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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神棍风范 作者:孟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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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

那日一场春雨后,天空慢慢潋滟放晴。
 
没几天,册封谢安歌为国师的圣旨下来了,还赐螭纽玉印、金册、诰命,仍赐黄金五百两、法衣三袭、锦缎百匹、茶二百斤、法器五件。
 
“师父,这未免也太着急了吧?”
 
自在观代代国师不假,但一般是师终徒及,而赤莲还活得好好的,看样子还能活好久。
 
这样急着将国师之位传下来,总有种不详的感觉。
 
“趁现在局势安稳,把该办的办了。”赤莲挥挥手,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上的典籍,无所谓道,“有了国师的身份,日后你下山办事也方便许多。行了,去练功吧。”
 
谢安歌告辞离开。
 
九郎闲着没事,自在观又无人能陪他玩耍,就拿了谢安歌小时候用的桃木剑,满园子瞎比划,祸害花花草草。
 
正发着狠用桃木剑砍桃树,九郎就看到那小道士神态平静地走过来了,步子迈得不快不慢,微风越过白墙,吹起他额边的一缕黑发,映着那张白玉般的脸、英朗的剑眉,更是好看得不似凡俗。
 
不,明明是小白脸。
 
这里一个宫娥、内侍也无,日常能见到的就这一个人,连穿衣洗涑还得自己来,小王自出生来,就没吃过这样的苦!
 
这小道士一点眼色也不会看,气人!
 
“哟,舍得回来了,小道士?”九郎高高挑眉,作嘲讽状。
 
可惜,这样的表情放在一个小孩子脸上,只会让人觉得傲娇、可爱。
 
谢安歌努力忍笑,一笑出来这小祖宗必定炸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拘束在小孩子的身体里,九郎行事有时候实在是幼稚得不行,和真正的小鬼根本没什么区别。
 
“咳咳!”谢安歌清咳几声,解释道,“方才宫中下旨,我去领了旨,回来的便迟了些。”
 
在玉桃园住了几天,九郎也算是知道了这人平日里的安排,一早出门,上午去师父那里学习,然后回来练功读书,枯燥得很。
 
“那我就勉勉强强原谅你吧!”九郎微微仰头看着谢安歌的眼睛,一手背在身后,一手大方地摆了摆,努力作不经意状问,“那我爹爹可说了什么?”
 
谢安歌弯起了嘴角,琥珀色的眼眸里漾满了笑意,像盛满了璀璨的阳光,在九郎发火之前,道:“你确定要在这里说?”
 
九郎哼了一声,转身哒哒地走了。
 
看着小短腿在前头努力地走,谢安歌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整日九郎九郎的称呼你,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呢?”
 
九郎停住,转身上上下下地扫描了谢安歌一通,点点头,冷冷地道:“小王理解,毕竟你的脑子就这么点大,能装下的事自然也就不多了。你记好了,小王上萧下琛,〈文心雕龙〉里积学怀琛的琛。”
 
气氛凝滞了片刻。
 
随即,谢安歌露出一个危险的微笑,迈开大长腿,拎起九郎就走:“我也理解大王,人小腿短走的慢嘛!”
 
“哇哇!你这小道士放我下来!放小王下来!不要以为你人俊我就不罚你!”
 
“终于承认我俊了吧!”
 
“套我话,不要脸!”
 
……
 
待回了房间,谢安歌将皇帝的书信和九郎日常用的东西,从袖子里取出来,又表演了一番袖里乾坤术,九郎才表示原谅了这无礼的小道士。
 
拆开信纸,熟悉的字迹跃入眼帘。
 
也不知道信上写了什么,没一会儿,萧琛的兴致就低落下来,眼露悲痛。
 
谢安歌悄无声息地走了,体贴地关上门,留一个安静的独立空间给萧琛。
 
或者说,他前世看的某本小说的男主。
 
原著上明明白白写了的,男主一出场就是镇南王之子,他后来对女主说:“我原名萧琛,后因故改了名唤作萧子琛。”
 
问题是,镇南王龙阳之好名扬天下,他哪来的子?
 
分明是先帝之子。
 
由于萧子琛出现在人前时,年约二十。先帝长子——萧琛要是能活到这时,应该三十多岁了。正因为中间隔着这些岁月,所以从没有人怀疑过男主的身份。
 
毕竟,事实也太离奇了,超出了一般人的脑洞范围。
 
书上没说因何故改名,女主也没有追问,没想到隔了一个世界,谢安歌倒反而意外明白了其中的缘故。
 
前世,得闲时,谢安歌偶尔也会挑一两本小说来看,打发时间,《桃花节》就是其中之一。
 
桃花节以花为媒,举行盛会。每年阳春三月中旬,桃花如云,盛满京都之时,文人墨客牵头,青年男女追捧,桃花节连贺十天。
 
由于晋朝道家兴盛,桃木又能驱邪避鬼,故而桃花节在百姓心中很有分量,对桃花节的重视不下于春节。
 
随着生活日益安逸富裕,这原本用来庆贺开国国师,以一己之力助太.祖驱尽天下妖邪的节日,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大型相亲会。
 
