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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人格 作者:暗夜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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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阴差阳错 怅然若失

  “你明知道不是这个问题。”郜枫无情的揭穿了她。
  心里被揭穿的妇人,突然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双目含泪,接着两行泪水流下来,好似要哭出血泪似的。然而她的眼睛却在笑,她的整张脸庞都是扯着笑容的,带着此生的肆意,与癫狂,“儿子,我的好儿子,你知道吗……”
  她从破旧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粉末,打开,嗅了嗅,深吸一口气,思绪沉浸了在其中,无法自拔。白色的粉末沾上了她蓬乱的发丝,她双目迷离,陶醉痴痴,仿佛她的整个世界就在那包小小粉末之中。两眼笑得弯弯的,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蓬头散发的样子有多狼狈。然后她徐徐的开口:
  “幸亏你是初中生,已经不是任由我控制的小孩子了。如果你还是一个小孩,我已经抱着你把你杀掉,一起去死,教那个男人悔恨一生――我杀了他的儿子!他最疼爱的儿子!他对我这个女人毫无感情,但儿子,他不会没感觉的。别怪妈,女人都会这么做的,这是报复抛弃你的男人,最好的办法。”
  她傻傻笑着,眼神流露着她自己没有发觉的嗜血,目光是这样锋利,如镰刀。如此嗜血的世界,嗜血的灵魂。唇边还有白色粉末,她却全然不知不觉。郜枫想说点什么,最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他默默的转过身,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的,离开了那里。离开了他的母亲,永永远远的离开。原因不是母亲那席话,而是那包毒品――他深深的知道,谁一旦沾上了那种东西,就将万劫不复,永远无法回头。
  无法回头。
  他没有回过一次头,离开了那个地方。不经一句道别,就离开了他的家乡。
  在法庭上,他可以面无表情的说出“我跟我爸爸”。父亲这次终于没有了家庭负累,可以全心发展他的事业,于是带着他的儿子,到大城市去。就这样,郜枫跟着他的父亲,来到了广州。
  广州是一座高度现代化的大城市,郜枫中考来到了这里,成为广州某高中的高一生。新的环境,完全陌生的一座城市,这里让他感到迷失,与慌乱。这里的每个人都口操粤语,在一座座的摩登大厦之间,他找不到出路,找不着方向。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真的活着的,就像空有一个躯壳,而没有灵魂一样。可若是真的不是活着,又为何故感到这么痛苦——
  那痛楚痛到入了心里,教他无法动弹,似要被扼住喉咙一样。当他每天望着从他身边走过的一个个老师同学,桌上一本本不知道写着什么隔世的内容的书本,他便觉得自己只是过客,只是一个全然不可能参与其中的旁观者。
  他只将一切压抑在心里。
  他本以为自己会以这样的状态继续过下去的。
  可老天非不让他如愿。
  不知从何时开始——其实他大概是知道的。具体时间他不清楚,应该是他来到广州上高中不久,他的内心就开始产生了变化。他经常会做了自己不知道做了的行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他全没有意识,也没有记忆。这并不是间歇性失忆症,而是好像另一个人占据了他的身体一样——
  “同学,你为什么不来上课?”
  “郜枫,你的作业纸你自已撕破了!”
  “你昨天才和我们打完篮球耶,不是忘了吧。”
  “儿子,你刚才不是说吃过饭了么?”
