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首页 > 现代都市

双重人格 作者:暗夜珍珠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可能导致更新不及时,访问最新更新请点击




Tags:阴差阳错 怅然若失

  洪雪笑道:“我是从网上知道这个地方的。”
  “网上?”
  “对哦,是我一个网友让我看到关于这里的资讯的,那网友是这里的会员。”洪雪淡淡的笑着,顿了顿,道,
  “我很喜欢上网的。因为在网络上,我总能得到片刻的放松。平日上班的时候,我要不断面对各式各样的人,说不同的话,戴不同的面具,但在网上我不需要。很多话我在现实不敢说,我只能到网上去说,如果在日常中要说,我只能到真情梦来说——你知道么?我是很不甘心的,过着打工仔的平凡生活,可是我没有办法。我一直发誓要创出自己事业来的,而我做不到。所以我只能在网上,寻找一时的寄托……”
  【之后】
  那日之后,郜枫似是着了迷一样,他每天放学都会来真情梦俱乐部。有时甚至赵令花没空来,他照样会来。
  他觉得,这里就像一个为城市人而设的庇护的居所,一个临时为都市流浪人而存在的瓦遮头。有句话说,有时候,我们就是要美好,哪怕,哪怕它是假的。纵使我们有家有单位有学校,我们却都是都市里的流浪者,是需要避难所的人,尽管它是临时且虚幻的。
  郜枫总是在放学后,背着书包一个人来到这里。他走在路上,接着停在一栋陈旧的大厦面前,走上三楼,来到真情梦这个地方。
  他喜欢坐在一边,点一杯橙汁,也不说话,就是看着其他人。这里有唱歌的人,有放纵欲望的人,有醉倒的人,有跳舞的人。他喜欢和这里的人聊天,了解他们的痛苦,有时也诉说一些自己的痛苦,这样会让他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如此也足够了。
  就譬如今日,在期末考试之后,他便一如既往的来到了这里。
  今天真情梦没啥特别,如往常一样有人在沉默,有人在疯狂。一个穿着松身蓝色V领衣服的大姨坐在柜台前。她叫兰姨,是“真情梦” 的元老了,平时在这里卖饮料。郜枫对她道:“给我来一杯果汁。”
  “好。”兰姨懒洋洋答道,“要不先买单一下?”
  “行。”郜枫掏出钱给她。
  兰姨收下钱,“谢啦。”不出一会,一杯鲜榨的果汁便送到郜枫面前。
  郜枫找了个比较偏的位置坐下,他并不显眼,只是默默地坐在那里。沙发是红色的,是硬身的有点像咖啡厅里面那种椅子的触感。他拿起果汁,静静喝了两口,正无所事事。
  此时,忽然有人开始起哄起来,似乎有什么情况发生了。郜枫不明所以,也站起身往门口处看了看,却见到有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青年,从门口处冲进来,吼道:“来来!给老子来两瓶酒!”
  有员工跑出去,带他往前方的位子坐下,“请坐。我马上给你拿酒来,先生你先冷静一下。”
  “冷静?你要我冷静什么?”青年猛地站起身来,似是对着员工发脾气,却是发给自己听的,“我,我啊……我有什么可以冷静呢,我可以做什么呢……”
  “展少今天又发什么疯啦?”有把声音这样说着。
  其他人开始一齐回过头望着青年,郜枫也走前了两步,问旁边的一个人,“这个人是谁?”
