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一位总裁,他英俊多金,他春风得意,他前途无限,他……
他穿越了。
往昔熟悉的一切瞬间不复存在,
自此踏入一场吉凶未卜的欧洲二战之旅。
罗马,仲春,万神殿。
所谓永恒,就是你站在那里,转身回眸,注视着我。
从此我千里追寻,行过荒凉与烽火。
当一切走向终结,“千年帝国”最后的战伐将寂,
时间这位伟大的作者,将会为你我写出完美的结局。
一九四四—一九四五
罗马—柏林
烽火连天,绝地龙行
1v1,主攻,美攻美受(阳光妖孽攻×清冷忠犬受←_←并且这是一只强受),HE
PS1:背景是欧洲但这两个货都是中国人~
PS2:喜欢军服和诱攻的妹子们请愉快地戳进来吧~↖(^ω^)↗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制服情缘 强强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盛锐 ┃ 配角: ┃ 其它:1v1,主攻,美攻美受,强强,HE
【前篇:烽火龙行】
☆、序章
很多非同寻常的事情都有一个寻常的开始。
对盛世集团二十五岁的年轻总裁盛锐来说,那天的一切都普普通通。
只是当他后来回忆时才意识到,那是他的人生陡然转往不可预料的方向之前,在办公室度过的最后一天。
总裁办公室在八十八层。从三百五十米的高度看下去,世间的车水马龙都宛如蝼蚁。
虽已是春暮时节,室内依然姹紫嫣红,一片牡丹花海。
“……那么,具体的合作事宜,等下周我到柏林拜访时再与您详谈。祝您工作愉快。”
结束了与德国方面的视频通话,盛锐合上手中跨国投资项目方案,旋转座椅,把目光投向桌旁直径一米的大理石地球仪。在那上面,盛世集团的图标已遍布欧亚大陆东部,正向着中欧蔓延。
他从桌上拿起一枚底部带有吸盘的图标,直直投向德国版图右上角一个红色的圆点。
——柏林。
那里,就是他眼下正要进军的地方。
自沃顿商学院毕业后,他进入父亲名下的企业,在极短的时间内由财务总监升任总裁,令原本前景黯然的盛世集团呈现再度崛起之势。
于公众而言,比他的业务能力更出名的是两件事:一是他出众的容貌,二是他对牡丹花的偏好。
每年四五月间正值花期,市内众多私人会所竞相为他承办牡丹展,名流毕至,佳丽云集,吟咏作乐,赏花品茗,一时成为各家媒体浓墨重彩渲染的风雅盛况。而盛世集团也借由这股东风一举打开了更为广阔的市场,被业界半是调侃半是赞赏地称为“花样营销”。
看看今天的工作暂告段落,盛锐瞥一眼时间,起身走向旁边沙发:“清蓝,你在干什么?”
沙发上半躺半坐的女子闻言,冲他晃了晃正在翻阅的时尚期刊。封面上的大幅照片正是摄于这间办公室内,以大朵虚化的牡丹构成巧妙的前景,盛锐凭窗而立,一派精英风范。旁边印着醒目的标题:“盛世牡丹——商界钜子的锐意人生”。
“想不想听听他们在专题里是怎么说你的?”盛清蓝夸张地清一清嗓音,声情并茂地念道:“这样一个男人,我们确实只可用牡丹来比拟。既有古典浸润的醇厚,更有‘只做人间富贵花’的恣意。于万千红紫之中,张扬地独占观者的目光。”
她扔下杂志笑得仰面朝天,“哎哟喂,我今天才算知道什么叫‘夸成一朵花’了!哪有这么形容男人的啊?哥,我决定了,以后就叫你如花!”
盛锐一挑眉梢:“花也分雌株和雄株的嘛,怎么就不能形容男人了?——要是我没看错的话,您那只纤纤玉爪现在正在摆弄的,好像就是一株雄蕊吧。”话音稍顿,猫似的俊眸中掠过一丝戏谑之色:“嗯,如果你对雄蕊有兴趣,我建议你多研究研究其它物种,比如人类。”
“滚远,你这个资深流氓!”
盛锐敏捷地侧身躲过飞来的杂志,同时伸手一勾,取过她面前茶几上的平板电脑,浏览一遍屏幕上的内容:“又是穿越小说?你还真是看不腻。”
“因为有意思嘛。”一言及此,盛清蓝即刻精神大振:“你想,一个人本来生活得好好的,突然被扔到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失去了原来的一切,到底会做些什么?——哎对了,哥,你不是对二战时候的欧洲很感兴趣吗,要是穿越到了那个年代,你会怎么样?”
“我会吓死。”盛锐十分肯定地用力点点头。
“嚯——!”盛清蓝拉长声音揶揄,“您还会害怕哪?人民群众总结了,祸害活千年。依老衲看来,施主这个品种的妖孽,搁在哪里都能生存得有声有色。”
“谢谢夸奖。不过,妹子,哥哥我也总结了。”盛锐一本正经地竖起食指晃了晃,“人世很艰难,不要想当然。另外,你休着假还跑到公司来,就是为了跟我探讨妖孽的生存之道?”
