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闺梦谈 作者:檀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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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是不乐意给他做事么,就和您讲的一样,咱家并不缺钱。”凯尔索不想让他的男人做不开心的事儿,他也懂得面子对中国人的重要性。
“关键的问题不在这儿,我总不能以此为理由一直闲呆着,总还是要出来做事,面对现实的,大清国已经没了,我们不再是皇亲国戚了,但凡公民都要劳动,自食其力么,就连箐竺也要去做裁缝,我这个阿玛还不如闺女?”他说得很轻松,但心里却实在是难受,往日里献媚溜须拍马的人们,一下子作鸟兽散,所以好长时间他都闭门不出,只和载渝有来往,偶尔会和对方去戏园子里听戏解解闷。
“您能这么想,我很高兴,格格要开裁缝店的事,您要支持的。”这件事他不便参与,因为孩子依然讨厌自己。
载堃起身说道:“你就别跟着CAO心了,我和她说改名换姓的事,只是想让她考虑清楚了,毕竟她还太年轻,她若真的下定了决心,我只会给他一间店面而已,其他的都要她自己解决。”从小到大,他对女儿的管教不够,所以在这件事上,他就不能太娇惯了。
“总要添置设备和面料,那也是需要钱的。”凯尔索追问。
“她自己有储蓄的习惯,这点儿钱还是拿得出来的,我主要是看看她做这件事的决心而已,若她一直坚持下来,我自然会帮衬了,我去趟载渝那里,晚饭前回来。”说完载堃就匆忙的坐着马车出了门,直奔堂弟家,二人约好了去南味楼吃午饭。
兄弟二人坐着马车来到南味楼,朱氏站在柜台前忙的不亦乐乎了。
“您二位来了,楼上坐吧。”朱氏热情的请他们上楼,因为楼下全满了,而且挺吵闹的,主要是有几个山东的客商,说话的嗓门很大。
“你就别忙了,随便给我们弄三个菜。”载渝说道,虽然芙蓉没了,但孙家的日子还是过得不错的,全凭这小馆子撑着,一家人忙忙活活的每天都过得挺充实,芙蓉的儿子和闺女也都长大了。
儿子在念小学堂,闺女也是琳达教,晚上忙的时候还会在后厨帮着打打下手,两个孩子都特别懂事。
俩人上了楼,在角落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我想去报馆做事,虽然赚钱不多,可也总算是有事情做。”载渝闲的要长毛了,在家呆着又总瞧见那个不顺眼的妻子孛儿只斤.乌兰。
二人说话的功夫,楼下又上来两客人,是一对母女,女的着翠色旗袍,梳着整齐的发髻,姿色平庸,但身边的小姑娘却生得俏丽可爱,一双大眼睛和会说话似的,水汪汪的勾人视线,披着银色的披风,内着浅粉色的小花袄子,梳着两条麻花辫,走路的姿势婀娜多姿,瞧模样有十二三岁了。
“姨娘,我们就坐这儿吧!”讲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芳莲,她一双秀眼早就瞧见坐在一旁的载渝和贝勒爷了。
小蕊刚坐下,方才发现载堃他们,顿时觉得非常尴尬,但菜已经点了,扭头就走更没面子。她并不知道,丈夫已经和贝勒爷“和解”,还想着过去的种种纠葛呢。
芳莲坐在载渝斜对面,一边喝茶一边用漂亮的大眼睛打量此人,心中更是不胜欢喜,但这种喜悦却只能憋着,不能和对方分享,实在是急死人了!可如今她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才刚来了月事,要等到瓜熟蒂落,嫁人的年龄,怎么也得四五年呢。
载渝见到伙计把菜上了桌,便忙着给载堃倒酒,但视线稍微偏移就看到了对面桌边坐着的少女。开始他以为是人家姑娘在看英俊的载堃,所以还侧过脸来观瞧,可少女的视线却随着自己移动,他很莫名的摸摸面颊,以为脸上沾了不干净的东西,可出门前,他洗过脸的。
“瞧什么呢?”贝勒爷看他呆呆的望着对面桌,便也把视线投向了那边,一眼就认出了慧珠生前的丫头,小蕊。
“小蕊?”他问道,小蕊正是武海的夫人,那这小姑娘一定是芳莲了,别说,那双眼睛还挺像慧珠的,只是芳莲比她母亲更端正,还有一股子媚劲儿,完全不像是个十二岁的小闺女,到有几分伶人的气质。
“贝勒爷吉祥!”小蕊知道躲不过,就战战兢兢的行礼,也让继女跟着打招呼。
“贝勒爷,您吉祥,渝公爷吉祥!”芳莲起身行了满人的礼,但她只是半个满人,说白了其实还是汉人。
这到让小蕊懵了,她都没见过堃贝勒身边的男子,芳莲怎么知道这位就是渝公爷呢?
