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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生死岛+番外 作者:踏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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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现代架空 相爱相杀

 
文案 
生死岛-一座纠结爱恨情仇的岛屿
 
艾伦(Allan-handsome one)-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飞天盗
内森(Nathan-gift of God)-一个人神共愤,鬼见鬼跑的典狱长
 
艾伦:我要活着逃离生死岛
内森:天涯海角到死抓住你
 
逃走看的是本事,被抓拼的是运气。
 
我要逃......
 
内容标签:相爱相杀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艾伦,内森 ┃ 配角:康奈尔 ┃ 其它:
 
 
  ☆、楔子
 
  
  姓名:艾伦
  性别:男
  年龄:23
  学历:没有
  职业:端盘子的
  婚姻状况:单身
  性格:沉默寡言,不拘言笑
  爱好:睡觉
  理想:还是睡觉
  我有份流动性很大的工作,在不同餐厅,咖啡厅端盘子。随时可以辞职走人,随时可以被人遗忘。
  以上是我偶尔为之的一重人生,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那个真正的我:
  姓名:艾伦。
  抱我回来的那个人,长得丑。所以他给我起了个好名字,艾伦-handsome one,我倒也没辜负他起的这个名字。他后来是越老越丑,我是越长越帅。
  请务必相信这句陈述和自恋没有任何关系,事实胜于雄辩。
  年龄:23
  鉴于把我带大的这个'丑人',居然没记住是哪年把我抱回来的,我只好自己估摸着我今年快23了。
  学历:比你想象的高
  我没有证书,虽然我可以随时拿到很多证书,可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我和'丑人'在我十几岁时,就游遍了世界上的各个大洲和大洋。
  对于一个精通了多种语言,能黑任何级别系统的我来说,证书算什么?
  职业:这个问题,有些尴尬....好吧,我是个贼。
  可是,请大家不要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待我,我是个贼,但是更确切地说,我觉得我是一个有良心有操守的贼。
  我只偷富得流油的有钱人和富可敌国的博物馆。
  每次作案后,我都会很体贴地留下一朵玫瑰花和一款最新的'僵尸游戏',让女主人可以看花遐想,男主人去杀僵尸解气。
  据说警察局通缉我时,给我起的外号是:玫瑰僵尸。
  我不太喜欢'僵尸'这个名字,因为我真的很帅。但我也没有别的选择,因为我不可能去警局,告诉他们这个事实。
  既然是偷来的钱,我也不能太小气,人要学会分享,生活才有意义,不是吗?
  当然,我并不认为自己算得上侠盗,因为很大一部分钱我还是和'丑人'一起享用了,其他部分我才以匿名的形式捐献给了一些慈善机构和基金会,帮助那些我认为值得帮助的人。
  性格:开朗活跃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从事另一个职业的时候,大家都说我太沉默寡言,不拘言笑。其实他们不了解我,'丑人'可以为我作证,他曾经因为我的过分活跃和滔滔不绝而得了深度的忧郁症。
  爱好:太多了,抛开优雅的音乐艺术,和必须的美食佳酿....
  作为一个有原则的贼,那肯定最大的爱好就是,走遍世界,阅尽天下各类金银财宝。然后带回家,继续自己观赏或者快乐地消费。
  理想:还用再说嘛?肯定是上天入地,踏遍整个宇宙,寻找和拥有更多的奇珍异宝。
  婚姻状况:单身
  这个问题我放在了最后,是因为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太复杂。
  不是因为我是单身而复杂,而是因为我的思想比较混乱。
  其实我想写独身,连个朋友都不会交往的人,何来婚姻可言。
  这一切又要从头说起:
  我坚信我的亲爹肯定不是'丑人',因为他真的太丑,而我实在太帅。
  我曾经问过他:我是你偷来的孩子吗。
  其实他说是,我也不介意,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的亲身父母是谁,而'丑人'是我成长过程中唯一的亲人和朋友。他不光带我见识了整个世界,也教会了我很多技能和生存的方式。即便我是他偷来的,我也不会怪他,我甚至都没动过去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因为在我的心里,他们也没有找过我。
  可'丑人'的回答却总是:我不记得了。
  到最后,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包括我的年纪,我的长相,我的一切...在我学会了说有技能以后,他就这么忘记一切地走了,很安静。
  我安静地埋葬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和朋友,而这个亲人和朋友,我到他离开,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因为他也忘记了。
  我没有哭,因为'丑人'总说,爱哭的人是最丑的,而他喜欢看我笑。
  所以我只是疯疯癫癫地在属于我们的别墅里说了几天几夜的废话。
  那年我17,之后我离开了别墅,找到了我人生第一份正式的工作,在一家餐厅端盘子。因为我想认识新的朋友,有个新的开始。
  '丑人'的一生,就我所知,除了我,就没有任何朋友。而他的离开,我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开始觉得很孤独,我需要有交流。
  '丑人'喜欢说:贼是不应该有朋友的,做了贼,就安安心心守着自己的财宝,别去祸害什么朋友。
  可我不是'丑人',我还太年轻,自然和所有年轻人一样,我内心也会渴望结交些新朋友。可是我很快发现,'丑人'的话没错,一个正常人找个朋友都不容易,何况一个做贼的我,真的很渺茫。
  端盘子的我在大家眼里是沉默寡言的,我虽然有很多技能,可我一个不想太过招摇,毕竟我还是通缉犯;二,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和除了'丑人'以外的任何人相处;三,我总是在换不同的地方...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很难在很短的时间内交到任何朋友,无论男女。
  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有了好运,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注意到了我。她是我曾经在的一家咖啡厅的常客。她会主动和我说话,可能因为她比我大好多岁,所以对我很亲切,也很照顾。这让我感到很温暖,也很开心。我开始觉得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那样,我在这个世界上就不是孤独一个人了。
  有一个晚上她约了我去她家,接下来发生的状况是,她居然诱惑我到打算脱裤子做朋友的地步。可问题是裤子才脱了一半,我就只能从楼上仓皇出逃,差点没摔死的原因是,她男人提前回来了。
  我能说什么,我虽然偷东西,可我却不偷人。
  我是个贼,可不是淫贼。
  我从没被抓住过,即便有一天我不幸被捕,我也只能接受自己是入室盗窃贼,而不是与人通奸贼。
  之后在另一家餐厅认识了一个我自以为可以做好朋友的,和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在一次酒醉后,我忍不住告诉他我就是那个被警察通缉,大名鼎鼎的'玫瑰僵尸'。悲剧是,第二天我就因为吹牛皮,而被整个餐厅的服务生讥笑为真幼稚。
  经历了两次不愉快的交友经历后,我的热情已经减少很多。
  第一次觉得'丑人'没错,朋友这个东西不是哪里都可以遇见的,作为一个贼,我还是安心我的职业才是正道。
  就这样一年年过去,转眼我就到了23。如今,我很满足我的人生。偶尔去餐厅,咖啡店过过打工的正常人生活。大多数时候我会在属于我的,位于不同国家的三座别墅里,喝酒弹琴,欣赏宝物,自娱自乐。当然,突然有了生理需要的时候,自己解决也没什么丢人的,做这类事的人反正比贼多多了。
  接下来还要说些什么呢。
  啊,对了,我看中了一家大富豪新拍买来的钻石,打算送给自己做23岁的生日礼物。
  毕竟一个贼,也是有权利过生日的,不是吗?
  我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去光顾一下那家人。顺便帮他们收藏这价值连城的宝贝,在我手里,就不必担心会有人来偷。而且作为生日礼物,它会显得更有意义。
  给我几天时间,想到那灿烂如星辰的钻石,我内心在狂跳,一个贼心的狂跳,你们是不会理解的。
  宝贝,等着我,我就来了....
  
