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首页 > 现代都市

后觉 作者:颐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可能导致更新不及时,访问最新更新请点击




Tags:虐恋情深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

 
文案 
渣攻贱受一相逢。
 
如果说季兼明有什么特别在意的,就只有黎铖。那是他喜欢到想起来就堵心的人。
季兼明一直很好的控制着自己的情感,控制到不动声色。控制到可以放手。
后来,才能发现自己喜欢你;后来,才能明白事故人情。如果我发觉是在一切开始之前,那么,再见我的爱人,你好我的朋友。
 
主受,虐,he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兼明,黎铖 ┃ 配角:季辙浩 ┃ 其它:虐文,主受,he
 
  ☆、第 1 章
 
  我深知自己在做什么,但除此以外我别无他法。
  桌子另一侧,黎铖别有深意的敬来一杯酒,特地拉近身侧的女朋友,那女孩都快钻到他怀里来了。我笑着一口气干完杯子里的酒,嗓子里一片烧灼,医生嘱咐过我现在不宜饮酒,我没忘,我也没和谁怄气。
  我是自作自受。
  一桌的人都在起哄,让他们倆亲一个。今天是黎铖请客,目的就是为了宣布他老人家终于有了一个以结婚为目的的女朋友。他真能装,我们分手才一个月,他刚刚还能装出一副多年不见的样子。
  胖子搂着我的肩冲黎铖假号,“你和季兼明好到穿一条裤子,我还以为你一直单着准备娶了他呢。”胖子说完,还不忘了饶过我,“兼明,没事。过两天哥给你找个更漂亮的。”
  我苦笑着说不出话来,黎铖笑着看我,笑的特别残忍,“是呀,是该给他找一个了。不过肯定没有我家肖艺好看。”肖艺就是那个快要到他怀里了的女朋友,看起来确实乖巧,说实话也确实挺讨人喜欢。是所有人都看的顺眼的类型,除了我。
  饭桌上又闹起来,谁又那在起哄说要他们亲一个,我已经没力气去搭理了。我季兼明活二十七年欠他的,现在他要讨回去,还加了利息,变着方的让我不舒服。
  我不知道黎铖最后,是不是如了众人的愿,吻了他的准未婚妻。过高的体温夹杂着酒精熏上脑袋,我只有在最后胖子拖着我出去还有一点印象。
  也亏他减肥成功,励志练出肌肉。就我醉成一滩烂泥那样,没把我扔下我得谢谢他。就我现在这心情,虽不至于酒后乱性,但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扯着他大哭,把胃里的苦水酸水全吐出来,来个肉体加精神双重折麽。
  我从胖子家的沙发里醒来的时候,胖子他媳妇已经准备好早餐出门了。我此刻希望宿醉头疼,就像宿醉能被命中注定的男主捡回家一样,也是三俗小说里编出来的。
  见我醒了,胖子做到一旁沙发上,一脸语重心长的看着我,我心里咯噔一声,想着完了。
  “兼明啊,咱们也算是兄弟,我说你一句,你昨天发着烧还喝那么多对身体不好。”
  我松了一口气,我和黎铖的事没想着让这些他打小一起长大的哥们知道。平时也确实没人关心我们这些破事,这次黎铖请客托的是同学会第二天的福,不然这座城市里的旧识,也只有胖子和我们两个。
  “哦,对了。你弟弟昨天来找你,也不知道怎么了,挺不高兴的,又走了。”
  我觉得胖子这话没分清轻重,他要先说季辙浩这事儿,我也不至于提前把心放下不是么。
  辙浩确实是我亲弟弟来着,小五岁。处处显得比我老五十岁,和我有世仇的样子,在家挑我事儿,在外挑别人的事儿。他是知道我和黎铖的事的,骂了我半年恶心我都挺过来了。我就是古代昏君,为了个男人都快众叛亲离了。
  从胖子家出来的时候阳光特别好,我想了半天也只能用特别好这一个形容词来形容。看胖子的眼神,我也知道自己的脸色苍白的不像个人样。
  我只是没想到,我还没出小区门呢,就会遇见季辙浩。这小子长本事了,知道在胖子家小区门口捉我。
  “怎么了,看你这脸色是苦肉计吧。这都不能让人家看你一眼。”这小祖宗对我说话从来没积过口德,一脸讽刺的看着我。最近真是谁都能讽刺我一句。当然这也有好处,我习惯了。他要是第一次这样说我,指不定我命都不要了和他打个你死我活。
  我坐在他车里,也不想管他往哪开。本来还想还他一句,一开口就没能忍住,全身都抖了起来。我这么疼着已经快习惯了,季辙浩显然还不知道这事儿,吓得一个急刹车,我差点被甩出去,
  “哥?”他伸手抓着我,明显是慌了。一路飙车去医院,我没拦着他。
  从小,我再怎么被他折腾也没有表现出脆弱过,何况是此刻的半死不活。我就是公认的小强的命。可他早晚有一天要知道的,我要是被火化了他还要给我收骨灰不是么,我想瞒着的只是黎铖。
  季辙浩把我抱进医院的时候,我暗搓搓的想自己幸亏没疼到出汗,不然真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和福尔马林里捞出来的一样也太吓人了。
  “白血病?”季辙浩拿着我递给他的化验单看着我。我突然发现人类的面部表情是这样的高深莫测,我有点拿不定主意,他是想现在就掐死我,还是怕我死。然后,我从未想过的,他眼眶红了。
  我之前一直忘了,在黎铖之外,还有什么能牵绊住我的生命。我的好哥们儿,我的弟弟,他们都淹没在一个叫黎铖的人身后,都曾被我抛弃。
  而就是现在,我还是只能说,我放不下他。我放他离开,甚至我能放我自己离开人世,可还是放不下他。我想就是我死的那一刻,我心里都会念着他的名字。这么说有点渗,但我毫不怀疑。
  黎铖于我,真是应了那句心上朱砂,命里劫。
  他不在乎我,可我只在乎他。
  
