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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夜09至死方休 作者: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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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启思说:“好。”拉了锺辰轩一把,说,“我们走吧,让她一个人休息。”
  锺辰轩有点犹豫,程启思眼光落在他手上,说:“你的手究竟是怎麽回事?”
  锺辰轩走到那个细颈的金色花瓶前,注视著那枝蓝色的玫瑰。玫瑰是蓝的,妖媚都沈淀在那种澄净的蓝里面。没有血。一点一滴血都没有。花茎是绿的,花是蓝的。花瓶是金色的。锺辰轩突然回头,问:“这蓝玫瑰是谁买来的?”
  “……我。”安瑶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忘了麽,我最喜欢玫瑰?”
  “我记得。”锺辰轩淡淡地一笑,“以前在英国,男孩子们追求你的时候,就总是抱著玫瑰来。因为你一直说,你喜欢玫瑰。”
  安瑶轻轻地说:“我更喜欢那些与众不同的玫瑰。越昂贵,我越喜欢。”
  
  程启思把门关上,跟锺辰轩一起走了出来。下台阶的时候,程启思对锺辰轩说:“你脸色很不好,怎麽了?刚才应该让你也喝一杯的。怎麽,看到那会开车的白骨,害怕了?”他似乎又轻松了起来,说话也带著平时调侃的味道。
  锺辰轩却没有心情跟他开玩笑,低声地说:“我实在是觉得很奇怪。”
  程启思笑了起来。“好了,我绝对不相信会有那麽诡异的事。我告诉你,我那个舅舅一辈子最喜欢赌,赌得谁都不敢跟他接近。再借他多少,他都会输得精光的。他除了赌,还吸毒,你说,我能让人知道我有这样的舅舅麽?那我恐怕工作都不保了。他结了不少仇,我帮他摆平了几次,这一回,肯定是他的仇家找来了。我舅舅他不仅好赌,吸毒,还好色,这样样都是致命的毛病!”
  锺辰轩说:“你的意思是,有人开车撞死了他,然後把一具白骨放在了他车上,有意做得这麽吓人?”
  程启思扬了扬眉,说:“刚才任羽不是说,白骨上还有泥土麽?一定是从哪里挖来的白骨,这还用说?”
    锺辰轩仍然摇头。“不,我不这麽认为。这里到处都有摄像头监控,如果是有人开车进来,不可能不被摄到的。”他忽然看著程启思,“你是怎麽过来的?我没有看到你开车。这里是郊区,难道你是走路来的?”
  程启思皱著眉头看著他,忽然大笑了起来。“怎麽,难不成你认为是我开车撞死了我舅舅?拜托,辰轩,那麽破的古董车,你叫我开我还不愿意开呢。那样的车居然能撞死人,真是奇迹,那车我还以为发动都发动不了哪!”他见锺辰轩还是一脸狐疑地盯著他看,投降地举起双手,说,“我是坐出租车过来的,车出了毛病,送去修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坐出租车在听潮苑的大门口下的,然後慢慢散步进来的!不信,你去问听潮苑门口的保安,他们看著我进来的!”
  锺辰轩迟疑地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自己去问!”程启思说著,又叹了口气。“就算你不问,任羽也肯定会去问的。这下好了,任羽一向对我成见很深,我一直怀疑他硬要跟我调到一组就是为了找我的错处的,他这一次,又不知道会干些什麽。”
  “你没做,怕什麽。”锺辰轩说,他也已经恢复了平时的神态,“走吧,我们出去。”
  两人沿著那条褐色的石子小路走出去,锺辰轩看著两侧鲜红一片的玫瑰,问道:“因为安瑶喜欢玫瑰,所以这里才种了这麽多玫瑰?启思,为什麽这麽几年,从来没有听你提到过这幢别墅,也没有听你提到过安琪拉?我真是不明白……”说到这里,锺辰轩脸上微微露出了受伤的表情,“你一直说我对你不够坦白,什麽事都要瞒著你,不肯跟你分享,你……你自己才是什麽都瞒著我。”
  程启思停下了脚步。“对不起。但是,辰轩,你跟我的隐瞒,我想还是不同的。你最初接近我,就是另有所图,我一直对你心有余悸……不,应该是希望能够解开你的心结,所以才会作那麽多努力,才会希望了解你的一切。但是,我想帮助你,想了解你,是没有任何企图的,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才会做些可能是并不正确的事。我并不是隐瞒我的事,每个人都有过去,过去都会发生很多事,我们不可能样样事都拿出来说。关键是,并没有说的契机。像这次,安瑶回来了,出现在你我眼前,我就知道,有些事,就已经到了面前了,再也躲不过了。”
  “躲?”锺辰轩问,“你在躲什麽?你在逃避什麽?”