 
  ☆、被捕
 
  
  我“看中”的这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住在一栋三层高的花园别墅。大门外有两个来回走动的警卫和一头高大的猎犬。院墙足有五米高,院墙上和大多数真正有钱人一样,因为不美观,他们并没有装有任何什么铁荆棘一类的保护网,而是安置了多个摄像头。我从市政厅房屋规划部顺手牵羊拿到了这家当初建房时的构造设计图。
  虽然经过几年,这家内部装修可能有些变化,但这基本构架是不可能改变的。从蓝图上我基本看到了哪是卧室,哪是书房....。接下来的几天,我成功乔装成为下水道疏通公司的人进入这家,修好了被我之前破坏的下水道。并在客厅,卧室几个主要地方安装了窃听器。
  这下来的信息是振奋人心的。这一家应约要去别的国家小住几日,而我也确信了,此行,他们并没有打算把这颗举世无双的钻石存到银行的秘密金库,而是继续留在卧室内男女主人巨大肖像背后的保险箱内。
  家里到时会留有七八个守卫,而保险箱除了设有密码,当然还要有男主人指纹的识别。
  任何守卫对我来说,都是不堪一击的。而密码,从来没有我解不了的密码。
  至于指纹,我早就在这家常去的餐厅打工,从他们喝酒的杯子上取到了男主的指纹。花了没几个小时就做出了模拟指纹。
  我真的要感谢男主人对他家防卫设施的自信,而拒绝了美女主人提出的把钻石放进银行密柜的要求。虽然东西最后还是可以到手,可如果真的移到了银行,我不免还要多奔波几次。为了表达对男主人这种自信的赞赏,和免去我过多不必要麻烦的"义举",我打算破例这次去,多送男主人一样“礼物”。除了打僵尸游戏,还有一套美女图集。
  别的贼就不会有我这样的体贴和爱心,所以他们应该不会太难过。再说,已经这么有钱了,难过一两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万事俱备,就等他们离开的那天晚上,我就可以动手了。
  很多贼都会觉得应该再观察一两天,等到确定真的万无一失再动手。
  而我从不相信“万无一失"这个词,并且很多事情往往是等得越久,走向会越糟糕。
  主人们离开的当天,其实大多数守卫都会觉得松了口气,而且也不觉得贼这么快就会出现,反而会自我放松一下。只在接下来的几天,主人回来前,提高些警惕。
  在高倍望远镜的镜头里,我看着这家主人乘车而去,我相信此刻如果有镜子,我会看到自己快乐的笑容。钻石再过几个小时就会到我手里,而我的生日就在一周后。接下来我可以好好在自己的别墅为自己精心准备一下。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完美了。我怎么能不笑?
  夜降临了,我穿上了和'丑人'当初一起定制的轻便夜行服,背着我放有一切应急物件的背包,朝目的地出发。
  和我预料的一样,守卫果然都不堪一击。我就是那样神不知,鬼不觉地靠近他们,有的被我手掌击中了脖子晕倒在地,过于高大的几个被我用□□放倒。因为我速度太快,他们都在没有反应过来前就被我全处理了。
  看着猎犬和最后一个守卫倒下,我估摸着他们至少一两个小时后才会醒,而这点时间我早就拿着'宝贝'离开了'。
  虽然我事先早已经黑进这家的监控系统,改变了数据,这也是守卫们没有发现我进入的原因。可我还是在他们的控制室里再次检测了一遍,一个真正的高手,不仅要大胆,也还要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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