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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欧切斯的玫瑰园 作者:E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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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欧切斯的玫瑰园
引子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1889年4月18日。我亲爱的玛丽从此闭上了她迷人的眼睛,沉睡到边的黑暗中——同时,也残忍地把我抛进了痛苦的深渊。
“花都”巴黎的春天多情而又迷人,我从塞纳河边踱到协和广场,沿着香榭丽舍大街慢慢散步。寒酸的乡下女孩儿们在衣饰华丽的太太小姐面前兜售她们篮子里的鲜花:百合、玉兰、茶花……那颜色真是漂亮啊。可是我却有些遗憾没有看到紫罗兰。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玛丽也是这个时候,当时她正坐在那辆可爱的黑色小马车上,不紧不慢地沿着这条大街兜风。她那如丝绸一般的金发,牛奶一样的皮肤,还有无可挑剔的美貌在一瞬间就俘虏了我的心。我立刻像疯子一样买来一大捧紫罗兰——像她眼睛的颜色一样美的紫罗兰——拦住她的马车,把那些花献给她。
而她却大声咳嗽起来,娇小的身子抖个不停,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
“谢谢您,先生。”她竟一点儿也没有责怪我的卤莽,“我很喜欢花,可是我有花粉过敏症。”
我至今仍可以清楚地记起她那张天使一样的笑脸,那是我一生见过的最温柔、最善良的笑脸。
然而谁又能想到,这一场由花而起的爱情最终也由花葬送了。尽管我尽了一切努力保护玛丽不去接近它们,可是那无处不在的精灵还是通过另一个同样冒失的追求者带走了她。
我用玛丽最喜欢的百合为她装饰灵柩,因为她曾笑着对我说,她这一生只在我们的婚礼上捧过花,真希望还能再摸摸它们。
原本不长的街道却仿佛看不到尽头,撑着阳伞的小姐们如同怒放的鲜花一般从我身边走过,而我只想放声痛哭。
那将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情形啊: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在这样明媚的春日暖阳下悲悲切切地抹眼泪!
我的喉咙因为竭力的压抑而发疼,可是让我难受的事还不只这些——我把手揣进口袋里,又碰到了那封该死的信。就是这封信,它对一个月都无法振作的我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这是在玛丽去世后的那个星期六送到我手中的,信封上的地址是英国古德威克的阿尔梅特城堡,署名“加尔斯·圣·克莱尔”。
我看名字就猜到自己遇上谁了:大名鼎鼎的塞南多公爵,玛丽唯一的亲人,她的亲生哥哥,同时也是一个妄尊自大的家伙。他用最无礼的语言要求我——不,应该是命令我在一个月内把玛丽带回英国,安葬在家族墓地中。
一个在自己妹妹生病的两年中从不来探望的男人,一个在玛丽婚礼和葬礼上都没出现过,甚至连信也没写过的哥哥,他有什么资格在玛丽过世之后再来指手画脚。我对此极端地愤怒;他没有权利惊扰玛丽的安眠,即便他是她的哥哥!
