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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多情》作者:时不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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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峭在早上打了一个电话过去。
    电话嘟嘟响了两声,被人接起来。
    那边传来一个漫不经心的声音,是陆珩。
    宋峭知道这个人,是沈云清的好朋友,开了一家酒吧。
    他们曾见过几面,不知为何,宋峭总不太喜欢他。
    也许是陆珩的眼里藏着些什么,就像是怜悯同情。
    陆珩的语气轻佻,“沈三儿在我这喝醉了酒,还睡着呢。”
    宋峭只好礼貌而僵硬地道谢,又说:“那我现在去把他接回来。”
    陆珩笑了一声,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模糊,“不用了,他就现在我这里歇着吧,你有事先忙。”
    电话被啪嗒一声挂断。
    宋峭还没来得及把心里的疑惑问出口,沈云清不是去忙工作上的事了吗?
    他失落地从床上爬起来,想了好一会才把手上的笔电放下来,保存好内容,收拾一下自己去上班。
    晚上回来的时候,沈云清已经回来了,倒在正对玄关处的沙发上。
    他脸色苍白,眼袋很重,看上去一夜未眠。
    可宋峭分不清这是不是宿醉过后的样子,因为他实在很少喝酒,从未醉过。
    他很清楚地看到,沈云清的眼皮在关门时微微动了一下,却没睁开。
    宋峭也当做没看到他,加重脚步,转身去了厨房。
    他煮了一锅醒酒汤。顺带着用这些时间让沈云清想清楚,该怎么和他解释昨晚的事。
    沈云清果然在醒酒汤端上来之前醒来,对宋峭说了一个逻辑严密,无懈可击的解释。
    他说公司忽然出事,连夜与合作公司谈判,结果不尽如人意,心情很差,只好去和最后,陆珩喝酒买醉消愁。
    说到最后,沈云清简直把自己形容成一个事业失败的可怜人,跪在沙发上求抱抱,求安慰。
    宋峭听完皱了皱眉,与沈云清的额头贴紧,想要感受一下温度。他没忘记上一次沈云清喝醉酒的样子,发烧呕吐,让他难受的要命。
    醒酒汤的味道不好,沈云清喝的龇牙咧嘴。
    宋峭摸了摸他的头发,“喝完就先去睡一觉吧,迟一点再吃晚饭。”
    沈云清一走进卧室的门,宋峭就低下了头,呆呆的看着手里的这碗汤。
    他的眉皱的很紧,仔细思考沈云清刚才说的每一句话。
    每一句话都像是真话,完美的无懈可击。
    可这让他不安起来。
    沈云清躺在床上,松了一口气。
    刚才宋峭总那双湿润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时,让他想到了昨天晚上。
    他把烂醉的秦笑抱到床上,转身离开。
    秦笑的小指头勾住他的手,背后传来一句呓语,很模糊,像是要飘散在空气里。
    “我爱你,云清。”
    沈云清听得心头一颤。他们最好的时候,秦笑也不说这句话,就像是什么最宝贵的存在,说出来就没有了一样。
    他不能克制自己的动作,最终还是转过了头。
    那暧昧的灯光下,他的长睫毛上的水珠在反射着五颜六色的光。
    
