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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编辑+番外 作者:o白野o(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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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职场 爽文

  他哭着问任明卿:“林澈还会回来么?林老二还能跟他和好么?”
  任明卿情知他可能隐瞒了什么重要的事,关于他和他哥哥的,忍不住把椅子搬近他,点点头:“哥哥总是会原谅弟弟的。因为是哥哥。”
  徐静之哭得更厉害了。但是他如释重负地从抽屉里掏出了一封信。
  任明卿明白过来,那是五年前他哥哥写给父亲的信。
  “你没有交给你爸爸?!”
  徐静之惊慌失措地摇摇头:“我不是故意的!”
  在任明卿遗憾又略带指责的表情中,徐静之垂下了脑袋,摇着头:“我不是故意的……”
  当时为什么没有及时交给父亲呢?
  因为他恨死那个人了。凭什么你让我受了这么多年的鸟气,又一走了之、把一切都丢给我?凭什么在走了那么久、老头都开始在意我的时候又回来跟我抢他?凭什么你给他写了信、却只对我说再见?凭什么?
  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他慢慢想起了更多的、那个人对自己的不错。
  那个人从来不曾因为他的笨拙和淘气讨厌他、鄙视他,说些阴阳怪气的话,在那么多年以后,徐静之终于可以公道地说一句,他不是伪善。伪善是一个人伪装了许久又毁于一旦,但对于那人来说,从来没有一个瞬间,他曾对自己虚伪、耍诈、两面三刀。他对自己好不是因为同情,或者对其他一切不平等待遇的补偿。仅仅因为他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而自己是他唯一的亲弟弟。自己在从前没有发现过这一点。在他把自己抱在膝盖上教背诗的时候,在他放下繁重的学业跟自己一起做航模的时候,在每一次泡吧归来被他温柔地骂的时候,在每一次闯祸被他保护和掩盖的时候。
  “我和他不亲……我和他从来都不亲……”徐静之反反复复地对任明卿强调,仿佛要借此说服自己什么。“我讨厌他,想跟他恶作剧,就藏起来了……”
  一开始,他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封信而已,他甚至一度将其忘记。
  一年,两年……他偶尔想起那个人,想起抽屉底的那封信,惴惴不安地觉得做错了事,也许那封信上写着重要的讯息,而他的小心眼和嫉妒心让它失去了在当时当地传递讯息的功用。出于胆怯,他不敢向父亲承认,不愿意承担犯错的后果,毕竟,从前都是那个人挡在自己身前摆平的。
  三年,四年,五年……时间过去得越久,这件事在他心中就越发清晰。那封信在他心中生了根,发了芽,他有时候有种错觉,觉得那将是贯穿自己一生的最重要的事,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它牵绊住了,渗透进血肉,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他的身体里多了一个秘密。
  他开始频繁地想起那个人,在午夜梦回时,看见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卡其裤,文质彬彬地站在被阳光照亮的门外,说着那声缓慢而虚弱的再见。醒来后他无数次想拆信,然而此时此刻,那封信本身就变得让他害怕了。
  他隐约察觉到那是场郑重的道别,是场近在咫尺的错过 ,是无法挽回的错误,以至于他后来的整个人生都变成了灾难。但信是缓慢的,信和所有即时通信软件都是不一样的,只要你合拢信封,时间就停滞在那里。只要他不去看,他就依旧是纨绔子弟,是扶不起的阿斗,是徐家不被看中的二少爷……是那个人的小弟弟。
  “你还没告诉我,林澈还会活着么?”徐静之问任明卿。
  “会的。”任明卿就像小孩子,很容易被别人的情绪感染,之前抱着纸巾盒一张一张抽给他,现在开始抽给自己。“大结局他还活着,活得很好,功成名就……我剧透给你了。”
  徐静之像是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得点点头,重新打起了精神:“那他真的会原谅林老二么?”
