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二娃重生记 作者:冬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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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便传来白家要与叶家联姻的消息。听到这这消息时,刘小白一瞬间有些愣住了——怎么说呢,意料之中,但又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得他都还从没在心里确认过这种事会发生一样。
叶家小姐叶语乃是叶家的掌上明珠,叶家家主最小的孙女,而且在孙辈中,也就唯一这么个女孩,从小到大,被宠的不行。上次宴会上,叶家小姐一下子就瞧上了白灵。对于一个从小被宠到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千金小姐来说,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再直接不过的事情。当确认自己有足够的资本时,谁不想获得自己喜爱的事物呢,即使付出足够的代价,而代价对于他们而言,往往在资本的范围之内。只是,人类社会的法则与命运的法则总是不太一样的,而那资本与代价,便也有些区别,虽然很多时候,可以被人为的重合。
当然,这都无所谓了。叶家小姐只要知道自己的心意就可以了,然后向她那惯着她的爷爷撒撒娇、耍耍赖,不依不饶,即使她那兄长气得七窍生烟,她才不管这许多。
叶家老爷子被唯一的孙女缠不过,便亲自向白老爷子说亲了。其实叶家与白家,两家家主都一把年纪了,商场上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两家争过、好过,到现在在两个老头子看来,都已经是过眼云烟可以被沉淀的过去,虽然前不久两个孙辈还发生过摩擦。
叶老爷子为了孙女也愿意豁出老脸了,白老爷子虽然对叶家没太大的好感,但叶语一个好好的姑娘家,如果嫁给白灵就要面临丧命的危险,他还没那般狠的心肠。说起来好笑也不好笑,他这般的人物,到现在还有被称之为良心的那点东西,即使为了利益也曾又走过违法边缘,但他也还不是个对他人性命置之罔顾的人。只是因为他年少时那段特殊的经历,使得他心底往往或多或少存了些执念。
白老爷子原本是想将夏管家的养女配给白灵的,并不是说没有把夏红的命当作命,只不过家族的使命中,白灵是必须要娶妻的,不可违背,便只能早作安排,因这番缘由,夏红本身也是自愿的,虽然对白灵谈不上什么感情。当然,白老爷子实际上对夏红的感情,要比那叶家小姐强许多,毕竟夏红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
但夏红与叶家小姐之间,夏红这个选择明显不让他那么为难,虽然很奇怪,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但事实上即是如此。
白老爷子拒绝了叶家的说亲,但又给不出太好的理由。叶语自然不满意,寻常的借口哪能抵挡她的骄傲和势在必得的心思呢,叶老头子没法只好拿出硬话和白老爷子交涉了。夏红与叶语之间,白老爷子本就有些犹豫和不忍,叶家小姐这般执着,他便也顺水推舟了。年纪大了,便忍不住想为自己的行为找点理由,好让自己入土时心安些,虽然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到了活了一辈子一大把年纪时,又有几个没做过亏心事呢,只不过无法再像年少时拥有勇气罢了。
白家与叶家的联姻便这般达成了,消息很快便传了出去,传得简直比过境的龙卷风还快。毕竟,白家和叶家的地位摆在那,谁不是张耳贴目呢——郞财女财,郎貌女貌,家世显赫,门当户对,就算这个世界,再怎么叫嚣平等、自由,再怎么装作金钱在婚姻面前是多么一文不值,再怎么渴望灰姑娘的故事,这种社会顶端的匹配联姻,还是让许多人艳羡惊叹的。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在小说中才会产生不一样的激荡力量,而在现实中,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两个家族所能激起的震荡,从现实而言,绝对是前者无法比拟的。
面对周围、网络,一片热闹的喧嚣,刘小白只觉得自己像是那个被热闹遗忘隔绝的人,他的浑身泛着的都是冷意,无助的冷意,灰心。他本来就不是个有勇气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刘小白:偷窥就偷窥了,为么让人家也那样嘛——
33:咳咳,偷窥后,火憋在身体内多不好,当然是释放出来啦——
刘小白:哼,屁,给了个枣又给一棒子么?!
33:哎,没办法,情节总要曲折点啊俺也没辙啊——
刘小白:嘤嘤,我不依,你这个为了情节就把我卖了的坏银!
