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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二娃重生记 作者:冬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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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前世今生 情有独钟 近水楼台

  那天晚上张旻回来后,刘小白很兴奋地问张旻怎么样,张旻表情淡淡的,“小芳是个好姑娘,挺适合结婚的。”小芳就是大妈的女儿。刘小白觉得这应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啊,遇上个好姑娘,可是看张旻的表情又不像那么回事,也不好再问过多。
  晚上睡觉的时候,张旻翻来覆去,刘小白也没有睡着,不过他只是好久睡眠都不是很好,神经有点衰弱,稍微有点声音就睡不着了。
  没多久,张旻有些低哑的声音传来,“小白,把你吵醒了么?”
  刘小白反倒有些不好意思,“没事,我本来就没睡着。”
  结果只听张旻突兀地说道,“我不喜欢女人,我喜欢的是男人。”其实张旻想说他不喜欢小芳,不过说不喜欢女人可能更准确点。
  刘小白有些愣住了,反应过来后本能地应和了一句,“我也喜欢男人。”其实刘小白心里想的是,他不是喜欢男人,他就是喜欢白灵。
  张旻轻声笑了出来,刘小白这是想表达好巧的意思么。
  张旻十六岁就跟着亲戚去外面打工,没学历、没手艺、没经验,没钱没人脉没家势,只是刚从偏远农村出来的毛头小伙子而已,只能做些苦力活。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一周就休息一天,工资还特别低,即使他很卖力认真地做活,等过了试用期,老板也还是没要他。因为像他这样从农村里出来的年轻劳壮力一抓一大把,试用期的劳力永远要比正式的廉价。
  就这样换了几个厂,脑袋瓜稍微灵光点的张旻觉得自己得去学点手艺。他看那些年轻的情侣,男生哄女生时,经常会给女生买糕点之类的,那种东西很贵,但女生就是喜欢,他想这大概是个要好很多的出路。
  外地打工不容易,带他出来的还是亲戚,刚开始也对他很关照,吃住一起,也省了很多。他那亲戚是个三四十的男的,老婆孩子留在村里,一年回去两次,每月寄回去点钱。但这样年纪的男的单身在外面,无约束,手里定时有点小钱,外面的世界诱惑又多,就难免要解决个人问题。
  刚开始的时候,那亲戚也只是一个月有那么一两次不回来,偶尔趁张旻不在的时候看点小黄片。看看小黄片的时候,被张旻撞见那么一两次,那亲戚倒也不尴尬了,有时候火上来了,直接就拿房子里的电视放黄碟,也不管张旻在不在,有时候还邀请他一起看。
  那租的房子相当于比较大的一居,有厕所有厨房,没客厅,一间卧室隔成很逼仄的两小间。张旻那亲戚对着黄碟lu的时候,他肯定也是回避不了的。那时,他就发现自己对那种黄碟一点兴趣也没有,他不喜欢那里面那些女人雪花花的rou体,也不喜欢那黏腻的发嗲的chuai息。当然,他也没发现自己喜欢男的,因为里面的男的不怎么露脸,而且一般都长得很丑,身材也不好。
  再到后来,他那亲戚见张旻性格温和,也不多说什么,就直接将外面的女的带回来过夜了。毕竟,出台的小姐,带她们去宾馆的话,就算再便宜的,一晚上也要好几十,加上买嫖的钱,也是不小的一笔了。哪有带回去划算!时间长和张旻熟悉后,那亲戚也胆子大了,他也不怕张旻和家里说,他觉得男的在外面干活挣钱,累死累活的,偶尔找个小姐发泄一下,也无可厚非。
  张旻脸皮薄,他那亲戚平常人也还不错,也挺照顾他的,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不过随着时间久了,张旻知道的多了,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了。就他们租的那房子,那隔板,有跟没有也差不离了,那动静,就跟现场版一样,可张旻压根没觉得很激动,次数多了,反倒有些厌烦。等他找到一个糕点房做学徒时,便搬了出去,住到了糕点房提供的宿舍,虽然条件差点。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五一节快乐哈——昨天去看了漫展,大部分都是女COSER,男COSER好少啊,不过成都的男COSER还是很小巧清秀精致的——
 