  “我想……我想他没有生过气。”
  徐静之并不相信:“可林老二在祥云楼,砍断了他的胳膊,他差点被他害死了。”
  “然而,他是他哥哥。”
  徐静之裂开嘴,皱着脸,无声地哭了起来。
  “然而,他是他哥哥。”任明卿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重复道。
  那天晚上,徐静之一吐为快,却依旧没有胆量拆信,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和酝酿。而任明卿将他哄睡以后,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快步走向书房,码字到天明。他文思泉涌,一泻千里,与白天的举步维艰判若两人。
  他终于能够理解林老二这个反派细密、隐微的心理,也找到了他由邪转正的契机。任明卿本身是犯过错的人,他知道愧疚是一种如何强大的力量,能由内而外地占满整副皮囊,重塑人的思想与血肉。在哥哥血淋淋的断臂面前,在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一刹那,所有的嫉妒、怨恨、攀比都会被巨大的恐慌一扫而空,内心深处的依恋、仰赖、憧憬也随之冲破了冰封的心脏,流入四肢百骸。因为愧怍,林老二被仇恨蒙蔽的双眼第一次看到了爱。也因为愧怍,他将改过自新,浪子回头。
 
第59章 他发疯的罪魁祸首
  庄墨走进姜家的时候,姜母正在庭院里晒谷。
  连城集团虽然在凤河村大肆投资,但徐老显然醉心于造桥修路建学校,对改善村民的生计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还是务农为主。庄墨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特别好的村居,大多都是土胚房或者木制楼房,显然还是没有摆脱贫困县的帽子。然而,姜家的屋子却特别气派,三层楼的小洋楼,带着水泥浇筑的院墙,甚至还有个大大的车库。庄墨哟了一声:“大姐,房子造得漂亮啊。”
  姜母围着围裙站起来,咪花眼笑地搓搓手:“儿子造的!——哪位啊?”那双和姜勇如出一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上下打量着庄墨。他们村里可没有那么派头的大人物,姜母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
  庄墨为自己编纂了一个身份,说是x大教授,来这里了解任明卿的情况。姜母根本不知道他考上了x大,听见消息颇有些气急败坏,但紧接着听说他学分没修够、毕不了业,又重新高兴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声:“他还想上大学哩!”
  这种丝毫不加掩饰的恶毒着实让庄墨吃惊。他预感到任明卿的童年应该过得很不幸,如今站在这个壮实的村妇面前,那些不幸突然就都具象化了。
  姜母从庄墨的眼神中觉察到了他的抵触,但她没有因此而羞愧,而是收敛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严肃地跟他说:“他克死了俺汉子,还打残了俺儿子。”
  “我不太了解您家的情况……”
  姜母以一种农村妇女特有的伶牙俐齿将任明卿的过往如数奉告。
  姜勇的父亲姜白汉,是任明卿的远方表舅。任明卿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去世了,他又四肢不健全,被亲生父亲丢在姜家门前。那时候姜家夫妻正在为没有子嗣发愁。
  “按照俺的意思,哪怕倾家荡产去买一个,也比养个瘸腿的好,瘸腿他干不了农活,但是汉子不听俺的。”她遍布皱纹的眼睛里闪烁着懊恼与愤恨,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养子,“早知道俺就把他按死在泥头沟里。”
  任明卿非常庆幸没有在一出生就被冻死,或者按死在泥头沟里,但是他的幸运没有持续多久。到姜家的第二年,姜勇就出世了。姜勇还是个健康、壮硕的男婴,任明卿在家中一下子成了多余的那个人。幸好姜白汉本姓非常善良,又读过一点书,虽然是个农民,却很明白做人的道理。他没有因为任明卿的残疾而厚此薄彼,将他视如己出,即使妻子屡有怨言,也不曾动摇分毫,只要有他在的场合,没人可以亏待这个养子。
  两个孩子长到识字的年龄。妻子宝贝亲生儿子,为姜勇的健硕高大沾沾自喜,姜白汉却更加青睐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养子。虽然在学业上,姜白汉帮不了任何忙,但每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农活回家,都会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粗糙的双手在油灯下翻看任明卿的作业。他也愿意为养子的学业徒步十几公里,去县城买一套崭新的教辅材料送给他。
