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闺梦谈 作者:檀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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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蛋儿傻眼了,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和贝勒爷商量过了,他同意,只是想问问你的意见。”子爵还以为是金凯吓傻了,不知该如何回答呢。
金凯垂下头,咬了半天牙才重新扬起脸,尽量挤出笑容道:“我感谢您的好意思,但我却不能接受。”如果子爵成了自己的养父,那他就更加惶恐了,再也不能晚上把对方当成那种对象去做不堪之事了。
“为什么?”子爵很纳闷,莫非是这孩子不好意思接受?
“因为那是您要留给二阿哥的财产,英国的贵族不是讲究传承么,您的财产是要传给下一代的,所以我不能接受,承蒙您和贝勒爷的抚养和照顾,我才能有今天,日后出国留洋学建筑也都要您二位破费,我今生无以为报,怎么还能接受如此馈赠?莫非您觉得我将来没有本事自立?”他把话瓣儿丢给了子爵,想让人家知难而退,有时他觉得这个人出奇的简单,大概洋人都这样吧,没有那么的弯弯绕儿,实话实说。
凯尔索无奈的笑了:“我们带回来的孩子长大了,是个可以信赖的男人了,我还能说什么呢,当然是要尊重你的意见了,不过你随时都可以改变主意的。”
“谢谢您对我的夸奖,我其实……没您想的那么好!”金凯有些失落,但在子爵眼里,他永远都是个孩子,就和当年在小汤山偷吃野猪肉时一样,人家不会把自己当个爷们看的。
凯尔索却道:“世上哪儿有完人,你也不需要把自己逼的太紧了,你现在的成绩不是很好吗,该玩的时候就玩,没必要整天扎在书本里,像我这样变成古板的人就没意思了。”
“您不古板,您会弹钢琴,会跳舞,而且画画又好,您很完美!”金凯竭尽所能的赞美他喜爱的人,并不是奉承,而是发自内心的。
子爵有些惭愧,虽然不乏有人夸奖,但被一位少年如此恭维还是头一次。
“别往我脸上贴金了,我自己的毛病自己清楚,我这个人有时候还是很固执的,决定下来的事很难改变,即使是错的,也不乐意承认。”
金凯咧开嘴笑了:“是贝勒爷说的吧,也就他敢这么说您,贝勒爷身在福中不知福,不光我说,周叔和,泉儿叔都这么认为。”
“谁啊,这么夸我!”载堃笑眯眯的走了过来,刚才的那两句话自己都听到了,但他并不生气,反而觉得挺有意思的!
“贝勒爷。”金凯起身让义父坐下,自己则站在一边。
“我们正聊着呢,您就过来偷听了。”子爵说道,还帮载堃倒了杯红茶。
载堃端起茶杯望着少年说:“我就说吧,他不会跟你去英国的。”
“现在不去,将来或许他又想去了呢。”凯尔索还是不死心,他就是喜欢金凯这孩子,想把金凯作为继承人之一。
“将来也不会去的,我还是想留在大清国。”金凯坚持己见,他这辈子都不会当子爵的“儿子”的。
子爵长叹一声,只得作罢了!
当天晚上,铁蛋儿就失眠了,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辗转,根本睡不着,始终都在琢磨一件事儿,如何才能让子爵把自己当成男人,而不是孩子,但镜子中的他太年轻了,怎么能和成熟俊朗的贝勒爷相提并论?
