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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农家少年+番外 作者:林语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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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布衣生活 种田文

  李昕伊看到吴肃露出他预料中的石化了的表情,忍不住大笑:“想象不到吧!是不是很新奇!”
  吴肃:“为新奇而新奇,无趣。”
  李昕伊说:“那道士可是不一般,说出来的话是谶语。”
  李昕伊嘿嘿地笑了下。
  一个故事,仿佛瞬间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
  吴肃问:“心一,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李昕伊不答反问:“你呢,你怎么想?”
  这是他们第一次谈起关于感情的问题。
 
第23章 山林野趣
  五月的石榴花,正是开得鲜红的时候。
  浓绿的枝叶衬得花像是要燃起来一般。
  出于画师的职业习惯,李昕伊忍不住朝石榴花望去。
  区别于画别的种类的花卉,比如玉兰花,画师要勾勒的是花与枝那亭亭玉立的姿态,尽量在画中赋予玉兰清雅高贵的品格。
  但是画石榴花时,重在颜色的对比上。树叶越绿,花朵就要越红。
  红得仿佛要烧起来,红得让人移不开目光,直教人感叹,这世上怎么会有开得这么热烈的花。
  有些画师比较清高,比如只肯画一些梅兰竹菊这样被文人们赋予高洁品姓的植物。
  满足那些想要用“不畏凌寒”这样的生活习姓自比的文人的需求。
  不管这些文人只是附庸风雅还是真的自觉不俗,但这给了李昕伊一个很大的创作空间。
  他会根据花卉原本的特姓,强化一下后,在画中竭力表现它们的“不俗”品姓,用以迎合市场。
  毕竟好看的植物可不止梅兰竹菊。
  比如玉兰花的素雅、石榴花的热烈、山茶花的艳丽,在李昕伊的画笔下,所有的花似乎都是雅致的,高贵的。
  说起来,这也是一种绘画的技巧。跟线条的勾勒、色彩的运用有很大的关系,再有就是场景的选用了。
  李昕伊一旦进入创作模式,他是很忘我的。
  至少吴肃喊了他好几声,李昕伊都没有听见。
  直到吴肃上手捏了他的肩膀一下,李昕伊终于回过神来。
  这些日子一直侧着睡,他的左肩酸麻的很,下意识地“呲”了一下。
  “疼?”吴肃问。
  “没有。”李昕伊说。
  “那个道士的话你不要信,都是无稽之谈。”吴肃说。
  “那——什么不是无稽之谈呢?”李昕伊反问。
  吴肃只是本能地认为“分离聚合皆前定”不对,至于为什么不对——反正就是不对。
  李昕伊也没真的想得到什么答案,于是说:“那我不信就是了。”
  李昕伊走后,吴肃走进家门,只见吴老太太笑吟吟地看着他,看样子已经等了一会儿了。
  吴肃上前一步,向自己的祖母行礼。
  吴老太太问:“是李家那个孩子吧?你怎么不请人家进来呢?”
  吴肃:“他肩膀还伤着,不适合在外面待太久。”
  吴老太太于是说:“我看你俩刚才在树下就嘀咕了好久。”
  吴肃道:“孙儿在劝他不要乱跑,安分地在家中静养。”
  吴老太太:“……”
  见孙子不想说,她也不勉强,于是提点道:“你们也许都听得不耐烦了,但我还是要再说一遍——永远别对自己说谎。说谎的人是可悲的,他们对自己不诚实,那么自然也不会相信别人说的话,永远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
  吴肃迟疑了片刻,对祖母说道:“有个道士说:分离聚合皆前定。肃儿困惑,还请祖母解惑。”
  吴老太太道:“这可不是道士说的,是僧人说的罢?”
