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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男孩 作者:张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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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职场 边缘恋歌 商战

    第51章 givemeasign
    
    这时,街上走过来一个黄头发的洋人,体型是健硕得稍显夸张的那种,瞟了一眼程归,随后打开了sportbar的木门。
    在木门打开的瞬间,程归眯着眼睛使劲往里面探看,想瞅瞅究竟有什么特别的。可惜,看到的唯有黑黢黢一片。只好晃晃头,不得解地走开了。也许,那个古怪的陌生人只是开个玩笑。
    程归向来不是一个怀疑论者。曾经,有个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对程爸说过,你家儿子心里空。当时程爸还以为是说程归傻。但算命先生说,空即是明,不会招到不干净的东西。说白了,就是他不会把一些古怪的事情往邪门的牛角尖里去想。
    回到家中,程归洗个澡,就把S的事情放下了。
    因为昨晚睡得不踏实,今晚早些上了床。想起李丛木,直接拨电话过去,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李丛木说看情况,程归以为是他项目上的工作走不开。
    “你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跟平常不一样?”李丛木问。
    程归心里得意,显摆道:“是不是很有男人味?”
    “嗯……”李丛木在电话那边点点头,听到程归说男人味,就不由自主地想到这小子也是个有女朋友的人了,开始注意自己的荷尔蒙了,知道要取悦女人了,某一天要当新郎要入洞房,几年后会生儿育女撑起一个家了,自己真是时候该松手了——可是,纵然如此,李丛木还是可耻地发现,他竟然觉得这样的声音——很性感。
    “喂?”程归问了两声,没听到回应,只好结束掉通话,心里不再惦记着他,很快就睡着了。
    接下来两天,负责一生置业年报审计的事务所进场了,程归忙于梳理自己项目的数据,接受各种问询。直到周四晚上,才抽出时间再次去酒吧街上的KTV练嗓子。他已经决定用《恭喜发财》中人人耳熟能详的一段来当开场白,另外从总裁办那里要到了一份抽奖指引,再加几句串词,背熟即可。
    这晚在包厢里,没有陌生人来打扰。程归待满两个小时后,九点多才从KTV出来。嚎得太用力,肚子都觉得有些空了,便去早安馒头铺里买两个燕麦窝头。
    馒头铺的生意主要在早晨,这会儿老板很闲。程归忽然有种冲动,冒昧地问老板:“你知不知道那个sportbar是干什么的?”
    老板听到后,眉毛立刻皱起来,像看怪物一样看程归。
    程归被看得心虚,莫非那个bar不是什么正当的场所?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失足少女的报道来。
    “你说啥?”老板手里拿着零钱,不解道:“啥叫丝暴特吧?”
    噢——程归明白了,原来老板不会英文啊。自己真是糊涂。就随手指了指几十米外的sportbar店面。
    老板这回懂了,不高兴地摇摇头,“我没去过,那里的人也没在我这买过馒头。”
    也是。程归觉得自己真是犯傻了。收起零钱,拎着窝头转身,却冷不防在不远处的街道上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
    光线有些暗,程归看第一眼时觉得像,可仔细瞧瞧,又叫不准了。
    程归看着那人在sportbar门前徘徊了几步,似在等谁,然后就朝巷口走去。
    到底是不是谷梁呢?等人影走远,程归才走上街,边走边咬着窝头。经过sportbar门口时,目光不得不在那个明晃晃的粗体S上停留几眼。店面招牌上画着简单的图案,就是棒球篮球之类的运动简笔,并没什么特别之处。
    程归忽然想到secret。莫非是一个倾吐秘密的主题吧?又觉得不可能,谷梁不像是那种爱吐露心声的人。况且,他只是在门前徘徊几秒,也许只是经过。
    无论如何,程归一边看着招牌,一边吃掉一个窝头,也没打算进门去一探究竟。自己身上的现金少得可怜。万一有最低消费怎么办?
