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首页 > 现代都市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可能导致更新不及时,访问最新更新请点击




Tags: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都市情缘

    窗外,放学后在街头玩耍的孩子在彼此家长第三次催促下,终于依依不舍的散去了。
    客厅里老旧的电视机播放着失真的画面,方桌上摆着今天并不丰盛的晚饭。
    颜色暗沉的家具们堆满憋闷的小房间。
    生活就是这样的。
    每天都是不同的一天。每天都是相同的一天。
    早晨我起床的时候夏皆一般都起来了,我摸索着床沿爬起来,又倒回被子里,听厨房里发出令人愉悦的乒乒乓乓声,看她用最简单的食材给我做好早饭。在这一点上她从不怠慢,所有关于我的事情都是。
    我想我大概是她在这捉襟见肘的生活上押的最后一笔赌注。
    
    第3章
    
    我有心学习,打架的毛病却忘了改掉。
    我曾想这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但绝对是最容易得到快感的那个。长大后我才懂得,暴力使人愉悦,主要原因是它直接、单纯、不依靠技巧,用拳脚战胜一个人所得的结果也最为直观,所以人们一边禁止暴力,一边又享受它偶尔带来的快慰。
    老实说,我住的那条街并不太平,作为底层群众的聚集地,是一切廉价的热心和卑微的丑陋滋生的温床。除去大家每日灰头土脸的讨生活,理所当然也充斥着搬不上台面的勾当,我从小就生存在这样的环境里,并没有资格去怜悯和记恨谁。
    住在楼下的男人是个酒鬼。
    我们租住的阁楼与他共用一个客厅,狭窄逼仄的储物间和满地狼藉的客厅是我每天的必经之地,有时他坐在沙发上神游,身边堆叠着旧衣服和饭盒,身上那件是好几天前的,散发出一股发酵的酸味,半睡半醒,凹陷的眼睛里盛满了湿漉漉的酒精。
    他盯着人的时候目不转睛,眼白多过瞳仁,目光怨毒。我每天上学放学,极少有机会和他对视,选择绕行过他身前被视为瘟疫地带的区域。
    事实上“恐惧”和“厌恶”在我心里没有界限,因为我们唯一那一次发生正面冲突,是我放学回家打开门的瞬间,看见他企图强暴夏皆。
    身体扭在一起的姿势超出了我当时的理解范围,我脑袋里一片空白,空白是无法形容的,所以连本能的思考都做不到。
    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扑上去扯他的衣服领子,抄起桌上一把黏腻的水果刀插进他手掌心里,利刃切进人体的感觉让我不寒而栗,但我始终没有松手。
    刀尖顶在茶几上,血顺着桌腿往下流,他这才松开夏皆,一脚踹向我。
    我跌倒在地,又翻身爬起,搀扶着我妈站在一旁,意外的心跳还是很慢,看她整理被扯乱的衣服,嘴唇被牙齿磕破了,一口混着血的唾沫吐在地上。
