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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乱点鸳鸯谱 作者:赤子的时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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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因缘邂逅

  明颜表示理解,同时向她打听蛛儿的情况。朝政上倒是没有出现什么乱子,这些年各地也没有什么大的天灾或者人祸。
  可现在却有一个更加令人头疼的问题,子嗣。
  蛛儿刚登上女皇大位时,明朝百废待兴,自然没有人关注她有没有子嗣的问题。但等到朝政走上了正轨,时局恢复了稳定,就有文臣提出,她应该选出一位皇夫,以继宗嗣。很快得到了众多大臣的附和。
  身为帝皇,强硬是必须的,但也不是什么问题都可以用强硬的态度来解决。例如子嗣,这就是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杨不悔在几番挣扎后,也向蛛儿提出,为了后嗣考虑,可以让她选一个皇夫,被蛛儿拒绝了。仅仅是为了后嗣,就让一个毫无感情的男人碰她的身体,这对她来讲实在是太恶心了。
  到最后,还是她自己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在京城无父无母的孤儿中选出了三位年龄合适、品貌端正、身体康健、洁身自好、有功名在身(证明智力没问题)的公子,留在了宫中,让太医或老嬷嬷定期去取出他们□□,留作使用。但是古人是不知道有排卵期这个东西的,只能碰运气。花费了足足一年多的时间,蛛儿才终于被胡青牛诊出了身孕。
  三位公子在被送出宫时,都被王难姑下了毒,忘记了宫中的经历。这样一来,谁都不知道蛛儿腹中孩子的生父是谁,也就可以避免将来孩子父族利用这层关系来做文章。
  之后,蛛儿正式颁布圣旨,册封杨不悔为皇后。
  明颜和素素听完杨逸夫妇的讲述,嗟叹不止。当初她们就曾经想到了这个问题。蛛儿能够顶着重重压力,用这种惊世骇俗的方式获得子嗣,也足以证明她对不悔的真心实意了。想来杨逸夫妇也是看出了这一点,才会放心大胆地离开京城、闯荡江湖。
  明颜和素素提出想要回京探望蛛儿。此时,杨逸夫妇也已经离开京城半年多了,心中对不悔也颇有些想念,便和她们一同返回了京城。
  这时,蛛儿的孩子已经出生,是一对龙凤胎。都交给了皇后杨不悔抚养。杨不悔心中虽然有醋意,但也知道大局,对两个孩子非常尽心。由于当时明颜和素素下落不明,蛛儿便带着两个孩子去少林寺见了谢逊,让谢逊取名。
  谢逊欢喜,自不必说。思索一番后,男孩儿取名谢宏鹏,女孩儿取名谢坤芳。明颜和素素都见过了孩子,又将断开的屠龙刀煅烧成了两柄短剑,分别刻上了两个宝宝的姓名,赠给了他们。
  百天过后,蛛儿将皇长子谢宏鹏封为了太子。至于皇长女谢坤芳将来是否有本事将皇位夺过来,就看她自己的了。
  见蛛儿对杨不悔关怀备至、体贴有加,杨逸二人也彻底放了心。跟着明颜、素素,四人一同出海游玩去了。
  这一次,她们带上了紫衫龙王黛绮丝。黛绮丝最擅长航海,中原少有人比得上她。上一次明颜和素素是去波斯,黛绮丝去不方便。而这一次,她们打算换一个方向,往东航行。
  两年后,她们回来了,再一次满载而归。其中最重要的,是一种名叫“玉米”的农作物。中国是个农业大国,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叫做“民以食为天”。玉米产量高收获大,要求的条件低、容易成活,很快就在蛛儿的推动下在国内培育推广起来。
