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龙印 作者:黑糖煮酸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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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良至心头一跳。
是屇地?对,燕国的确有个地方是屇地。公良至一直很细心,从来不是会念错字的人,记忆中怎么会记成“届地”?
不,不是记成了“届地”。
公良至想起来,当年他根本没仔细看过对联。对联上的内容,是魏昭念给他听的。
第39章
青媚娘发出一声惊呼。
这声惊叫在公良至头顶上传出,他没来得及拉住少妇,对方被黑雾圈着腰一下拖走。四下同时发出一连串巨响,黑色雾气蔓延开始,像几条发了疯的蛇,疯狂地抽打着天顶。
走过了几道关卡,这里距离终点只有一步之遥,按部就班地再走过一层就能到达最下层,或者说地塔“顶部”。杀死了所有竞争者,走到这里的魏昭已经是最后的赢家,只需要一点耐心而已。
魏昭没这种东西。
青媚娘刚说的话让他心中一跳,从未料想过的破绽像最后一根稻草,把他最后一点忍耐耗尽,狂乱的世间恶念占据上风。就不该放任她多嘴多舌!魏昭一不做二不休,开始集中力量冲击天顶。他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取舍,那把剑以外的宝物都是细枝末节,无足挂心。
地塔开始震动,无数古老的禁制因为非正常通关方式明明灭灭,最终不甘心地黯淡下来。转灵真君的地塔说到底不是杀局,而是留待后人开启的机缘,如此蛮干也不会反噬攻击者,只会带着其中的珍宝一起毁掉。仿佛牛嚼牡丹,仿佛莽夫用宝剑斩断死结,此处要是还留有一个欢喜宗的魔修,又或者只是哪个识货的修士,他们一定会为这种惊人的浪费捶胸顿足。
终点前的过道上有不少天材地宝,法器遗宝,比如黄甲尊者取下的天罡玄武秘金盾。如今周围所有盒子都沉入地塔当中,在整个地塔的鸣响中毁于一旦。刚才强行打破阴阳壁导致的轻微混乱不断扩散,终于席卷整个九层地塔,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无数盏琉璃灯骤然熄灭。
红尘灯的焰火在上面几层扩散,泥土里的蚯蚓爬虫都在灯光下一瞬间几乎入道,又在下一瞬间化为尘埃。生生世世、无数时光被压缩在小小地塔中,在失去限制的几息间将这一方寂静土地化作凡人国度,这毫无人烟的繁华人间没能维持住几息,便失控地席卷开来,变淡,消失,如同炸裂水球中四下散开的水珠。无数鲜亮偶人变得陈旧、腐败,书生或新娘,鬼神或凡人,只剩下一抔黄土。
红尘道最后的遗产在地下几十丈的地方泯灭,如同烟花消散。
但见证人无意对此投去一瞥,道士抬着头,他头顶上的魔修割开了少妇的胳膊,把她的鲜血抹在半空之中。明明看上去空无一物,青媚娘的鲜血却停留在了空气里,血液涂画出一道门的形状。这位鼎炉脸上犹带着泪痕,她瞪大了眼睛,感到有什么东西正在呼唤。
青媚娘此生第一个机缘,正向她飞来。
策划了一切的魔修并不清楚为何地塔这把绝世宝剑选择了青媚娘,因为血脉,心性,时机或是别的。魏昭也懒得去探究,只要直接拿她一试即可。
仅剩的三人看见了从天而降的光团,它朦胧得像一团雾,却明亮得好似整个地塔的灯火都集中在了上面。它一出世,每个人的眼睛都要集中在它身上,因为它太美了。
若非亲眼所见,很难想象这种宛如名山大川的壮美会出现在仅仅一人高的光团上,或许只有早就离开昆华界的瑞兽麒麟才能有此等光辉。它的魅力无法用语言形容,华丽而朴素,锐利无比又厚重无锋,盯着它看多久都难以确定它的形态,因为它本来就是“不定”的。要如何描述流云,如何描述水流呢?从某种角度看,它竟与魏昭身上不定型的黑雾有相似之处。只是,黑雾的基调是邪恶,它却没有基调。
无色无相无形之剑,无穷可能之剑,红尘道转灵真君穷尽一生也没能炼制成功的瑰宝,青剑娘子的斩魔剑,未来的化神大能萧逸飞的屠龙剑。
不过在此时此刻,它还只是一团刚出世的剑胎而已。
它不知从何而来,去向则十分明显。青媚娘呆呆地看着这从未想过的宝物慢慢向她飞来,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等机缘。她的眸子被这微光照亮,让她充满风尘之气的美貌也变得博大而圣洁起来。她颤抖着伸出手,想碰上这无相剑胎。
没能碰到。
何为机缘?
