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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美丽+番外 作者:送瓷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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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你个烂芝麻,阿元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弟弟,一定是捡来的。”他明明比我还小一岁,却说我还没长大,就因为我还没结婚。
  “啊,你怎么知道?我姐姐都不知道。”陈谷说话的神情太正经了,我愣住,阿元笑了一下,指指后面:“去洗个脸。”
  我有考虑过,是不是要辞职,那时和母亲说的时候,主要目的是想让她知道我真的不能按照她所希望的那样去生活,最后没个结果,还是因为我在意这份工作,如果我连工作都不要了,又怎么去作自己想做的事,我们都生活在红尘俗世中,那些有情饮水饱的事,只能发生在故事里。可她有了婚约,戴上了别人的戒指,这么鲜明的态度,就算让她看清楚我的心又有多少用处呢,毕竟,与异性的婚姻才能被众人认可,而要想让人接受两个同性相爱,太难。如果她真的决定走那一条路,我应该拉她回来么?
  犹犹豫豫的过了一段时间,春季推广会就到了,我部门是主打,销售那边派不出人来,我临时受命要出差了。省会城市糟糕的交通状况永远叫人无奈,杨雪晴中途打来电话问我到哪里了。她同另一个部门的同事先期抵达,做准备,布置场地。我看看窗外面陌生的街道,摇头,一想对方看不见,笑着说:“不知道,反正是大马路上。”
  到了场馆,已经是四十分钟以后的事了,杨雪晴做的很好,基本达标。
  场馆面积很大,参展的都是有实力的酒店,不管是宣传片还是展位,都做的很有自己的特点,相比来讲,长泰就弱了许多,刚刚够上星级而已。
  我在各展台前走了一圈,果然看见属于锦丰的展台。三个男女凑在一起看电脑演示。
  我一阵失落,又觉得自己的想法未免草率,这种场合,最多也就是参展的部门负责人露个面就好了,任兆欣是副总,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晚上,杨雪晴拉着我去玩。她在这边念过书,还工作过一段时间,对城市路况很熟悉。
  毕竟是做过国都的地方,有许多的历史遗迹可供瞻仰,只是因为夜晚,看的不甚清楚,有点遗憾。我想,不能再亏待自己了,想做的事情就该去做,就像看风景一样,白天与夜晚的感觉一定是大不同,有些事,尽力而为与全力以赴的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走累了,杨雪晴拉着我去街边小店坐着,叫上当地特色小吃,一边吃一边跟我讲一些上学时的趣事,当年的大孩子,如今已经做了母亲,说起过去,还是那么的兴奋,“那时候,很喜欢1912那种地方,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连空气都是自由的,疯的没边。今天再来,我忽然发觉自己老了,没有那种心情了,路过也不想进去。”
  我作势瞪她:“你都老了,你让我怎么办?”
  “喂,只有我们这种结了婚的人,看着孩子一天天的大了,才会觉得自己老了好不好?”杨雪晴笑着摇头,“你把自己关在自己划定的圈子里,又开心不起来,这样又有什么意思?爱情是需要回应的。”
  我是表现有多像怨妇啊,让她们一个个的都看出来了。“你谈过几次恋爱?”
