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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沾衣+番外 作者:木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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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宫廷侯爵 强强 天之骄子 江湖恩怨

  “我可是公侯家的小姐,你还是对我好点,若有一日我家得势,也给你个官当当。”这话犹在耳边。
  也是,这样说话行事,像极了越子临。
  可她为什么只记得那些零散的话,却没能记住越子临的脸呢?
  “我说了,我要娶她?”段长歌道:“之后怎么样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26106480小天使的地雷。
感谢思凡小天使的地雷。
感谢不倦小天使的地雷。
 
  ☆、第七十一章 兵者
 
  越子临撩开帘子, 道:“这是我住的地方。”
  越子临住的地方半点活气都没有, 显然是很久不曾回来一回。
  但房间非常干净, 有专人每日打扫。
  段长歌四下打量, 越子临的住的地方并不像她想的那样清冷肃杀,反而十分雅致, 案上还放着一把琴。
  段长歌从后面抱住了她。
  越子临按着琴弦的手一顿,道:“怎么?”
  段长歌贴着越子临的脖子蹭了蹭, 道:“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越子临猛地想起那个梦, 扭头笑道:“上辈子吧。”
  “没有吗?”
  顾明远没必要骗她, 可越子临也没有必要。
  但她并没有再继续问。
  越子临做的一切都是有理由的,她不说, 她便不问。
  越子临随手划动一根琴弦, 却没有发出声音,“没有。”
  至少她从来不记得有这一回事。
  而且那也不是什么好的回忆,忘了也罢。
  血顺着她的手指淌了下来。
  段长歌一愣, 马上拉开了她的手。
  这样利的琴弦,不像是用来弹琴的, 像是用来杀人的。
  越子临的手指细白, 不沾阳春之水, 有着这些血,便映衬的手指更白,更嫩,根根宛如玉雕。
  段长歌刚要给她找手帕,越子临便抽回了手, 将手指含入口中。
  她这目的一本正经,神色亦然。
  偏偏粉红的舌头□□着手指,吞吞吐吐,哪里像是在擦血?
  “这把琴叫凤鸣岐山,”越子临不忘和她解释,“是用来杀人的。”
  这样秀丽的琴,能把人切成碎片,连骨头都可以轻易割断。
  她离这把琴很近,因为她大半个身子靠在案上。
  她半个身子靠在案上也是有原因的——段长歌贴着她,压着她。
  越子临把手指压在她的嘴唇上,道:“这是我师哥送给我防身的东西,可我不喜欢这样的武器,最后还是用了春水。”
  “师哥?南睢云南右使?”
  越子临一愣,是镜。
  琴是古琴,弦却是后配上的。
  与越子镜用的线是同样的材质。
  “是。”她含糊道。
  好在段长歌没有细问。
  她的嘴唇上被压着一根手指,她说话有些不清楚,她也不想说。
  这时候,有些事不是用来说的。
  ……
  “魔教风景很美。”坐在亭子内,段思之道。
  亭子在半山腰,早晨有些雾气迷漫,满山又尽是青绿,在雾气中时隐时现,别有趣味。
  “哦?”宁王道:“不知美在何处?”
  段思之来的第二日,宁王便来了。
  据他解释是还未走远,听闻消息特意赶来。
  这慌说的拙劣,段思之都懒得拆穿。
  “美在清淡、超然物外,天然去雕饰。”段思之道。
  他的话似乎很有深意,又好像只是随口一说。
  “中州的景色不是更美?”宁王笑道,“王气所在,龙脉之首,望之,千里万里的锦绣河山。”
  “我更喜欢这。”
  “喜欢这的景,还是忠心那的人?”萧钰不依不饶。
  段思之抬眼看萧钰。
  好一张美人面。
  可他能看见,这张皮囊下的毒与狠。
  萧钰任由他看着。
  他的脸色惨白,却是风吹的。
  他的身体实在太不好了,半点凉都受不住。
  可二十年前他不是这样。
  二十年前,他还是轻狂皇子,风流少年。
  如斯种种,皆拜王座上的那人所赐。
  段思之摇头道:“都不是。我只是累了,想歇着了。若是没有这些事,恐怕我早已赋闲在家中养花逗鸟陪陪夫人。”
  任谁都觉得他有滔天的野心,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过依照萧琼的心思做事罢了。
  但即便如此听话,他萧琼仍然对他不满意,起了替换的念头,做了恩断义绝的事情。
  萧钰笑着看段思之,从他静如秋水的脸看到他掩盖在衣服下面残疾的双腿。
  同是如此痛楚。
  萧钰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从马上摔下来的那一刻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生生地将他疼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下肢就没了直觉。
  他能走,但很多事情却做不了,比如一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当他第一次无法控制自己失禁在床上时,他想杀了自己。
