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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男孩 作者:张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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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职场 边缘恋歌 商战

    售楼小姐们一致鉴定:经理肯定是想女朋友了。听说健康的男人更容易在早晨动情。真是羡慕经理的女友好命呀。自己要到哪里去找一个这么专一又这么爷们的男人呢?几个妆容精致的女孩光顾着发梦,都没注意到有客人正走进大门。
    李丛木见没有销售员在位,醒醒神,便主动迎接上前,领人去看沙盘,很有水准地把自家项目推敲一番。之后在咖啡桌旁商谈片刻,赠送画册与名片,才周到地把人送出大门。
    人走后,李丛木看看懈怠的销售员们,摆出老大哥的样子告诫兄弟姐妹:“咱们是在卖5A级写字楼,不是卖刚需盘,没有耐性可熬不住,但熬出来一套——”适时露出个鼓舞人心的大尾巴狼笑容,“可就够你们回家过年了。”
    说完,李丛木走回办公室,坐在电脑前挑选着从长春回小城的路线,看着地图YY一下和程归一起回家过年。
    而此时,程归也在看电子地图,他乘坐会计主管的车里来和土豪谈判,但主管不认得路。
    总算找到土豪的大本营时,谷梁一行人已到了。一生和土豪早前就曾签署过战略协议,这次是为敲定合作细节,所以一生的各个职能都派出代表,坐满了长形谈判桌的一边。
    谈判桌是黑紫色的实木材质,中央摆着一只被玻璃罩起来的金蟾,金蟾的脚边铺满通宝。整个会议室里,飘着淡淡的檀香味。
    “土豪就是土豪。”殷经理跟大家开玩笑。
    不一会儿,上次参加过晚宴的大小两位土豪现身了,坐在谈判桌的另一侧,与一生这边的庞大阵仗,极不对称。
    谈判就在这样悬殊的对比中开始了。然而,土豪的表现却让程归颇为意外。大土豪的专业谈吐,远远强于一生方的项目总,他只要抓住项目总的口误就会毫不客气地猛攻,直到自己占据上峰。
    结果,谈判进行下来,土豪的游击队完胜了一生的正规军,至少是在气势上。
    中间若不是谷梁坚持,好几个关键的条款都要被那个项目总打哈哈让步过去,仿佛他觉得自己是大集团的骨干因此就很大度似的。
    程归作为一个小兵,本应只在主管问询时给出一些专业上的支持。但他因为自己一方的退让而憋屈,所以在一个财务条款上据理力争,很是被大土豪盛气凌人的目光关照过几次。
    待紧张的谈判一结束,大土豪又变回江湖人的豪爽模样,力邀各位去他们旗下的一家车行做护理。包括会计主管在内的几位车主,一听有免费招待都很感兴趣。程归和谷梁则打算直接回公司,但谷梁自己没开车来,这一带又很偏僻。
    大土豪热情地说:“我小妹正好在家,让她送你们。”不等谷梁拒绝,一通电话就把小妹叫来了。
    程归一坐进土豪小妹的座驾,差点儿喘不上气来,那可真叫香车,真香啊。车里到处都是蕾丝啊波点啊蝴蝶结啊,还有各种尺寸的卡通靠枕。
    然而,程归才一落座,这如闺房一样的轿车就极其利落地倒出车位,嗖地一下就上路了。那气势,顿时跟变形金刚似的。
    程归在后排乖乖地系好安全带,而谷梁则坐在副驾。一路上,土豪小妹和谷梁似乎早就认识一样,很谈得拢,谷梁几次笑得甚至有几丝暧昧,完全没有平时的严肃模样。
    程归就想起有次和小夕邓垒一起出门,路上遇到个邓垒的女同事,邓垒当时的表现啊,用小夕的话说,就像色狼遇见了母狼一样。虽然有几分登徒子,不过,异性相吸吗,也无可厚非。
    程归自以为是电灯泡,一直把目光死死丢向车外,减弱自己的存在感。而谷梁偶尔会透过后视镜,观察一下程归的表情。
    送达公司之后,土豪小妹客气地说:“这车是我弟的,我开着不太顺手。”
    谷梁笑着恭维:“你这技术够专业了。”
    土豪小妹红唇一翘,“本来更好,关键是这车笨。”
    程归觉得自己坐了一路顺风车,总也要表达些好意,便附和道:“车很好啊,没想到三菱车这么舒服。”
    “三菱?”土豪小妹咯咯笑出声,“这是奔驰好么?”
    奔驰?程归这次觉得自己真是土到壕沟里了。正愁说些什么弥补时,土豪小妹已经驾车潇洒而去。
    谷梁按按太阳穴,几分调侃地说:“三菱?可真有你的。”
    “我一直以为圈里三根棍就是三菱啊。”程归只是见识少,真不是有意冒犯人家。
    谷梁无奈地摇摇头,笑得却有几分玩味。心想,莫非这不开窍的人终于会吃醋了?
    