于是我打算对这封信置之不理,可是莎尔娜劝我说:“您最好照办,先生。”她皱巴巴的手拾起了被我扔进垃圾桶里的信,“我为圣·克莱尔家族服务了二十年,直到跟随小姐来到巴黎。我清楚公爵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相信我,你不会愿意惹他生气的。”
我知道可敬的莎尔娜不会骗我,可是真正让我动摇的却不是这个原因——玛丽爱她的哥哥。
虽然他对她如此冷酷,可是我善良的天使依然非常尊敬地向我描述过他有多么英俊,多么高贵,多么聪明……她是愿意回去的,她忘不了她的家。冷静地想一想,也许和异国冰冷的土地相比,躺在亲人们的身边会更幸福。
我多么希望这个决定没有错,即使要我忍受莫大的痛苦去目睹迁葬的全过程,即使我会痛苦流涕地验证玛丽正在化为尘土的脸,只要亲爱的妻子快乐,我乐意做任何事。
所以明天……我就将带着玛丽离开巴黎,穿越英吉利海峡去朴次茅斯,再从比德福德乘船渡过布里斯托尔湾,踏上那块陌生的土地。
我只有这一点时间再好好看看巴黎的一切,这里曾有我最甜蜜的回忆,即使眼前的它们都已经变得苦涩。
微寒的春风拂过我的脸颊,我吻着左手上的结婚戒指,喉咙再一次剧痛:玛丽,我的玛丽,我会永远爱你。
 
(一)故乡
从圣乔治海峡吹来的风带着微微的盐味儿,滋润着英国东部的小城古德威克。
我曾在旅途中想象过玛丽的家乡是什么模样:一定非常美丽,非常可爱,没有都市的喧闹,没有腻人的脂粉气;那里的空气应该是清新的,充满了青草的气息和野花的芬芳;那里的人们应该都像她一样善良,当我走在她曾漫步的地方,还能从老人们的谈话中捕捉到她孩提时的笑脸……
然而我到达的时候是一个飘着细雨的傍晚。
天是阴沉沉的,黑得比任何地方都早。渔民们稀稀拉拉地拖着网从我们船边走过,我听得到他们对吝于赐给他们食物的上帝的抱怨。我来不及看看周围的景色,只一个劲儿地提醒抬棺的脚夫“路滑”,希望他们不要颠着肩上的玛丽,可我浓重的法国口音又让他们笑个不停。
两辆豪华的马车早已在码头外等着了,我受到管家不冷不热的礼节性的问候,随即乘车向阿尔梅特城堡赶去。
这片陌生的土地远比巴黎寒冷,我后悔没多带点儿衣服,更后悔没能让莎尔娜一起来。
她说她老了,经不起长途跋涉,也不想再回英国;但是她是爱我们的,在港口送别时她亲吻玛丽和我,苍老的眼睛里闪着泪花。
如果此时她坐在我身边,我可以消除多少不必要的紧张和不安啊。
坐在对面的管家一直沉默着打量我的尴尬;他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可是挺直的腰身和浆得笔挺的衬衫显示着他多年来遵循的规范和守则:那是一种贵族世家才有的体面。
我感到自己在他面前像个寄宿学校的小男生,显得那么幼稚。也许是为了摆脱这种局面,我试着开口:“对了……呃,那个……”
该死,我竟忘了他的名字!
“麦克伟伯。我叫劳伦斯·麦克韦伯,蓬洛纳先生。”他灰色的眼睛里有嘲笑的神情。
“对不起,”我带着法国腔别别扭扭地道歉,“……我对英语的拼法还不太熟悉。”
“您不用客气,我会一点儿法语。”
“那太好了!”我更加脸红,“我……我想知道……公爵大人他为什么没有到码头来。”玛丽回家了,他总该来接她吧。
管家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但渐渐地就变成了明显的倨傲:“我想您大概还不知道,大人他很忙,他有更重要的事得去做。”
“更重要的事?”会比接玛丽更重要吗?
“当然您是不了解的。爵爷有许多公务必须亲自处理,而且宽广的社交圈子让他的朋友也很多。比如今晚,希埃娜男爵夫人就会来作客……”
我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他的言外之意:身为一个中产阶级出身的普通医生,我想象不到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有多么“繁忙”;我对于他们尊贵地位的无知让一个佣人也可以任意嘲笑。“
但我在意的不是这些;我的胸腔里只感到一阵火烧火燎的愤怒:这就是那个男人的态度吗?他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妹妹,难道玛丽无关紧要?还是他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甚至连表示一下关心都不愿意!