 
  ☆、第 2 章
 
  在我的好说歹说之下,季小辙同学终于同意把我从医院里捞出来了,就像被从死牢里捞出来一样不容易。我出院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我临时存在办公室的几个大箱子搬到新租的房子里去。这里面全是我和黎铖这几年的东西,他肯定是不要了,所以被我抢救出来。
  等我一样一样把它们放好已经是下午了,我和黎铖以一起住了五年,留下了一大堆他称之为垃圾的东西。刚开始我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和他走到这一步。
  我和他第一天认识是初中转学,他是我同桌。我当时一个人都不认识,又搬了家,性格还别扭的要命。还好他和我住一个小区,这就是孽缘的开始。
  我每天跟在他后面回家,课后和他一起留到班里做作业。那时候我成绩很好,考前还会去他家给他补课。他高兴的时候,我们还会叫几个哥们去打球。
  季辙浩那时还上小学,烦人的要命,偏偏不和他多说话。黎铖简直救我于水火,我后来才发现自己跳的是一个更大的冰窖。
  总之,那时候我和黎铖常待在一起,却并没有把彼此当成是掏心掏肺的那种好朋友,非要说,应该是合得来,又因为天时地利常待在一起的同学吧。
  然后我们理所应当的考上了同一所高中。黎铖一直属于是那种会被女生一眼看见的类型,所以高中他理所应当的有了第一个女朋友。说句公道话,他这已经算晚的了。初中常被我跟在身边,到高中我长了点眼色才让他摆脱把初恋奉献给我的这种悲剧。
  其实那时的我,对黎铖还没存这样的心思。所以黎铖这个女朋友谈的,还真是塞翁失马,福祸相倚。这要感谢当年谈个恋爱往死里折腾的宗旨,黎铖和我的接触反而因为他女朋友变多。交心是一种,当时不觉得,自然而然的过程,我是说那种特别纯洁的君子之交。
  黎铖开始和我说他的事情,他的烦恼。我认识他两年,才知道他也是一个会因小事郁闷,会纠结,会不知所措,会焦虑的人,也知道他其实比谁都温柔。
  喜欢上一个人是很奇怪的事情,你不会爱上他无所不能的样子。你爱他时而的脆弱,时而不经意之间显露出的柔软。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我开始对他变的随叫随到,我同样也把每日的悲喜说给他听。直到有一天,黎铖笑着和我说,我把什么都做了他还要个没用的女朋友干什么。我觉得自己脑子里有根神经“”的一下就崩断了。
  对呀,他还要女朋友干什么。
  我开始不动声色的喜欢他,喜欢到能忍得住不动声色。
  我可能是透支了下辈子的耐心,像个什么龌龊的东西之类的蛰伏在他身边。我和他分担每一分情绪。他失落的时候,我就安慰他,难过的时候就逗他。
  我就像是在喜欢着另一个我自己一样,喜欢着黎铖。包括他那些偶尔生出的,莫名的失落,和我由他而起的,满心的满足。
  考大学的时候,我又不动声色的偷看了他的志愿,假装又理所应当的和他考到同一个城市。