  ☆、45
 
  
  那家蛋糕店坐落在一个交通很方便的路口,周围不算很繁华,但繁华城市一眼望去就在眼底。蛋糕店的老板是个老实本分的男人,三四十岁了,年轻时就带着老婆孩子出来打工,一步步踏踏实实地做下来,到如今自己开了个不大不小的蛋糕店。
  蛋糕店老板看着张旻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年纪又小,便招他做了学徒。蛋糕店后面除了库房,还收拾出来了一间很小的房间,张旻就在里面住下了,还可以帮老板看看店。店老板在附近的小区里租了一套屋子,住着一家四口。
  每天五点,张旻就要起来给店老板打下手,七点的时候蛋糕店开张。张旻悟性高,又肯学,过了一年半载,张旻便也学得差不离,店老板也能放手让他独立完成许多品种。
  后来,张旻注意到每天早晨八点和晚上九点,都会有一个人来买糕点,每次就买上一个,而且还是不一样的。那个人带着一副细边眼镜,天天都是一身西服,眼镜细长,一副禁欲精英范,长得很英俊。这样一个人,每天早晚都会买一个不同样式的糕点,张旻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这样一个有些冷漠英俊的精英范,却那么爱吃甜食。
  看上一个人大概还是很简单的。觉得这个人长得不错,身上的感觉也很对,不讨厌,便可能就会轻易地纳入恋爱对象的范围。尤其当这个人很年轻,还没有谈过恋爱的时候。
  所有的恋爱实际上来追溯的话,大概从第一眼应该就陷入了恋爱心情;有些日久生情的,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发现或者没有承认而已。当然,这个前提是,一个人所谓很容易对另一个人产生恋爱的想法,实际上只是性想法。当产生这种想法后,在其他方面觉得很合适,便觉得遇上了对的人,若是不合适,便只是没遇上那个对的人而已。当然,性想法很容易产生,爱一个人却是难之又难的。
  当然,性想法大家都觉得太粗鲁,所以一般称之为恋爱的情绪。恋爱,练爱,自然不同于爱。不管怎么样,张旻觉得自己大概对那个人产生了恋爱的情绪,一般人所说的那种。
  在他每天日复一日简单重复而又辛苦的劳作中,这样被一个人吸引大概很平常,只是让他觉得不正常的是,他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男的。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他性格斯文,很懂事乖巧。村里接触的世界不大,他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男的和男的在一起,或者女的和女的在一起这种事。从来没有听起村里的大人说起这个,就算那些三姑六婆凑在一堆,八卦村里的闲长里短时,偷偷摸摸说的最多的也只是哪家男人又出去鬼混了,哪家女人又不守妇道了。
  他第一次知道还是在来到这个大城市后。在那些繁华地段,没到晚上时,稍微转一个路口的街头巷尾,全是各种KTV、洗浴中心、娱乐场所之类,门口站着各种浓妆艳抹的二十几岁的姑娘,还有也是浓妆妖娆的男生。后来他听周围那些人在那偷偷地说,那些男生不仅卖给女的,还卖给男的。张旻当时只是觉得,大概这就是村里人说的出来见世面,在村里,他大概是不会知道这样的事情的。
  不过当他知道自己这样时,刚开始他还是觉得不习惯的。但他一个人在外,从来也没有个说心里话的人,即使在家的时候,他也一般不和父母说自己心里的想法。他一个人的想法就那么单单纯纯的,倒也顾不上考虑其他,就那么一头陷进去自己的情绪里面去了。后来他想,那人肯定是发觉自己的想法,然后接近自己,追求自己,再然后就在一起了。若说真的多喜欢,大概也不至于吧,要不然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地就和别人结婚了。
  他想,虚伪的感情肯定是敌不过现实的,但人们还是一如既往地迷恋和享受虚伪的感情带来的疼痛,沉醉在其中自以为是的美好,不肯否定,也不敢否定。即使他自己,也是宁愿相信那段时间是美好的,只不过没有敌过现实而已。
  两个男人之间,也就没什么其他顾虑,很快两个人变便住到了一起。那男人是个律师,平常就很忙,经常晚上九、十点才下班,那时候刚好是蛋糕店打烊的时候那人便会接他一起回家。有时候,那人得加班到两三点,回去时他早就睡着了。但那个时候,那人倒很亢奋,沾着水汽的身体,每次都要把他折腾醒,弄上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虽然很累,但深夜从睡梦中醒来,迷糊中两人纠缠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让他很兴奋,也很喜欢。
  有人说,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会记忆的,而性3快3感3更是最大的本能,最容易被潜意识记住而忘不了的东西。当快3感来袭时,如果某种东西印象最深、记忆频率最大,人便容易产生恋物癖。最夸张的莫过是古代社会,所有男人都迷恋的那双小脚罢了。什么走路的姿态都是空话,只不过那双小脚代表了整个社会的性象征和符号,谈之便兴奋。
  张旻大概也差不多,他迷恋上那个男人即使很累,但还是会对着他发3情,在他身上发3泄的那种感觉,也迷上了深夜自身陷入快3感不能自拔的那种感觉。到后来,要离开他时,他只觉得那比戒掉毒瘾还可怕,还痛苦。他想,迷恋上一个人的身体,迷上这个人的身体给自己带来的性3快3感,这种瘾症,大概也能和毒瘾媲美了,这可是深入本能的瘾症。
  他有时候也会觉得这种事情很奇妙,像他那样看起来冷冷淡淡、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想不到床3上却是那种放3纵沉迷的姿态。他知道,那个人也是迷恋死了他这种看着冷淡实际上床上热情得要死的性格。不过,迷恋死了又怎样,还不是和别人结婚了。人就是这么一种软弱的动物,为了适应社会,不被排斥、歧视,阉割掉自己的性3快3感,大概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毕竟,愿意或不愿意,被阉割掉的东西总是不少的。
  他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了七年,那时那个人已经33岁了,家里逼得太紧,两个人之间也早已陷入了平淡。那种平淡,让他们天真地以为,就算离开了对方,大概也会过得好,也没有什么区别。既然如此,又何必因为对方,忍受家人和社会不断地逼迫。
  要分开的时候,他们又像找到了当初的那种感觉一般,二十四小时都恨不得黏在一起,那男人也恨不得死在他身上才好。不过,这些都像是虚幻的烟火一样,改变不了两人的决定,只是增添一点让人沉迷的氛围而已。
  后来,张旻一个人在外面游荡了一年,当他觉得自己快像一根风干枯萎的野草,再谈什么过去、记忆都像笑话的时候,他便离开了那个城市,回到了家里。他走的时候,他知道,那个男人的妻子怀孕了。不过,两人早没了来往。他想,他应该也结婚生子才对,虽然,又隔了许久,他还是没有结婚,还是一个人就那么过着。再也没有压力,那些,都无关痛痒,也无关他自身。
作者有话要说:  买的一加手机,今天摔倒地上,屏幕完全碎裂了!完全碎裂了啊!当时完全不敢相信!真是悲催啊,最近没什么钱的时候还老是破财!人生啊!
 
