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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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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都市情缘

    身后忽地传来汽车熄火声,我嘴里碎碎念着歌词回了头,发现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道牙上。
    我没礼貌地看了他老半天,才后知后觉地想,这个人我在哪儿见过。
    
    第5章
    
    “嘿。”
    他对我扬扬下巴,我昂着头——巨大的身高差让我不能不这么做,我不晓得怎样打招呼才是得体的,我说,“您好。”
    他穿一身漆黑的西装,肩上披了羊毛大衣,崭新的质地似乎和看起来一样好,仿若是刚从什么庄严肃穆的场合离开;他站立之处的斜后方还有两个面色僵冷的叔叔,他们的手维持着拉开车门的模样。
    太多的黑色恐吓般霸占着我的视野,我终于尝试着用肢体语言诠释出尊敬,“房东先生。”
    他闻言,眉宇间有一闪而逝的怔忡,笑道,“我不是房东……”
    看到我迷惑的脸,他又瞬间改了口,“……那就算是吧。”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囫囵吞咽着他的发问,猜不出是什么动机、什么理由让这个人出现在这里,让他停留在随时会将他的鞋子弄湿弄脏的道牙上,问我一些明明无关紧要的问题。
    “我,”我吞了口口水,“我在听歌。”
    不出所料,他翻转手腕指了指一旁的音像店,口吻惊讶,“这个?”
    ——好像我不能听似的。
    我承认那一秒钟我有点不爽,就一秒。
    类似于被人轻视的恼火,偏偏这个人又没说错什么。
    他听着,抬起一只脚放在台阶上,我恍惚觉得他和我的距离变近了,并非客观上的位置距离,而是气质上的、那种弥漫在我们周身的落差感。我这才察觉到他年轻的脸被这淡漠的装束衬托得过分冷峻,再看两眼,就有点让人心生畏惧了。
    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好看的让他对面的人都拘谨得不知道手脚该往哪放。我突然要了命的局促,那份和贫穷一同寄生在骨髓里的自卑顷刻间喷薄而出,像是病毒扩散感染般令我招架不住,感到自己的存在都万分难堪。
    第一次见他我还没生出这样强烈的感觉。
    我有点想走。
    见他也没任何表示,我用舌头打滑的飞快语速说了声“我回家了,再见”就拎着钥匙跑回了家。
    音乐声随四溅的雪水被我抛在脑后。
    整个寒假我都窝在电热毯上做作业,预习书本,偶尔听听收音机,可是往往找不到我想要的,净是些男欢女爱、死去活来的情歌。
    李谦蓝好像是回老家了,我只在大年初一的时候跟他通过一次电话,除了告诉他我要攒钱买张唱片以外,再没别的。
    
    开学的第一节课,老师让我们谈谈梦想。
    
    对于一个十多岁的小孩来说,这个当今已经被用得烂大街的词兴许代表不了更多。我用手肘撑着桌面,把作业本上的橡皮渣吹到地上去,露出手腕的毛衣袖口有些脏了,我把校服外套往前拽了拽遮住它。铅芯把手腕内侧磨成灰色,我眼角的余光里都是教室里那些起起落落的虚幻身影,接着,身后传来起立时拉开凳子的声音。
    李谦蓝被点到名字站起来,我和其他人一齐转过头去看他,他苍白的脸被前所未有的注目洗礼着,他磕磕绊绊地说,我要当DJ,唱片骑士。
    我看到初春时节薄薄的晨光笼罩着他的肩膀,使他的身影看上去比我高大很多。他嘴里说了大多数人都未曾听说过的单词,说得很颤动也很用力,像是一根绷紧的弦。连老师都毫无防备的沉默了一下,好像对这回应始料未及。
    我想她想要的应该是“宇航员”“科学家”“军人”“医生”这样的答案,剩下的不属于孩子,所以她为这一段尴尬的无声做了个无关痛痒的收场。她让他坐下。
    我在那一瞬间看清他如同被赦免的脸。他的自上而下的目光与我交汇了一瞬,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那天傍晚放学他和我步行去车站,没说什么话,路过街头一家卖麻辣烫的小摊时,我停住脚,看他从几步远的地方回过头来疑惑地看我。
    他身后是繁华而臃肿的大马路,灰色的建筑物们像是蒙了一层尘土,现在正是回家的高峰期,行人和车辆们来去匆匆,交织成一副令人眩晕的背景。他定定地看我,头顶是谦虚的蓝色的天空。
    我脑袋里又回响起那段音乐。
    我不想谈梦想,我就像开口咳嗽一样底气不足。对我这种出身的人来说,那不是梦想,而是幻想。我从不敢自怨自艾些什么,我知道自己一旦开口就停不下来,我想控诉的事情太多了,而当它们都变成了背负于身的现实,就更多了无可辩驳的意味。改变不了,只能逆来顺受。
    极度的珍视会导致矫枉过正的袒护,所以也被看做另一种形式的自贱。我不曾告诉别人我对音乐隐秘的渴望,就像在音像店门口偶遇的房东,因为它对我来说属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遥不可及到了可笑的地步。
    我连一张唱片都买不起。
    我不愿捧出自己被人当成笑料,也仅仅是在内心暗自翻涌着渴望而已。
    而它竟日渐灼热滚烫,烧得我难耐。
    我不想站起来向全世界宣布,尽管他们都会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对李谦蓝说,我可能要做个说唱歌手。
    我说真的。
    