  那人回答道:“哦?你不认识他啊。他叫展宇,是展氏集团的太子爷啦,老板的独生子哦。很厉害的富二代,是来真情梦的人里身份地位最高的人之一呢。他经常来这里犯酒疯,还不是因为他那个小女朋友咯。他的小情人好像姓唐,名字里有个梅字,小名叫糖糖,或者小梅。他时不时就来念叨,他老爸反对他和他那小女朋友咯……”
  现实版的王子与灰姑娘?郜枫饶有趣味的端详着这个叫展宇的青年。青年的样子很憔悴,皱着眉头,显然心情很不好。可是却确实很年轻,应该是大学生刚刚毕业左右的年纪,这个年纪在豪门子弟里不算小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字条
 
  酒已经送到来了,展宇拿起一瓶酒,倒进玻璃杯里,二话不说就倒进口里。那不是用喝的,是灌的,他一次就把整杯酒灌进了肠胃里,“呵……”他开口发出笑声,似是对着周围的人说的,又像是对着空气在说,“臭老爸,今天又找我算帐来啦,让我和糖糖分开,和别人结婚去。他以为我会答应么?我就是和他断绝父子关系,也是决不会答应的……”
  “又是这么件破事么,展少。”旁边一个人开口了,正是洪雪。“不是我说你。你一个富家公子,你老爹公司早晚亦是你继承的,你整天脑海里除了爱情就是爱情没点别的么?”
  展宇重新倒了一杯酒,猛喝了几口,酒水还沾在唇边隐约透亮,
  “我不管呢,我才不管。反正我和糖糖是真心相爱的,老爸怎么拆也拆不散的。我们情比金坚,我是一定要娶她的,怎么能去娶别人呢,怎么能对不起她的这个心意呢! 你懂得么?我追她的时候,她是和我们学院一个最帅的学长一起的。学长大我们一年,人又帅又成熟,待人也是极好的,很温柔。当时个个女生都羡慕她,她是和那帅逼学长分了手,和我在一起的……我不能对不起她。”
  洪雪摇了摇头,叹气道,“你就没想她和那学长在一起,是因为学长条件好。而她和学长分手来和你一起,是因为你的条件比学长更好?”
  展宇认真地想了想,眨眨眼道:“不,她和我在一起,是因为她真心喜欢我。因为我对她穷追不舍,她说她爱上了我,那个时候,她已经对学长没感觉了。真的,我绝对信她。我也觉得学长比我长得帅,我家背景是比较好,但糖糖不是那种贪钱的物质女孩,她是真心爱我的。”
  洪雪决定不和他去纠结这个,转而问道:“你觉得你为什么一定得和她结婚呢?”
  展宇很是理所当然的答道:“因为我爱她啊。”
  “你 对她的爱会消逝,会变淡,一切的一切,到最后都会淡的。”洪雪叹了口气。“婚姻是一项很有力的工具,它可以将你和另一个家族互相绑起来,你想过么?为什么你老爸非要你娶别人不可,是不是那姑娘的家族能为你事业带来什么好处?和哪个人结婚,又是谁对你的前途更有帮助?爱情是随时来而随风去的,只有事业,金钱,是可以依靠可以信赖的存在,你不可以只懂得感情啊——”
  展宇听了这番话,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他思考了许久。
  然后他才慢慢的开口,“可是……和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人结婚,生活,不是很辛苦么?”
  洪雪淡淡的一笑,“爱情到最后也会淡的,只是看你习不习惯而已。结婚对许多人来说,其实就是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仅此而已。真以为这世上这么多真情真爱么?你的那个结婚对象说不定还不愿意呢。
  可别再说什么断绝父子关系那种话,你的这个家世,多少人盼都盼不来呢?成功的人,出身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啊……你看我,平凡人,平凡世家,一事无成。你想和最爱的女孩捱苦捱穷,整整一辈子,你真愿意么?
  说起来很浪漫,可现实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以你的家世,还有你的聪明才智,若是加上有妻子家的助力,创一番大事业可是很有望的啊。你看我,有个平凡的爹,小打工仔的人生,多惨……”
  展宇放下了酒杯。听了这一番话,他没做出任何回应。其他人也没说半句,大家都静默着。
  他其实是有点无话可说。虽然心里千万分不愿意,也一万个不想说……他看了看洪雪一眼,那因平凡和庸碌而发出的无力感。他实在不想承认,他居然觉得洪雪所说的有几分道理。
  他的深深心底里,竟然出现了一丝犹豫。
  或许,在潜意识里,他知道她是对的。
  【字条】
  第二天郜枫如常地上学。
  不平常的是,这天有“人”要找他的麻烦了。
  在他放学之际,他的身体,就被另一个人格操控了。
  正是学校放学,同学们都拿起书包离开学校之际。“咦,这不是郜枫吗?今天一起去打球怎么样?篮球场好多人哦今天!”小程。
  “郜枫” 完全无视他的存在。目露凶光,在这校园里亦毫不避讳,直接在小程的身边走过。见“郜枫” 不理会自己直接走,小程伸出手去,一手搭住他的肩膀——
  “郜枫,你怎么不理我?”