    我张开嘴喘气。
    她笑起来,一只手抱紧我。“房东马上就来了,你个婊子养的。”
    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把沾血的刀子拔出来扔到地上,我没去捡,因为这时外面门开了。
    原本应该敞开来的光线却被一群人阻隔在外,我看见,出现在那里的年轻男人有一头蓬松的、夹杂着一些浅金色的短发,厚厚的搭在眉眼上方,穿黑色的立领制服,双手插兜,让我想起一些给我印象不好的日本电视剧。
    他勾着后背,吃一根棒棒糖,两腮朝里收拢了,脖子歪向一边。
    “姓赵?”
    他问手还在流血的男人。那人的额角青筋乱跳,面孔头一次有了清醒的征兆。“啊……”
    他又扭过头来看了我和夏皆一眼,目光里不夹杂主观色彩,夏皆拍拍我,让我回阁楼上去。我从地上捡起散落的文具书本,忽然一群人冲进来按住了那个姓赵的人,我吓得缩了一下手,把作业本从一个人的皮鞋下面抽出来,封皮被踩了半个脚印,他也在这时蹲下来,手里拎着我灰色的书包,一根肩带空空的摇曳着。
    他的眼神不让我走。
    “你多大?”他笑着问我,手臂横搭在膝上,嘴巴咧开一点笑的缝隙。
    “十岁。”我说。
    “小小年纪就知道保护你妈,有出息啊。”他站起身,一只手按在我脑袋上,我发现大人们抚摸我的方式如出一辙,他手心很热,像声音一样温和。
    然后他用那温润而上扬的声线对门外的人说,“给他塞后备箱里,别让他喊。”
    那群人也用利落而谦恭的声音回答他,“是,叶哥。”
    我猜他姓叶。
    但我猜错了。
    相当长久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法正确的叫出那个人的名字,他没再来过这里,我也再没见过那身和此地格格不入的黑色制服。妈妈叫他房东先生,这之上可能还有我无法理解的身份,他看上去比她还年轻几岁,不适合这个代表着地位的称呼。
    我知道世界这么大,每个人却不能够全然公平的活着。我穿着不太合身的校服跑去学校,傍晚踢着石子回到家,尽量不问夏皆讨要我们可能买不起的玩具,即使我真的很想要。我见过早出晚归的清洁工夫妇,独自照顾残疾丈夫和小孩的女人,一年没有一天休息的面摊老板,他们从事着各种各样谈不上体面的工作,佝偻着身子在这脏兮兮的老街上卖力地向前爬行,有时候停下来,隔着高高的柜台呼唤我的名字,我就会停下写作业的笔,踩着小板凳探出身子招呼他们,从他们粗砺而皴裂的手中接过堪称奢侈的钱,给他们递去一瓶酸奶,一只苹果,一顿不好吃的快餐。当他们因为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幸福展露笑容,那竭力表达的快乐和满足流露着苦涩的芬芳。
    可他们经常在笑,很少哭泣。
    因为是用最难看的姿态活着,我们会忘记痛苦,忘记骄傲,忘记羞耻。
    ——忘记这世上其实有我们触碰不到的天堂。
    
