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而立 作者:木叶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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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尽欢真觉得很可笑,那个人还是一如既往的霸道不讲道理,永远不理会他的意愿和想法,自说自话,自做自事。
杨林在这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他签字,他也知道,也没矫情,很顺从地在一个又一个文件上签字,接收了一堆密码和钥匙。
临走前律师还递给了他一封信,说是袁天意让他代为转交的,余尽欢接过信,将它和其他文件什么的一齐锁在办公桌的抽屉里。
律师离开后,杨林并没有离开。
“我恳求你不要用手中的权利做出对金樽不利的事情,另外,也希望你每周能来上一天班,只要在这里坐几个小时就行。”
杨林说完,对他鞠了一躬,在他给了肯定的答复后,说完谢谢,就恭敬地离开了。
余尽欢真想仰天长啸,袁天意,你想算计我什么呢?你不知道吧,你的好兄弟好手下要向我低头弯腰,这都是因为你的过错,因为你,他们在我面前都站不起来了,你开心么?
余尽欢知道此时的自己是有些变态的,房门反锁上后,他忍不住大笑出声来,笑着笑着又哭了起来,疯疯癫癫地闹了好一会儿才罢休。
这间办公室他非常熟悉,这里的装修方案是他设计的,每一件家具摆设都是他和袁天意亲自挑选买回来的,十多年过去了,这里没有任何变化,他慢慢地在办公室里走动起来,抚摸过每一个物件,它们都被保存的很好,几乎看不到岁月流逝的痕迹。
余尽欢像是在和老朋友打招呼似地,他看得很仔细,就想找出它们与当初的不同来,除了一些细小的刻痕外,一无所获。
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去了休息室。
浴室里还摆放着他曾经喜欢的沐浴露,他已经很久没用过这一款了,此刻打开花洒,闻着那久远的舒适的甜香味,洗完澡,披上浴袍。
打开更衣室的门,里边果然有一半合自己尺寸的衣服,从里到外,准备得很齐全,随意挑选几件穿上,余尽欢将自己摔进柔软的大床上。
一个星期,余尽欢并没有动过袁天意给自己的东西,他每日在来回于甜品店、医院和小公寓之间,只在周五的上午去了金樽,在杨林的吩咐下签下了许多文件,既不过目,也不在意。
杨林对他的行为似乎有些惊讶,“你不怕我骗你?”
“骗什么?袁天意的东西么,你想要,我现在就可以转给你。”
杨林眼神闪烁,欲言又止地看了他好久,终于还是在文件签完后,沉默地关上门离开了。
袁天意变为植物人的第一个星期,余尽欢将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事实上他过得也不是很轻松,因为肩上多了份他不愿意扛起的责任,他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般冷漠和不在意,袁天意的病情,金樽的管理,他都在努力地学习并了解相关的知识。
他也是喜欢这样的忙碌的,这让他不用去思考太多问题。
此前12年,他的目标都是与袁天意天涯陌路。当这个重大的石头从心上移除后,他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其它的欲望了,之前他一直都战战兢兢地害怕袁天意反悔,如今,袁天意不会来打扰他,也不会有能力来逼迫他,放松下来后,他却不知道该为自己做些什么。
他今年39岁了,人生里最好的年华都已过去,父母不在,远方的亲人也不爱,曾经的朋友都已渐行渐远,唯一的安慰就是林天远还在这世上,也要回来了。
早上照旧去医院探望袁天意,袁天意终于变得安安静静的了,他却习惯了开始坐在病床前,絮絮叨叨说个不停,一天的流水账,偶尔也会提起他们曾经的过去。
余尽欢有些好奇地用指头戳了戳袁天意的脸颊,带着怀恋般的表情说道:“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你睡着的样子,这么多年你也没多老,没想到躺在病床上,皮肤的弹性还是很好,真是可惜了这一副好皮囊,要是让曾经爱慕你的男女女们看到你不能动弹的模样,你说还会有多少人依旧死乞白赖地爬上你的床?”
余尽欢紧紧盯着袁天意的脸庞,猛然间发现他的眼珠子动了几下,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按了医护铃,等医生护士赶到后,才告知他这都是自然现象,植物人的眼睛会动,眼球转动和眼睑睁开都属于正常现象。
其实医生来的时候他就记起来了,这些日子他看了不少关于植物人的资料,如何护理,如何治疗,预后效果等等,可惜对象是袁天意,一点点变化,就让他失去冷静慌了手脚。
送走医生后,余尽欢一边揉搓着袁天意的胳膊,一边说道:“对我,你就是个祸害。”
林天远是个医生,一直在国外,近期还回不来,但每天都有和余尽欢通电话。
“尽欢,今天怎么样?”
余尽欢也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对于他和袁天意的纠缠,林天远知道得很清楚,“他留给你的信,你不准备看一看么?”
“天远,我害怕。”
“我们的尽欢一直都是最坚强最勇敢的男子汉。”
“别再用小时候的话安慰我,我已经39岁了。”
“所以,你有什么可怕的呢?袁天意的一言一行还会伤害到你?关键是你想打开那封信,不然你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和我提起呢?”