  “呃,一次。”
  “喂,我还比你多一次,就你这种水平,就不要冒充恋爱专家了,我都比你有经验呢。”
  杨雪晴讶异地看着我:“这种事能用经验来讲的么?再说,你也没历尽千帆,咱们,也就半斤对八两。”
  我被她的表情逗笑,“明天我就回去了,你还是多留一些精力用在展览上去吧,做的不好我可是不会留情的。”
  “是,陈经理,我会用心的。”
  第二天,展会开幕之后,把后续的事宜都安排好,全权交给杨雪晴去做,提早一个小时离开。
  从J市弯了一下,我没有先去电话,直接上的兆欣办公室。上次的前台到底给换掉了,新来的这个只是照例登记,没有过问其他事,因为后面还有兆欣的秘书做门神,她看见我,微笑着站起来,“你好。”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看一下她挂在脖子里的门禁卡,微笑回应:“刘小姐,你可以告诉我你们副总在或不在。”
  “在。”
  “好。”我直接越过她,并且制止她想要拦我的举动:“如果你有话讲,等我和你们副总谈完事再说。”
  “好,请让我为您敲门。”
  我点头,她过去,“副总,陈小姐来了。”
  过了那么七八、十来秒钟的时间,门里面的人才说话:“让她进来。”
  兆欣还是那副工作时的样子,今次,她闲适的靠在椅子里,微微偏着头,左右手交叉叠在腹部,看我朝她走过去,眼里意味不明的笑着:“你拿我办公室当菜市场了啊,说来就来。”
  “顺路,我就来看看你。”我坐在她对面,“早上好。”
  兆欣轻轻一笑,摘下眼镜丢在桌子上:“还真当这里是菜市场啊!好了,你想见也见了,可以走了。”
  我左顾右盼,“进副总办公室,都没有茶水的么?”
  “来我这里的,只有有正经事的人才招待茶水。”
  我笑着接下她的话:“我想见你难道不是正经事?”
  “无聊,没事出去,”她重新戴了眼镜站起来,在文件柜里拣出一个黑色文件夹,“还想让人来请?”
  我走到她身后,“上次说了惹你生气的话,是我不好,我道歉。”
  “不必了,你说的也没错,是我多嘴讨人嫌。”
作者有话要说:  对于陈正希的反复,个人觉得并不奇怪,就算她在清醒之后觉得过往错的离谱,但她已经过了二十五岁,人格已经形成,她在乎的东西太多,要她改变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有一个缓慢的过程,任兆欣说的没错,她根本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那种人,必须要等她自己想明白,确切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爱上这种人,不管是“割肉止损”还是“含泪补仓”,在没有正式“收益”之前,都是痛
 
  ☆、第 39 章
 
  “除了那个叫任兆欣的,我根本不想和任何人恋爱。”
  她自顾看着手里的文件,一页看完再翻一页。
  “兆欣,”把她手里的文件夹放回去,轻轻抓过她的左手,那只带着钻石的戒指并不在她手指上,夜晚看不见的戒痕,白日里清晰可见。我抬起视线,看着她的眼睛,诚恳道:“给我一次追求你的机会。”
  兆欣慢慢把手抽回去,说:“出去。”她若是冷嘲热讽,我还能接招,可她要是这样没情没绪,平淡到直接拒人千里的态度,我就只有按照她的意思去做。退后一步,故作轻松说道:“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也差不多该走了,那我们明天下班见。”
  退出来,外面坐着的文秘正好站起来,我看她一眼,忽地心里一动,站住脚步:“刘小姐,我想请你们副总吃晚饭,明天她有安排么?”
  “副总她一般不应酬,私人邀请的话,您需要自己去约了。”
  我点头,“好,我知道了。”不管她把我的问题看做是哪一种意思,对这个结果,我都是满意的,她手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留,这足以说明很多问题。
  陈元说的对,我所需要做的,就是要让她看见我对她从未改变的感情,不会再因为外力的影响而有任何动摇,并持之以恒。在她还不是谁的妻子以前,我还有追求她的权利。
  晚上,补完了因为出差落下的一些工作,又看见抽屉里任兆欣的那副眼镜,镜片边缘根本不像一般近视镜那样厚,那时候,她从来不戴眼镜,想看清点,就微微眯着眼睛,弄得我一开始老以为她又在想什么鬼主意要作弄我。
  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玩着电话,有很多话想跟她说,但现在的时间真的不合适再通话了,她也未必肯听我的电话,又心心不宁,坐着静默了一会儿也是一样,看见左手边的一沓纸张,或许这样能缓解我的不安。
  兆欣
  不知怎么回事,已经半夜了心还静不下来,本想打电话给你,可时间已经不早了,也许,还怕你会拒听。本来只是想记录下我现在的心情,可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我耐不下心去做那些,就好比一个武夫看不惯整天文绉绉的书生一样的感觉。
  其实,我也不过是个书生,性子急,脾气也急,我不喜欢这些,只觉得,有这个功夫,重复一百遍都够了。呵,带着这个想法的时候,我还是无所顾忌的少年,倔强、自傲,叛逆。
  那一段改变我整个人生的事发生之后,我遇到了你,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我们便错过了,如此,对你才是更好的事情吧,我不拉你进这场情.事里,你也不会被伤害。
  可我们终究没有错过……
  是祸?是福?