机缘是法宝丹药天材地宝,是成道之基,是命定之缘。机缘里命里该有终须有,机缘是天若不予,我自取之。
青媚娘没有发出一声惨叫,她的尸体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而在半空之中,魏昭抓住了剑胎。
剑胎震荡起来,变得滑腻,像一尾企图溜出渔夫手心的鱼。魏昭面无表情地抓住它,爪子深深陷入其中,发出金属摩擦的刺耳声音。能切金断玉的爪子在剑气中断裂,龙爪登时千疮百孔,鲜血淋漓,然而半点没有放松。魏昭用上了两只手,他抱紧了想要逃脱的剑胎,恶念混入鲜血,覆盖了整个剑体。
他能感觉到剑胎中传来的反抗,这初生宝剑还未生出灵智的雏形——今后也不会有机会生出了,魏昭不需要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伙伴,他只要一个足够好用的道具。说不定就是预料到了这种命运,宝剑才不断想要逃脱吧。剑胎先选了青媚娘,待青媚娘身死后,又拼命向下方的公良至飞去,就是不选魏昭。魏昭冷哼一声,这事可由不得一个灵智未开的铁疙瘩。
他浑身上下都是黑雾,黑雾遮不住剑胎的微光,但落到上面的鲜血却让光辉闪烁不定。黑色的血浆粘稠如枫糖,一点点、一寸寸舔舐着无色的光芒,直到它被引诱,被驯服,被同化。红尘道的法宝本无善恶之别,无相剑无善无恶,以红尘为心,而谁又能说,魏昭这一身怨念不算人间烟火?
剑胎终于不逃了。
魏昭手心的剑胎不再打滑,与之相反,它变得完全贴合魏昭的手掌。微光蜕变,终于与他身上的黑雾浑然一体,凶戾、杀戮之气从剑刃上腾起。魏昭将新出炉的宝剑在空中一挥,剑身震动,嗡鸣声仿佛龙啸。
无相剑胎出,此后不会有斩魔剑,也不会有屠龙剑。到了魏昭手中,此剑名为——
逆命!
命该陨于此剑下的魏昭,将持此剑诛仙,逆天,改命!
魏昭低笑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让人不寒而栗的狂笑在此处回荡。失控的剧情终于再次回到他手中,他无所畏惧……他为什么要畏惧?他为什么要被绊住手脚?有什么可以阻他?哈哈哈!能者居上,适者生存,本该如此!阻拦者,杀杀杀杀杀杀杀!