  ……
  是的,那些他所不知道的说话,行为,皆不是他本人的作风。而是另外一个人的,只是刚好用了他的身体而已。这感觉,就好像皮肉和心灵活生生剥离一样,永远不知道有人会用自己的身体去做什么,就算和家人同学全部反目了,就算是打了架,杀了人,那后果还是会被认为是自己做的——
  那段时间他放逐自己,从一开始脑海内充斥作奸犯科,怪力乱神等各种想法,到后来上网找了很多资料,到最后心平气和又恐惧惊惶的接受了这个现实——他的体内有了另一个人格,他成为了所谓的双重人格的人。
  至于他为什么放弃了怪力乱神之类的怀疑,虽然很是不想承认,但其实他心里知道,这个第二人格,就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记忆的沉淀,那些不愿回想起来的痛苦的往事,是他内心阴暗的凝聚物。这些黑暗被排斥出他的内心,自成了一体。
  说只有这些也不准确,事实上,他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有个渴望。每次做了噩梦,他就会看着无星的夜空,在心底里呼出无人知道的呐喊:希望有个人来,帮助我,陪伴我……
  然而事情的发展早已偏离了轨道,他的二人格,并不是在单纯的帮助和陪伴他。而是有着自己独立的思想和行为,俨然是藏于他体内的另一颗内心。那人不受束缚,不受控制,自作主张的可以随便操纵他的身体,随心所欲做任何事。
  大约他最害怕的是——他不敢想象要是被别人知道了,他体内有第二个人格的事情会怎么样。他无法想象该怎么办,更不敢去想。自己有时会变成第二个人,那人做了什么自己全不知道,好可怕——
  他本来都想要放弃自己了,处于黑暗的世界里,没有光明,隧道并没有出口。所幸,刚好,这时有一只温暖的手,将他从阴冷深渊中稍微扯了一点上来。
  这只手的主人叫赵令花。她是一个郜枫喜欢……喜欢过的女孩。是救过他的人,也是对他而言特别的女性。据说她的名字之所以叫令花,是因为他们家传到这一辈是令字辈的,而她一出生就笑得如花一样灿烂,那眉眼亦是相当好看的,想必长大了以后也是个月貌花容的女孩子,于是便起名叫令花。而结果将来待她真的长大时,却招致六亲不认,那是后话。
  她和郜枫一样,不是广州本地人,老家甚至离郜枫他们的还挺近,彼此文化相近。所以,郜枫从刚开始就对她有种特别的亲切感,好似在这里唯一相依为命的知音。而且,她比郜枫更早来的广州,还在上初中时就来了,会一点粤语,可以充当郜枫在广州的引导者的角色。
作者有话要说:  
 
  ☆、之后
 
  那时,高一第一个学期,她就坐他同桌。在第一天的自我介绍,彼此知道了同是外地人的身份。因着她活泼外向的性格,很快便与沉默少言的郜枫熟络起来。人生第一次有女生主动的亲近他,帮助他,陪伴他,让少年那懵懂的情根自然而起。
  “希望有个人来,帮助我,陪伴我……”
  正值少年人情窦初开之时。他喜欢上了她,他人生至今唯一喜欢过的女孩就是她。
  纯白的校服,纯真的笑容,不带杂质与心机的开朗与关怀,她总是朝着他真诚的笑,温柔的阳光,美丽的少女为他黑暗的内心带来了光明。当时,在郜枫的眼里,她比天使还要和善,比仙女还要纯净,她是他心目中完美女神的化身——
  然而,这一切,幻想在某天放学后完全崩塌。
  后来,郜枫想,或许那时的自己实在太过稚嫩。他对那个女孩的感情,还算不上爱的程度,说是深爱什么的就太夸张了。不过,他确确实实是喜欢过她的,少年人对异性的好感,一种朦胧懵懂的喜欢吧。
  那一天放学后,两人一起放学,郜枫向那个女孩表明了心迹——不是喜欢那种心迹,是关于自己的黑暗,自己的事。对着他的阳光说出来了。
  什么双重人格的事他当然不敢说,他向她倾诉了一些他家里的事,花心的父亲,暴虐的母亲——他将他几个月前在老家发生的家事,告诉了那个女孩。
  赵令花露出温柔的笑意,“我明白了,我懂的,你的痛苦。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去到你就会忘记这一切的痛苦了。”她牵上他的手,在放学后的下午,向着阳光,向着前方奔跑。
  郜枫呆呆的点点头,“哦,嗯嗯。”
  “要保守秘密哦,不能让别人知道的。”少女朝他眨眨眼。
  “好,好的。我答应你。”郜枫轻轻的问道,“什么地方?”