  虽然姜母是用一种“俺汉子被他下了降头”的语气诉说这段过往,但庄墨却十分触动。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没有血缘的陈见,没有对残疾的偏见,认定读书的力量,尽全力去托举下一代…… 他想任明卿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应该称得上是幸福的。
  他也许会因腿脚残疾而敏感自卑,也许会有寄人篱下的忐忑不安,也许会被他那刻薄好妒的养母颐指气使,也许会被他那长得过快的弟弟嘲笑欺负,但他有一个好父亲,给予他最初的保护和指引。正是因为他曾经如此幸福,所以庄墨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失去父亲的。
  “都是因为他,俺家汉子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丢下俺们孤儿寡母……”姜母谈到那场灾难,那双凶狠的眼睛憋红了,变成刻骨铭心的恨意。
  任明卿因为瘸腿的缘故,从小就很文静,别的孩子跟着姜勇钻山爬树、在泥地里打滚,他就坐在门槛上看课本,一坐就是一下午。姜家没有课本之外的书籍,书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任明卿看完了课本,就看他能找到的一切印有字的东西,有时候是矿泉水瓶上的包装纸,有时候是撕下来的老黄历。
  “他对那个东西魔怔。”姜母不屑道。
  邻村有个老先生,祖上是秀才,自己念过一点书,建国后做过几十年城里的初中老师,家里藏书颇丰。姜白汉领着任明卿上门借书。老先生喜欢这个好学的小朋友,也可怜他的遭际,不但借书给他,还戴着老花镜给他上上课,从《茶花女》讲到《三国演义》。农村放学早,任明卿总是顶着夕阳走四里路去老先生家,蹭了晚饭再溜回来睡觉。姜白汉为此经常挑着地里收来的粮食,去给老先生送礼。
  这在姜母嘴里是“糟蹋粮食”。
  不幸发生在他七岁的那年。有一天傍晚,凤河村下起了大暴雨,姜白汉心神不宁。平时,任明卿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但姜白汉看这个雨势不对劲,打着伞出门接他。两个村子之间有条河,就是姜母嘴里的“泥头沟”,平时水清,可以洗衣洗菜;雨季来临却很危险,水流湍急、又因为冲刷山势而浑浊,沟渠里的石墩子被水淹掉,过桥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冲进水里去。任明卿腿脚不好,人又小小的一个,姜白汉不放心他一个人过桥。
  “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没有再回来。”姜母抽了一下鼻子,绝望地抬头看天,强忍住眼泪,“八点钟,俺听见有人敲门。俺想孩子他爹可总算回来了,开门一看,却是那个小畜生。他回来了,俺家汉子没回来,问他在哪儿,他跟个哑巴似的指泥头沟。俺一扇门一扇门去敲,求他们帮忙找找俺家汉子……”她摇摇头,“半个月后在山下找着的,离这里十几里地外,人都给泡烂了。”
  庄墨终于明白任明卿所说的他欠姜勇的债是什么了。
  后来的事姜母没细说。
  在她眼里任明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不配活着,没有他,姜白汉那天晚上不会出门,也不会死,自己的一生断然不会如此不幸,年纪轻轻成了寡妇。她甚至觉得任明卿是故意的。他那么沉默寡言,总是用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大人,没有一个男孩子像他这样;他身体里有妖魔鬼怪,一出生就克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亲生父亲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惊慌失措地把他送走,他的瘸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谩骂、诅咒着他,兴起还挥舞着手里小臂粗细的笤帚。庄墨想象不到七岁以后的任明卿是怎样长大的,他在这个家里还能感受到一丁点的温暖么?
  “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一定是去别家了吧?”
  姜母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拍了拍手里的笤帚,讥诮道:“俺好赶他走么?”
  庄墨在她市侩狡黠的眼光中,找到了凶手。
  庄墨后来没有再久留,他知道从姜母那里再探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她丈夫死后,任明卿在她眼里就变成了一个懒惰、无耻、一无是处、恩将仇报的人。他长大以后打残了她的亲生儿子,不顾她多年的养育之恩,但她绝口不提她是如何养育这个“克死她汉子”的养子的,也绝口不提任明卿与姜勇那起惊动全村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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