    第6章
    
    我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听说附近的卖场搞促销,夏皆便死活要拉着我去给她当免费劳动力。
    说免费显然是不贴切的,因为我收到了一罐蜂蜜腌桃,那种被浅金色蜜汁浸泡着的、表皮清脆果肉柔软的零食。
    她说这也算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谁都不知道我出生在什么时间,所以我们擅自把这个纪念日定在她捡到我的那一天。
    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我的新生。
    我嘴里叼着冰棍儿,从夏皆手里接过整袋的大米和食用调和油,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蔬菜被她满是红痕的手指拎着,我跟在她后面挤上公交车,开车时车厢里一阵动荡,盛夏的热流相互冲撞,夹杂着烟灰色的尾气扑向我面前模糊的玻璃窗。
    我脊梁抵着发烫的栏杆,弯腰把手里的重物放在脚边,夏皆在这时顺手撩起我的头发,说,“宝宝越长越好看了啊。”
    “雀斑还是常住居民。”我低声纠正她,“不要大庭广众叫……宝宝,很奇怪。”
    她大笑,显得对我的窘迫兴致勃勃,“哦哟,害羞啦?”
    说罢捶了捶我的肩膀,抬手的角度略微抬升,“又长高了。”
    她手心老茧粗糙得不像这个岁数的女人,正在享受青春和恋爱的年纪却要穿梭在菜市场里,在地摊上捡漏,和小商小贩讨价还价,可她从不吝啬于在别人面前承认我的存在,她昂首挺胸,就像跟全世界较劲儿似的,每当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谈论我们,话语中夹杂“未婚先孕”这样的字眼,她也都满不在乎。
    我们下了公交车往家走,水果摊前,她剥了一颗红色的荔枝塞进我嘴里,问我,“甜吗?”
    我点点头。
    ——很甜。
    小升初毕业考那天下午,我把学校一些用不着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捡回来,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即使这些困扰了我六年的东西只卖了十块钱,我依然很高兴,暂时不想存钱的事儿,给夏皆买了一包她喜欢的糖炒栗子。
    晚上我和李谦蓝一块儿吃饭,在他家对面一个远近闻名的粥铺,作为招牌的潮汕海鲜粥尤其美味,这样的天气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邻桌都是讲话粗犷的老头子。我们坐二楼,头顶是吱呀呀旋转的风扇,浅绿色扇叶边缘有陈旧的锈蚀痕迹,灯管白晃晃的,照着吊在墙角的二十一吋电视机,我用勺子舀了粥放在嘴边吹凉了,听李谦蓝说,“我们将来还会在一个学校的。”
    “真好。”我把粥里的虾壳吐出来,吃掉煮成粉色的肉。
    一小锅粥喝到后来我浑身是汗,衣服都沾湿了,饭后跟他溜达去城市广场,俩人都故意闷头往喷泉里跑,被迫转向的水溅了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一身,整个广场都能听到咯咯咯的笑声。
    我在广场舞轰鸣的音乐声中对着他大声重复了一遍,真好啊谦蓝。
    他然后把脸凑到出水口,黑色的头发拧成一缕一缕的,说,嗯。
    暑假来了,我需要找个新的兼职。
    在等成绩下来的几天里,我跑遍了家附近的五六条街,在稍远些的街区找了个给餐馆送外卖的工作,只有中午和傍晚最忙的钟点干活儿,也不会太累。
    更重要的是旁边有家音乐酒吧。
    一开始夏皆不同意,终究是拗不过我,只好叮嘱我天黑之前要早点回来。
    我也反过来叮嘱她,不要被借口来买烟的老男人占了便宜。
    她笑着骂我倒霉孩子。
    七月份天气又干又热,地面像是被阳光射穿了,所有水分蒸发得一点不剩,我骑一辆餐馆的自行车,在街道和人群里七拐八拐,中午十二点的太阳好像油炸的,烫手。
    偶尔餐馆老板娘会管我午饭,或者用白色的餐盒盛好了让我带回家去,这时我总是不可避免的想起当初在小巷子里捡垃圾的日子,所以我会礼貌而拘束的拒绝她的好意。
    有一次我去五百米外的网吧送订餐,好巧不巧的在那里遇见了同班几个男生。那是个无照经营的地下黑网吧,我提着塑料袋走进去,昏暗的灯光下烟气弥漫,呛得我睁不开眼,只能迷迷瞪瞪地看清楚一排排幽亮的电脑屏幕。
    我漫无目的地在无数颗大同小异的脑袋里寻找了一会儿,终于听见有人叫我,循着声音的主人挨个找过去,却被过道里的一只手拦住了去路。
    那人叫我,夏息?
    像是为了呼应这不大不小的声音,周围好几个脑袋伸长了脖子凑过来,我没在脸上暴露出什么表情,冲离我最近的那个人说,啊,嗨。
    你在这儿干嘛呢?
    打工。
    哦,打工啊。他身后有人嗤嗤地笑起来,是那种不屑于遮掩、非要给你听见的笑,我不回头看都能想象到那一抽一抽的肩膀,和意味深长的嘴角。
    我没回答,让开了肩膀,从他们中间错身而过,从订餐的人手里接过零钱,走向网吧的光线刺眼的出口。
    蝉噪声、汽车鸣笛声和路人的打电话声强行填满了我的耳朵,我推着自行车站在马路对面等红灯,在炽烈的日光下皱起眼角才能看到前面的斑马线,汗水顺着下巴滴下来,我使劲眨了眨酸痛的眼睛。
    忍不住又眨了好几次。
    
    第7章
    
    九月初,我和李谦蓝所在的初中开学了,报道第一天是缴费和开班会,第二天是军训和分班考,再就是熟悉新的环境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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