在桃花节上,单身男女都要手持桃花,如果某人对一人有意,就可以将手中的桃花赠予那人。
如果那人也同样有意,就可以将桃花簪到头上,并回赠桃花,这样就算是互许终生。男方归家后,就可以令媒人上女方家门下聘,成就好事了。如果无意则不将桃花簪到头上,以示婉拒,而不伤人颜面。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样含蓄、风雅、寓意深远的趣事很得上至皇亲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的欢心,桃花节也就一年比一年盛大,由盛京扩散至全国。
 
没有桃树的地方移栽桃木也要办桃花节,或者以其他花朵代替。
 
而男主和女主的第一次相见,就是在桃花节上。很俗的英雄救美桥段,女主被一个纨绔子弟纠缠,男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为女主摆平了此事。
 
桥段俗没关系,关键是它得人心啊!
 
女主是个单纯活泼的桃花妖,对乐于助人的男主一见钟情,以报恩为名缠了上来。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嘛。
 
女追男,隔重纱。在男主也有意的份上,中间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一人一妖很快修成正果。
 
然而,人妖之恋,不容于世。
 
因此,《桃花节》成了一本彻头彻尾的be结局小说,女主中间怀孕,胎死腹中,后来病逝,留下男主孤独一人在这世上,最终郁郁而终。
 
主角都这样了,配角们就更不用说了,一个接一个地领了便当,堪称年度悲剧小说。
 
而赤莲的徒弟,应该就是一个中途出场的道士,戏份不多,但他为男女主角的感情起了神助攻作用。
 
道号青莲,原名陈长寿。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吧(^_^)
 
这是穿书文……
 
 
 
第9章 妖鬼九(修改)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我居然穿到了一本书里。
 
不过,穿越我都经历了,穿书又有什么有奇怪呢?
 
这样想着的谢安歌,面无表情地砰地撞上了柱子。
 
他揉揉额头,若无其事地走了。完全想象不出来傲娇小皇子郁郁而终的模样,好吗?
 
萧琛就这样留在了自在观。
 
因为他,鹿七童已经许久没有回过玉桃院,干脆闭关去了。
 
对长寿种而言,时间大概是最不值钱的东西,等他闭关出来,那小皇子也许已经化作一抔黄土了。
 
****
 
寒来暑去,斗转星移。
 
皇帝驾崩,新君登基。
 
七年很快就过去了,谢安歌的体格也完全由少年长成了青年模样,他也由人仙成为了鬼仙。
 
人仙只能做到肉身轻灵,邪祟不侵,百病不生,寿命长久。而鬼仙,除此之外,还能阴神出壳,神游太虚。
 
然后就是加冠。加冠之后,他拜辞了师父,下山游历去了。
 
才到山脚下,他就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让人既无奈又好笑。
 
“你不是去宁州了吗?”
 
萧琛两年前就回了镇南王的领地——宁州,按理来说,这个人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是吧,这个人做事从来不按常理来做,常常有令人意外之举。
 
所以,看到他,谢安歌也不是很奇怪,还隐隐有种大石落地的轻松感。
 
就是那种祸害在你眼皮子底下,再也翻不起浪来的感觉。
 
而你,从此以后,也不必担忧祸害头子在外面闯下了多少大祸,背了多少大锅,哪天一不小心就要被人套麻袋,然后缺胳膊少腿。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难道我去了宁州就要在那里像棵树一样,扎了根就不挪地了吗?两年不见,你的脑子是不是更坏了?”
 
谢安歌:……说好的暖男男主呢?
 
萧琛完全不懂什么是客气,见了面就是一顿嘲讽。
 
那调调真是太熟悉了。
 
不过,一般人大约是不会怀念这个的。
 
对此,谢安歌也有他独家的应对方式。
 
沉默—转身—离开,三部曲,如果表情能受伤一些就更好了。
 
萧琛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着小道士从身边经过,完全把他这个大活人当成了空气。
 
“喂!你这就生气了?小王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
 
“小道士,你怎么这么不禁批评呢?小王可是为你好,外人说起坏话来只会更难听!”
 
“既然如此,那你为我坏吧!”
 
“就算你是小王的好友,也不能提这样的要求啊!小王可是一个正气凛然之人,绝不会屈服于你的- yín -威的!”萧琛握拳,神情坚强不屈,宛若一个狠心拒绝了大额贿赂的廉政清官,看起来高洁极了。
 
萧琛身后,镇南王安排的两个高手护卫不由得满头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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