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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神棍风范 作者:孟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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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王爷,是小的看走眼了。
 
谢安歌回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惋惜叹气,摇头,无声地用眼睛表达出了自己的中心思想。
 
——到底谁蠢?
 
尊贵的小王爷顿时气出了一对白眼。
 
人高一尺,道高一丈,终究还是深谙戏精之道的谢安歌略胜一筹。
 
***
 
谢安歌下山之后,先买了马。和萧琛一起游历,他原先的许多计划就要变一变了。毕竟这人只是肉体凡胎,并不会法术,还身娇体贵。
 
然后,到锦州祭拜父母。
 
锦州名中带锦,但命中却不太带“锦”。地瘦人笨不说,连分到这里的父母官也大多没什么本事。
 
当初,陈父就是此地少有的机灵人,因为锦州实在穷苦,没有什么油水,才去了邻州发展。这也是他在回乡途中,一听说那伙人去锦州做生意,就心生机警不肯再下车的原因。
 
油渣都没有,鬼才去那里做生意呢!
 
——结果真的是鬼。
 
……
 
原本,陈父发达之后,还想着回乡提携一把父老乡亲。可惜,一切都尽付那个夏日。
 
谢安歌只喝了一口茶水,就将碗放下了。
 
萧琛则是兴致勃勃地听说书人说书。
 
客栈里人多,天气又热,要茶水的客人就特别多,小二提着井水冰过的茶水,穿堂蝴蝶一样飞来飞去。
 
那说书人一拍惊堂木,做出慷慨激昂的模样,众人都屏息不语,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那将军如何能忍?丧子之仇不能不报,于是军师掐指一算,三天后就是南风,正适合火攻……将军大发神威,抡起一百三十斤重的大刀,就将凶残的北戎将军打落马下,将那些不识礼数的北戎人赶回了他们老家!”
 
众人纷纷拍掌叫好。
 
“将军威武!”
 
“对,赶回老家。”
 
“北戎人尽是些白眼狼!朝廷赐了多少金银珠宝给他们,又嫁了千娇玉贵的公主给他们,仍然是贪心不足!”一个书生愤愤不平地说道。
 
纯朴的百姓们闻言更生气了。
 
想想他们还是大晋百姓呢,没见过公主,也没见过那些金银珠宝,就到了白眼狼手里。
 
问题是,他们转过头来就跟大晋打仗,忒不要脸。
 
要是哪个女婿敢娶了人家好娘子,又拿了彩礼钱,转身就打上岳父岳母家,必定是要被乱棍打死的。大官来了,没有二话说,都一样地要打死。
 
可惜,这些道理百姓懂,大臣也懂,偏偏最该懂的人不懂。只是,又一位公主要泪洒北疆。
 
萧琛听得津津有味,他出身皇家,去了宁州也一直学着处理封地政务,根本没有途径接触这些市井小民。乍一看,还挺有意思的。
 
等众人的火气下去后,说书人就命一个童子捧着小篮子去收赏钱。
 
那童子生得可爱,嘴巴也甜,不一会儿,篮子底就满了一层铜钱。
 
萧琛见了,也十分感兴趣,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无论是拍惊堂木的说书人,还是侃侃而谈的书生,或是拎着篮子讨要赏钱的童子,都新鲜极了。
 
圣贤书上可不会说这些东西。
 
于是他对一旁的护卫道:“铜钱!”
 
那护卫很无奈,出门在外不好太过张扬,就说:“小郎君,没有铜钱,只有银子。”
 
小郎君送他一个“要你何用”的睥睨眼神。
 
谢安歌默默地递上一只荷包。
 
萧琛打开荷包,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金子银子放回去,荷包还给谢安歌,十几枚铜钱留下,通通赏给了童子。
 
对这少见的大方,童子好一顿奉承话。要知道,这些铜钱就够他们爷俩搓一顿好的了。
 
大鱼大肉,香喷喷,油汪汪,火辣辣,配上冰碗解暑,岂不美滋滋。
 
赏钱也给了,萧琛摇着纸扇道:“你也祭拜完了,接下来去哪?”
 
外面的日头慢慢升高,眼见着天气一天比一天热,还没有立夏就已经热得不行,降水却少。看着庄稼越来越蔫巴,有经验的老农已经开始挖深井,开沟渠,早晨傍晚,勤勤恳恳地挑河水浇地,生怕哪张叶子打了卷,眼巴巴地盼着庄稼长好。
 
当然,这些谢安歌是不知道的。
 
他是道术方面的专家,坐在窗边,他的天眼看到阳光里的火毒日益增多,晒得人皮肤发红起泡,水汽有减无增,地上细细缕缕的怨气升腾。
 
要不是仔细观察,成为人仙后就寒暑不侵的谢安歌都没察觉到,今年气温竟然高得这样离谱。
 
“北疆。”谢安歌翻看以前画的符,他这次出来一股脑地带上了,反正有袖里乾坤术。找到清心符后,他分了萧琛和护卫们一人一张,“戴在身上。”
 
清心符一上身,星星点点的火毒被驱逐出境,萧琛顿时凉了个透顶,边享受难得的清凉舒爽,边问道:“去看眼睛铜铃大、拎得起一百三十斤大刀的将军?”
他记忆力好,听了那说书人一遍,就能把内容复述个七七八八。
 
谢安歌也开了个玩笑:“有何不可?眼睛铜铃般大的人我还没见过呢?”
 
