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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除了我都有病 作者:三无是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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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强强 豪门世家 悬疑推理

  朗歌紧跟着跳上来挤到许风沐旁边,大慈大悲发动引擎拯救了因他而起的瘫痪路况。开出去五百米左右,朗歌赶在许风沐动手前调到四档,把速度提到最高,“沐爷,你要杀我起码等咱们到地方了。这会在路上,你难道想跟我殉情吗?”
  时间仓促,卖拖拉机的地方还关着门,朗歌差使刘江搞来辆濒临报废的二手拖拉机,打方向盘的时候吱吱呀呀摇摇曳曳,转弯地时候转轴松垮,方向盘随时都会扣下来滚远。朗歌平常座驾都是高贵地四轮小可爱,初次上手这种二轮驱动器,感觉两条命都拴在钥匙孔里。
  其实能跟他殉情倒也不错,但前提是沐爷得抱有跟他相同的感情。生活最大的悲哀不是死亡,而是无爱。
  心理学上有个定律,最炽热的爱情,会遇到最冷漠的结局,大概就是说他了。
  “呵,呸。”许风沐哑着嗓子骂了句,喉咙涌起干燥地灼烧感。昨天吃了太多辣椒回家又没喝水,嗓子有点发炎。
  即使在随时都会发生连环碰撞的环境中,朗歌还是撒开手慢条斯理拿下草帽,把糊了满脑袋的炸天毛发拨两把搞成日常偏分,从旁边拘狭的缝隙中拽出个塑料袋递给许风沐。
  “给,孝敬你的。”朗歌不由分说的把尚带余温的塑料袋塞到许风沐手里,没解释,也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驾驶座空间特别窄,两个男人挤在里面要搁着衣服肉贴肉,根本没有让推辞的机会。许风沐愣了会才扯开塑料袋上骚粉骚粉的小蝴蝶结,空气中勾起食欲的香甜立刻弥漫扩散。袋子里是从早餐店打包的豆浆油条小笼包,磨蹭了那么长时间还保持着刚出锅的温度,旁边还有一小包便携装漱口水。
  一路摇过东平城市中央繁华的街景,越过熙熙攘攘的光鲜,沿着熟悉的路驶向西区外围。越过那道无形的篱沟,许风沐身上的高冷包袱瞬间轻了一截。
  近些二十年时代发展的速度在东平城里彰显的淋漓尽致,可没在城外几片区留下多少痕迹。老辈们总说城里城外隔了道墙,里面是天上人间,外面是群魔乱舞。许风沐记事起就跟许雯在城外晃荡,十多年来除了物价外经济根本没发展过,连窑子里卖肉的娘们也还是那批人。
  老式拖拉机跟他大爷似得哐嘡晃荡,颠簸的还没拆开的漱口水激动地随时准备迸射。许风沐并不想大清早接受薄荷味的脸部沐浴,他把漱口水扔到旁边,用塑料袋托着叼起个包子囫囵吞进嘴里,咀嚼了两下后差点被里面的汤汁烫熟舌头。
  幸亏他皮糟肉厚,舌头也耐热,咽下包子后又捏着油条往嘴里送,顺手把沾了油的指头往朗歌的大短裤上摸了两把蹭干净。
  正专注驾驶拖拉机的朗歌腿抖了下,差点冲动地钻进旁边绿化带里。
  吃完两根油条四个包子,许风沐喝着豆浆往前瞅了两眼,才发现眼前这地方眼熟地亲切。
  透过玻璃上零星泥点,前方大片大片绿油油的麦地,窄窄地泥道尽头山脊埋在云雾中蛰伏,打眼望去没有任何现代化气息,仿佛穿越回原始社会。初夏还在农闲的季节,田垄间空空荡荡,只有蛐蛐蹦跶着声嘶力竭。
  难怪朗歌要开拖拉机来,正常的四个轮子跑车压根没法上这条路。
  松软的泥土上交错着细细的车轱辘印,歪七扭八从前方的岔路拐到同一个方向。他高中的时候也经常骑个自行车在田间穿梭,沿着他们所在的小土路拐个弯就能笔直骑过去就能看到大路。大路两边到处是弯弯绕绕的巷子,低矮的居民楼和各种正当不正当的群租房,其中一间里还有许风沐没带走的存活证明。穿过那片街区,运气好的话能在打铃前溜进六中。
  “我没记错的话,朗总今天要来实地考察吧?”许风沐踹开拖拉机飘摇的车门,在田埂里走了两步,望着满眼农田庄稼,“在这里?”