不愧是主角的佩剑,它在持剑人手中如臂指使,仿佛自身意志的延伸,像用爪子一样方便。吞吐不定的黑色剑刃催促这他试剑,魔修向下看,塔里还剩一个活人。
他挥剑。
剑光由上而下劈落,仿佛九天落雷,转瞬间突破层层防护,在距离公良至几步之遥的地方,将整个地塔一分为二。本来就在崩塌之中的地塔终于土崩瓦解,对内对外的防御全部粉碎。这块小小的空间震荡起来,公良至从地面摔向了另一个地面——颠倒的重力恢复了原状。
地塔要塌了。
魏昭在空中转了个身,像在水中转向的游鱼。公良至没这么轻松,让自己不被落石砸中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精力。他狼狈地摔了个跟头,踉跄着爬起来,四处搜寻着。
“过来!”魏昭说。
公良至没过来。
他很快找到了在找的东西,居然转身向魏昭的反方向跑去,跳进了逆命剑劈出的裂痕中。魏昭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做出这种近乎自杀的蠢事,不得不放弃之前抓住他立刻遁走的打算,用黑雾定住不少向那里砸去的石块。他飞了过去,跟下去一把扯住公良至,想知道什么东西让他如此找死。
公良至被提着脚捞了出来,裂痕在他前方闭合,碾碎了掉进其中的宝物和尸体。魏昭没空细看,卷起黑云,飞快地逃出了地塔,一飞冲天。
荒原之上,幻术波动了几下,最终因为再也遮蔽不了的巨大空洞而消失。进入时的活板门碎裂,地面上塌陷出一个巨大的开口,地穴像一张猝然张大的嘴巴,开到极致后又在崩塌中收缩。就在魏昭和公良至冲出地面的下一秒,荒原变成了流沙地,洞口闭合了。
他们摔到了半里外的地上,饶是魏昭也耗空了力量,只能靠双腿站到地上。他看着远处扬起的沙尘,回头看向公良至,去看他到底抢救了个什么上来。
公良至手上,抓着青媚娘的半截尸体。
“死都死了,尸体你也要救?”魏昭冷笑道。
“我答应了她,要将她送回故土。”公良至平静地说。
大惊,大喜,大怒,大悲,如此以后,也只剩下一片平静。
鬼召把青媚娘扯过去之后,公良至没找到问问题的机会。而等鬼召杀了青媚娘,夺取机缘,强占剑胎,将地塔和死者的遗体一并斩断后,又没有了询问的必要。
鬼召怎么会是魏昭?
公良至看着魔修手中的黑色长剑,被他污染的纯净剑胎已经变成了充满恶念的魔剑,剑由心生,魔修是个怎么样的人,已经一目了然。
不是他,公良至对自己重复道,阿昭不会变成这样的。
第40章
出去时带着鸦羽刀,回来带着逆命剑,还有若干不大不小的机缘,这买卖做得十分划算。不过要是出门时魏昭与公良至之间的气氛是冬季,现下就可以媲美玄冰渊,站在他俩中间能被冻成残废。
公良至面无表情,没因为不能去一趟漆山港掩埋青媚娘的尸骸露出什么不愉的面色来,那尸骨被火花了,一捧骨灰收入了芥子袋。他也没对魏昭又要回草庐休整的事提出什么意见,魏昭心知这不代表公良至对此不在介怀,恰恰相反,他大概把鬼召归入了无法讨价还价的凶恶疯子中。
公良至是个很识时务的聪明人。
魏昭呢?魏昭无所谓,他依然处在苍天弃我哈哈哈哈的大魔头思维当中,一路上甚至思考了好几回要不要干脆利落挥一剑。他看着公良至冰冷的脸,仿佛站在滑坡上,看着他们一点点滑向注定的惨淡未来,实在没意思的很。
公良至像魏昭焊接断骨后留在里头的生锈铁钉,想拔,却不知道拔了会如何。
这事有个说道,名叫“断尘缘”或者“斩情”。正派中主修无情道的门派遇到良才美玉父母双全的时候,头一甲子会封山,让人闭死关,一甲子后带人下山扫墓,这就是断尘缘;魔修斩情更加简单粗暴,要么师傅帮忙杀全家,要么徒弟自己动手,而不巧徒弟天煞孤星无父无母的时候,那就下山谈个恋爱吧,爱到死去活来了,好,动手咔嚓一剑,这就入了门。
魏昭玄冰渊下待了十年,对芸芸众生的善意不剩一分,想杀师杀同门,能杀光魏氏一门和过去的亲朋好友而不改其色,只有公良至,还剩公良至……他转手砍了公良至,可能自此看破再无牵挂,也可能一秒专修无情道。这可要糟,从过去到现在魏昭都看不起修真修成木头的无情道修士,何况如今他一半本事挂在靠怨念为主的世间之恶上,“无情”与“怨恨”本身就不兼容,天晓得有什么结果。
所以钉子还是在那儿,不能杀,不能碰。
最后那个短句在放屁,回程路上魏昭没少碰公良至。
他在黑雾中对道士动手动脚,自己藏得不露一根手指,而黑雾中的公良至则完完全全赤luo,对他敞开。魏昭在办事的时候什么话都说,下三路的荤话,挑衅,肉麻兮兮不合时宜的情话,只要能让公良至给点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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