    第50章 givemeasign
    
    程归哪里会晓得谷梁心中所想。两人在公司大堂就分开了。
    下班后,在雪中炭解决掉晚饭,程归并没急着回家。
    以前,他是不习惯在外面停留的,但现在李丛木不在,莫名就觉得家里怪冷清的。而小夕吵闹起来又让他乏味。于是,拐进了附近的一条酒吧街。
    天刚黑,酒吧街尚未进入状态,稍显冷清,窄窄的街道上,光线晦暗。那些酒吧的店面清一色仿制的美国西部风格,好好的钢筋铁骨非要再镶上一圈木桩之类,甚至挂着忽明忽暗的马灯,刻意表现得粗狂随性。
    酒吧名一路看过去都是英文,sportbar,hotgirlsbar,spicygirlsbar……各种各样的bar之间,很突兀地存在着一家奶白色的早安馒头铺。
    估计各家bar的老板都恨死了这家拉低整条街档次的馒头铺,偏偏还属它门前总排着长长队伍。程归以前就来这里买过馒头,但今晚来,是去馒头铺楼上的一家KTV。
    要了一间2小时的迷你包厢。包厢里只有流动的水蓝色光线,幽幽暗暗。程归脱下外套,解开衬衫领口,彻底放下了心理包袱,想象着身处在年会的舞台上,可劲地嚎。开始挑的都是《恭喜发财》《好运来》之类的喜庆曲目,后来越唱越起兴,与众多K歌的宿命一样发展到《死了都要爱》。
    “死了——都要爱——”伴奏已经停下,程归犹在干嚎,他总觉得自己身体里隐藏着另外一种声音,一种更坦荡更本质的声音,一种压缩着他的热烈与欲望的声音。这种想法,也许是源于他看过一个歌唱家的访谈,或者某个过去的片段。总之,嚎了一个多小时,他的嗓子确实是被打开了。
    停歇时喝水,犹在回味声息在口腔中流转的感觉。心里琢磨着,怎么让声音听起来更宽广深厚呢,就像李丛木的嗓音那样。目光不经意间扫到门口,却发现昏暗的走廊里站着一个人影。
    程归等了几秒,那个人影并没有要走开的意思,莫非是站在那里打电话?
    程归装作随意地朝着门口走去,眯着眼睛探看,与那人对上眼之后,那人竟像对上暗号一般笑了起来,眼睛明亮而坦诚,反倒让程归有种被抓包的错觉。
    门被从外面拉开,那个人走进来,瘦瘦高高的身形,头发对于男士来说有些长得过分,皮肤又白得似乎经久不见阳光。
    “嗨。”他笑着打声招呼,牙齿在水蓝色的光线里泛着幽光,与明亮的眼睛辉映,瞬间让程归想起《夜访吸血鬼》里的汤姆?克鲁斯。
    程归尽量保持礼貌,试探着问:“我们认识?”
    “见过几次啊,咱们办公楼挨着,你不是一生置业的吗?”
    程归想想自己公司旁边那栋楼,里面似乎有很多家小企业。
    陌生人说:“我的工作经常要熬夜,有时会到楼下走走,跨年夜时就在小花园里见过你。”
    跨年夜的小花园!程归吃了一吓,那时候根本没有旁人在啊。再看看眼前人瘦瘦长长的身形,像块光滑的木板,莫非——莫非他是那只跷跷板成精了!
    没办法,有时候程归脑袋里的思维就是这么活跃。
    陌生人提醒道:“我当时在小树丛旁抽烟,正好看到你玩跷跷板。”
    “哦。”程归点点头,觉得这人着实有些怪异。
    而对方也觉得程归怪,“大半夜玩跷跷板,真是不寻常的癖好,当时就觉得你这人有意思。刚才路过门口,一晃觉得是你,还果然是啊。”说着开心地笑起来,仿佛猜中了彩票号码一样。
    程归搞不得这人的意图,带着几分歉意地说:“那,我想继续唱K了。”
    “你唱你的啊,我在旁边听着。”陌生人说着就坐到了沙发上,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屏幕上火焰燃烧的MV。“我和同事过来的,他们都是麦霸,抢不过他们。”
    程归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能一个人尽情嚎叫,而此时被一个陌生人在旁观摩,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尴尬客套道:“要不给你唱一首?”
    “不用不用。”陌生人摆摆手,有点儿领悟了程归的意思,“我是不是让你不自在了?”
    程归没说话,当做默认。
    “真是我唐突了。”陌生人摆出一副被误会的模样,急着辩解:“我直觉一向很准,觉得你我是同类,就自说自话开门进来了。你真不必在我面前感到拘束。”
    同类?难道我也是吸血鬼?程归越来越觉得眼前的人不正常。反正包厢的时间也快到了,想着不如离开,于是抓起外套和手机,直说自己要走了。
    “我是不是冒犯到你了?”陌生人的表情变得很失落。和刚才热情开朗的样子截然不同,甚至有些脆弱。这种速度的变化,只有宠物才做得出来。
    程归礼貌地摇摇头,“我只是订的时间到了。”
    “那我和你一起下去吧。”
    “你同事不是都在吗?”程归甚至怀疑是否真的有所谓同事,因为眼前的人如果站在一群上班族之间,会显得很不搭,他的发型与气质都太过高调。
    “他们都在啊,我就是下去透透气。我们一般都要唱到半夜的。”
    于是,程归心里提防着,和这个陌生人一起走出KTV,走到酒吧街上。此时,酒吧招牌的灯光都闪烁起来,门口也有了稀稀落落的人气。
    路过sportbar时,陌生人忽然问程归,语气带着几分神秘,“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程归说:“运动酒吧。”美剧里常提到,运动男喝酒聊天的地方。
    陌生人却摇摇头,指着招牌让程归看那sportbar拼写形状的霓虹灯。
    陌生人指着首字母说:“你看那个S,写得多大。”
    “那又怎么样呢?”程归不解。
    得到如此反应,陌生人有些失望,瞬间没了兴致,摊摊手说:“算了算了,没意思,拜拜吧。”说着转身走掉了。真是来得贸然,走得也贸然。
    一阵寒风刮过街面,刮得几只啤酒罐叮叮当当滚动。
    程归把手插进衣兜里,回想刚才遇到的这个人,莫名觉得阴森。他想起去世的太爷爷,经常爱给他讲一些过去的怪人怪事,而且每次都说是他亲身经历过的。自己今晚终于也遇到一个。
    站在sportbar的门口,程归看着那个明晃晃的粗体S,它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呢?还是说,它对某一类人有着特殊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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