  程启思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当然是我的过去……不,是我们家族的过去。其实,我不应该姓程,我是跟我叔叔姓的。我叔叔跟我父亲是同母异父的兄弟,所以他才会姓程。我的父亲的姓相当少见,他姓乐。而我的母亲跟安瑶是远亲,不过同姓。”他注视著锺辰轩,“看起来,你似乎想起了什麽?”
  “……我想起了一桩很久远的案件了,一桩早已盖棺定论的案子。”锺辰轩的眼睛里,闪著光芒,“不过,在业内关於这桩案件的争论还是很多的,这甚至是一个著名的案例。我真的没想到,你会是他们的儿子。”
  程启思苦笑。“我又看到你那种眼神了,辰轩。你的专业精神,有时候,是不是也专业得太过了?”
  锺辰轩带点恳求地说:“把那桩案件讲给我听。我想知道究竟是怎麽一回事。这是一个非常典型,非常有趣的案例……”他说了半句,忙缩了回去,知道自己说得过份了。不管怎麽说,那也是程启思的父母,他用这种“专业”的语气说话,不惹恼程启思才是怪事。
  程启思果然瞪了他一眼,但并没有发作,只是叹了口气,回答说:“有机会,我会告诉你的。你说得对,那并不能算是盖棺定论的案件。我也想知道……究竟是怎麽一回事?……二十多年了,我一直不知道真相究竟是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
  他没有说下去了。两个人走出了别墅的大门,任羽正像一堵山似地堵在外面。看到锺辰轩,任羽就狐疑地看著他,问:“你刚才说的……你确定是你亲眼所见的?你没有看错?你确定?”
  他一连三个问句,问得锺辰轩怔在那里。“怎麽了?为什麽这麽问?我跟你说的,当然都是我亲眼所见的。虽然一具白骨开车撞死人很匪夷所思,不过,也许是有人先开车把死者狠狠地抵在墙上,然後把白骨放在驾驶座上,再迅速地离开……”
  任羽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我刚才检查过了,这辆车是一辆早已报废了的车,它的发动机根本就是坏的,它根本不可能开动,也根本不可能撞死一个人!”
  锺辰轩和程启思面面相觑,无言以对。过了半天,程启思又问:“那麽,有没有人看到这辆车进来?”
  任羽说:“至少,别墅区大门的保安,都众口一词地说,绝对没有看到这辆车开进来。他们说,也从来没有在这个别墅区看到这样破旧的一部车。”
  锺辰轩喃喃地说:“一具化成了白骨的尸体,开著一辆凭空出现的车?……”
  任羽说:“至少有一件事是真实存在的,那就是──死者。”他鹰一样的眼睛又狠狠地盯在了程启思脸上,程启思无可奈何地说:“他姓安,叫安远。我相信,你可以很轻松地在档案里找到他的记录。他酗酒,赌搏,吸毒,也曾经入过狱。他以前去过英国,後来在那里混不下去,才回来的。”
  “你有一个这样的舅舅?”任羽的声音有点古怪,程启思的语调里那股无可奈何的味道也更浓了。
  “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与此同时,我们也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亲戚。”
 
 
 
(23鲜币)第十二夜之至死方休4
 
  4
  那天夜里又下了很大的雨。锺辰轩站在窗前,透过透明的窗玻璃,注视著外面的雨帘。这段时间特别多雨,从安瑶来的那天开始,大概就进入了这一年的黄梅季节,湿润而多雨,连空气里都弥漫著一股霉味。
  安瑶不太舒服,说要去看医生,程启思就开车送她去了。程启思对锺辰轩说,叫他坐同事的车回市区,但锺辰轩并没有跟著任羽、莫明他们一起回去。
  他留在了别墅里。一个人。
  安瑶管这幢别墅叫“玫瑰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不过倒很符合实际。锺辰轩不喜欢里面种的那些鲜红的玫瑰,它们太豔丽,豔丽到狰狞的地步,锺辰轩知道那是这种类型的玫瑰的特性,她们原本就有这麽红。但是他每次看到这一大片红玫瑰,总觉得像是吸饱了鲜血一样,令他不由自主地怀疑,在玫瑰花根下面,是不是有尸体在提供养分?就像最喜欢从腐烂的垃圾堆里吸取养料就能长得无比娇豔的胭脂花一样?