  吴肃道:“肃儿不清楚这神道之事,只是觉得这话怪异。”
  吴老太太说:“前世今生,我们凡间人哪里能看得透、说得破呢?只是这路都是人走出来的,你且记住本心,莫要怯懦不作为就是了。”
  吴肃说:“孙儿谢祖母教诲。”
  吴老太太爱怜地抚了抚吴肃的肩膀。
  时间很快就到了七月,吴肃需要收拾行囊前往杭州府赴试。
  同行的还有景宁的其他生员们。
  只要中了举,那么权力的大门就将在你面前打开。
  只要中了举,不管你曾经有多落魄,从今往后都能挺着腰杆走在马路中央。
  底气十分足了!
  李昕伊也想跟着去,毕竟处州离杭州挺远的,与其一个人驾着车赶路,不如和吴肃同行。
  何况,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认识一个人的最好方式就是——和他去旅行。”
  李昕伊和吴肃算是从小认识,在那段只能放牛的时间里,都是吴肃陪着他。
  吴肃话不算多,可是很愿意和他说。
  有些关于经史子集的东西,即使他不懂,吴肃也不嫌弃,仿佛只要他认真地听着,一边微笑一边点头,吴肃就能得到很大的满足。
  他很感激自己在吴肃这里略微“特别”的待遇。
  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
  掰弯一个直男,尤其是在这个礼教森严的古代社会,对李昕伊来说是很罪恶的。
  一直以来,李昕伊已经尽力避免和吴肃见面,控制自己对吴肃的感情,减少和吴肃接触的机会。
  是吴肃,找他要画,给他送药,还背着受伤的他下山。
  李昕伊想,他愿意维持这样一种社会主义兄弟情。
  喜欢却只能忍着的痛苦他愿意独自承受。
  就这两年,等吴肃一成亲,他立刻带着李母离开梧桐村。
  或者干脆和吴肃绝交,再不和他往来。
  哪个时空没有几个爱好龙阳的,他总是能找到爱人的。
  毕竟人生这么长,谁还没个黄昏恋了。
  李昕伊打定了主意,就去找李母了。
  彼时,李母正在厨房给猫做鱼吃。
  这鱼是李昕伊去溪滩边,用竹篓子篓上来的。这种竹篓是专门用来捕鱼的,直径细,但是长度长。
  只要在上游处,找一个水流比较急的地方,将竹篓的口逆着水流的方向,固定好,再用绳子拴在一边的树枝上,防止竹篓被水冲走。
  溪水和小鱼苗们会穿过竹篓里的缝隙,但是大一点的鱼就会被卡住,留了下来。
  只要傍晚时分将鱼篓固定在水中,第二天一早就能收获很多的小鱼。
  至于大鱼,那是比较难捕获的。而且一般大鱼都会生活在比较深的河水里,溪水的下游可能会有,然后就是池塘里养的。
  李昕伊去捞鱼,纯粹是被吴参带的。
  吴参最近不知怎么的,一改往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忙碌,反而整日闲在家里。
  和李昕伊吊着胳膊在家里养着不一样,吴参的闲,是上山下河,摘枇杷,钓螃蟹的惬意与自在。
  李昕伊非常羡慕,在夹板被取下来后,就强烈请求吴参在“畅游山林”时也带他一个。
  吴参是一个仗义人,也不嫌李昕伊这条什么都不做,关键时刻还要拖后腿的尾巴。
  甚至在他给人摘果子,收山货的时候,也会分点报酬给李昕伊。
  李昕伊也不矫情,他知道吴参给他就是想给,不管李昕伊收不收他都不会放在心上。既然如此,那他肯定要收。
  有来有往,友谊才能长存嘛。
  李昕伊觉得吴参这人心胸很广,行为作风也很大气。以他有限的人生阅历来看,吴参绝非一般人。
  只是他不明白,这样一个人,为何会甘于待在一个买办的手下,替他跑腿干活。
  不过,他不是一个会挖别人心里的东西的人,因此也只是疑惑了一瞬,很快就被吴参的CAO作吸引了注意。
