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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番外 作者:公子于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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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娱乐圈 虐恋情深 都市情缘

 
《霸占》作者:公子于歌
 
文案
冷酷又凶狠的男人凌志刚,看上了一个农村来的穷学生钟鸣,仗着权势一掷千金,想要包养他。 
 
结果包养不成,索性霸占。他不想成为被“包养”的小白脸,结果就成了,被“霸占”的美男。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娱乐圈 虐恋情深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志刚,钟鸣 ┃ 配角:沈俊,张江和 ┃ 其它:
 
  ☆、美男
 
  刚被黑道老大凌志刚“霸占”那会儿,钟鸣做的第一件事不是逃跑也不是报警,而是从自己洒落在床头上的衣裳里头掏出手机,百度什么叫“弓虽.女干”。 
  百度出来之后,他就爬了起来,抹了把嘴角的口水和睑上的眼泪,给一旁的禽善读百科里头的内容。 
  “弓虽.女干,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弓虽.女干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 
  为了表示愤怒,他特意加大了最后一句话的音量,然后眼泪又掉出来了,说:“我要告你,叫你坐牢! ” 
  凌志刚眯看眼睛看着他,忽然夺过他手里的手机,往下又翻了翻,然后又递给他,说:“读下面这段。” 
  钟鸣拿起来一看,就见后头接看说:
  “一个弓虽.女干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第一,弓虽.女干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弓虽.女干男性的。 
  他脸色一白,就见紧接着写道:
  “弓虽.女干的客体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弓虽.女干的。” 
  他就呆住了,抬头看着凌志刚床事后有些异样潮红的睑。 
  “法律不保护你,你别逞强了,老老实实跟着我。而且……”凌志刚忽然靠近了一点,健壮匀称的胸肌散发着无穷热力:“你确定刚才你不是自愿的? ” 
  钟鸣终干崩溃了,“哇” 一声哭了出来,哭声震天,蔫了一样的模样勾起了凌志刚的胃口,立马又扑了上来。 
  这一回钟鸣不吵不闹了,红着眼一个劲求饶:“你……你能不能温柔点,别那么狠……” 
  一向凶狠的凌志刚就笑了出来,噙住了他有些红肿的嘴唇,呢喃说:“……你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感受么,我觉得我前三十年,都他妈白活了....宽大的床上两个体型差距悬殊的身体彼此纠缠,钟鸣清秀帅气的面庞一片潮红,在汗湿的摩擦中意乱情迷。 
  其实在故事的最开始,凌志刚是打算包养钟鸣这个男孩子的,钟鸣唇红齿白的模样很对他的胃口,第一眼看见他就很喜欢。 
  可是钟鸣这小子硬气,就是不同意,翻来覆去跟他玩游击战,凌志刚一恼就使用武力手段,把钟鸣给霸占了。 
  关于霸占,百度百科里是这么解释的。 
  “霸占,词性为贬义词,意思是依仗权势占为己有,其对象可以是财务,土地,也可以是人。” 
作者有话要说:  美男最爱的就是开头和结尾。
 