“芳莲都这么大了,生得真标志,小蕊,带着孩子坐过来吧,一块儿吃,我做东!”载堃连忙把母女二人叫了过来,四人一起坐下来吃。
“我说哥哥,她们是谁的家眷?”载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就凑近了低声问。
“这位是……武夫人,小姑娘是芳莲。”堃贝勒简单的介绍,等回去的路上再和堂弟解释吧。
“您就是渝公爷吧,早就听说过您的名号儿,但是从没见过您,还真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呢。”小蕊知道这位是堃贝勒爷的堂弟,庚子之后被削爵成了辅国公,是个戏迷。
“太夸奖我了,既然是我堂哥的熟人,那就不必客气了。”载渝说着客套话,却被对面的小姑娘看得发毛,这孩子也太早熟了吧?嘿,要是搁一般爷们被这小眼神儿一瞅,魂儿都得飞了,但他是不会动心的。
“贝勒爷,我还小不能喝酒,我姨娘是女人家也不能喝,我就以茶代酒,敬您和渝公爷了。”芳莲说话的口吻十分成熟,就像个大人似的劝酒,好像特别熟悉场面上的事儿。
“好,干了!”载堃高兴的喝下酒,心里却是过意不去的,如果不是自己当年手段过激,这孩子就不会成了没亲娘的可怜娃,再怎么说芳莲也是无辜的,小孩儿不能掺合到大人们的矛盾里,那就是作孽!
小蕊习惯了芳莲人小鬼大的性子,搭着腔说道:“贝勒爷您宅心仁厚,将来必是福寿延绵!”她一直觉得载堃是个很好的主子,更是个好男人,虽然主子撞柱而亡,但却不能怪贝勒爷,甚至是主子“咎由自取”,自己的男人运气好,凭着主子的一片痴情,逃过一劫
载渝也喝干了,却不知道说点儿什么好,因为他根本不认识这二位,但一回神儿,芳莲的小脸就闯入了他的视野之中,那双秀眼忽闪忽闪的,看得他都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了……
☆、谎言终不能圆
在回去的路上,载堃才把母女两人的身份和载渝说清楚了。
“你可真够宽宏大量的,要我绝对做不到和她们心平气和的吃饭。”载渝实在是佩服这位哥哥的胸怀。
“也不能这么说,芳莲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了娘,现在想起来我确实不应该那么做,那种事情私了就算了,两人能过一辈子都是命,硬要凑在一起就是彼此折磨。”他掀开马车的车窗,看着外面的景色,轻轻叹了口气。
载渝也跟着叹气:“唉,可不是,你说我现在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呢,大清国都没了,我还压在奉旨成婚的圣旨下面翻不了身,今儿你可是看见了她那德行了吧,说出去吃饭喝酒,那叫一个不乐意呦,莫非还想让我带她同去,做梦吧!”
“既然要过下去,就得对她好点儿,要不就是折磨自个儿呢,实在不行就离婚吧,这年头也不算啥新鲜事儿。”载堃放下窗帘,靠在在垫子上闭目养神。
“离婚我得出钱,我哥因为这个都变成穷光蛋了,我阿玛有两儿子,三闺女,将来的家产得分,要不是之前卖地买铺面和房子出租,现在我比我哥也强不了多少,所以绝对不能离婚。”他何尝不想离婚,但那可是要分家产的。
“这到是,你们家老爷子做事有板有眼,不会偏向任何人的,可能你大哥多分点儿,毕竟他是长子么。”贝勒爷抱着胳膊,昏昏欲睡,刚才喝了点儿小酒,现在开始犯困了。
载渝却突然岔开了话题,低声问:“芳莲这小姑娘才十二,怎么看男人的眼神儿和思春的女人似的,让我瘆的慌!”