    第4章
    
    小学四年级我认识了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教室里他跟我的座位是前后桌,我每次都把从前排传来的测试卷掀到他脸上,他最喜欢把脚搭在我板凳靠下的横梁上打拍子,有时候我也会莫名的跟随上不知名的节奏,连人带桌子一起在枯燥的数学课上欢欣鼓舞地抖动起来。
    有一回走神实在走得太厉害,完全没听到老师在讲什么,我便跟他一同到走廊里罚站,全班人都看着我们笑,我倒是习惯了这种眼光,把校服衣领一直拉到下巴上,抄着口袋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反观他在后面嗤啦一声拖开凳子,低头跟在我身后,头顶一缕卷发在十二月的风里打着寒颤,绕过我身前,贴了墙站。
    走廊里空无一人,空气清冷,透过玻璃窗望得见远处白茫茫的天空,像是被水弄湿的棉絮,从边缘一点一点朝里浸透了,慢慢就感受到那种沁人心脾的凉。隔壁班书声琅琅,时而一股脑儿的淹没老师毫无感情的语调。
    他跟我说,我叫李谦蓝,谦虚的谦,蓝色的蓝。
    我说,我叫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隔了不到一分钟,我压低嗓音,却还是遮不住冲出喉底的一串笑声,谦虚的蓝色?
    他看着我,两只黑褐色的眼睛中央的鼻梁是笔挺的,从略长的衣袖里摸索出两条黑色耳机线,问我,你听不听?
    “什么歌?”
    “不知道,是英文。”他吸了吸鼻子,说话间冒出暖融融的呵气,“但是好听。”
    “可是调子很奇怪哎。”
    我重新把脸埋进拉高的衣领里,听了半晌,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嗯,好听。”
    然后我们俩就被经过门口的班主任逮了个正着。
    那天我们一直站到放学,我把那首歌名字里陌生的单词抄在手心,回到家吃饭做作业却又忘记查字典。天黑下来,对面的房檐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积雪,我把自己整个儿蜷缩在被子里。我浅薄的求知欲就被抛弃在了那个晚上。
    直到有一天我再次听见似曾相识的旋律从路边某个音像店里传出来,街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我分明走过去了又倒回来,久久的驻足在那家店透明的玻璃门外,手里依然拖着灰扑扑的书包,垮掉的裤子盖住脏球鞋,可我的头扬起来,神圣得宛若朝拜。
    我感觉到我的眼里有一只鸟,它振翅而起,飞过头顶电线交错的天空,飞过遥远而广袤的海洋和沙漠,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去。
    我终于读出那个单词,Stan。
    “My tea's gone cold, I'm wondering why I got out of bed at all茶越来越凉我不知道为什么始终辗转难眠the morning rain clouds up my window and I can't see at all清晨的雨遮住了我的窗我根本就看不清And even if I could it'd all be grey, but your picture on my wall能看到的只是一片灰色但是你的照片在我的墙上it reminds me that it's not so bad, it's not so bad它提醒着我这不算坏还不算太坏”
    这是一个人名。
    可我是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课间我常和李谦蓝共用一副耳机听歌,我侧过身子靠着教室里稀缺宝贵的暖气片,他和我一样把下巴缩进拉高的衣领里,右手指上转动着铅笔做数学题。我和他隔一张桌子,上方拉扯着两条黑色的耳机线。他又撕了一页草稿纸。
    我们俩都不动弹,我目不转睛看着班里那些在排列规整的课桌间相互推搡打闹的同学,还有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叽叽喳喳的女生,她们偶尔会扭头看我们,这时我会低头按上一首歌。
    李谦蓝伸手推我,不许换。他冻得白里透红的手指从袖子里探出来,摸索随身听的按键调回去。
    那个冬天就被我们这样不断地不断地不断地快进。
    大年三十下午,夏皆外出采购回家,她买来糖果和点心封进一个长方形的牛皮纸袋里,揣在怀里带给我。她穿了一件很大的男士工装棉衣,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那衣服大得能盖住她四分之三个身体,衬托得她本来就瘦小的体型更加纤细。我给她开门,看她黑色的长发从带毛边的兜帽里挣脱出来,把纸袋往我手里一塞,“给。”
    她把手摁在我头顶揉来揉去,声音很愉快,“咱们家下个月和下下个月的生活费都有啦,最近收入还不错哦。”
    我接过纸袋来不及说话,剥开一块黏黏的糖咬在嘴里,浓郁的牛奶块里包裹着细腻的巧克力浆,看她自顾自地换上棉拖鞋向厨房走去,遥遥的冲我喊:“你替我跑跑腿去把店锁了吧,我做饭,今晚要早点回来看春节联欢晚会呢。”
    我口齿不清地应了一声,取了放在鞋柜上的一大串钥匙,穿了她的外套跑下楼去隔一条街的杂货店锁门。
    平时我们俩都不在的时候,那里就由旁边商铺的邻居看着,我轻车熟路地和谢顶的中年大叔和发福的卷发大婶打招呼,关门前检查了一下货架和柜台并无异样,店里黑着灯,结了霜花的窗外是凛冽的风声,只能听见我一个人的奔跑后的喘息。
    我走到门外,风从我抬起的手臂下面穿过,我踮着脚去拖高处的卷闸门边,头发帘儿都向后掀过去,好不容易才抓住那个在半空中荡来荡去的钩子,扣上锁,拔下那柄生锈的钥匙。
    回去时我又路过那家音像店,还是那张我爱听的唱片,我就忍不住停住脚步侧耳听了一会儿。
上一篇:对手变队友[娱乐圈] 作者:阮风轻
下一篇:只是个错误+番外 作者:兔二耳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