    第13章
    
    可沈云清最终没有留下来。
    脑海里忽然就闪现出宋峭的那张脸,他整个人还没从情`欲里抽身,眼睛微微湿润,却认真嘱托自己别抽太多烟。
    外面灯红酒绿,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
    陆珩在外面等着,这家酒吧是他开的,秦笑也是因此来这喝酒。
    他和沈云清不仅是从小长大的好友,还曾是一起喜欢过秦笑的情敌。不过这么多年了,关系一直亲密极了。
    陆珩看到沈云清就耸了耸肩,后脑勺的小辫子一翘一翘的,语气里满是打趣,“我还以为,你和他多年未见,见面就干柴烈火,旧情复燃了呢。”
    沈云清摇了摇头,顺手拿杯酒抿了一口,从口腔到食道都是一片冰凉,心口却忽然燥热起来。
    距离两人分手,已经十年了。
    即使是再深刻的爱恋,也会被时间敲碎,磨灭,然后再消逝在岁月间。
    可大约是当年分手时太过惨烈,即使是时间又过了沈云清将近三分之一的人生,他还是忘不掉。
    那时候秦笑可真是狠,把沈云清踩在脚底下,说他自私,说他不懂人情世故,说他是个只靠着家里的纨绔子弟,最后说他不会爱人,不愿放自己离开。
    事实是秦笑是嫌国内的前景不好,好不容易得到去国外发展的机会,决定要与沈云清分手。
    沈云清年纪轻轻,一腔热血化作空。
    最后也不知道谁先动的手,两个人打起来了,秦笑也被打的鼻青脸肿,一张漂亮的脸上满是伤痕。
    临走时,秦笑拎着小小的行李箱离开了那个破旧的单元楼,最后才算是说了真心话,“云清,别怪我狠心,是你没用,我们过不下去。”
    沈云清为了他和家里闹翻,差点被打断了骨头也要来找他,短短几个月,却是这样的结果。
    他恨不得挖出秦笑的心来,想要看看是什么颜色。
    在那之后,大概是他过得最颓废的日子,整天窝在陆珩这,无论白天黑夜,只有喝酒抽烟。
    后来好不容易了清醒了一点,沈云清决定回家和父母兄姐道歉。
    结果惨烈。
    沈云清不愿意再往下想。
    陆珩看着他,凑到跟前说:“当年的事,也不全算他的错,十年都过去了,你还忘不了他,他也忘不了你,”他最后盖章定论,“你们这才是真爱,还不赶快收拾收拾在一起。”
    沈云清灌了好几杯酒,脑子却清醒得很,“我和他,早就是过去的事了。”
    “再说现在,”沈云清顿了顿,用手盖住自己的眼睛,“我和宋峭在一起,和他在一起七年了。”
    他说这句话时很温柔,琥珀色的瞳孔里闪着光,宋峭就像是一颗甜蜜的糖果,只是一提起,沈云清燥热的心都熨帖起来。
    陆珩嗤笑,“你和他?你和他是怎么开始的,我难道还不清楚。”陆珩笑容里有一丝恶意,“你资助他,不过因为他和秦笑长得像,你上,不,是强`暴他,也不过是因为他和秦笑长得像。对了,最可笑的是——”
    沈云清手上那杯酒直接从陆珩头上浇下去,刹那间酒浇灭了他的话。
    陆珩呆愣了一下,舔了舔从头发上滴落的酒,嘲讽地拉了拉嘴角,“敢做还不敢让人说吗?你连他的名字都改做‘笑笑’了,还想要自欺欺人?”
    “他算是什么,秦笑的一个替身,越长大越不像,连做一个替身都不没资格。”
    沈云清差点没把酒瓶子砸到他脸上。
    他的双手捏着吧台的边缘,指节凸起,眼神和刀锋一样凛冽。
    因为陆珩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每一句话都让他无可辩驳。
    沈云清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对陆珩提起宋峭时说的话,他强`暴了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哭起来很可怜,身体很柔软,长得很像秦笑。
    自己喝醉了,一时没认清人,没忍住。
    他是这么说的,也难怪陆珩会看轻宋峭。
    可真当陆珩把那些话赤`裸裸地说出来,他的心却仿佛被刀划了几个口子,里面有血滴落出来。
    沈云清有点喘不过气。
    他拍开陆珩的手,穿过人群,走向出口。
    今天他不想再看到宋峭的脸。
    也许,是不敢看。
    
    第14章
    
    天还未凉,宋峭被刺耳的鸣笛声惊醒。
    这个房子买的很早,正处于市中心,地段交通都很方便,不过一到早晨,也喧闹极了。
    宋峭一贯不是浅眠的人,不过昨晚睡得迟,想的多,早上一点声响就弄醒了他。
    他睁开眼,微光透过厚重的窗帘,勉强看清眼前这张脸。
    沈云清的脸长得很好,唯一不足的就是唇很薄,颜色太淡。
    宋峭曾听说过,薄唇的人大都薄情,可他觉得这一点也不准。
    当年两个人发生了那种事,宋峭打碎了牙也往肚子里吞,毕竟是受人资助,他没有追究的打算。
    可是沈云清追着他不放,说是对不起他,想要补偿他,后来又说喜欢他。
    他从未被这样认真仔细又温柔地对待过,确实动了心,却没有接受的勇气。
    两个男人在一起不是正道,难免被人指指点点。而宋峭又是那种一定要挺直脊梁,不给别人半分错处可找的人。
    沈云清最后是用另一句话打动他的。
    他说,我们在一起,然后组成一个家吧。
    宋峭活了十七年,最羡慕渴求的,也不过是一个家。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抚上沈云清的唇。
    也许是动作太大,环在腰间的手动了动,又收紧了些。
    宋峭赶紧闭上了眼,睫毛微微颤抖,努力装作睡着的样子。
    他感觉身旁的人轻轻起身,敛了敛被子,然后走下了床。
    门咔嚓一声被推开,清晨的凉风吹进来,又迅速被阻隔在玻璃门外。
    过了好一会,宋峭感觉有一个带着凉意的身体覆上自己,这会不仅是睫毛,连眼珠子都在抖。
    身上那人轻笑一声,低头吻上他的唇。
    嘴里满是烟味,把宋峭呛得满脸通红。
    他终于装不下去了,只好睁眼推开沈云清。
    沈云清笑着按倒眼前的小白兔,忍不住咬住他的锁骨,宋峭疼的皱眉挣扎。
    可小白兔宋峭最后还是心甘情愿地被大灰狼吃下了肚子。
    宋峭浑身都染满了情`欲的味道,双眼失神地趴在床上,从腰至臀都已经麻木了。
    而沈云清是一副酒足饭饱后的餍足,他亲吻了一下宋峭的眼睛,“是你太可爱了,一大早就诱惑我。”
    他似乎回想了一下,“早上醒来的时候,你就在我怀里颤抖,睫毛的每一次抖动都好像是在告诉我,快吃掉我吧,快吃掉我吧。”
    宋峭被他恬不知耻的程度震惊了,直接把他踢下床。
    沈云清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尘土出了房门。
    门缝里恰好能看到宋峭躺下的侧脸。
    他觉得自己不应当有什么不满足的了。
    因为喜欢的笑笑就在自己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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