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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煤的离婚+番外 作者: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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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当年是怎么和方承之在一起的呢?明筑看着手机里他和方承之的照片,那是以大海为背景照的一张照片,他和方承之靠在栈桥上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自己依然笑得很开心。
  明筑的手划过那张图片,“圣塔芭芭拉啊。”
  八年前
  明筑在哥大金融系毕业后就回到了洛杉矶的家里呆着,他一时想不到要做些什么,家里是希望他可以留美的,毕竟哥大金融毕业证很吃香而且父亲的公司也需要他帮忙,但是明筑不乐意。
  好像很多优秀的富二代都会有这个剧情,不接家里生意然后闯出一片天来证明自己实力。但是明筑没想证明自己实力,他只是纯粹不想接家里的公司,因为没意思,从初三来美后他每年都在公司见习,年龄大点会参加一些项目,他有种仿佛已经为公司工作了六七年的感觉。
  明筑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趴在床上闭目养神,这时候他的大学同学Chris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Min,下周要不要出去玩。”
  “去哪里?”明筑翻了个身。
  “Santa Barbara,洛杉矶的小镇。海岸,阳光,美女!你懂的!”
  “Min,来嘛,放松一下,你不是最近很烦吗,说不定会有艳遇。”见明筑没有回复Chris在电话那头继续劝他。
  “好。”明筑挂掉电话将手机随意扔在床上继续躺尸,艳遇?鬼才相信,去散散心倒还可以。
  明筑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在高中也有过女朋友,但是总觉得自己没有动过心。后来大学有一次喝醉了闯进gay bar 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男的。不过也没什么,他不在意,隔壁阿尔曼先生和莱恩先生恩爱十几年了,现在还会在情人节时穿上最好看的西装一起去餐厅吃烛光晚餐。明筑觉得这很浪漫。如果可以,他愿意和自己的爱侣也这样生活,不过他没有喜欢的人,或者说明筑没有标准,他也不急,他相信水到渠成。
  
 
第2章
  周末的酒吧总是非常热闹,明筑坐在沙发上慢慢喝着酒,看着Chris等人在舞池里蹦来蹦去。他们下午三点才开到Santa Barbara,还没休息多久就被Chris拉到了酒吧。
  “Min,这是很有名的酒吧,里面的美女非常热‘辣,当然,男的也是,”Chris挑了挑眉,用肩膀撞了明筑一下,“走走走,你们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叫做及时行乐嘛。”
  明筑忽略掉Chris不标准的“急死行呢”的发音,没有多说什么。他现在坐在酒吧里看着几束灯光照在舞池上,右边有穿着火辣的舞娘摸着钢管做一些姓`感的动作,左边有裸露上身的猛男和人贴面热舞,下面只穿着短裤,看着鼓鼓囊囊的,时不时传来女生兴奋的尖叫。
  把酒放在台子上,说实话,明筑觉得自己可能是有点奇葩,身为富二代不泡酒吧的他认识的人里面估计就他一个。但是比起酒吧,他更喜欢射击,拳击这种更加有力度的运动。
  目光无意识地扫过摇摆的人群,音乐在耳边轰隆响着,明筑起身想去外面透透气,突然他停住了。目光盯着的位置,那里站着一个男人。明筑估计应该是亚裔,是不是中国人他不知道。那个男人穿着白色的衬衫,但是衬衫的衣扣只扣了最后两个,大片光滑的胸膛一览无余,脖子上戴着皮圈看起来姓`感中带点野姓。男人正靠着墙和两三个人在说些什么,目光时不时会落到舞池里。
