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首页 > 现代都市

泥煤的离婚+番外 作者:瓜霜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可能导致更新不及时,访问最新更新请点击




Tags:

  方承之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身后的明筑,他一向是冷静自持的人,不论是在热带树林里扮演狙击手热到中暑身上还全是被咬的包时,或者是信心满满的奖最后被关系户抢走时,又或者是大腹便便的老总色眯眯地看着他并打算把自己的名片塞进他的皮带里时。
  哦最后一个不算,他听说那个老总花了十几万去挽救被打断的几颗牙齿。
  但是现在,方承之不得不承认,不管是因为天气炎热还是别的原因,他有点烦躁了。于是他停下来看着明筑,看着那个额发被汗水打湿黏在额头上像条形码一样的明筑,脸被晒得通红嘴唇也有些干裂的明筑,累得要死但是看到他回头眼睛依然很亮的明筑,他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被打动了。
  方承之静静地看着一口气把蓝莓冰沙喝光的明筑,饮品店的空调的制冷效果很好,他的心情也没有那么烦躁了。店里播放着很舒缓的英文歌,空气里是水果的香味,那捧玫瑰花被明筑靠在了椅子上,因为在太阳底下暴晒,花瓣好像有点干,明筑刚进店的时候还请店员给花洒了点水。
  他看着明筑很努力地拿着吸管想把杯底的蓝莓颗粒吸出来,眼睛死死的盯着杯底的颗粒,像是盯着什么很宝贵的东西一样。明筑真是一个张扬而透明的人,方承之在心里这么评价。
  
 
第3章
  在努力吸走最后一颗果粒后明筑心满意足地靠在椅背上喘了几口气。不得不说真的是好累,那捧玫瑰花也是重的要死,早知道自己不如买一支然后叼在嘴里,肯定也很姓`感。
  明筑看着方承之,对方正看着窗外发呆,高挺的鼻梁,抿着的嘴唇或者是透着冷硬的下颚线条,明筑觉得方承之整张脸就是大写的精致。他本来还想说些什么,毕竟阳光明媚的下午,两个人坐在饮品店里,简直天时地利人和,谁不把握这个机会简直就是智障!但是明筑嗓子实在是有点疼,只好决定先智障五分钟,哦不对,先休息五分钟。于是他怀着和喜欢的人看同一片风景这种文艺小清新的想法顺着方承之的目光望向窗外,虽然他并不觉得窗外又是什么好看的。
  方承之悄悄把目光转回来打量着着明筑,对方正透过玻璃窗望着对面的花店发呆,长长的眼睫毛时不时颤抖一下。方承之想到自己的粉丝说自己的眼里有星辰大海,但是此刻他觉得明筑的眼里才是,时而是带着热烈温度的火,时而是带着璀璨的星光。
  自己十六岁成名到现在六年了,被人占过便宜【摸过手】也被人看似真切的爱过,被妖娆的女明星塞过房卡也被富家公子哥送过跑车【没收】。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爱情,逢场作戏也好,一刀两断也罢,演员演的是戏,在圈子里生存也是戏。幸而他和林琅他们交情好,一路得他们照拂倒也避开了不少恶心的事。
  但是对感情,且不说他自己没有想过,以他现在的年龄正是上升期,他需要维护形象,名声,巩固粉丝吸纳更多粉丝,他需要更多作品而不是三天两头被人跟拍自己的感情生活。粉丝要的是一个单身的自己,能让他们幻想的自己,在某些时候自己需要迎合粉丝的要求,毕竟自己还没厉害到无所谓任何人看法的地步。
  明筑是他目前生活中不和谐的因素,在这样一个时间点他的存在他的感情过于突兀过于危险,所以自己没办法回应。这么复杂的想法明筑大概也不懂,明筑是在被保护的很好的环境下长大的,他的想法很直白也很好懂,于是方承之还是选择闭嘴,反正他也习惯沉默。
  再过两周等他回去,就断了吧。
  明筑其实根本不知道方承之在想些什么,他看着窗外发呆然后被对面花店里挂着的小风车吸引了目光。微风吹过那只风车就会转个不停,这让他想起来小时候还在中国时爷爷用大头钉吸管和纸给他做的小风车,那个风车由于大头钉订的太紧要使劲吹才会转动一下下,所以明筑一般都用手拨着它玩,即使不会动明筑也特别喜欢,每天当个宝一样站在院子里,等着风来然后用手拨动风车,就当它是被风吹动的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明筑从儿时回忆里回过神来,他伸了个懒腰看向方承之,对方正在玩手机。明筑算算日子,方承之大概还有五六天就要走了,今天的玫瑰花他也没说喜不喜欢,于是他敲敲桌面,“呐方承之,你到底喜欢什么啊?”