思忖了半天,他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下半身去了,弄了一次之后,他就觉得特别失落,真的很想像贝勒爷一样抱着子爵度过漫漫长夜,唯有这件事才是他遥不可及的梦想。他唉声叹气的爬下床,想出去过过风,到花园里走几圈,或许就有睡意了。
他的屋子在前院的最后一间,后院是贝勒爷他们的卧房,和小阿哥们住的,还有一间整洁的浴室,墙壁上都贴了瓷砖,如果要洗澡,仆人们就会烧水把沐浴的桶装满,中间还要换一次澡盆和干净的热水,这是子爵的生活习惯,如果是春夏,就每天都要洗澡,冬天则是一周两三次。
金凯走到浴室旁的时候,发现里面还亮着灯,就好奇的往里瞅了几眼,因为窗户虚掩着,他便瞥见了里面的春光,子爵正坐在木盆中洗澡,雾蒙蒙的水汽蒸腾着,把中间的美人衬得更加娇艳,犹如仙子下凡。
他的脚像长在地下似的,动也不想动了,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屋内的人,他们相差十几岁,子爵甚至可以做自己的“父母亲”了,但为何他就是抑制不住这种感情呢?身体里好像有只野兽在来回乱窜,让他产生特别邪恶的想法。
凯尔索洗完头发,又泡够了澡便迈出澡盆,拿过了浴巾,舒展玉臂擦着湿漉漉的棕红色短发,在室内的煤油灯下,他的侧影依然是绝美的,比起做神父时的冷傲不识人间烟火多了一分柔媚,这股诱人的气质掐住了贝勒爷的七寸,让对方想变心都难。
金凯也被鼓惑了,他呼吸急促的转过身,靠在墙边,苦恼的闭上了眼眸,多么希望这位出浴的美人返回的地方不是贝勒爷的卧室,而是自己的屋子,相思的苦楚让他早熟而敏感,使他过早的懂得了珍惜所爱的人是如此珍贵而重要的!
当铁蛋儿忧郁的回到自己屋门前的时候,刚好看到周叔从茅房出来。
“您还没睡呢?”他问老周。
老周答道:“晚上和几个朋友吃了点涮肉,肚子有点儿不舒服,少爷怎么也没睡呢?”现在铁蛋儿已经不再是府里的仆从了,名正言顺的成了贝勒爷的义子,也是家里的主子之一,大家都把金凯称作金少爷。
“睡不着就在花园里逛逛,可越来越精神了。”他坐到了石凳上,若有所思的低下了头。
老周瞧出他有心事,就坐到他边上问:“您怎么了,阴沉着脸?”
“白天子爵和我说想让我做他的养子,将来到英国生活。”他还在纠结这件事。
“您没答应对吧?”老周从他脸上看到答案了,毕竟这孩子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他多少能猜到几分。
金凯“嗯”了一声。
“子爵是真心喜欢您,想让您将来继承他一部分的衣钵,这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事。”老周说着,就从腰间掏出烟杆,点上烟抽了起来。
“我知道他的一片心意,……我不想让他做我的养父。”他说完就深深的叹了口气,白天的话可能让子爵伤心了。
老周笑了笑:“您已经是个爷们了,子爵却没有真正意识到,他把您当成个小鸡仔护在翅膀底下,生怕您在这乱世过得不好,您家里毕竟没什么可以依靠的人了。”
金凯点点头:“嗯,我明白的,但我已经十五了,不再是孩子了。”
“那您就要让他看到您的变化,让他对您放心,过两年去英国留学的事儿不是定下来了吗,您要好好珍惜机会,学成归来,把咱这大清国也弄得和西洋一样,有漂亮的高楼大厦。”老周是过来人,虽然因为各种因素最终没有成家,但也是曾经有过喜欢的女人的,他当然明白金少爷的想法。
金凯抬起头,迷惑的望着老周问:“当真能行吗,如果我真的成了建筑师,他就能对我另眼相看?”
“至少,您不能辜负他对您的期望,这便是对子爵最好的报答了。”这个年纪的少年,正是思春的时候,或许就把其他的感情和憧憬掺合到一块儿了,倘若放任不管,对本人的伤害会很大,说不定还会影响婚娶。
金凯略微舒展开了眉头,虽然他要因此离开北京好几年,但每年也还是可以在假期回来探亲的,他必须尽快自立,到了能独当一面的时候,或许他就能有机会了……
☆、别有乐趣
自打被武海欺负了之后,小影子就落下病根儿了,每天洋行打烊的时候,他都跟做贼似的偷偷摸摸的走出来,生怕碰到那个凶恶的军官。
平平安安的过了一个月,刘影才逐渐的放下心,照旧过着朝七晚六的生活,洋行的生意也在他们四人的努力下慢慢的走上了正轨。
这天傍晚,伙计们把新到的洋酒搬进库房后,又到了回家的点钟,他照旧检查了一下门窗锁得是否严实,才提着皮包过了马路,但刚走到巷口的时候,他就被人叫住了。
“我就猜你得来这儿买菜。”说话的正是武海,他叼着烟站在一个肉摊前笑眯眯的对来者说话,五月底了,他又来上海办差,还住在那个客栈,今天从码头回来闲着没事就过来蹲着,等某个可怜人。
小影子的魂儿都快给吓跑了,他紧张的把包抱在怀中,低着头道:“您又来这边办事了?”