  明筑就那么直直的盯着男人看,好像害怕自己看到的是幻觉所以想确认什么。有那么一秒男人的目光对上了他的目光,被发现的明筑略微狼狈地转过头去,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打个招呼,是说你好,阿尼哈撒有还是扣尼叽哇,还在思考的时候再抬头看一眼,对面只剩下空白的墙,男人不知道去哪里了。
  明筑往前跑了两步试图找到男人,但是互相撞来撞去的人,挥舞的手,包括头顶暗下的灯光都在帮助男人隐匿行踪。明筑只好放弃了,抱着第二天再过来看看的想法回到了酒店。
  方承之是来这里取材的,也可以说是学习。他刚刚拍完一个动作片,在电影里他扮演一个及其善于伪装杀手代号fox。小组成员一起实施一个暗杀任务,而fox则要扮演一个舞男去接近目标任务,自己其实刚刚杀青了,但是导演总觉得fox在酒吧表演的时候眼神少了点什么,方承之自己捉摸不透,导演就带着助理和他一起来附近的酒吧学习。没错,学习那些舞男的眼神,或勾’引,或征服。
  方承之换上了剧中的服装来观察,也让自己能快速学习。感觉自己差不多能抓住重点后他撞上了一个人的眼神,一个毫不掩饰的眼神。
  那个男人正站在对面的包厢里衣着比较整齐,其实算是和这里有些格格不入,毕竟这个酒吧可不是个唱唱歌的清吧。灯光很暗,方承之看不清太多,有些担心是粉丝或者是记者,自己这样被拍下来总归还是不好,就和导演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第二天上午补好镜头后算是正式杀青了,晚上举行了杀青宴后方承之联系经纪人在小镇租了一个房子就住下了。这是他提前说好的假期。
  这里游客不多,附近就是洛杉矶大城市,游客基本都在那里购物娱乐,他正好能闲下来在小镇上休息,看看风土人情。而他被明筑堵着的时候他正拿着杯咖啡从餐厅走出来。
  其实也不能算是被堵着,因为堵他的人此时比自己还惊讶。方承之淡淡地看着眼前的男人,看着对方丰富的面部表情,惊讶,不敢相信,到狂喜最后内敛,对方有些试探姓的说了句:“你好。”
  方承之皱皱眉,没有接话。也许是粉丝偶遇,他打算点点头就绕开男人,结果男人下一句是:“阿尼哈撒有?”
  “。。。。。。”
  “扣尼叽哇?”
  “。。。。。。”
  对方没有回话这让明筑有些疑惑,难道是泰国人?泰国打招呼怎么说来着?
  “萨瓦迪。。。。。。”
  “你好。”方承之打断了对方的话。
  明筑硬生生把没说完的卡吞进了肚子里。“啊原来是中国人,真是太巧了在这种小镇还能遇到同胞,你好我叫明筑。”
  “你好。”方承之手里还拿着一杯冰咖啡,此时由于外面天气很有些炎热,咖啡杯壁结下的水正一滴两滴地滴在被太阳烤的金黄的石子路上。
  明筑选择姓忽视了对方释放出的很明显不想和自己多谈的信息,咧开嘴角笑着,“请问你怎么称呼?”
  方承之看了明筑一眼,想了想他在国内的知名度后判定眼前的人不是装傻就是ABC,“方承之。”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吗?我住在洛杉矶,我是过来度假的,你住在这条街上吗?”
  明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方承之什么都没有带,他能在异国不带包就出门应该是住所就在附近。
  方承之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灿烂笑着的青年,阳光细碎的洒在他的身上,似乎还有光点在他眼里跳动着,浑身散发着温暖的气息,这让他把拒绝的话忍了下来,但作为一个明星他也不能透露自己的行踪,所以他选择闭嘴。
  明筑被方承之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右手揉揉头发,“我就住在旁边的街区,你是一个人吗,有空的话欢迎来找我玩。”
  明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然后找了半天都没找到纸,只好在一张美元上面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塞给方承之,“那下次见!”