“哈?”载堃睁开眼,觉得这话很莫名。
“刚才那孩子一直盯着我看,我都不好意思了。”他自说自话,总也想不明白一个小丫头为啥为朝自己抛媚眼儿。
“我还真没注意,不过那孩子到是挺漂亮的,小蕊说孩子学过昆曲,现在正找师傅学京剧呢,兴许因为学戏,有些早熟,说明你有魅力么,好事儿。”载堃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儿,思春少女喜欢年长的男子并不新奇,随着年龄和见识的增长就会慢慢的淡忘了。
载渝皱着眉道:“我有魅力?如果皱纹也能叫魅力,那我最近确实有很多了。”过了三十岁,抬头纹和眼角的细纹渐渐的初露端倪,虽然不大明显,可仔细的参着镜子还是能瞧见的,如果芙蓉还活着,一定会笑着说他变丑了!
“哈,我比你更多!”贝勒爷大笑起来,轻微的皱纹并不难看,反而能让男人别有一番魅力,年轻的姑娘看到他们这些爷们往往走不动道儿,年龄有时更能证明男子的价值,三十多岁的男人有殷实的财力,更懂得体贴照顾对方,比起年轻的毛头小子更吸引女人。
载渝也跟着笑了起来,但心里却又思念起芙蓉来了……
小蕊带着芳莲回了家,就趁着儿子睡下午觉的工夫,把闺女叫到了客厅里,低声问:“你怎么认识渝公爷的?”
她坐在椅子上端着架子答道:“姨娘,您忘了啊,我刚拜了师傅学京剧的,也跟着师傅去过梨园,渝公爷常去看戏,我就认识了,只是没讲过话,他会编戏,很多伶人都和他很熟。”
“哦,原来如此,我说呢……一个小闺女就那么直勾勾的瞅着男人,不害臊啊?”她半开玩笑的问孩子,芳莲越来越像个大姑娘了,对男人都有好奇心了,看来要早寻夫家才是。
芳莲撅着嘴道:“我就是喜欢渝公爷么,喜欢一个人没啥害臊的!”
“他都三十了,你才十二,都能当他闺女了,再说了人家都有夫人了,孩子估计都好几个了呢。”小蕊并没认真的对待,只当是小孩子开玩笑呢,这么大的闺女就爱幻想,等过几年就会有真正喜欢的人了,品貌年龄都相当才是好因缘。
“他没孩子。”芳莲固执的说,拉胡琴的师傅也和自己说过,载渝之后是有续弦,但妻子并未生养。
“呦,连这个你都知道啦,可了不得了,我在你额娘坟前发过誓,要让你做正室,不能当妾,你爹也不会同意你给人当妾的,做妾没有好果子吃,一辈子都会受欺负,你可千万不能给人当妾啊!”她好言相劝,就是怕孩子走慧珠主子的老路。
芳莲低下头,揪着衣角说:“我又没说要嫁渝公爷,喜欢人家就非得嫁么?”
“才多大就思春了,没事儿跟着姨娘做女红,笨手笨脚的将来怎么找好婆家呢?”芳莲这孩子很聪明,但特别不擅长女红,每次绣花,学做衣服都会被针扎到手。
“我不学嘛,我去练功了。”她打心眼里抵触绣花,赶忙跑出了客厅。
“这孩子,真是个戏痴。”小蕊摇摇头,便走进了卧房,给丈夫缝衣服去了。
在院子里练水袖的芳莲,心情却很复杂,中午她见到了阔别了好几年的“家人”,看到他们都健康平安,她觉得挺安慰的,但更让她揪心的却是载渝,他真的比之前沧桑多了,而自己呢,则像朵含苞待放的芙蓉花才刚刚要吐艳,要想和载渝长相厮守,还要等待至少四年呐!
第二天一早,载堃就提着简单的行李奔了天津,凯尔索到使馆区拜访客户去了,金凯在家当起了“保姆”,带着三阿哥溥寍去地安门玩儿,顺便去谈一位富户的改造生意,那家人也想用冲水马桶,和能烧热水的锅炉。
从客户家离开后,金凯带着孩子在银锭桥边吃饭,跟着过来的仆人刚十七岁,是个愣头愣脑的小伙,平时做事经常丢三落四,但因为是老周的侄子所以贝勒爷才特意把对方留了下来,这孩子叫周平,但大家都喊他呆子,呆子最大的优点就是力气大,能帮主人扛东西。
“呆子,我去给小阿哥们买饽饽,你看好三阿哥。”他记得大阿哥很爱吃牛舌饼,桃酥,所以想给孩子们买点儿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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