  方承之正在和林琅聊天,林琅正在筹备新专辑,想邀请他参演主打歌的MV。方承之和经纪人沟通后答应下来,两个人谈好下个月十二号拍摄。听到明筑问话方承之抬起头来,吐出四个字:“喜欢安静。”
  明筑讪讪的闭了嘴,两个人就沉默着,怎么说呢,真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许久后明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我说,你饿不饿啊。”
  方承之抬起头来看着天,太阳已经落山了,火一般的彩霞从修道院撕扯到了海岸线,外面的行人明显的多了起来,就连花店旁边都有两只小狗吐着舌头互相追着对方的尾巴玩耍。把手机放在口袋里,方承之站起来,“走吧,去吃饭。”
  晚上九点明筑躺在床上回想今天发生的事,他和方承之在一家环境很好的餐厅吃了饭,是西班牙菜,芦笋海鲜汤的味道他现在都回味无穷。一杯红酒,迷人的音乐,如果对面方承之能讲几句话就好了,不过算了,他不讲话也好看。
  但是方承之到底喜欢什么类型?明筑从床上坐起来想了想,他打算给Chris打个电话。
  “嗨Chris,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的夜生活。”
  “Min,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怎么样?”
  “呃,我就是打过来想和你探讨一下,我不太清楚他喜欢什么类型。”
  “什么类型?”Chris思考了一会儿,“ok Min,告诉我他喜欢什么,你第一次见他是在哪里?”
  “他喜欢看书,很安静。不过我第一次见他是在那个酒吧,你记得吧,你拉我去的。”
  “哎!这你还不懂吗!”
  “什么?”明筑眨眨眼手拨弄着床单的线头。
  方承之今天起得很早,他一个人烤了几块面包配着牛奶吃完后打算去艺术博物馆参观一下。Santa Barbara是一个很热闹的城市,有五个大型剧院和六个博物馆。每年七月份会有为期十天的体育节,不过现在才六月份,游客相对少一些,这也是方承之想要的。等人多了他就该回国了。
  下楼后穿过甜品店正要走向大门口,方承之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人冲他招招手,然后跑过马路推开门进来,“承之早啊!”
  方承之不知道自己是要先纠正她对自己的称呼还是先仔细瞅瞅明筑今天的穿着。总体评价,一言难尽。
  明筑看见方承之站在那里不动,他略兴奋地右手一挥,“Punk style!”
  明筑今天走的是朋克风,不仅仅是眼角还花了点烟熏妆,这是他拜托房东女儿给他画的,脖子上戴着两个皮圈,上面全是尖锐的铆钉。皮衣皮裤上也都是铁链子,走起路来还铛铛的响,也就脚上的一双靴子还算神气,鞋底估计是很硬材质,走起路来哒哒哒的。
  方承之叹了口气,闭了闭眼靠在了后面的桌子上。明筑有些奇怪,他出门的时候房东女儿还大呼酷毙了激动得不行,怎么方承之一副惨不忍睹的表情?他当时在酒吧不也是皮圈,皮裤之类的吗!
  明筑戳戳方承之的胳膊,“承之,你不觉得很酷吗?”
  方承之os:我心里很苦。
  明筑其实自己也是第一次尝试这种风格,看到方承之好像不太喜欢就说:“太糟糕了吧哈哈哈哈我也觉得很奇怪。”
  方承之努力让自己做到平静毕竟面瘫人设不能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还好,但是你还是换掉吧。”
  明筑赶紧下了这个台阶,“我也是穿着怪不舒服的,太紧了好热,我马上去换掉啊!”
  明筑刚要出门就撞到了老板娘,老板娘是一个四十出头微胖的女人,笑起来很亲切很温暖,明筑天天来她也算认识明筑,此时看见明筑这身打扮大呼oh my God!这太酷了!
  明筑一脸问号,哈喽???我听错了???