  从伸出手那一刻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深深感觉到“郜枫” 身上发出的寒意,从眼神,到气质,整个人身上散发出的寒冷,和平常那个郜枫完全不一样的气质。他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啊,额,怎么了?没事吧?”
  感受到肩膀上传来的重量,那只一直粘在自己肩上不放的手,“郜枫” 的脸一下子就黑下来了。他面上是没有表情的,但双眼底却发着强烈的凶狠和厌恶,他的声音冰冰的,“我没有说过我讨厌别人碰我吗?”一手将小程放在他肩上的手拍了下来。
  小程摸着那只被拍下来的手,正想着该说点什么,就听到“郜枫” 又开口了,“别让我再看到你。”
  说完,提着背包就离去了,径直的走出了校门。走时,他还勉强听到有把娇嫩的女声在说:“程程,你为什么要忍他——那个家伙这么没礼貌——”
  由于他并不能现身很久,所以他只能是第二人格,作为副人格一样的存在。他得给点颜色他的主人格看看,他想。一抹冰寒的笑意呈现在了他的嘴角。
  走出校门,他走往一家文具店的方向。他并不是因为犯脾气而拒绝小程的邀请,他做的每件事都是有他考虑在的,他是真的有要去做的事情。实际上,就连他恶劣态度拒绝小程,也是有背后原因在的。
  他并不是一个乱犯脾气无理取闹的人,要扮乖的时候,他相信他也可以扮得很乖。
  他只是要给他的主人格添堵而已。
  到了文具店,他随手抓了一叠白纸,还有一支特意挑选的血红色的墨水笔。走到店员阿姨面前,把钱给付了。在现代社会的基本规矩守则他还是懂的,作为副人格,又不是从原始森林里走出来的野蛮人。
  “噢,多谢啊。”阿姨用她的三脚猫普通话说着,把钱收了,用袋子简单的把纸笔包了起来。
  “郜枫” 拿着那包纸笔回了家。
  这天“郜枫” 没有去真情梦,因此自然很早就回了家。碰巧这天父亲下班比较早,本以为他还在外面,不想一进家门就看见他坐在沙发上,“诶,今天这么早回来啦?”
  “郜枫” 朝父亲徐徐笑了一笑,“哦,嗯。以后我都会早点回来的,同觉得以往回的太晚了。”从改变主人格的生活做起,更准确的说是将身边的人所认同的他这个人的形象,从主人格改变为自己,这是他计划的第一步。
  果然,父亲非常满意,“那当然好啦。”父亲展开笑颜,走近他,惊奇道:“咦,这是英语书?枫儿,你不是一向最讨厌英语的吗?”
  父亲的注意力放在了他手中的英语读物上。他露出一个虚假的笑容,“哦——爸爸。是啊,我以前的确不喜欢英语。但是呢,最近看到这本英语小说,讲述在森林里的冒险故事,还挺有趣的。”作为副人格,最具优势的一件事,就是他可以对主人格的喜好与厌恶了如指掌,而主人格对他却是一无所知。他早就知道主人格向来英语不济,他首先要从家人入手,颠覆他们对主人格的这一认知。
  到最后,主人格的形象就会被他彻底改造成另外一个人——改造成他自己……呵。
  父亲笑道:“那就好,那就好。你得多点练习英语,高考的时候可别考砸了这科啊。”看到自家儿子认真的看英语书,他很放心。
  “嗯。”“郜枫” 乖巧的点了下头。
上一篇:有贼心,没贼胆 作者:乔段
下一篇:私人喜事+番外 作者:拾月廿肆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