 
第13章 013
  “我没记错的话,朗总今天要来实地考察吧?在这里?”
  朗歌从驾驶座后面扯出条线,拉出来事先准备好的东西跳下拖拉机,诚恳真挚地回答,“这里是备选地之一,租金低环境好附近还有个学校,兴许就发展起来了。”
  “恕我直言,以你为中心方圆三十里根本没人有印象城的经济能力。”许风沐少年时期在这附近厮混,非常清楚这边是啥名堂。别说印象城,哪怕收费超过五十的窑子都揽不到活。
  “沐爷,我认为贫穷局限了你的想象力。”朗歌扯着线,撒上拖鞋凑到许风沐身前,顺手从旁边的田里摘了根麦穗,剥开裹在外面的绿皮把未成熟的乳白色麦粒扔到嘴里嘎嘣嘎嘣嚼碎。
  软软地麦粒表皮裂开,挤出内部粘稠的淀粉,仔细品还带点甜,“如果我按最低标准收费,在娱乐印象城搞打钢珠老虎机卖点汽水炒拉条还是会有生意的。”
  “你疯了吗?”许风沐设想了下那种可能性,感觉正功要是打算推广乡村娱乐印象城,可能得选择买红字写大字到处张贴牛皮癣的方式。
  “反正是我出钱投资…具体地址肯定要斟酌,最后才能选定。”其实朗歌没打算把娱乐印象城安置在农用地里,即使收购庄稼的费用低,但不环保。附近农民没了庄稼,拿到赔偿款也过不了几年。
  朗歌顶着许风沐嫌恶的目光,把手里的线绕到他手上,拽出后面跟着的糊了纸的竹条,“送你。”
  “朗总,”许风沐刚发短信让燕玖替他请假,转眼瞅到胳膊上绑了根风筝线,瞬间产生了他在慢性谋杀自己的被害妄想症,“你让我在工作日,陪你放风筝?”
  朗歌举起菱形拖着两个小尾巴的风筝,笑得无害纯真,“咱们来实地考察,肯定要做些测试啊。”
  “放风筝能测试什么?”许风沐烦躁地扯了扯绑在他胳膊上的线,觉得那个风筝怎么看怎么丑,土灰色的纸上什么都没有,还拖着累赘地长条,正常店铺根本做不出这么难看的。
  “沐爷,你问到我们的商业机密了。”朗歌一本正经的回答。
  “……”
  许风沐没再说话,也没动,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
  朗歌叹了口气,又仔细避开和他肢体接触,把线从他身上解开,收好连夜糊出来的风筝。
  这世上太多是事,还真是逾时不候。
  “打一架吧,”朗歌把风筝连线放回拖拉机上,向前走到稍微宽敞些的田垄间,“来。”
  两个人动拳脚的次数多到数不清,在大众观念中的年少轻狂里,无论哪边发出信号他们都能迅速进入状态跟对方来一场近身搏斗。
  许风沐接收到他的讯息,几乎没有思考,扯开扣子把西装外套扔在麦芽地里,冲过去朝着朗歌挥起拳头。
  朗歌了解他的套路,侧身避开他充满攻击系的第一拳,勾住许风沐地脖子牵制住他接下来的动作,膝盖弓起朝他肚子上。许风沐灵活地钻出来,扫腿把朗歌掀翻在地,拽住他的衣领再拎起来,脸上露出了熟悉地嚣张。
  许风沐混了十多年,染了一身匪气。平常总藏得严严实实,跟他动手时才能微微窥见一隅。
  嚣张,狂傲,又让人移不开眼。渗出的汗水浸湿他前额的头发,眉骨上的疤仿佛是一道解除封印的烙痕,唤醒他骨子里深埋地人格。
  四年大学里,朗歌系统学习了三十多种心理学相关的减压方式,但那些方法对于许风沐全都无能为力。
  有些人是天生适合暴力的,无论是疼痛还是给予别人疼痛。
  至少现阶段,他需要的只有暴力。
  朗歌艰难地避开了瞄准面部攻击,紧接着左肩喙肩韧带周围结结实实挨了一拳。要是许风沐下手偏左点,他锁骨大概要骨裂。
  朗歌抗打击反应力在跟许风沐交手时,最多能撑住五分钟,还要是他满血并且持续训练,并且许风沐缺了胳膊腿的状态时。左胳膊抬不起来后,接下来局势完全是毫无人道的单方面□□。
  朗歌好多年没挨过这种,全身疼得要散架,心里却有种久违的舒爽和愉悦。
  难道是心理变态持续的时间太长了,激发了体内某种属性?