“别提了,还不是因为齐宇那头猪!”盛清蓝愤然,“本来说好了趁着这个假期去旅游的,结果那家伙前天晚上突然告诉我说要出差,赶不回来,真是气死我了。”
盛锐摇头轻哂:“当你男朋友可真辛苦。本来放假还得出差就够倒霉了,还要反过来落你埋怨。我都同情他了。”
“你们男人就会互相包庇,你也不比他强到哪儿去。”她调转炮口瞄准盛锐,“之前还信誓旦旦说什么今年一定陪我去参观巴黎时装周,结果呢?结果呢?”她一边说一边大摇其头,“男人哪男人,真是一个都信不过。”
盛锐摸摸下巴,正色凝眉:“确实不太像话。这样,我陪你逛街作为补偿。”
“难得大哥有如此雅兴。打算去哪儿?B座还是C座的商务区?或者再降低点标准,茶水间旁边的便利店也是可以考虑的。”
“都不好。香榭丽舍怎么样?”
盛清蓝冷嗤:“好啊,我家旁边的步行街就叫香榭丽舍。走吧,送我回家。”
盛锐回身走向办公桌,从抽屉里取出盛清蓝的护照,悠然翻开内页的签证给她看。
毫不意外地,当场收获了她的大呼小叫:“天哪!你什么时候……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
“还不是想给你个惊喜。你也不想想,从小到大,我哪一次答应你的事没做到?居然说信不过我。”盛锐露出一脸伤心欲绝之色。
“我错了我错了。么么哒,哥哥最好了。”盛清蓝笑逐颜开,把护照抢在手中细看,又略生疑惑:“这是意大利签啊,不是要去巴黎吗?”
“哦,法签比较难。我们在意大利多待几天就是了,正好我想先去罗马散散心。”盛锐故意说得漫不经心,以免她起疑。
一小时后,明黄色的跑车驶出了地下车库的盘旋坡道。
盛锐悄瞥一眼后视镜,盛清蓝靠在后排的椅背上,正专心致志地输入信息。从她气呼呼板着脸的样子不难猜测出,接收消息的对象准是齐宇那倒霉孩子。
盛锐内心莞尔。这次的巴黎之行其实另有目的,时装周仅仅是个幌子罢了。
不过,眼下他暂时还不能向盛清蓝透露只言片语,必须等一切都安排妥当才行。届时他敢保证,这次旅行必将令她喜出望外,终生难忘。
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对于他自己,这次旅行竟是更加刻骨铭心。
☆、第一章 罗马
〖时间是最好的作者,它总会写出完美的结局。——卓别林〗四月末的罗马,艳阳高照。
用过午餐,盛清蓝拉着盛锐在科尔索大道逛街。这是一条贯穿半个城市的商业街,十里软红尘之中,琼楼杰阁栉比鳞次。
她不是第一次来罗马,但每一次都像是初来乍到般新鲜。这座号称“永恒之都”的城市,就像一个捉摸不透的恋人,总会随着时光变幻出别样的风情。
与她相反,盛锐的心思完全在别的地方。
每隔一会儿,他的手机就会发出接收到新的邮件的震动。而他一定会立刻停下脚步,把邮件仔仔细细看完。
坐在街角咖啡座歇脚时,盛清蓝终于忍无可忍抱怨道:“哥,你陪我出来度假还这么忙,太没诚意了。”
盛锐依然埋首于屏幕,连眼睛也不抬:“应该是我这么忙也不忘陪你度假。你思考问题的角度要正确。”
她正待反唇相讥,蓦地眼尖瞥见他手机上一幅照片,不禁眼睛一亮:“啊,那是巴黎丽兹酒店吗?”
“嗯,是我们预定的房间。”
“让我看看,我们住哪一间?”盛清蓝兴奋不已。她从没在丽兹酒店住宿过,只去过一次L’Espadon餐厅。至今回想起那里的云纹穹顶和镀金廊镜,犹似置身于云端的宫殿。
“急什么,去了不就知道。”盛锐毫不客气地打掉她伸过来的爪子,把屏幕转到了一个她看不见的角度。
“切,故作神秘。”盛清蓝扁扁嘴,端起咖啡杯,目光顺势在盛锐身上逡巡一番。这个被定制衬衫包裹着的奶油般的贵公子,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着因惯受追捧而特有的自信与自得。
凯撒·丽兹创建巴黎丽兹酒店的理念是:一个王子对自己宫殿所期许的所有典丽奢豪。
而她眼前的这个男人,能够满足一个女人对自己的王子所期许的所有俊美优雅。
好一朵人间富贵花。
“妖孽。”她恨恨地吐出两个字。
“又夸我了?多谢。”盛锐收起手机,气定神闲地一笑。
从小到大,盛清蓝从来就没见过他生气或沮丧。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有一次公寓遭了贼,能丢的全丢了。偏巧那时候他正在跟父亲冷战,父亲断了他全部的经济来源。她担心之下偷偷打电话过去慰问,谁知他老人家依然乐呵呵像是没事人一样:“什么都没啦,我得去卖身挣晚饭钱啦。多少钱一夜你肯包我?报个价让我参考一下。”真是没心没肺。
盛清蓝百无聊赖地抠了抠指甲上的水晶雕花,把目光转向罗马行人如织的街头:“真没意思。你不理我,齐宇那头猪也一点儿消息都没有,问他去哪出差也不说。哎,他到底在忙什么?”
“我哪会知道。”盛锐含糊其辞地转移话题,指向路东:“喏,就快到你最喜欢的许愿池了,去扔硬币吧。”
特莱维喷泉池边,人头攒动。一泓粼粼轻漾的碧波横亘在高高矗立的大理石海神像前,池底密如细鳞的硬币在阳光下熠熠闪闪,被微凉的池水容纳和洗涤着,仿佛一个个未及诉说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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