  老板娘没管明筑僵硬的表情,她放下包就一脸惊喜地摸着明筑的皮圈和衣服,“oh 上帝你太酷了!我觉得你的眼妆还可以更浓点!皮衣可以贴点骷髅logo的布贴!”
  明筑一脸懵地说了谢谢,然后他就听见老板娘的下一句话,“我那死去的死鬼丈夫年轻时也是这个风格,简直太帅了!我就是被他的风格吸引了才嫁给他的!”
  “噗。”方承之终于忍不住转过身子笑出声。
  “啊哈哈哈,太巧了对吗,太巧了。”明筑嘴角抽搐地笑着,一边笑一边后退,直到碰到了方承之的手,他握紧方承之的手,“快,快带我上去换衣服。”
  方承之只好带着明筑上去换衣服,明筑一边上楼一边往楼下看,老板娘还站在楼梯口朝他挥手,吓得他赶紧转过头一步三个台阶跑上了楼。
  方承之把干净的衣服给了明筑后就关上了房门,明筑道了谢后在门关上的那一霎那迅速将头埋在衣服里闻了闻,啊承之的味道!他眯着眼幸福的向后仰去,倒在床上打了几个滚把头蒙在衣服里忍不住傻笑。
  方承之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儿,听见里面砰的一响,他走到门口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明筑闷闷的声音,“啊没事,我脱裤子太紧了没站稳撞衣柜了。”
  里面的明筑捂着自己的脑袋呲牙咧嘴的。自己打滚太忘情一头撞在床头柜上,额头估计要肿。他赶紧先站起来把床铺扫平,然后迅速把衣服换好,拎着袋子开门前他看了看镜子,嗬,好大一个包,红彤彤。
  方承之一眼就看见了明筑头上的大包,明筑看见方承之的目光落在自己的额头有些不好意思,“没事儿,撞了一下就有点肿。也不要紧,你听过这首歌没,我头上有犄角,犄角。”
  “。。。。。。”方承之不得不承认自己佩服明筑这种自娱自乐苦中作乐的精神。
  “承之我们去哪儿?”
  “历史博物馆。”方承之顿了顿,“博物馆里不要讲话,安静欣赏。”
  “哎???”
  第二天,方承之下了楼,明筑已经在甜品店喝了一杯红茶了。他今天的装扮是文艺小青年,方承之不是喜欢看书嘛,自传之类的。明筑今天穿了一件亚麻的T恤,松松垮垮的,下面是亚麻裤子和一双凉鞋,为了更突出文艺气质他还特地架了一副圆框的平光眼镜,背着一个深棕色的小布袋子。
  “今天是文艺风,怎么样你喜欢吗?”
  方承之静静端详了一番,“很好,我们去艺术博物馆。”
  “等等!!!哎???”
  第三天,方承之继续一言不发地看着明筑,听他介绍今天的风格。
  “今天是海军风,这里不是有沙滩嘛,我们可以去看海啊。”
  “很好,去海岸铁路博物馆。”
  “。。。。。。”
  到了第六天,方承之也去过了所有的博物馆,他想了想,无论是作为什么身份,陌生人,向导或者朋友,明筑这几天都毫无挑剔,除了他的过于热情。那么今天就去他一直想去的海边算了,这么想着方承之下了楼,然后就看到明筑一个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他今天没有尝试其他风格的衣服了,简单的短袖和运动五分裤,显得更加年轻了,看起来像刚进大学的学生。
  明筑知道方承之下来了,他听出了他的脚步声,也知道他一步一步走过来最后站到了自己的后面,明筑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最后只能发出“呜~”的一声,然后将头埋在了膝盖里。
  方承之一瞬间觉得明筑像极了林琅家的萨摩耶,每次下雨的时候琳琅就不能带萨摩耶出去,萨摩耶不信,自个儿趴在窗口看看,最后哀怨的趴在地上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尾巴没有力气的在地上扫来扫去。而明筑现在就像那只萨摩耶一样。
  “承之,你是不是要回国了。”明筑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已经一个星期了。”
  方承之愣住了,说实话他其实已经不记得自己对明筑撒过的谎了,突然被提起来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尴尬。不过他面上不会表露出来,只是拎着明筑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走吧,今天去海滩。”
上一篇:主人攻 作者:兔子煮粥
下一篇:(楼诚同人)地平线下 作者:清和润夏(下)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