    于是,继续啃着另一个窝头,程归走出了巷口。沿着马路往家走。前天和今天都碰到了S的问题,让他习惯解题的脑筋活跃起来,像试钥匙一样,不停地在头脑里搜寻着S开头的单词。
    回到家,程归随手发送条信息给李丛木:“你觉得S可能代表什么含义?”
    李丛木很快回复过来:“SEX。”
    程归握着手机坐在床上,情不自禁地“噢”了一声。自己居然把这么意味丰富的一个单词给漏下了,似乎大脑选择性地把它给屏蔽掉了一样。
    然而,这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转瞬即逝。因为,SEX应该是件很普通的事情。而昨天那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单独跟自己提起呢?仿佛是对特定一类人才会有意义的样子。不过李丛木这家伙,果然火力很旺盛啊。
    程归邪恶地问:“你是不是想郝姝了。”
    李丛木只回复过来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图标。
    没成想在夜里,程归居然梦到了那家sportbar。梦到那个健硕的洋人拉开木门之后,就把自己拽了进去。
    程归被拉入门内,差点摔倒,只觉得屋内浑浊如汤,烟味浓重。有一只吊在棚顶的球形灯缓慢旋转,灯光扫过的地方,会照亮一些狰狞的脸。
    程归呆愣愣地往里走,仿佛黑暗深处有什么吸引着他。膝盖不时磕碰到桌子椅子,又痛又麻,突然间,他撞到了一个人身上。被撞的人把脸凑近程归,鼻息间喷薄出温热的酒气,有种淡淡的熟悉,程归马上就要认出这个人时,却忽然听到黑暗中响起一声尖叫——“别亲我!”
    猛然惊醒。
    程归后背冒出一袭薄薄的冷汗。他已经很久没做过这种诡异的梦了。
    程归不算迷信,但对于梦却有几分在意。因为他年幼时,曾经有过一次特殊的经历。有一天晚上,他梦到太爷爷对自己说:我要走了,你一个人不要怕黑哦。而第二天早晨,他才知道,太爷爷在夜里过世了。
    于是,程归很想把昨晚的怪梦说给别人听,说破它,但小夕还没醒。程归就把梦境编辑成一条短信,发给他。这个梦似乎把霍霍的婚宴和sportbar拼凑在了一起,而小夕常常泡吧,又知道程归在婚宴上的奇遇,加之他若有若无的文化底蕴,说不定能分析出个什么。
    程归在班上已经待了一会儿,夕大仙人才回复过来:“这个梦势必跟你在酒席上被亲有关,你心中对那个吻你的人存留好奇,所以当再次遇到好奇的事情时,旧的记忆就被唤醒了。也许,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你的心灵深处,其实是很在意那个吻的。”
    一分钟之后,小夕又补发过来一个“信我”的表情。
    
    第52章 givemeasign
    
    把维C泡腾片丢进玻璃杯里,小夕抻起一个猫咪一样的懒腰。一大早(实则九点多)就可以诲人不倦,人生真是美好。
    再刷一下节目的主页,棒先生又有新的留言,句句都是那么懂自己。小夕觉得自己此时已经爬上了人生巅峰。他甚至可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他这档卓尔不凡的网络节目,就会在鱼龙混杂的圈里脱颖而出,随即被芒果台或者番茄台相中,然后斥巨资买断,从而登上卫星飞往大街小巷,成为千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啊~小夕抱着嘶嘶啦啦作响的水杯,琢磨着自己年纪轻轻,也算事业有成了,可是,爱情又在何方呢?他不想等到自己成为媒体大佬时才遇到爱情,那他会分不清对方到底是看上自己哪一样的。要爱就趁现在,他好能清清楚楚知道对方爱的就是他的颜啊。
    要不要去庙里求根姻缘签呢?但是静安寺好像蛮远的样子哦。不如日行一善,牵根红线,替自己积攒点儿人品吧。于是,小夕给李丛木发送一条信息:“本仙刚刚给程归催过眠,他已经相信虽然自己嘴上不承认但身体很诚实地意识到,他很在乎那个吻,你不如趁热打铁吧。”
    李丛木只回复过来一个问号。
    小夕撇撇嘴,敲击屏幕:“还跟我装,当我是瞎的吗?你待在程归边上,那种随时要扑上来的表情,早已经被我阅人无数的眼神看穿了。”
    李丛木:“我是问什么吻?”