  之后她们又出海了几次,带回了辣椒、甘薯、马铃薯、花生等作物。而这些作物的引入,无疑是百姓的福音。
  在当时,农民基本上是靠天吃饭。浙江、江苏这些地方是鱼米之乡,不缺少粮食。但在山东、河南等北方地区,则是常年遭受灾害。玉米、红薯、土豆等产量高、易成活的粮食作物,在天灾人祸时绝对是农民的救星。
  这一生,明颜和素素因为多次出海引入了那些农作物,在民间备受好评。她们二人的关系也没有被传为丑闻,反而成了一段佳话。毕竟对于百姓来讲,吃饱肚子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在经受了元兵的折磨以后,谁让他们吃饱肚子,谁就是大好人,就是仙女下凡。甚至有人在民间给她们供起了长生牌位。
  蛛儿和不悔恩爱了一生,也没有再发生什么波折。两个孩子健康长大,个个都聪明伶俐、文武双全。
  殷天正去世时,明颜跟着素素去参加他的葬礼,蛛儿也去了。在那里,她们遇见了殷野王和那已经成人的两个庶子。明颜必须承认,当她看见那两个前世逼死她的男孩儿时,心里面仍然有一瞬间产生了一掌打死他们的想法。
  但当她看见那两个男孩儿以及殷野王毕恭毕敬地对着蛛儿跪下叩首、口呼万岁时,她心中又释然了。现在的他们和蛛儿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为他们生气,犯不着。
  上一世,明颜为了保住女儿殷离的姓命,拔剑自刎;而这一世,她是和素素一起躺在床上,在子孙们的环绕下,相守而去的。临终前,二人的嘴角都带着笑,表情十分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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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敏敏!”周芷若喊道,“你在哪儿啊?”
  “我不就在这儿赏一会儿花吗,至于大呼小叫吗?”赵敏从花丛中站起身来,翻了个白眼。
  “敏敏,”周芷若松了一口气,“我真的好担心你会突然走掉。”
  当初,周芷若随明军一同搜查绍敏郡主,却在一间破庙中看见了伤痕累累、奄奄一息的赵敏。那一刻,她也不知怎么了,就动了恻隐之心。她没有将赵敏交给明军,反而找来了明军的衣服给她穿上,将她伪装成了己方的伤员……
  赵敏笑了:“我能走到哪里去呢?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赵敏不是不知道元朝□□、□□汉人,也不是不知道元朝的灭亡是自找的,只是元人再不好,也是她的亲人……
  周芷若走到了赵敏的身边,陪她一同眺望远方。
  未来会怎样,没人知道。至少现在,她们的心是一起的。
 
  第72章 飞刀
 
  
  事实证明, 无心最后赚到的功德点,也就刚刚够回本。
  凌莹见她在那儿一个劲傻乐,跟发了大财似的,心中也是颇为无语。不过转念一想,这毕竟是无心第一次正是收徒弟……好吧,手段有点儿简单粗暴。全程用功德点去砸。
  “无心,无心……”空中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呼唤, 抬头看,一只翼手龙正飞过。
  “妈妈。”无心喊道。
  翼手龙降落,陶仁从他背上跳了下来。
  “陶阿姨好。”齐歆等人鞠躬道。
  “你们好。”陶仁径直走向无心, 摸了摸她的头,说道:“这次完成任务,怎么没有回家去呢?我和你妈咪,还有你姐姐都在家里等你俩呢。”
  “我本来是来找齐歆玩的, ”无心支支吾吾地开口了,“然后, 这个嘛,那个……”齐歆紧张地攥住了衣角,无心你可别出卖我啊!
  “陶阿姨,”凌莹接过无心的话, “我们想办一所重生者培训学校。”
  “办学校?好事儿啊!”陶仁来了兴致,“是什么类型的学校?”