  他想杀了萧琼。
  段思之的伤绝对不比他轻,且是搅碎骨头,再片片取出,他所受的伤甚至能把人直接疼死。
  同样是这般无妄之灾,同样如此痛苦,为什么段思之还能那么平静?不想不说不怨?
  “皇兄什么都养的很好,花也是,那些个上供来的活物也是。”萧钰在一片安静中开口。
  “他养过的活物都很亲他,谁碰也不准。尤其是狗,都忠心耿耿,皇兄就算拿着刀过去,他养的也会过来,一点都不起疑哪怕皇兄是真的想杀他。”
  “我就不行,我自小养什么都不活。”
  花也是,草也是,活物也是,孩子也是。
  他把自己都养的半死不活。
  来了靖州之后,天气苦寒,素日无趣,他知一门心思扑在种花上,这才有了些许的长进。
  “我还记得父皇有一日竟带回来了几只狼崽子,刚生下来不久,但已经长了牙和爪子,我很喜欢,想抱,却差点没被把手指头咬下来。”萧钰道,语气随意平和的像是聊什么平淡的回忆。
  也确实是平淡的回忆。
  “皇兄也喜欢,自然他也被咬了,还不止一口。”萧钰淡淡地笑了,“那时候我就在想,皇兄可真傻,他不亲你就不亲了,苦苦相逼是什么意思?”
  “我没想到的是,几日后,那狼崽子都在他身边,亲得像是见到了母狼。”
  他不懂,不明白,不知道那些狼为什么喜欢萧琼而不亲近他。
  那时候的萧琼似乎没什么野心,清心寡欲一般,每日只侍弄花草,逗鸟喂鱼。
  后来狼长大了,他有一日去找皇兄,皇兄坐在门槛上看天。
  满院的芍药像火,焚烧天际。
  艳丽的红,皮毛的灰,衣衫的白。
  这些颜色混在一起就刻在了他眼睛里,这辈子都不曾忘记。
  尤其是萧琼察觉到有人后瞥来的眼神,那么戒备,那么无情。
  可他觉得是自己看错了。
  身在皇家,不可能不对那个位置不动心。
  再后来,萧琼登基,将院子烧了。
  萧钰后悔自己没有早看清萧琼的野心,最后落得和那一院子的芍药一样,被焚烧殆尽,变做灰尘。
  他得谢谢自己的好兄长还要名分,不能把所有人都杀了,不若,他现在只能同那些花灰一起,滋养了土地,再由土地开出花来,装点着别人。
  枉为他人做嫁衣。
  这让他怎么甘心?
  “狼还好,”段思之道,他放在腿上的手不止何时握紧了,“可惜,陪着他的是条狗。”
  “不过狗已经老掉了牙,又被拔爪子,腿也被敲折了,没用了。”段思之静静地说。
  “可他的威名犹在,却西凉六百余里,北攻漠西,匈奴不敢南下牧马,多年未有败绩。这样的威名……”
  “这样的威名只会让狗老的更快,死的更早。”段思之接下去。
  “元帅以为是主人心思的变化才让狗成了这样?”
  “总不会是狗自己选的。”
  “不,不是,”萧钰摇头道:“主人不是心思变了,他是从未信过狗。”
  哪怕他们朝夕相处了近三十年。
  哪怕他为了他毁了右手,自此之后,右手连一本书都拿不起来。
  哪怕他曾浴血奋战,不顾圣旨不明,将他送上皇位。
  昔日的战功与荣誉都成了怀疑的理由。
  “何以见得?”
  “他好像是难得情深的样子,其实,不过做戏而已。”
  “他若是信,断然不会以害怕背叛为借口将狗的爪了打断。他若是有真心,一定不舍的下那么狠的手。”
  萧钰似笑非笑,道:“若是元帅你,将心比心,挚爱背叛,你真的忍心如此?搅碎他的膝盖,让他这辈子都站不起来?”
  说到底,这件事不过是个□□,是个契机。
  那些怀疑早就埋下了,亏萧琼还在那标榜信任和情深义重,简直可笑。
  “萧琼不信你。”这是他总结的,也是他最终想说的,不顾段思之比他还要白上几分的,道。
  一字一句,如此清晰。
  “他从未信任过你。”
  萧钰怜悯地看着这个元帅,道:“元帅,你真是个纯臣。”
  因为从不涉及党争,他才能活得如此天真。
  ……
  “皇帝那把火烧到他那了。”南睢云道。
  “他要回来?”越子临皱眉道。
  “恐怕已经要到了。”南睢云道。
  “那,告诉镜,千万躲着段家一行人,决对不要碰上。”越子临沉吟道。
  她以为皇帝不会那么早就发难,至少也要等段家人走了之后,哪知道竟这么快。
  “这回不是师哥了?”南睢云调侃道。
  越子临道:“师哥——”
  语气温柔,温柔得南睢云寒毛都起来了。
  这语气,像是在索命。
  ……
  越子临因有事处理,留段长歌一个人在。
  她呆着无事,便研究起了越子临房间中的陈设摆件。
  还是那把琴最有趣,明明是杀人的武器,却做的那般风雅精致。
  送礼之人可算用心。
  尤其是琴弦,更是精美。
  琴弦上有花纹,竟是祥云与麒麟。
  这样的东西她见过,她在……
  她在镜的线刀上见过。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思凡小天使、追月小天使、不倦小天使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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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卍·卐小天使手榴弹。
 
  ☆、第七十二章 萧徵
 
  越子临回来时已是半夜。
  房子在半山上, 是个竹楼, 外面下着雨, 四野皆黑, 唯有窗户那露着些温软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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