  ☆、46
 
  才过完年没几天,张旻就告诉他要结婚了,刘小白很惊讶,但什么也说不出口。他能让张旻不要娶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吗,那不就相当于让他别结婚。而且多说无益,张旻自己早就想过很久,心里磨了很多遍了。
  那天,那女生单独来找张旻,房间隔音效果不好,即使两人声音压得很低,他还是听到了。这女生也是初中才读完就出去打工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在外面能做什么呢,很轻易便走上了歧途,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那边还很多。那个女孩很坦诚,而且她一眼就看出了张旻的性向,只是来问他是否愿意做个形婚的交易而已。过年之后,她便出去打工,他继续留在家里,两人互不干涉,也不用在面对家里逼婚的压力。
  张旻觉得在目前看来,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刘小白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刘小白参加了两人的婚礼,婚礼上很热闹,与其他人成亲的时候没什么区别。吹唢呐、敲锣的,摆张小桌子坐在门口,凑时机地经常来那么几下,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吃过一顿饭,送上礼金,刘小白便离开了。
  他觉得有些茫然。他看到张旻站在人群中心,因为婚礼的紧凑和忙碌,脸上都显出些苍白来,还带着应付生硬的笑容。里面最高兴的大概就是张旻和小芳的父母了,满脸的褶子都快笑出了花,大概想象着自家很快就能抱上大胖孙。
  刘小白心里有些难受,他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又要怎么样,他也说不出来。他攥紧了口袋里的那张纸条,还是下定决心,去村里的路边赶上去县里的汽车,走进了那条破旧阴森的巷子。
  他总觉得像有不好的东西在等待着他一样,可是他又不得不去。也许,他觉得又能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呢,但又觉得非去不可。那张纸条一直团在口里,都起了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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