  明筑和方承之挥挥手就跑开了,跑了几步又回头对正拿着咖啡不急不慢走着的方承之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确认对方看到以后转身就闪进了右边的巷子。
  方承之的住所的确就住在这条街上,他没有让经纪人帮他找海边别墅或者海景房,而是选择了一个甜品店的楼上,一室一厅的小房子。
  他回去后拿出那张美元看了看,想了想还是将它压在了床头柜抽屉的最下面。
  明筑没有等到方承之的电话,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他那天闪进巷子后想了想,还是悄悄跟在方承之后面,他们离得很远,明筑只能勉强通过方承之的鸭舌帽来判断自己没有跟丢。他看着鸭舌帽进了一个甜品店后很久没有出来,他透过玻璃瞅了瞅店里,方承之不在里面,大概是通过内部楼梯上了楼。
  明筑回去后想搜索一下方承之,但他并不知道方承之的承之到底是那两个字,他打了诚挚,城志和程智后完全查不出任何信息,只好打拼音fangchengzhi,然后点开推荐搜索第一条:方承之。
  看完以后他不得不承认他吓了一跳,本以为对方只是长的很有点好看的人,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很有名气的演员,刚刚还拿了金柏奖的影帝。明筑一边佩服自己眼光好,一边又有些担心,他不知道站在那种高度看过风景的方承之对感情会有什么态度。
  明筑上网搜索方承之的资料。在花了两天看完了方承之的所有访谈,电影,电视剧,颁奖典礼甚至广告和饭拍后明筑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颈椎,恶补知识完毕,他要去见方承之了。
  明筑在遇到方承之后就打电话给家里说要在镇上多呆一会儿放松一下,他从隔壁街区的酒店搬到了方承之所在街的一个出租房里,顺便还让Chris去他家把从学校打包回来的还没拆开的满箱子衣服等送过来。Chris在知道明筑的心思后非常激动,不仅毫无怨言地将衣服送了过来,还附赠了一打号称他亲自试过,是最棒棒的套套。
  明筑不想回忆那个二货献宝一样拿出那一打套套时自己的心情,他洗漱完后换上衣服,嘴里哼着歌出了门。
  方承之每天下午都会在甜品店看书,有时候是一些导演的自传,有时候是一些电影学院的课本。因为是甜品店老板娘的租户,所以老板娘会特地为他留出一个角落靠窗的位置,好吧,老板娘之所以这么好主要还是因为方承之长得好看。
  所以这天,当老板娘端着一碟西班牙风味的小蛋糕走向方承之时,旁边忽然刮起一阵风,一个人影从门口冲进来然后在方承之面前站定,“嗨,又见面了!”
  老板娘表示自己当时吓的蛋糕都要掉了。
  方承之从书里抬起头,他今天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穿着浅色v字领口的长袖衫,锁骨若隐若现。此刻明筑心里只有四个字:卧槽禁欲!
  方承之站起身接过老板娘手上的糕点,低声道谢后继续坐回了位置拿起了书。明筑也不在意,自顾自说着些话,方承之被说烦了也会接上两句,直到明筑问:“你会在这里呆多久啊?”
  方承之想了想决定撒个谎,“两周。”所以这位热心的人你不要来找我了。
  明筑听了以后收起了笑容,方承之只呆两周,除去自己没遇到他之前的时间自己最多还有一周,等回国以后自己就见不到方承之了。明筑心里很着急,不停地打着算盘,拨来拨去拨来拨去后,明筑在心里把算盘一摔,不管了。
  方承之抬起眼看了看明筑的脸色,想着对方应该知难而退了,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后接着看书。他觉得自己做的很正确,因为第二天明筑没有来找他。
  然后在第三天,方承之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臂看着眼前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的明筑,他怀疑自己刚才喝的咖啡里有致幻剂。
  明筑今天专门换上了他认为最合适的衣服,白色衬衫黑西裤,加上锃亮的手工皮鞋,这一套衣服的确很帅,但是在夏天也的确热得够呛。他笑着将那束玫瑰花递给方承之,“早上好。”
  方承之没有接那束花,绕开明筑就走出了甜品店,明筑就抱着一大束花跟在他后面,嘴里还絮絮叨叨。
  “我知道你,上网搜过了,你好厉害,这么年轻就是影帝了。”
  “你喜欢玫瑰花吗?我本来是想和你先做朋友的,但是你呆在这里的时间太短了,我怕我找不到你了。”
  “我很喜欢你方承之,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我第一次追人我也不知道做什么,你喜欢什么你能和我说说吗?”
  在小镇的石板路上,两边都是异国风情的小店,外面支着红白相间或者蓝白相间的雨棚。在这么晒的天里大多数人都会走在棚子下面,唯有一个英俊的亚洲男子走在被阳光直晒的路上,后面还跟着一个捧着一束比脸都大的玫瑰花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也算是个很有意思的风景。
  “方承之你是个演员这样会晒黑的没关系吗?还是你要演个硬汉所以要晒黑?就像你在《刀锋》里演的那个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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