    “就是你偷偷给他的吻呗。”
    自己给程归的吻?李丛木不禁皱眉。要不是身在例行晨会中,肯定要直接拨电话过去。但此时,只能耐着性子敲击键盘:“你怎么知道?”
    小夕最爱别人这么问自己了,这才说明自己消息灵通,是个杰出的媒体人啊。不过呢,纵然心潮澎湃,装得依旧云淡风轻:“他自己跟我说的呀。”其实明明是他死惨烂打,并以拔光仙人球为要挟,才挖到的料。
    李丛木看着手机屏幕,眼神复杂起来。他从没设想过,有朝一日会从别人口中听说程归提起过被自己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明明每次都亲得很小心,迟钝如他究竟是哪次发觉的?
    莫非是那次?在李丛木的记忆中,有一回学校停电,正赶上第一节晚自习。班主任说马上就会来电,偏不放大伙回家。然而,大家在黑暗中等了一节又一节,直到晚上9点,电路都没恢复,很多人已经趴着桌子睡着了,包括程归。那时候,他俩在自习课时总是一起坐在窗边的角落。看着身边的程归睡熟,正值青春期躁动的李丛木自然不会放过机会,偷偷亲了好几次。此时回想,当时那么多同学都在教室里,班主任就坐在讲台旁,真够刺激!
    李丛木舔舔嘴唇,会不会就是这次被程归发现了?不过第二天,并没看到程归有什么察觉后的异样啊。
    难道会是那次?有一回程归感冒了,正上着课就发起烧来,李丛木就陪着他去校门口的小诊所挂水。那间小诊所的暖气特别足,暖烘烘的,程归不一会就睡着了。李丛木在旁边陪着,开始时想法很正派,要看着注射袋,免得血液回流,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看着程归因为发烧而红扑扑的脸蛋,就忍不住摸一把。摸了一把,心就不定了,趁大夫转身,就偷亲一口,结果被极速回身的大夫看个正着。李丛木就厚着脸皮大言不惭地说:“我给他试试体温。”
    会不会那时说话的声音,已经把程归吵醒了呢?李丛木忽然有些忐忑,如果程归知道的是这一次偷吻,那他一定会认定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色狼,连他生病都不放过。那自己一直以来的伪装不都白废了?不如破罐子破摔直接办了他吧!
    小夕终于磨磨蹭蹭出了家门,站在地铁上,寻思着李丛木怎么不聊了呢。就刺激一下他:“程归跟我说,他昨晚梦到了,可见心里真是有阴影。”
    梦?李丛木觉得身体有些发热,那小子竟然梦到自己了。这倒让他想起来,极有可能是那一次!
    年少时候的李丛木,脸皮是极厚的,为了接近喜欢的人,死皮赖脸什么都做得出来。有一次难得的周末,他和程归一起回了程归家。这家伙仗着程爸程妈待见自己,吃过晚饭后,就赖着不走了,然后如愿以偿地在程归房间里过了夜。那一夜,大尾巴狼和小白兔终于睡在了一起。小白兔是主场,睡得很香,但大尾巴狼居心不良,不失眠才怪。于是,漫漫长夜里偷亲过偷摸过多少次,都不算,因为在大尾巴狼不知足的心里,全都算作一次。关键是第二天早晨,最后一次偷亲,嘴还没离开,就听到程妈来叫起床。下一秒,李丛木刚离身,程归就醒了。
    这次最惊险。程归醒来时就疑惑脸上怎么有点儿湿,李丛木骗他说你流口水了。但回学校的路上,程归说他晚上一直做奇怪的梦,梦到自己似乎变成了一块漂在水面的鱼食。当时,李丛木就不理解了。程归解释说:总觉得有一条贪吃的鱼不停在水面下顶着自己啃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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