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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个圈,套里边 作者:月落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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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青梅竹马

 
     度假……我差点忍不住就要反唇相讥,谁会跑到这荒郊野外可能会被棕熊叼走的地方度假啊?
 
     余思源看了我一眼,道:“我父亲失踪了,我们是来找他的……这事稍后再谈,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吧。”
 
     他推了推我,眼神示意我去煮面条,我本不乐意,被他挤眼睛的模样震慑到了,还是听令行事。
 
     四五分钟后罐头面条便出炉了,我一口气煮了三个大男人的份,于是,因为枪械而带来的紧张感顿时烟消云散,变成了劫匪人质围坐一起大快朵颐的场景。
 
     持枪大汉吃面条的劲道有我和余思源加起来那么强,那吸面条的声音在这不大的小屋中简直振聋发聩。吃完一碗之后,我和余思源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得放下了碗筷。再怎么沦落,我们好像也没到跟一个饿死鬼脱胎争吃的程度。
 
     待到持枪大汉风卷残云得将一大锅面条扫荡干净,还意犹未尽得舔舔了嘴唇,他之前初见时所散发出来的戾气已然消退,连深陷的眼睛看起来也微微往脸的表面挪动了那么点点,整个人多少有些人气了。
 
     果然,任何生物都是必须饱腹,才会闲暇仁慈的。
 
     “我父亲跟你说过些什么,能不能请你告诉我?不论怎样,我还是想当面找到他。”余思源等持枪大汉打起了饱嗝,才将脸色一正,问道。
 
     持枪大汉笑道:“你父亲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但是个挺有趣的人。他是说过,他要离开这里一阵子。”我不禁屏息,直勾勾得注视着持枪大汉。
 
     又打了个饱嗝,那人呵呵笑道:“他说,孩子大了,该尽的责任也尽了,留下的钱够家里用的,自己好好歹歹也算混了个出头,他该去过自己的日子了。”
 
     这等于什么都没说么,我有点丧气,不由起身得挥手转了一圈,道:“这不就是他想要的日子吗?那他现在人呢?人到哪去了?”
 
     “找女人去了吧。”
 
     持枪大汉边回应着边起身伸了个懒腰,转对余思源道:“就算在我这个窝囊废看来,你父亲也是个不错的男人,不过,好像有点不知世事的样子,我可是劝过他,不要带那么多钱的来……”
 
     
 
     32、那冷不丁斜刺里杀出的持枪大汉在饱餐一顿之后对我的手艺赞不绝口,然后又大剌剌得搜刮了我们……不,余爸爸库存的十来包压缩饼干,施施然得扬长而去。
 
     临走还给我们丢下一句话:“你们的爸爸,肯定是找女人去了。他有女人,自然要去找的!”
 
     说得斩钉截铁,但,这算什么逻辑?
 
    等到那人消失在山中,我关上门,回见余思源一脸若有所思相,呆坐在写字台前,手捧《高更传记》,两眼发直,不禁有些着急,道:“你真信那人的话?也觉得你爸爸是找了我妈妈?那不就是说,我妈她撒谎了?”
 
    余思源瞟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你别急……我只是在想高更。我爸好像真的很喜欢高更,大概他并不是喜欢高更的画,而是认同他的人生吧。”
 
    我哂然一笑:“贫病交加,死在异国他乡的人生?”
 
    “冯乐,你这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愤世嫉俗?当年你跟我可是都很喜欢《月亮与六便士》的啊!”
 
    “抱歉啊,自打我知道毛姆他老人家是个喜欢美少年的……老色狼之后,连带着对他的作品也没有太多的敬意了。”
 
    “你不能因人废言……”余思源又叹了口气,“我看了高更的传记,画家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人总是为了后代牺牲掉自己的一切,而后代们又为他们的后代而牺牲,这样愚蠢的事情周而复始,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如果人类都这样盲目地牺牲的话,谁来创造崭新的文艺和美好的生活呢?……不是原文,不过,大意是这样的吧。我想,我爸爸是深受触动吧。”
 
    我仍不表示赞同:“高更出走是为了他的艺术,为了他的画。《月亮与六便士》里说的,把一个人扔进水里,他要是不游就会溺死,这是生存的需要,如同主角作画的必须。那你爸爸呢?他可没有什么艺术么。”
 
    “他有他的情人。”余思源笃定得道。
 
    于是我们又绕回来了。
 
    自从碰到他之后,似乎所有的事都在弯弯绕。我忍住头疼,咬牙道:“好,既然你坚持,我们就回去,再找一次我妈!”
 
    余思源摇头:“冷静点,冯乐。你想想,如果我爸去找你妈,却失踪了。按照那人的说法,我爸身上带了不少的钱,你有没有一点不好的预感?”
 