  我一直很满足,在他身边,和他说话。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挺好笑的,凭什么我要这么喜欢他。我和他毕业旅行的时候,暗搓搓的坐在他床边看了他半晚上,那是我第一次吻他。边靠近他的脸,边害怕,我都怀疑我的心跳会把他吵醒了。然后,我轻轻挨了下他的唇角,挪回自己的床,高兴了剩下的半晚上。
  我现在自己都形容不了当时的心情,大概是“你就这点儿出息。”或者是“年轻的时候挺纯情的。”这种吧。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我租了一个带有大大的落地窗客厅的房子,特地在窗前放了小沙发,和落地灯。就像和黎铖住到一起时一样,这样的布置,我总能想起来高三暑假的某一天,我在酒店标准间,送出去的,神不知鬼不觉,毫无看点的初吻。
  我正蜷在沙发里,就听见门开了,第一个反应就是黎铖回来了,然后才想起来我已经搬出来了。
  季辙浩一脸不爽的提着菜走进来,“大少爷,爷来给你做饭了。”
  我失笑,这孩子是真以为我丧失自理能力了怎么地。我一看食材,还都是大补。
  “我说你这是准备给我进补了呀。”我挑出他准备放到汤里的一根参须,“准备拿这玩意给我吊命?”
  季辙浩拍开我的手,“我补给我自己的,我和你的配型应该会成功。我补补我自己不行么。”
  我看着他,觉得自己的眼眶也红了。
  说实话,我是真没打算多活几年,用一句烂透了的话说,我觉得挺没意思的。这样挺好,免得我自杀了,别人一问,还能说我是病死的。
  季辙浩看着我,叹了口气,“你觉得我会看着你死?”他的眼神里是真的悲伤,在我正感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他说,“就是阿黄我也会救它呀,好歹是条命呀,我这么善良。”
  阿黄是以前常在他大学宿舍周围晃悠的那条老黄狗。
  
 
  ☆、第 3 章
 
  我就知道和季辙浩出门准没好事。
  我是白血病,不是老年痴呆,是他哥,不是他爷爷。
  季辙浩不放心我一个人,陪我出来买东西,刚才又被公司里临时打来电话叫走了。公司算是爸妈打下的江山,我当年追着黎铖读了医科大,四年后在爸妈的希望下季辙浩考到了财大。今年是他第一年进公司上班,从基层做起总会比以往忙一些。
  我从商场里走出来等他,一个人在街上晃。不知道还有多久,我就看不到这样的街景了。白血病的治愈可能很小,我有心理准备。
  转过酒吧时,正好看见黎铖和胖子一起出来。胖子看见我,走过来打招呼。
  “来来,哥儿几个好不容易聚一起。兼明,走一起吃个饭。”胖子大手一挥,把我拖上车,沿途找了家菜馆。
  然后,我和黎铖又戏剧性的又聚到一个桌子上吃饭。如果我没记错,上上次我和他吃饭的时候还是在我们家里,上次是他有女朋友。
  这次,我们是哥们,又回到了最开始。
  高中的毕业旅行之后,我和黎铖的关系就变的奇怪起来,我甚至怀疑他是知道那天晚上的事情了。后来录取下来,我和他虽考到了一个城市,但见一面也不是很容易。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