  他也不喜欢安瑶买回来的蓝玫瑰。在知道了蓝玫瑰是怎样染成之後,锺辰轩总觉得蓝玫瑰就是一种假花,假得让人难受。那种蓝也不是一种喜庆的颜色,在暗淡的灯光下看来,几乎是一种鬼气森森的颜色。
  除了楼梯两侧的壁灯,锺辰轩并没有开别的灯。他上了楼。一楼,二楼,三楼。最终,他停在了顶层的阁楼门口。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停留在这里,那是一扇雕花的木门,却跟整幢别墅的风格格格不入。这是一扇非常典型的清代杉木门,通体雕著花鸟。这样的门,是可以透过雕花的缝隙看到里面的情形的,但是门里却糊上了一层牛皮纸,凑上去看,也什麽都看不到。
  门上挂了一把铜锁。
  锺辰轩曾给这把铜锁拍了一张照片,传给一个收藏古董的朋友看。那个朋友看了之後告诉他,这种锁叫“广锁”,是古代的一种横式锁。这把锁上面通体雕刻著龙凤花纹,被称为“龙凤呈祥广锁”,新婚夫妻的房间是最爱用的。锺辰轩虽然起了好奇心,但还不至於撬开安瑶家里的锁悄悄进去看。
  但是今天,安远在临死前紧紧抓住他手的时候,塞了一样东西在他手里。这样东西,锺辰轩当时就放进了自己衣袋里,没有给任羽等人看,甚至没有给程启思看。
  那是一把铜制的钥匙,样式相当古旧。
  锺辰轩取出那把钥匙,插进了锁孔。果然不出所料,钥匙跟锁是完全相配的。只是因为长年累月没有人用过,锺辰轩轻轻一转,却没有拧开。但他对於这样的情况是早已料到的──事前,他在厨房里找了半瓶油,这时候就派上用场了。锁孔里上了油,他再用力将钥匙一转,只听“嗒”地一声,锁应声而开。
  锺辰轩的心顿时也提到了嗓子眼。他伸出手,轻轻地把门推开了,门发出了刺耳的“咯吱”一声,敞开了。紧跟著,灰尘也纷纷地从门顶下落了下来,呛得锺辰轩不停咳嗽。看来这扇门,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开启过了,锺辰轩手里拿著一个大功率的电筒,一圈圈的光晕投射在黑暗的楼道里。
  锺辰轩一时有些恍惚。那些被尘封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灰尘,被电筒的光照亮了,像金色的雨点一样飘散。空气里除了那种长期闭塞的霉味之外,还充斥著一种奇怪的味道。仿佛是一种香味,锺辰轩脑子里依稀地闪过了一些破碎的记忆,但一时却无法把它们拼成一幅完整的图画。
  他犹豫了片刻,才慢慢地举进了手电筒,照向了门里的一片黑暗。他顿时怔在那里。
  这是一间只有在民国的老照片或者是老电影里才会见到的屋子。雕花的木床,高高的脚踏,床上甚至还铺著被子。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戏水的缎子被面,枕头也是一对大红色的鸳鸯戏水的枕头,早已经褪色了。屋角放著一个雕花妆台,妆台是古老的式样,但妆台上放著的东西,却是不折不扣的“洋货”。
  他走到了妆台之前。地板是木头的,走上去,嘎嘎地作响。妆台上放著一排大大小小的盒子,罐子,锺辰轩随手拿起了一个,那是一个白搪瓷描金的小圆子,他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一些淡红色的、已经变成了胶状的东西。胭脂?他又拿起一个透明的水晶瓶,水晶瓶里的香水早已挥发干了,但空气里依然浮著一丝香气。因为这个房间几乎是完全闭塞的,所以香味也一直跟霉味混在一起,萦绕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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