想改变现状,就不会找和自己性格相近的朋友。打个比方,就好像一个人陷进了沼泽,他要求助肯定是会找岸上的人,同在沼泽的人固然会引起共鸣,但一起挣扎只会陷得越来越深。他初来三庆,本地没有亲戚,接触到了全新的社交圈,但这个范围也很狭窄。平时生活的宿舍,还有上课的班级,除此之外就是社团和老师。但是你带入唐泽礼的角度想想,他没有表现自己的欲望,也不懂得该怎么和别人相处,这些在他舍友的话里都已经得到了证实,那他接触一个不同年级师兄的契机是什么?这个师兄表达了善意,诱发了他交谈的欲望,让唐泽礼把他当成了一个可以追随和向往的对象,这种性格的人一般都会有几个很突出的特点,比如开朗,乐于助人,交际圈广泛,等等,因为他不可能只有唐泽礼一个朋友。唐泽礼对曾祺的依赖是一种很典型的雏鸟情节,他自己也说了,他后来为什么会离开三庆?因为他完全无法想象离开这个朋友后的生活,他害怕被曾祺抛弃,所以他先抛弃了曾祺,就这么简单。”
白子峥看着他把炒好的西红柿鸡蛋装盘,评价道:“我觉得你越说越玄了。”
池朗道:“也许吧。他们两个是很突出的个案了,就犯罪心理学来说。”
白子峥道:“那单亲家庭和罗杰斯呢?也是通过唐泽礼才知道的?”
池朗道:“那就和唐泽礼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了。”他简单刷了刷锅,照例热了油,又把腌好的鸡腿放进锅里慢慢煎着,“别忘了还有省城案呢。好了,先说我为什么会觉得他是本省人吧。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不会选择他不熟悉的地方作案,所以最初的推断是凶手应该在省城生活过一段时间,这时有本地人和外来工作者这两种可能。后来唐泽礼浮出水面,他在零八年后一直有稳定的工作,虽然是个律师,但平时以提供法律咨询为主,不用出差,经常性的行为异常很容易会引起同事的警觉,更不用说他还摔断过腿了。省城案的凶手销声匿迹是在一零年初,重合一下两人的行动轨迹就知道了,唐泽礼基本没出过省,如果能确定他们两个上的是同一所大学,那同省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白子峥道:“共同语言?”
池朗道:“可以这么考虑,再说单亲家庭吧,其实这个才是误打误撞,和我原本的思路还有些差异。切入点是凶手对女性被害人的态度,专案组也反复讨论过这个问题。他没有实施强|女干,是不能还是不想?之前我和老师一直考虑的是‘不想’,那他是避讳还是有所敬畏?后来我了解到了唐泽礼的家庭背景,发现他很爱他妈妈,这会不会成为他和凶手之间新的共鸣?如果凶手对母亲的爱直接反映在了他的犯罪行为上,那父亲呢?如果他的父亲也是章大有那样的人,那他就很难具备那些热情开朗的特性,这样就很矛盾了。结果没想到他是因为艾滋……他拒绝性,也许他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欲望。”
白子峥道:“被传染艾滋这件事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他突然想到曾祺在那篇论文里提出的观点,“所以你说他研究罗杰斯……同理心,是吗?”
池朗道:“是啊,他很懂得换位思考,所以他很能体谅别人。可是他遭遇的不幸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飞来横祸,为什么是我?一时的善意换来的却是家破人亡,代价太大,任谁都会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要命的是……他还是个比大多数人都冷静,而且富有执行力的人,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罪犯。”他声音里似乎有着某种浅浅的叹息,不过很快又调整回来。这时又夹了一块鸡腿送到白子峥的嘴边,说道:“小白,张嘴。”诱人的食物香气总算把对话又拉回了晚餐的节奏。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接到了一个面试通知,我心突然好方……
时间是这周日上午,虽然不是我最中意的工作(因为我还是想回家嘛XD),但还是要努力试一试~
下次更新要晚一些啦,因为每次更新都是一天几百字加起来的,周日结束之前我大概都没有继续的心情了_(:зゝ∠)_
一个社交恐惧症面对面试的悲哀嘤嘤嘤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平心而论,池朗做饭还真不难吃。鸡腿煎得火候刚好,酱汁的味道也很醇厚,剩下的就是诸如西红柿鸡蛋里到底要不要放糖的问题——池朗的口味明显偏甜,不过白子峥也不是不能接受。因为白天已经在局里见过,进门时又不依不饶地亲了半天,餐桌上的气氛倒是更趋向于一种老夫老妻的平淡,穿插的交谈也多是有关最近的工作,比如省城又出了什么案子,那具下水道里的无名女尸,和平时在家聊的内容差不多,甚至还要更重口一些。饭后白子峥帮池朗收拾了碗筷,又在池朗的建议下去附近的台球厅里打了会儿桌球。白子峥在桌球方面完全是个新手,池朗也乐得教他,手把手的姿势又很暧昧,已经有几个人对着池朗别有深意地笑了起来。白子峥假装没看见,按照池朗的提示架好球杆,放低身体的重心,轻微的撞击声过后,总算完成了今晚第一次较为完美的一杆进洞。
白子峥收了球杆,挑衅似地看了池朗一眼。池朗就喜欢他这种带着点儿小得意和小炫耀的神情,趁人不注意又在他嘴角偷亲了一口。白子峥面不改色,很快适应了这种情侣间的腻歪。等到两人离开台球厅,街边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两人各自买了杯饮料,一起沿街慢慢走着,这时还不到五月末,天边仍是一弯镰刀般的新月。白子峥道:“我回家了。”表情里有种显而易见的生动。池朗几乎要动了留他过夜的心思,嘴上说的却是:“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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