  无心大概介绍了一下。
  齐歆松了一口气,心里面也是给凌莹点了个赞。
  “你,能教学生?”陶仁心里表示怀疑。无心和她妈咪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不光指外表,更指她们的脾姓。陶仁很怀疑无心有没有那个耐心去教一个凡人,毕竟那是要从基本功一步一步练起来的。
  然而,陶仁很快就知道,自己想多了。无心根本没有教基本功,人家直接灌。
  “算了,”陶仁无奈地对小女儿道,“我还是教教你,该怎么做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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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句话,江湖上恐怕很少有人不知道。
  小李探花李寻欢,早年高中探花,于朝廷为官,后来辞官而去,又投身江湖,以飞刀神技闻名,位列百晓生兵器谱第三。
  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表妹,名叫林诗音,从小就是在他们家长大的。她的父亲,是李寻欢父亲的妻舅,两位老人家没有死的时候,早已说定要亲上加亲了。所以,她还是李寻欢的未婚妻。二人并没有象一些世俗的小儿女那样因避讳而疏远,他们不但是情人,也是很好的朋友。
  不过,却很少有人知道,李寻欢还有一个亲生妹妹,闺名李行乐,小字倾倾。在四岁那年,拜了一个世外高人为师,外出学艺去了。自那以后,多年未归。只是时常会有书信来往,向家人报平安。
  这是一年春节,李府上上下下充满了欢乐,李寻欢更是笑声不断。因为,外出多年的李小姐前不久来了信,说是今年春节就要回来了。
  “哈哈哈,”李寻欢的笑容掩盖不住,“如今我妹妹回来了,我以后出了门,你就有伴了。”不知道妹妹如今是怎样的。长得漂亮吗?武功好吗?姓子是否像诗音一般温柔?真的好想见到她!
  林诗音特地准备了一桌精致的酒菜,迎接这位回归的家人。
  能有伴,她当然高兴,但也有些忐忑:“表妹会喜欢我吗?”
  “当然会了!”李寻欢道,“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成为闺中密友的。”
  看着陌生而又熟悉的街道,李行乐心中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四岁那年,她就随着师父离家,隐居在山中。如今十年过去了,幼年时的记忆早已模糊,但隐约间还是能够想起一些画面。
  就在一个月前,师父正式通知她,她出师了,可以回家了。还给了她一笔银钱作为盘缠,并且将回家的详细路线告诉了她。
  如今家就在门口,她反而有些迷茫了。
  自己的哥哥,是个怎样的人呢?他会尊重自己、爱护自己吗?还是会像师父口中,世上大多数男子那样(不是黑男人,古代就是这样),把女人当成物品呢?他会不会像师父讲的那些故事中的父兄一样,不顾自己意愿,就给自己定一门亲事呢?还是会像几位师叔那样,对师妹百般疼爱呵护呢?
  大门前挂着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李行乐知道,她到家了。
  门囗的家丁却都用惊艳的目光看着李行乐。同时又感到奇怪,这姑娘是哪家的?站在门囗发什么呆?
  平复了一下心情,她提交走了进去。刚跨上石阶,便有门房上前询问:“姑娘是从何而来?需要我禀报主人吗?”
  李行乐顿了顿,说道:“我姓李,我叫李行乐。我回家探望哥哥。”说着,她递出了自己的信物——家传的飞刀,还有师父的书信,以及母亲生前赠送的手镯。
  “倾倾!”李寻欢循声冲了出来,满面俱是兴奋激动之色,“十年了,你终于回家了!”话未说完,已是热泪盈眶。
  “哥哥。”李行乐低声道。
  在看见李行乐的那一瞬间,李寻欢眼中同样出现了惊艳的神色。很快又欣喜地道:“好,很好,妹妹如今也长大了,还生得人物俱全。父母在天有灵,也一定会欣慰的。”
  他大笑着拥着李行乐往里走,还在大呼道:“快去请表小姐出来,大家全出来,来见见三小姐。以后她也是你们的主子,谁也不许对她不敬!”
  林诗音很快就出来了。在看见李行乐那一瞬间,她的担忧、忐忑、迟疑,全部都烟消云散了。不为别的,因为李行乐长得太美了,太出尘了,几乎令人窒息。
  增之太长,减之太短,出群风格。施朱太赤,施粉太白,倾城颜色。
  李行乐没有说话,面带微笑好奇地看着林诗音。此时正值雪天,她穿了一件银白色的大氅,还戴了一条狐皮围脖,只露出一双纤细的手。
  这双手,十全十美,毫无缺陷,比起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更加迷人。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她的肌肤比雪还要白,在雪景的衬托下,就好像从雪中飘出的仙女一般,倾国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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