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日光 作者:吖笙
Tags: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大学的时候,我和室友的关系并不好,家教兼职,根本没多少时间跟他们交流,他们大概也觉得我是异类吧。”学校有很多助学金帮助贫困生,可是当中很多的名额却被衣食无忧爱占便宜的人拿了去,真正有需要者,如叶熙却不屑去申请。“心里也想跟他们谈天说地,”他不好意思地笑笑,“他们说的很多我都听不懂,什么魔兽啊,CS……”没有话题,他无法融进那个小团体。
“可是那天,当文娱部副部长的吴语给寝室人手一张XXX讲座的票,我当时并不知道他有多么出名,而且还有份家教,我是极不情愿去听的——”因了室友的心意还是去了。
“教室里挤满了人,我才知道XXX是多么受欢迎,在主持人宣布他上台的时候,原本坐在我身边的人被人叫了起来,那人示意下手中的票,喘着气坐下——”
洛凡从他的神情中看出,来人正是林徵。
“他拿着笔记本将人家讲的重点一一记下,写得很认真,我还以为他是学记者的呢!台上讲了什么我没听清多少,看着此起彼伏举手提问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激动,因为我知道当中大部分是团委安排的,他们就好像在做一场戏——那人极力记录的不过是人家布排好的台本。”
“妈呀,总算可以交差了!”林徵心满意足地合上本子。
听到这句话,叶熙纳罕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的目光,林徵愣了愣,随即礼节性地笑笑,也没在意,旋身走了。
叶熙却没有起身,依旧坐在那里眼睁睁看着人群疏散,原本的热闹散去,留下一室清冷。
林徵跑回教室的时候,见那人还在那儿发呆,自己的闯入似是打扰了他,不好意思地解释:“我钥匙找不着了,可能落这儿。”
然后,他看到那人急忙起来,猫腰在地上仔细找:“在这儿,给!”
“谢谢。”忽然觉得他眼熟,视线定在他脸上竟忘了挪动。
叶熙被他顶得很不自在,正想甩手离开。
“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半响,不觉轻声问了句。
眉头不由皱了起来,不曾想这人如此轻慢:“是么?”声音变得冷淡。
林徵毫无所觉:“我想起来了!”突然很兴奋,“你叫李叶熙,李叶熙对不对?”
犹疑着点了点头,极少人知道自己的全名,显然他没有撒谎玩笑,他们曾经见过也说不定。
某人意识到了自我介绍:“四年前,我和我表叔,就是刘承嘉去过你们家!”他试图勾起他的记忆,不负他所望,叶熙想起来了,那样深刻的一幕不可能忘掉,只能深埋,他的脸色一霎变了。
叶熙的“爷爷”不是爷爷,是姥爷。
当年,叶熙他爸是入赘李家的,并协定第一胎跟父姓,第二胎随母姓。可是后来,他父亲卷了家里的钱跟其他女人跑了,下落不明,随后,母亲不堪打击投河自尽——只剩他和爷爷相依为命。
十六岁那年,他那失踪的父亲突然冒了出来,说自己肝癌晚期,想见见儿子最后一面,并想领他回去认祖归宗,委托刘承嘉全权负责此事。
那时正赶上暑假,林徵恰巧在他表叔家住着,百无聊赖,硬是要跟着刘承嘉下乡观光,其实就是想凑凑热闹。
初见时,他对这个同龄的少年很是好奇,猜想着他会如何抉择。只是从头到尾,那少年只有一句话:“我没有父亲!”端茶送客。
当时,他只觉得那是句傻话,没有父亲那你打哪儿来的?
后来的事他也向表叔打听了,无论他做如何努力,那少年是铁了心了不肯跟他走。他虽然觉得叶父罪有应得,却也认为为人子女不该对骨肉至亲如此凉薄绝情。
林徵怎么也想不到那时的少年将他们视为为富不仁的帮凶,并且和另一个少年,也就是陈放,将他们做成稻草人,拳脚相向,和少年打得不亦乐乎——多年以后,看着身边人,他总会不时想起那张陈放画的五官扭曲的林徵的画像。
“你爷爷身体还好吗?”
“去世了。”
“——对不起。”林徵这才注意到青年的脸色苍白如纸。
“没事。”
“诶,你宿舍在哪边,我的‘法拉利’送你一段啊?”
很想为这青年做点什么,若说最初没有同情的成份是假的,他想消除青年对自己的防备,甚至忘了正等着自己的女友。不管他的拒绝,托着人就往车棚去了。
“嘿,原来咱还在隔壁楼里住着,怪不得眼熟——”
“两个轱辘驮着两个大男人有些费劲,尤其当你车胎并不饱满的时候,他自个儿一个劲儿地吹嘘自己的‘法拉利’如何如何——”
洛凡知道,青年看起来淡漠,其实他的心肠是极软的。后来怎样,叶熙并没有讲下去,洛凡却很好奇,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爱上的,但她没有开口询问,或许没必要问,总归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心动。
她侧过脸,发现他正注视着自己,视线相撞,怔了怔。
“可以吻你吗?”