“我没有——”
林天远打断了他的话,“尽欢,你有,翻翻我们这几天的聊天记录,你就知道了。”
挂断电话,余尽欢认真地翻出聊天记录,果然提到过好几次信,虽然都在只言片语里,他却不能欺骗自己,他很在意那封信,因为那也许是他这辈子能够看到的袁天意最后对他说的话了。
他爱过,恨过,以为能够释怀,却还是没有释怀,若是袁天意好好的与他天涯陌路,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踟蹰不定,纠结不已。
“袁天意,你真有本事!”余尽欢咬牙切齿地大声冲袁天意说道,然而对方却没有任何的回应,余尽欢猛然站起来,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冲洗那些不断滚落的泪水,终于跌坐在地上,一个人大声地哭起来。
他认输了,他真的认输了,为什么他要面对这一切,他不爱袁天意了,也不恨袁天意了,为什么他还要这么难受?
心里堆积了太多的情绪,余尽欢痛快地哭了一场,精神才好了些,打点好自己,交代护工仔细些后,才在傍晚的七点回了金樽大楼。
余尽欢一路快速地上到董事长办公室,他很焦急,直到重新将那封信拿到手上,他才放下心来,他既害怕,又期待地看着信封上熟悉的字迹,遒劲有力:致尽欢。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慢慢打开信封,抽出一张淡黄色的信纸,纸上还散发着玫瑰的香味。
将折叠好的信纸展开,余尽欢看过去,没几下,眼泪就哗啦啦地流了下来。
【小欢:
见信安好。
你一定不相信,和你定12年之约的那天,我就想写这封信,只是我不甘心,一直推辞了它,一直到约定之日。
我一直以为我是你的守护者,却没想最终成了你的大魔王。
12年,你赢得了我的爱情,我赢得了你的屈服,从此我甘愿做你真正的守护者,你却不愿意施舍一丝一毫的情感。
你说,你愿意用你的下一个十二年,还我之前十二年,然后,此生不见。
我答应了,我以为,我已经学会了如何去爱你,12年的时间定能让你回头看我一眼,可我想,定然是没有的吧,当你看到这些时,我就知道,你还是对我说了NO。
如果你对我的人生有一点点好奇,就回到我们最初相遇的地方,我将记载着我们相遇的记忆放在我们一起埋下的地洞里。
其实,我是想让你猜一猜的,想着你是否还记得我们曾经放肆欢笑过的时光,我却也担心,你已因为我将它遗忘,担心你不愿意。
所以,我直接告诉你了,你会回去么?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此时的你是什么样子,身边是否有人陪伴,但我知道,我是如此的自私,自私到自己不能陪着你了,也想你再记起我。
如果你心里还留有我的位置,我就是期待你去的。
如果你已一点也不留念,我也是不愿意你去的。
然而此刻我却是希望你按着自己的心意来,如果你还愿意去看看曾经的我和曾经我眼里的我和你,那就去吧,也是一份怀念。
曾经写给你的那些带着玫瑰香味的诗,你是否留过一首?
那是我此生最爱你的证据了,大概也是我做过最浪漫的一件事。
那些字句都是我在一个个不眠的夜晚,绞尽脑汁一个字一个词拼凑出来的,却不敢让人知道,我让别人给我写诗,瞒着他们说抄一遍后再让他们交给你,这样拙劣的计划,居然从未被拆穿。
每一次我都很期待你看着那些诗句时会是怎样的心情,偷偷地在一旁窥视,一如我现在也很期待,你看着这封信甚至将来看着我的回忆录时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很遗憾我看不到,但无论我在哪里,我总是爱你,想念着你,想和你在一起的。
对不起,也许我做错了很多事,直到我离开了,我才敢对你说这句话,可是,我爱你,很爱,很爱。许不了你一生尽欢,惟愿你余生尽欢,来生尽欢,生生世世极尽欢。
爱你的大魔王:天意留。】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这一篇文会有所长进,看文愉快!
第3章 第 3 章
“所以被他猜中了,你还是来了这里?”林天远和余尽欢一起站在林城高中的铁门前。
余尽欢点点头,他作出决定时是费了好大的力气的,然而在好友的陪伴下来到这里时,却很平静。他们没有走正门,攀上铁门的栏杆,轻巧地翻越过去,稳稳都落地站定,没发出什么声响。
“你的身手倒是比以前好了太多。”
“我学过一点拳击和跆拳道,现在跟你打也不相上下。”
今天周末,校园里很安静,教学楼还在原来的地方,但是已经翻新过了,东边的CAO场后边有一片树林,他们上学时还只是没什么枝叶的树苗,如今已经是郁郁葱葱的大树,在凉爽的秋风里逐渐黄了树叶,随风摇晃着枝条,飘飘洒洒落了一地金黄。
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棵树,树上还挂着一红色的塑料牌,在日晒雨淋里褪了颜色,却还能看到高三三班余尽欢的字样。
余尽欢很久没有来过这边了,他脱掉外套,卷起袖子,拿出带来的小铁锹,小心翼翼一小铲一小铲地挖出一个窟窿,直到看见了柔软的塑料膜,才用手轻轻抹去上边的尘土,掏出一个包裹了好几层密封膜的陶罐。
“我还挺好奇的,你当时怎么会和袁天意一起埋东西,真不可思议。”
“那时候不过是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就答应了。”余尽欢一边除去陶罐的保鲜膜,一边淡淡地说,“再说了,我要埋下的是过去,不过是将不想理会的东西扔进来了,而他埋下的却可能是未来。”
陶罐终于呈现出它原始的模样,是一只仿古的粗陶白泥陶罐,接近半米高,口径比摊开的手掌还大一点,阳光洒在陶罐上,粗陶面反射出柔润的色彩,给人古朴、温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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