  ☆、凌志刚
 
  中国北部某省城,“金帝”夜总会,
  夜总会是最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常发生有人闹事的事情,可是这一家金帝夜总会却从来太平和谐,这主要得得益于它的实际拥有人,凌志刚。 
  凌志刚出身在黑道世家,从他爷爷起就在黑帮做老大,一辈一辈成了世袭制,不过凌家的男人也确实有本軎,冷酷凶狠又有谋略,一辈一辈铺路搭桥,黑帮老大的位子坐的稳稳当当。 
  凌志刚成为新老大的时候才二十八岁,比他爷爷和父亲当年都要年轻,可是底下的人没一个不服气。相比于长蜚们来说,凌志刚其实开创了另一个时代,有黒道的背景,却又凭看自己的本事,当上了 S市的鍪察局长。 
  凌志刚在城里一手遮天,黒道白道都给面子,暗地里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其中就包括省城这几家夜总会。认识的人对他大抵有两个称呼,有人叫他凌局,更多的人叫他凌老板。 
  身为凌局的凌志刚衣冠楚楚,一副绅士派头,身为凌老板的凌志刚凶狠冷漠,杀人不过头点地。作为男人凌志刚其实很有魅力,黑道和白道的双重身份让他身上有一种很独特的吸引力,台面上他衣冠楚楚温柔绅士,台面下他野蛮强势充满了占有欲。对于这样的男人词典里有个词其实很适合形容。 
  这个词,叫衣冠禽兽。 
  凌志刚过生日,庆祝地点就在省城最大的夜总会金帝,他身边的这几个朋友却犯了难:不知道这寿礼该怎么选。 
  凌志刚生来富贵豪门,身边的朋友不是高官子弟就是富商权贵一流。面相最为俊美的叫张江和,他老爹是省里的二把手,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能跟凌志刚套上关系,纯粹是因为一肚子花花肠子,做生意少不了这样的人撑场面。张宏远是金帝的名义总裁,从前和凌志刚是过命的兄弟,后来结了婚就安分了,黒道的事情他几乎不参与,参与的是另一个面相比较凶恶的,叫陈文。 
  张江和透过门缝往包间里看了一眼,小声问张宏远:“叫的那几个女大学生呢? ” 
  “他都没看上。我看着也不行,现在这女学生哪还像以前,漂亮是漂亮,可是没特色。陈彪倒是找了个妞长的不赖,可惜不是雏儿。要是搁在平常还行,今儿可是他生日,谁敢给他送个不干不净的过去? ” 
  张江和往外头瞅了瞅,说:“我看他是今天心情不好,这几天有人不安分,想挑事呢,他家里事儿也不省心。 
  有个瘦庾气气的服务员低春头端着一瓶白兰地走了过来,张江和知道是给凌志刚送酒的,看也没看就给他让了个道儿,靠到了走廊边,朝一旁的陈文看了一眼,叹气说:“这是第二瓶了吧? ” 
  陈文紧皱着眉头,说:“我还想趁老大高兴求个事儿呢,这回估计不行了,他要是喝倒咱们可就完了,老大喝醉酒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估计他的话给送酒的那个服务员听见了,那小服务员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说:“先生,您的酒……” 
  房间里没开灯,一片漆黑,就靠大街的那一面玻璃窗透过来这个城市的霓虹光,男人就站在窗前,手里还端着个高脚杯。 
  年轻的服务员站在黑影里,有些好奇,忍不住抬头偷偷打量了一眼房间里的客人。 
  凌志刚穿的很随意,衬衣领子扯开了大半,露着小麦色胸肌的轮廓和些许弯曲的胸毛,他是个典型的北方男人,身材高大健壮,一米九的身高,高挺的鼻子,犀利的眼神,冷峻硬朗,充满了不怒自威的王者气度,站在落地窗的光影里看着。 
  “放那儿吧。”他晃了晃杯里的残酒,声音低沉浑厚,还带看一点酒后的慵懶感,分明充满磁性的声音,却无端地教人畏惧。那服务员赶紧砍下手里的东西,却没有立即走出去,而是小心翼翼地抬起来一点头,在黑暗里说:“先生……您在外头的朋友很担心您,希望您不要喝多。” 
  这帮子狐朋狗友,个个一看见他喝闷酒就没胆子了!凌志刚忍不住勾起了嘴角。他本身长得十分英气,但大概由于性格冷漠,五官又深邃立体,眉眼处流连看一股阴郁,威压着人不敢靠近。但这一笑平添了几分邪气,连眉眼处的阴郁都显出迷人非常,那服务员忽然觉得害怕了,就低着头退了出去。 
  张江和还在门外墙上靠着,突发奇想问:“你说他是不是女人玩膩了?要不,咱们给他换换口味? ” 
  陈文傻了眼:“什么叫女人玩膩了?你说送个男孩子
  “这事不稀罕啊,就上次来那个王总,一开始不也不喜欢,结果尝一口怎么样了,现在天天来找漂亮的小男孩。偶尔换个口味嘛,试试试试! ” 