瞳孔倏然放大,她不能明白自己听到的话,呆呆看着那人的脸慢慢靠近,靠近,四唇触碰,乱了心率——
她低了眉眼,假装看不到他双眸中的歉意,也看不到不远处黯然离去的身影。
林徵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紧赶慢赶回来,见到的会是这样的一幕。奶奶这几天身体不大好,母亲让他周末回去看看,他没对叶熙讲,也不想他知道。想着要是奶奶没什么大问题,晚上能赶回来陪他过生日——
桌上有两碗长寿面,一碗只吃了一半,另一碗完好,是给自己的。往年,不管谁过生日,他们都只是简简单单下两碗面,两人吃得仍然很欢乐——
面早凉了,林徵拿起筷子,一口一口慢慢吃。
叶熙进来的时候,见他正将原本自己的那半碗挪到跟前,眸子闪了闪:“凉了,别吃了。”
林徵没理会他,直到碗中见了底,才说:“饿坏了,凉了味道也挺好。”
闻言,青年的眉头褶起了皱。见那人心满意足地径自活动活动手脚,便要过去将碗筷收拾了。
那人阻止:“说好的,分工合作,你煮面我洗,下一次,轮到我煮面你洗碗——”
说完,自己倒先怔了怔,没能逃过叶熙的眼。
轻轻地推开他的房门,那人均匀的呼吸依稀可闻,在昏暗的夜幕中,青年的轮廓早已模糊,可他仍然能清晰分辨他的模样。端看了很久,仿佛才鼓起勇气,朝那微起的唇贴近,唇齿间,满满是自己熟悉的爱恋——他吻得很轻很柔,忽然发觉对方若有似无的回应,像被逮住现形般,慌忙退开,再看那人,依旧沉在睡梦里——
“我该拿你怎么办?”许久,压抑的嗓子喃喃问。
“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小日头,对不起——”
叶熙并没有睡着,那人的叹息,那人的苦笑,在耳侧听得分明,心不可抑止地痛了,却忍住一动不动——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张兆军近来相当郁卒,遇谁谁脸上写着“甭理我”,害他连唯一乐趣麻将的兴头都提不起来。他琢磨着是不是自己特不招人待见,于是他站在街口,任头发在风中零乱,零乱——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知道是谁,并没有回头,他说:“兄弟,要不咱俩也同志一回?”
“神经!”不意外被那人“嘣”一脑门,直嗡嗡作响。半真半假做晕晕乎乎状意图赖上那人,没成想人家压根不理会,还附送了一脚给他——
哀嚎:“李一程,李兄——你用不着那么狠吧!这不是玩笑嘛,至于嘛——”
年轻人只想远离他,不被旁人形色各异的眼光波及,无奈只是惘然,暗自称苦,这人也忒没脸没皮了些,都不晓得影响市容:“让你嘴贱!”
“是是是,我嘴贱!这不是无聊荒了嘛——”接着他一声长叹,“你说人家叶熙和林徵好好的,洛凡那女人去凑什么热闹,现在搞得——这叫什么事儿嘛!”
李一程拧紧眉心,似乎不太赞成:“肯定不是你想的那样,洛凡不是那种人,叶熙也不是——”想了想,又接着说,“你不觉得要是真像你说的,那也挺好么?至少他们都能过正常的日子,不用遭人明里暗里指指点点。”
半晌,张兆军点点头,承认他说的有道理。末了,他又说了句挺欠扁的:“这年头,男女比例失调得如此严重,女人们又势力的居多,还不如找个男人,还不用担心你负什么责任——”
李一程嘴角抽搐,愣是找不到话反驳。
有一首歌名为《分手总是在雨天》,叶熙和林徵分手那日却是晴空万里,许是天公也认为这是件好事吧。
所以林徵看到的叶熙是笑着的,可惜他没有对上叶熙的眼,如果他看到,也许就会发现那笑意未达眼底,黑瞳中的悲凉浓得让人心惊。
“需要帮忙吗?”他问。
“不必了。”冷漠而疏离。
叶熙依然在笑,丝毫不为他的拒绝沮丧,甚至不去看他渐行渐远的背影——
这是一个冬末的午夜,寒风凛凛,路上几乎看不到人影,本该人迹鲜至江滨,有一个人静静坐着,身上只着了件单薄的夹克。他似乎感觉不到这冰天冻地,望着江面上晦明晦暗的波光出神——你可以瞧见青年的笑容,他的笑容凝固在嘴边,让人不禁怀疑,那是否只是座雕塑。那鼻息间凝结的水雾融在夜色中,淡得几不可见,所幸还能分辨,那是个有生命的人。
不知道有没有人试过,牙疼时将冰块含在口中,那疼痛感便淡化了,或者只是我们的感官神经麻痹了而已——
这好像骗人的,叶熙拍了拍僵硬的面部,心口像被啃了一般,淌着血,稍微一动,扯着伤口钝钝地生疼。他慢腾腾地站起来,关节的酸胀根本不在意,一步一步蹒跚着往来时方向去——
洛凡知道自己很没用,但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痛恨自己的没用——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感受他的悲伤,却什么也不能做,甚至连心痛都显得多余——
爱情呵,你的代名词是否就是折磨?
她去找过林徵,得知的却是他的喜讯——他和那位相亲对象即将订婚。忽然,她什么也不想解释了,冷冷看着他祝福他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多么讽刺!
如果当时,跟他讲清楚,他们之间还会有转圜的余地么?很久以后,她常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答案——没有如果。
不知道这样的结局那人是否早已预料,骄傲且敏感的人呐,怎么能忍受爱人的背叛?
“你怎么从来不好奇我们谁是1,谁是0?”不理会她的诧异,“是不是很容易就瞧出来?”他笑笑,脸上稍微带上了点血色。
洛凡不知如何作答,那时她并不理解他怎么能那么轻易提起这些隐秘,后来她才恍然,原来,从这场爱情的最初,那骄傲的人已摒弃了自己的骄傲。没有人比洛凡了解,那本是他的保护衣。
为什么林徵没有想到呢?他怎么能那么轻易抛弃那样毫无保留的爱?
当然,这所有的,仅是洛凡一厢情愿的认为。
携着女友回家,长辈亲朋,几乎没有人不认为只是天作之合,俊男靓女的组合有多亮眼自是不比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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