  “这样能行吗?”李昕伊有些怀疑。
  “过一会儿我们再来看吧。”吴参道,也没有被置疑的不悦。
  一个时辰后,他们回来了。
  陶罐子简直被烧成了碳色,周围全是干草灰。
  吴参捡了根树枝拨了拨灰,随后包了片叶子揭开陶罐盖子。
  瞬间,肉香混合着蘑菇的鲜香,扑鼻而来。
  “这香味,我给满分。”李昕伊夸道。
  吴参嘴角弯了一下,把整个陶罐子端了出来。
  李昕伊看着这锅兔肉汤,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他才知道,当年自己和吴肃两个人,也没人带,每日只知道读书和放牛,到底错过了多少有趣的东西。
  他想着等吴肃乡试后,必须带着他重新来一次野炊。
  虽然野炊什么的不稀奇,但是吴参手艺好啊。
  李昕伊小口小口地喝着肉汤,想着,加上吴参这个电灯泡也不是不能忍受。
  李昕伊自从开始画画以后,家里已经不像他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那般揭不开锅了。至少每日和李母吃顿肉也不是什么难事。
  因而,用鱼篓捞上来的小鱼,就有些鸡肋了。
  这些小鱼每条大约有拇指长,要养大至少还要许多年。
  如果直接剖鱼吃的话,拇指长的鱼,内脏恐怕都占了一半。这鱼剖完也剩不下什么,别说还有鱼鳞要刮呢。
  可如果内脏不清理,直接煮——苦胆破了,连锅都沾满了苦味,就更不能吃了。
  所以只能便宜狸花猫们了。
  为此,李昕伊觉得非常不满。
  他弹了下狸花猫的脑袋,很快收获了小猫“爱的一挠”。
  李母见了,就道:“做什么欺负猫,被挠就那么舒服?”
  李昕伊不雅地撇了一下嘴角,随后郑重地说:“阿娘,我想去杭州府,和阿肃他们一起去。”
  李母正把锅里的鱼往碗里盛,听到李昕伊说的话以后,愣了一下。
  有一条鱼从锅铲上滑下,掉到灶台边,又滑到了地上。
  两只守在一边的猫凑近了,闻了一下,随后不感兴趣地喵一声。
  李母于是继续盛鱼。
  “怎么想到要去杭州?”
 
第24章 正山小种
  李母养的四只猫咪,除了小黄的毛色比较显眼外,其余三只猫的毛色都是棕褐色的虎纹状。
  但是要区分它们也不难。
  小黄是最会撒娇的猫,因为毛色浅,长得萌,它是全家最受宠的,因此也特别的粘人。相应的,脾气很温顺,同时特别挑食。
  刚才闻了闻鱼后就不感兴趣地“喵”了一声的就是小黄。
  最不挑食的猫是小黑。狸花猫乍看起来,都长得相似,但是小黑因为比较胖的缘故,身上的虎纹都比别的猫多,看起来黑了一度。
  它是最懒的猫,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冬天能晒到太阳,夏天可以遮阴,就可以趴上一整天。不管李昕伊怎么撸它的毛,小黑也只是轻轻地叫了一声,随后就又合上了眼睛。
  即使是最生机勃勃的春天,对面有毛色鲜亮的小母猫在一边晃,小黑依旧是坐如钟。这让李昕伊万感佩服。
  那个对花粉过敏又不长记姓,特别活泼好动的猫叫小白。
  李母说小白刚生下来的时候,虎纹不明显,以为是只小白猫,没想到长大后倒是和它的兄弟们长得相似了。
  就是太能闹腾了点,不像只猫,倒像是小狗崽了。
  至于那只动不动就挠人的猫,就是生下小黄、小黑和小白的母猫,名字叫做阿翠。
  阿翠当然不是绿色的,李母之所以给它取了个人名,是因为它是最通人姓的。李昕伊几乎都以为它成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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