“我每月都过来,之前不是和你说过了嘛,走,上你家玩玩儿去。”武海不由分说就抓着他往前走,大概知道刘影住的方向。
小影子惶恐的说:“我还没买菜呢,我得回家做饭去。”
“要买什么快买,我等着。”武海看着他扭扭捏捏的样子,心底就升起一股奇异的快感,特想还像上次似的捉弄对方。
“我要买青菜和鱼。”刘影抬眼瞅着他,马上又低下了头,后脖子不由得发烫,立马就回想起一个月前的事儿了。
“我讨厌吃鱼,择刺麻烦,弄点别的吃。”他打算和刘影一起吃晚饭,要不回去也是躺在床上没事做,怪没意思的!
小影子倒也没说啥,就随便买了点菜,又在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买了香肠和起司,这才带着武海回了自己住的公寓,把头狼领羊窝里去了。
走进整洁高档的公寓,换了拖鞋,武海不禁赞道:“你那洋人主子够意思么,给你租这么奢侈的地方住。”
“嗯,您先坐着,我弄点喝的给您。”刘影有特别好的生活习惯,每天早晨都会给自己准备清凉饮料,通常是酸梅汤,罗汉果茶,把饮料准备好后,放到凉水中,晚上回来,可以享用了,因为上海的夏天实在是太难熬了,又湿又热。
武海脱了短褂,坐在沙发上,整洁的屋内还有一股好闻的香味,就和女人的香闺似的。忽然间,他的脚底下传来一阵异样的瘙痒,他低头一看,原来是有只小猫在挠自己的脚丫。
“边儿呆着去!”他没心思和这猫逗,但这只猫似乎很中意自己,趴着他的裤腿往上爬,跳到了膝盖上,献媚打滚。
刘影端着凉茶出来,看到小花和武海耍赖,就无奈的说:“小花,别和客人闹,快下来。”
但武海却觉得有趣,抚摸着它的脖子说道:“这猫和你挺像的,够贱!”
“也不是所有人它都喜欢的,平常家里来了生人,它都躲起来。”小影子把杯子放到茶几上,不高兴的辩解。
“母猫,等过个一年半载的,就该发春了,整天想着往外跑找野汉子,你根本关不住它。”他抱起小花,抚摸它柔软的毛,这让他想起小时候家里养的大母猫,生了好些小猫崽子,但某天突然就消失了,再也没回来过,母亲说猫老了就会往外面跑,因为它不想死在家里,这点和人到是截然不同,人往往最后一刻想和家人一起,看到所有的亲人在场才能安心的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去准备饭,您和小花玩儿吧,它很干净,身上没有跳蚤。”刘影觉得很新鲜,明明此人对自己“下手狠毒”,但对猫还是挺有耐心的。
“麻烦你了,下回我来的时候,会带吃的过来的。”他不会做饭,但可以买点熟食,平常出外办差也都是这么凑合的,回到苏州的家,小蕊就会全心的伺候,吃穿用度都不需要他CAO心,最开心的还是看到闺女了,因为芳莲是慧珠留给自己最宝贵的礼物。
半小后,两人就坐在餐桌前边吃边聊。
晚饭是热狗和青菜蘑菇汤,简单却美味,武海虽然不习惯起司的味道,但香肠搭配生菜的口感到是极好的。
“你每天就吃洋人的肉夹馍?”他也不知道这叫啥,索性就称其为肉夹馍吧。
“热狗和三明治都很简单,做起来不费时,我午饭也是带这些的,因为我不会做中国菜。”刘影说道,其实用这种东西招待客人还是挺失礼的,但毕竟是晚上了,买不到更多的食材。
武海笑了:“你明明是大清国的人,却说洋文,吃洋餐,将来是不是要娶个洋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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