“啧,幼稚!”萧琛也心动,却还是习惯姓抬杠。
 
大肚量的道士微笑不语。
 
寻了空,两个护卫向谢安歌道谢:“多谢仙师慷慨解囊,小的感激不尽。”
虽然知道自在观的道士厉害,但知道哪比得上亲身经历呢?
 
“九郎是我的好友,应当的。”
 
护卫们又向萧琛道谢,有了这清心符,日子好过多了。
 
萧琛用鼻子哼了一声。
 
顿了顿,谢安歌又道:“唤我仙师就太言重了,二位还是唤我道长吧!贫道道号青莲。”
 
“是,青莲道长。”
 
仙从高到低有天仙、神仙、地仙、鬼仙、人仙。其中,鬼仙、人仙虽然担了个“仙”字,实质上仍旧是“人”。只有飞升之后,受到天庭正式册封,才能真正称为“仙”。
 
那两个护卫不懂这其中区别,只觉得会法术就是仙人仙师了。
 
内行人——谢安歌听了却有些不好意思,他的修为还担不起这样的尊称。要是成了地仙,他才有这样的底气。
 
 
 
 
 
 
 
 
 
 
 
第10章 妖鬼十
              
 
二人说走就走,刚出发没多久,谢安歌突然心生悸动,若有所感。
 
修行之人,与天地沟通,追求大道,时日久了,对自身的命运会有个大概的预知,心血来氵朝之时更是事关重大,不容忽视。
 
谢安歌拧起眉,掐算一把。
 
介于真与假的虚空中,无数的个体,身体伸出的命运之线,与其他的命运线连在一起,像一张毫无规则又密密麻麻的网。
 
他的天眼以自己为节点,庞大的法力顺着命运之线流向各方,无数上演在这个世界上的记忆、场面在谢安歌眼前重现。
 
有许多事也许连当事人都忘记了——负心汉轻易许下的诺言,孩童时期发下的誓言,少年时立下的宏愿……这一切,原本应当无人得知,现在却像没有闭上壳的软贝,朝谢安歌露出最真实的一面来。
 
遥远的北方,死气与怨气冲天,独属于军队的红色煞气也隐隐有噬主之意。
 
短短几息间,谢安歌脸上的血色褪去,豆大的汗珠瞬间挂满额头。
 
“咱们备上粮草再去北疆。”谢安歌淡淡地道,声音比往常轻了些,却依旧镇定自若,没有一丝颤音,予人无穷的信任感。
 
就像此时的萧琛,明明觉得好友应当请太医诊病,休养,却还是下意识地道:“好。”
 
***
 
所有的粮草都被施展了轻身咒,矫健的马儿也被谢安歌注入了法力,使得它们能日行千里,夜行百里。一路疾驰,日夜无休,众人没几天就到了北疆。
 
不同于中原的富饶平和,北疆很粗犷,却另有一种桀骜不驯的美感在里面。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壮美和瑰丽,色彩饱满的画面霸道地占领了人们的眼帘。
 
扮作买卖粮食的商队入了城,城里十分萧瑟,家家户户挂了白幡,元宝、蜡烛、线香的味道溢满城中,冥币洒得满天飞舞,像一群群无枝可依的枯叶蝶。
 
街上的行人只剩下了青壮年男子,无不瘦骨伶仃,如同行尸走肉一样麻木,但手中都拿着木枪、木棍之类的武器,随时都能上战场。
 
倒是看到他们的目光都不善极了,只是因为没有力气才克制住了自己。
 
巡城的士兵也是面色蜡黄,来去匆匆。
 
 
萧琛的心情也沉重了几分,他皱着眉,疑惑不解地问道:“李将军不是胜了吗?怎么会这样?”
 
说起北疆的李将军,那也是个传奇人物。他年少时是个好赌的混账,常常输得裤子都当了,仍旧是死姓不改,左手少的尾指就是他赖账的铁证。
 
后来也不知怎的,也许是为了一口吃的,这位李将军就入了军,从小卒做起,一步步做到将军。后来,那赌也戒了,还娶了媳妇,有了儿子。
 
“李将军大胜,那是三个月前的事了。”谢安歌低咳几声,沉声道,北疆离锦城远,消息传到锦城时,都晚了。
他的脸色也不好看,白惨惨的,像糊了白面一般。
 
暮色渐渐低沉,冀城的上空笼罩着不详的气,暗中窥视的邪物蠢蠢欲动。
 
晚饭时分,军营外架起了大锅,火头军往锅里放了肉和野菜、杂粮,一锅煮了。香气浮起来时,饿得很的火头军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腹部大声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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