  “张江和,你可别玩砸了? ! ” 
  “不喜欢再另说,我也是好意,老大不至于为了这么屁大点事找我的麻烦。” 
  张宏远眉头皱了皱,警告说:“那你可悠着点找,别找年纪太小的,要不可受不了他折腾。” 
  张江和一听就咧开了嘴:“你们都说他床上多厉害,我都跟着好奇了!哪天我真得跟他比试比试! ” 
  陈文忍不住笑了出来,说:“不光是本钱厉害,主要是老大体力好,人又狠,张总说的你可真得注意,别弄出人命来了。当然人也得俊俏,要不老大指定看不上,他眼光挑着呢,这么多年也没遇上多合心意的。” 
  一向八卦的张江和就更激动了,赶紧朝四周打量了一眼,准备找个上等的货色,可是这临时起意,还真不好找,他打算到楼下去看看,谁知道转身就看见刚才那个送酒的服务员从凌志刚房间里掩门走了出来,瘦瘦气气的一个男学生,白面红唇,凊秀帅气。 
  走廊里光线温柔,张江和一看就相中了,啧啧称赞说:“美男呀! ”
  钟鸣是个美男,准确点说,是个美少年,唇红齿白的南方人,
  是美男这件事不是钟鸣自己说的,也不是钟鸣他妈说的。钟妈妈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说两句话就会脸红,从来不夸自己的儿子。她当初下多当知青,结果跟村里头一个小伙子产生了感情,那年轻人就是钟鸣他爸爸。钟家一脉遗传基因好,钟爸爸年轻时英俊异常,听说当时知青返城的时候,钟鸣他姥姥死活不同意自己的独生女儿留在农村,就带了几个亲戚过来接闺女,结果看见钟鸣他爸爸就不说话了,说钟鸣他爸爸长的好,女孩子看了谁不喜欢,也难怪她女儿死心塌地。 
  钟鸣不知道他爸爸是不是像别人说的那么英俊,他爸妈结婚虽然早,却一直没有生育,等到钟妈妈眼看看要四十了,才生了钟鸣,几乎算得上老来得子。钟鸣六岁的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那时候农村照相的也很少,就留下几个黒白照,时间太久远了,还模糊了不少。钟鸣的相貌不像他爸爸那么英俊,而是继承了母亲一部分优点,成了十里八村有名的美男。 
  钟鸣这美少年的美名,都是周围人给的。 
  听说他几个月大的时候,城里的亲戚来看他,抱看他就亲个没完,赞叹说:“这闺女长的可真俊! ” 
  钟妈妈尴尬地笑,一个一个解释说:“我生的是儿子,不是闺女。”她说着就把钟鸣的小腿拉开,给那些人看钟鸣的小隐私。钟妈妈虽然是城里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却很严重,好不容易给自己丈夫生了个传香火的,心里别提有多骄傲。 
  钟鸣五六岁的时候,他七十多岁的爷爷溺愛他,把他当成女孩子打扮,还给他穿裙子,那时候钟鸣的容貌已经很出挑了,引得村里头的男孩子就爱跟他玩,以至于他的女生缘长久以来很不好。 
  等到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小有名气,不只长得好,学习成缋也拔尖儿,重要的是脑瓜子非常机灵,从小是长辈喜欢的那一种。钟家几辈务农,鸡窝里终于飞出个金凤凰,有人说他是因为名字取得好,钟鸣钟鸣,钟灵毓秀,一鸣惊人。 
  钟鸣是南方人,从小学到高中,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小县城,所以上大学的时候,他就想考到外省去。于是他一考考到了千里之外。那时候他们老一輩都去世了,就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越过越穷困。钟妈妈年纪大了,又一身的毛病,地里的活儿也干不多,索性就把田地包给了别人,自己跟看儿子一块进了城,在城郊租了个小院子,叫认识的人给介绍,成了一个起早摸黑的环卫工人。 
  平时扫扫大街,有空了就去收破烂,破烂收多了日子竟然也好过起来,比他们在多下的时候过的好了很多。钟鸣从小就懂事,大一就开始做兼职,前后当过销售员,发过传单,也在饭馆里头洗过盘子,因为嘴皮子利索,人也机灵,每个工作他都干的有模有样,他的奋斗目标,就是有一天能在这城市里头,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一个属于自己小家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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