    我一时哑然。
 
    沉默了半晌之后,我换掉话题,反正在这深山老林里琢磨到死也没有太大用处,唯今之计,只有赶紧回到城市里,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
 
    “你说,那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到底是谁啊?”
 
    “不知道,”余思源终于放下书,怅然若失道,“一点点线索。他似乎不方便下山暴露在人群中,又带着枪,可能是什么通缉犯?”
 
    我差点被这个推测噎住:“通缉犯?”
 
    “要不你还有什么推测?为了躲债才逃到这里?现代男版的白毛女?”
 
    “若真是通缉犯,你爸爸就太厉害了!”我感叹道,为什么之前竟然会觉得余父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庸无奇的男人呢?
 
    晚上回到卧室里,我们商量的结果是明早就打道回府。只不过回哪里去,却成了个棘手的问题。
 
    余思源说他打死也不想回那个家,反正现在工作也没了,人也等于废了,没这个必要让他妈再看到这个狼狈样,母子两都添堵。
 
    他说,嗯,冯乐,我要跟你一起。
 
    虽然有这个心理准备,但听到他义正言辞得把话说出口,我还是觉得一阵一阵得头皮发麻,不由苦笑:“大人,您饶了小的,让小的多活两年吧。您家的女眷,不管是令堂还是令未婚夫人,都可怕得紧,打一次交道折半年阳寿啊!”
 
    我这也真不算言过其实,看看之前那一老一少两女人的进攻,委实让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兴许,是因为我只熟悉我妈和简姐以及在风月场上混迹着或混迹过的这帮女人吧,她们没有那么多看不开的东西,也更容易舍弃掉必须舍弃的玩意。
 
    被这样的女人带大的我,不执着。毫不执着。所以看到执着的人,就害怕。
 
    余思源听着我的哀叹,哈哈一笑,倏然紧紧得从后面抱住我,双手箍在我的胸膛上,脸颊贴了过来,湿热的气息温润着我的耳朵:“这么多年了,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做也做了,爱侣怨偶经历的事情差不多也都经历过了,我们还不该在一起吗?”
 
    我任他抱了一会,将身侧过,去吻他的嘴,品味着那不同于年长女人的味道,笑道:“照你这么说,我们就缺个婚礼了?谁做老婆,你吗?”
 
    余思源失笑:“你介意这个?我倒无所谓,为了你,未尝不可。只不过,你提供住房?”
 
    唔,猛然省起好像不太对劲,的确,在古往今来的社会,娶妻可是人生一大开销。除非找个乐意跟你一起私奔的对象。
 
    鉴于此,似乎我认同的这位是不需要我提议便要离家出走的“叛逆青年”,私奔这条解决之道就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情,到时候,我只要提供粮食,他应该就无话可说了吧?在我这毕业了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的目前,至少还有简姐的一份保障,只要她的酒吧不关门,吃饭,我还是吃得起!
 
    主意这么打定之后,我再无顾虑,直接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把他压到了身下:他都是我老婆了,还有什么问心有愧的禁忌吗?
 
     33、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当晚我和余思源在床笫上缠斗得难舍难分,当终于结束肉搏时,我已经精疲力尽到双腿发软的地步,想想第二日马上要衔接的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就不由一阵头皮发麻。
 
     但还是甜蜜的——我搂着他,他全然没有做乖巧小情人的自觉,瞄了我一眼,反过来张开手臂将我揽入臂弯,我顺势将脑袋贴到这不认输的家伙胸口,心底油然升腾起一股窃喜。
 
     不过,显然我跟他合演的戏码不大可能这么平淡。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小屋,预计着中午应该能到有汽车站的小镇。孰料到,刚出发了一个小时,还仍在山中,我们居然就已经撞上了复数形式的同类。三个同类个个煞气满面,迎头出现时,倏然其中一位一声厉吼,简直比森林里的熊还骇人。
 
     更骇人的是,三枝黑洞洞的枪口几乎同时晃出来,摄魂使者的黑爪子一般直勾勾得对准完全处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中的我和余思源。
 
     “把他们绑起来!”
 
     适才熊吼的一个似乎是头,他以兽般的嘶吼一声令下,另两人鬼鬼祟祟得……唔,这个词不好,但是谁让他们接近我们的姿势让我想起了抗战剧中的日本兵呢?反正就是过来执行了任务,将我和余思源的双手反绑在身后,用的不是绳子,是神奇的束缚带,这倒是有意思了。
 
     “等下,你们是谁?我们并不值得做人质啊!”余思源叫起来。
 
     继昨天的持枪大汉之后,今天又碰到这么吊诡的事情,所以说我们果然还是乖乖当城市动物,不要到处瞎跑以免遇上祸事吗?
 
     不管我们怎么争辩,还是被推推搡搡得跟着这三人走着。
 
     我猜测:“你们是警察吗?来追逃犯的?”
 
     对方没有任何回答,倒是余思源明显一愕,用唇语对我道:“不会吧?这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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