33:(遁走。。。)
☆、41
那天晚上,白灵覆在刘小白身上,细密地吻他时,耐性而又温柔。室内漆黑一片,窗帘没有拉上,透进城市夜晚暧昧而又浮躁的灯光。刘小白喜欢这种有着的灯光的感觉,安静而又知道自己不那么孤单的感觉。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那么自然而然地睡在一张床上了,大概是那天他醉酒后,迷迷糊糊从白灵的床上醒来,他就没再回去过自己那张床。
他喜欢深夜临睡前,拉着窗帘,熄着灯,被白灵细细亲吻的感觉。他喜欢白灵靠近时的那种感觉和味道,还有碰触,让他觉得心里很平静,很满足,缓慢而又不可抑制地生出许多美好的信号。那天他把那件事情在心里憋了七个小时了,从下午三点三十七,到现在。
若是往常,七个小时又算什么呢,不过是他在绿室里混上两三个小时,再吃个晚饭,看会电视的时间。只不过在揣着事情时,七个小时,却那般折磨而又漫长。
那天晚上,他忍不住直接问了出来,带着清醒而又生离的声音问道,“白灵,你是要娶叶家小姐了吗?”
“嗯?”白灵从刘小白脖颈间抬起头来,面上还带着些动情的潮红,一片迷茫,在朦胧的夜色中,显得越发的魅人。刘小白微微扭开头,对着那一张脸,他问不出口,那样好像会显得他多么的小心眼,还很愚蠢。他等了很久,也没听到白灵再说什么,心里不禁有些失落。他转过了身子,将脸埋在胳膊里,泪水很不争气地就流了出来。
第二天,他去了花照家。花照家有一个很大的客厅和阳台,阳台上养了许多盆栽,枝条长得很长,一片绿意。阳台上总会歇着两只又大又胖的猫,在那一动不动地晒太阳,即使过去逗它,也就慢悠悠地抬抬眼皮看一下而已,转瞬又闭上眼睛。阳台窗户的顶端上,挂着一串风铃,偶尔发出很轻的声音,显得更加安静。
他觉得呆在花照家很安静,很舒服,什么都不用想,时间过得很快,不需要去想那些无能为力的问题。但其实他,还是想从张莲处得到点微不足道的希望。
他想,如果叶家知道唯一的孙女嫁给白灵后,将面临生命危险,应该肯定不会愿意这门亲事的。那叶家小姐呢?大概也不愿意吧,不过也说不好。
张莲告诉他,白老爷子绝对会让白灵成亲然后留下子嗣的。白家从偏僻的村落,经几百年,发展成为京城不可小觑的大家族,历经战乱动荡而不衰,据张莲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白家嫡系,只能靠白灵这一支传承,而且每三世而出的这么个人,才能守住白家的家底,并使得白家进一步繁荣昌盛。如若不然,便是迅疾的凋敝,甚至是家道沦落,后代悲戚。这就好像是身体有异变的那么个人,以及这个人的传承,好像代表着白家的气运一样,而且,这人还会天生命数带有煞气,克妻克母,一生孤苦。
回去的时候,刘小白想,花照表舅和他说那么多,意思大概是给他完全明确一个问题,白灵始终是要娶妻生子的,这是白老爷子不会放弃的底线。这是劝他看开些么?他想,如果是花照非得娶妻生子,怕他就不会说得这么轻松了。他问白灵身边的那条蛇是什么来历,为么还是缠着白灵不肯离开。如果他和毛团意识同态化,他还是可以看到那条淡金色的蛇的。有时候,那条蛇还会对他表示亲昵,虽然他还是跟毛团一样觉得有点接受无能。不过张莲再多的要么不说,要么就不清楚了。
回去的路上,好巧不巧,竟然遇到了他最不想见的人。他只不过是在麦当劳窗口想排一只冰淇淋而已,他喜欢吃甜食,也很喜欢排麦当劳窗口第二只半价的冰淇淋。那奶油味道很好,但白灵不爱吃,他每次都能愉快而又轻松地吃掉两只。这种第二只半价占到便宜的感觉,还有那的确很实在的美味,每次都能让他得到双重的愉悦。
他这次排的是一个很繁华的十字路口边的麦当劳窗口,不想一辆黑色宾利停在路边,立马引来一群人的围观。尤其车上下来一个全身无不透着奢华与精致的女孩,还长得很漂亮,更让人群中骚动起来,女的又嫉又口是心非的不屑,男的一片色迷迷与哈喇子。
女孩身后跟着一个稍微大些的男孩,个子很高,长得很斯文俊秀,脸上带着些尴尬,追着步子急匆匆的女孩。女孩走到买完冰淇淋的刘小白跟前,趾高气扬道,“你就是刘白吧?听我大哥说,你和白灵哥哥的关系非比寻常!今天这么凑巧碰见你,只是想警告你一句,不管你过去和白灵哥哥是什么关系,但从今以后,白灵哥哥可是我的,你甭想打他的主意!”