  “真情梦俱乐部。”
  郜枫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那时的他,尚未知道他后来竟会如此的迷恋这里。平凡陈旧的外表,一进到外里,便是灯红酒绿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在酗酒,在咆哮,在疯狂。五彩的灯光照得人影曳动,让人迷失的氛围,他见到有狂饮大醉伏在桌上不醒人事的人,有在舞池随着音乐的旋律陶醉乱舞的少男少女,有放纵自我唱着不停嘶喊嚎叫的歌的人,也有性感女郎与狂野男士在热吻……
  他站在那里,望着这一切,又回头看看带他来这里的赵令花,带着点奇异的目光。只见赵令花纯净的一笑,“我去换个衣服。”
  赵令花进去了内里的房间,不一会儿,她便出来了。她穿着深V性感的艳红上衣,胸脯便突了出来,露出肚脐和上面锁骨附近的一大片肌肤。下身是一条很短很短的裙子,几乎和内裤没什么区别了,她笑笑说,“吓坏你啦?你答应我,不乱对人说的。”
  郜枫看傻了,也看呆了。许久他徐徐的开口,“不,额……”怎么说呢,他没想过他喜欢的女孩,是这样的,开放……
  接下来赵令花的举动更令他吃惊。她丢下一句“那我先走了哦,你慢慢玩” ,就从他身边走开了。郜枫看见她走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面前,一边说着“帅哥~”,一边伸手摸那男人的手臂。那男人见了她,笑得很高兴,略有点猥琐,“哎哟,我的小花花,又看见你啦” 男人把手伸进她的红色深V里,摸她的胸,她也不反抗,只是笑得更浓了,“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吧。”男人默契点头,两人一同走开了。
  目送着两人远去的身影,郜枫只觉得神经受到刺激,好像心里的什么被打碎了一样。倒不是说他瞧不起风尘女子还是什么,只是那落差实在太大,他一时之间接受不了。平时穿着纯白校服,笑得那样纯净的女孩,竟是酒吧这种地方的开放女孩,性情随意。猛然间,他才发现自己从来不了解赵令花,一直以来他看到的,都只有她的表面面具。
  他觉得,好像内心的一份阳光消失了。原来他以为身在光明之中的天使,却也和他一样,跌在黑暗深渊中,狂乱迷失。
  他不再视她为他的曙光了。他视她为他的同路人。
  这时,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伯朝他走来,“年轻人,你就是那朵小花带来的吧?你好,欢迎来到真情梦俱乐部。”
  郜枫回头看着来人,“你是谁?”
  “咳,我姓周,他们都叫我周伯,是这里的老人之一。”老伯轻声说着,满脸仁慈,“反正这里就是大家城市人来玩的地方。放学之后,放假的时候,欢迎来玩。你是阿花的朋友吧,阿花我们绝对信任,这个我们是决欢迎你的。”
  郜枫面无表情,礼貌地回了一句,“我明白了,谢谢。”
  此时,一个女人向着他们走来。听到那脚步声,郜枫不由回头一看,这女人身穿粉红色西装外套,穿白色恤衫,很整齐的黑色长裙,全然没有刚才那种风流女子的味道。
  周伯道:“她叫洪雪,是我们俱乐部常来的老客人,几乎每天下班都会来的。她对这里很熟,你可以和她聊聊。”说完,周伯便走开了。
  郜枫看了这个名叫洪雪的女人一眼,正想着说点什么,却听到对方微微一笑,朝他说:“你是新来的吧。没事的,嗯,这里欢迎你来。我是差不多天天都来的,有什么事你可以问我。”
  “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呢?”郜枫直接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什么地方么……”洪雪似是在思忖着言辞,“是个只供痛苦的现代都市人来解愁的地方吧,我想。大概是最早有一帮痛苦的人,有这样一个想法,于是他们创建了这里,然后凡是所认识的同样痛苦的同伴,都可以来。”她决定用这样的话语来介绍这里。“因为大家都不是学校或者职场上接触的人,所以可以放心大胆的说出一些东西。”
  这番话却好像打动了郜枫内心的某些什么。
  郜枫道:“哦,我知道了。我也确实有一些烦恼,是我同学带我来的。你是如何来到这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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