  许风沐伸腿从后面一勾顺势推了把,朗歌重心失控,滚进麦田里爬不起来。他吐出啃进嘴里麦秆,翻了个身呈大字仰躺在绿油油的田地里,目光从脚踝顺着一双长腿爬到汗湿的上半身,再望向他还有青春滞留停驻的脸上。
  “爽快了?”
  “凑合,我都没怎么用力。”
  …确实爽快,并不是他在家里运动过度之后由于疲惫而带来的短暂满足,而是发自肺腑的,卸下枷锁的轻松。他太久没有跟人动手了,要不是朗歌招他这一趟,许风沐差点遗忘那些骨血中的野性。
  许风沐深深呼吸,把堆积在胸腔的积郁全部呼出去,才把目光转向一身万紫千红的朗歌。
  脸上带着伤,嘴角挂着血,湿漉漉眼睛的望着他,显得可怜巴巴的。
  明明威胁他的时候,可恨的让许风沐问候了他十八辈祖宗。
  “你…”沐爷从来没有关心过手下败将,现在却犹豫了下。
  毕竟这人金胳膊玉腿的,打坏了他卖命也赔不起。
  “还撑得住吗?”
  朗歌没想到能得到他的慰问,瞬间觉得再当十次人肉沙包也值得了。
  “没事,我肉糙。”他动了身体,钝钝地疼痛蔓延开来,身上骨头错位般疼。
 
前言收回,他身娇体柔的,挨打这种事还是悠着点来吧。
  见他疼得呲牙咧嘴,许风沐萌生出一股子欺凌弱小的愧疚。他刚才也挨了两拳,但他受惯了疼,身上没多大感觉。
  朗歌从生到长都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金贵,细皮嫩肉肯定不抗打。
  要是朗歌不来招惹自己,肯定活的生龙活虎白白胖胖的。许风沐越琢磨越觉得愧疚,在警校受到的教育甚至让他萌生出负罪感。他蹲在路边迟疑了会,伸手按在他肋骨上。
  “沐爷,你不是吧?”朗歌反射性瑟缩了下,舔舔嘴角的血讨饶,“我已经外伤了,你还想搞个内出血吗?”
  “少废话。”许风沐把他上身的骨头摸了遍,确定没断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
  “分散一部分注意力,应该就没那么疼了。”把银亮的蝴|蝶刀举到他眼睛正上方,许风沐左手打了个响亮的响指,“看手。”
  朗歌立刻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到右手上,还没等他看清手指,细长的刀已经在他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在空中划过的痕迹抡成一个圆满的圈。
  麦田上的风吹拂过许风沐湿漉漉的刘海,午前的阳光贴在脸上,照亮他带着汗意的洒脱。
  他转指和抛接的动作十分熟练,只需要肌肉记忆就能把整套复杂动作玩下来,甚至不需要观察安全柄的位置。中途还换了次手,在半空中旋转出漂亮的刀花后又是同样的难度的绕指。最后他把刀高高抛弃,合起刀握在手中。
  朗歌的表情毫无过度的从不明觉厉到叹为观止,在他把刀收起来后发自内心的啪啪啪拍了好几下手。
  许风沐这两年装得所有高冷英俊的逼加起来,都没刚才玩的几分钟刀帅。
  那把刀他是见过的,锋利地贴着肉轻轻划拉下根本看不见血,要过两秒才能体会到皮开肉绽钻心的疼。可到了许风沐手里简直像是艺术品,甚至连挥刀中带出的风声和金属撞击声都是典雅的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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