刘小白有些愣住了,他想,真是幼稚,这是耀武扬威还是宣示主权,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了么?那他还早早说了是他的呢。冰淇淋都快化掉一层了,刘小白舔舔手上的冰淇淋,另一只还是有些滴到了手上,落下黏黏的一道痕迹。
刘小白心里想了很多,他想直接说他不认识她,或者很不屑地来一句,你是谁啊?不过,最后就呆愣地来了一句,“哦”,意思是他听到她的话了。
叶家小姐明显对刘小白的回应不满意,他身边的男孩拉了拉她胳膊说道,“小语,算了,走吧,在这多惹人笑话。”叶语不屑地哼了声,便踩着自己的小高跟走了。不过在司机给她打开车门不小心绊了一跤,斥责了无辜的司机一番。
刘小白摸摸怀里的毛团,干嘛这么淘气呢。刘小白想,他大概得辞职了。这段时间来,他实际上存了蛮多钱的。白灵开的工资高,上次冬凌草净化奇羽还是给了他一笔钱,对他来说都不是小数目了。他想想当初的初衷,觉得,大概现在辞职也算是很划算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擦呢,怎么写成狗血小言的节奏了,坑爹的,看来必须要扭转画风了,这可是要逆袭的故事啊!擦呢——困死了个擦
☆、42
转眼到了大四的最后一学期,已经没有课了,大家都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保研的就等优哉游哉地毕业了。刘小白辞职被拒绝了,他想,就算他回到学校里,白灵肯定又会追过来。如果见到那样的白灵,他肯定会心软,所以,他决定等毕业后,他就直接回到家里,找份工作。
他想开个小店,开在县城里的一个街角,那里有几棵很高大的梧桐,没到夏天,树荫很浓,没到秋天,落叶潇潇。来往的人不算太多,他还可以接点私活。他想好了,县城虽小,故事却多,靠着毛团,大概还是能够干点兼职的。等毕业后就这样一走了之,任白灵要娶妻生子也罢,都随他去好了。虽然这样想心里会有点难受。但他觉得他不适应这里,他不够聪明,也没有什么能耐,呆在这,灰头土脸地任世界的变化碾压,他连自己都不是了。
想好了这些,不管以后如何,他心里便轻松了许多。每天晚上,白灵再缠着他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心里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抗拒了。这样的日子也不错,如果他对自己坦诚点,他也很喜欢和白灵做那样的事,当然,白灵比他更坦诚。
某天,当他筋疲力尽将睡未睡之时,他似乎听到白灵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他不会娶别人的。他想,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他已经做了决定。或者是他不相信。
毕业那天他拿了毕业证,拍了毕业照,大学四年留下的大部分都拿去卖给了学校里专门收旧货的小三轮,简单地收拾了东西,拿着早就买好的火车票便回了家。
其实毕业那一天,凭刘二娃不太灵光的脑回路,是无法对经此一别,再见何年有什么太清楚的认识,对他来说,这也不过是昨天才见过面,只是要离开而已。他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那么伤怀,就那么一片茫然地回到了家里。
他攥下的钱,已经够他在县城里盘下一个店面了。他开了一个小书店,店里摆了许多简单的桌子椅子,顺便还卖点甜点和奶茶。店子有一面是很大的玻璃橱窗,橱窗对着的是几排白色的架子,上面摆着几个很可口诱人的甜点,还有一些书。
当然,刘小白是不会做甜点的。不过,别人给他爹娘介绍,隔壁村里有个刚从外地回来的,在大酒店里学过甜点,手艺不错。在外面漂了很久也不容易,虽然攒了几个钱,但也不多,到了不尴不尬的年纪,娘老子便催着他回来娶妻生子了。
刘小白以为是个长得很憨厚实诚的,结果是个长得相当斯文清秀的,叫作张旻,家就在河对岸,离刘小白家不是很远。张旻在小店里呆了一个来月后,刘小白真心觉得他手艺不错,做的糕点漂亮又美味,他每天都忍不住吃好几个。在小县城里工资给不起来,刘小白考虑后,甜点的收入和张旻均分,这样他觉得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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