  我以为第一次见你是在街心那棵大樟树下面,如今算一下,也就是你大一那年的夏季。当时你正打电话,我只觉得你的声音从没有过的好听,我想转到你面前看看是什么人拥有的这么一副嗓子,只是被林泉搅合了,于是,我记住了那道低沉的声音。再次遇见你时,你喝多了,还不小心撞到了我,当时,我不能确定你就是那次我遇见的女孩,当时,我真的很想问,只是,一来我们只是陌生人,二来,你的朋友在找你,我一犹豫你就走远了。
  实际上,我最落魄的那个秋季,你还是高三的学生,阳光少年,神采飞扬,你不会知道,当时的我是多么的羡慕你。
  都说事不过三,而我们,已然见过不止三次面,我还不知道这就是“因缘际会”,因为你身份的缘故,我们才得以再见面,每次拥住你,我都在心里跟自己说:陈正希,你遇上了这个世上最好的女孩子。
  可我,竟然就那样把世上最好的女子放弃了。
  我以为我所作的是对你最好的……
  门第、身份、前程、生活、婚姻、血脉,还有,性别……
  长久以来,所有的坚持,在见到你的那一刻里溃不成军……
  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若不是胸怀大志,或者被迫承担起家族使命,即使出身名门、毕业名校,最大的快乐也就只是打一份工,过一段自由且安乐的生活,纯粹的快乐,简单而又美好。
  等我明白这些,才发现我错的多离谱。
  还有,我终于知道,戒指内壁上那两个英文字母是什么意思。戒指第一次被摘下,是在我车祸住院之时,我那时候才发现,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你要刻上那两个英文字母。
  真是,笨的可以。
  兆欣,正希,原来,我们俩名字的首字母竟然都是一样的,这是不是另一种缘分?
  不早了,晚安。
  陈正希 字
  我终于没有再失眠,一觉睡到第二天,还是闹钟叫醒的,有个安稳觉,真是很惬意,神清气爽。收拾书房准备上班的时候,看见昨夜写下的东西,折了一折放进包里,嗯,未尝不可。
  杨雪晴不在,所有琐事都必须我亲自处理,也没觉得像平时那般不堪忍受。
  下午出去办事,顺路把信寄出去。现代通讯技术那么发达,不管是语音通话还是电子邮件,都比普通信件又快又直接,也很难遗失,可我就是想用这种最传统的通讯方式,向她传达我心底的感情。我不再相信那些含蓄的表达方式,我不再倚靠心意相通那些说辞,我要明明白白的表达,用另一种方式,明明白白告诉她,我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占有欲作祟,至始至终,我深爱的人,从来是她任兆欣。
  回来时,路过一家专业办公用品店,停下买笔,昨天那支笔实在不顺手。玻璃柜里陈设着各个款式与用途的钢笔,要了支深蓝色的试了下,下笔很流畅,书写效果也比较令我满意。——我写东西的时候,除非必要,更喜欢用钢笔。
  店员打发票的时间里,柜台里那一排签字笔吸引了我,根本不用计较,果断选了一支黑色。兆欣办公室的笔筒里有一支香槟色的,我觉得那个颜色太出挑,不够稳重,与她办公室的气质不够搭,这件黑色磨砂,稳重大方,我觉得很不错,希望她也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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