我使劲握住手杖,生怕自己会忍不住叫“停车”,然后立刻带玛丽回法国。我脑子里嗡嗡直响,一把推开车窗,让凉飕飕的夜风灌近来。
天越来越黑,或许是大不列颠气候潮湿的缘故,云朵像濡湿的棉被让人倍觉压抑,未褪尽的春寒夹在风里抽到我的脸上。当马车穿过茂密的松树林时,高大的树影像黑魈魈的怪兽掠过窗前。这是一段不算太陡的上坡,马车的速度虽然缓慢,但在不清不楚的夜色中,我还是朦朦胧胧地觉得似乎一切都在向后退,它们越来越稀疏,最后完全消失。这时屹立在我眼前的就是威严的阿尔梅特城堡。
一阵晚风吹散了乌云,月亮像突然扯下面纱似的露出她的脸。皎洁而巨大的满月悬在城堡上方,让我一瞬间产生了“自己看到奇迹”的错觉。
然而这就是奇迹。
这是我见过的最有气势的建筑;并非庄严华丽,也没有什么和谐端正的线条,比起比例的任何一幢民居它都算得上粗砺,但正是这种粗砺让人竖然起敬。这是征服时代的产物,昂扬挺立的主楼还保留着七百多年前那位法国同胞不可一世的气魄,周围是先后簇拥着它修建起来的三、四个楼体,明显地带着不同时代的风格,却又奇异地相互融合。白色的花岗岩经历了岁月的打磨,在月光下露出它们凹凸不平的轮廓。但我知道这是脸最好的建筑师也无法创造的沧桑的美丽。
我暂时忘记了愤怒,睁大眼睛把头探出窗外,充满赞叹的目光让麦克伟伯先生更加得意。
他的腰越发挺直,一直到我们穿过中庭,在主楼大门前停下来,他下车为我开车门时都没有再弯一下。
我没有理会他的无礼,只是紧张地盯着几个大汉从另一辆车上抬下灵柩。
“请轻一点儿……啊,小心……”我有些心疼地看着雨点儿不断落在棕色的棺椁上,又转头询问管家,“麦韦伯先生,玛丽今晚怎么安排呢?”
“不用担心,蓬洛纳先生,城里有礼拜堂。”他做了个请的手势,“我们进去吧。”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看这他们稳稳地把玛丽抬进了侧楼,才放心地舒了一口气。
几个男仆把我的行李搬进屋,我脱下满是雨水的帽子和毛呢大衣,把手套和手杖交给管家,打量这幢内外差别极大的房子:从一个宽敞的门廊进去,就是一间两层楼高的大厅。与城堡外表不同,这里的一切精致高雅,虽然大厅的格局保留了中世纪领主议事堂的风格,在正中间是主位,但主位上的座椅不再粗犷笨重,而是用极好的木料细心雕刻着美丽的花纹,贵金属和皮料包裹着靠背与扶手。座椅背后是一面原石砌成的墙;与四壁上镶着浮雕的护壁板不同,这面墙只粗粗打磨过,像是主人在久远年代中残留的豪气。墙上悬挂着醒目的家族纹章:一匹咆哮的狼,脚下踩着三支荆棘!两盏巨大的水晶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与花纹统一的大理石地板互相辉映。整个房间里装饰并不多,除了角落里的塑像、花瓶,就是墙上的油画。一些椅子规矩地靠墙放着,恰好填补了剩余的空白。主位左右和后面的墙上各开了两个侧门。
管家告诉我,从左右侧门可以上到二楼,在二楼扶着栏杆能看见整个大厅。每次舞会,许多太太、小姐都喜欢从那里欣赏公爵的舞姿。
我可以想象这个大厅灯火辉煌时的绚丽景象,一定充满了美酒和香粉的味道,而且浓得腻人。
“蓬洛纳先生,您的房间在三楼的南边。我已经吩咐丽莎收拾好了。”管家领着我朝右侧的门走去,而在颠簸了那么久之后我也确实需要休息了。
“啊,大人……”一个尖细的女声突然伴随着阵阵大笑传进了我的耳朵,我刚跨出去的脚一下子定住了。
回过头,两个靠在一起的人影正好亲热地从侧门进来:一个是有乌黑秀发的贵妇人,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穿着红色的塔夫绸长裙,梳着流行的发式,细长的眉毛下是一对热情的棕色眼睛,她一手拿着丝绸折扇,一手还端着酒杯,笑得花枝乱颤;另一只古铜色的大手扶在她纤细的腰上,手的主人是一个有着6英尺颀长身材的美男子,大约二十八九岁的样子,他高雅精致的服饰,端正得几乎完美的五官,灿烂如阳光般的金发,特别是那一对紫罗兰般的眼睛,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他是谁。
他们显然也注意到了我这个不合时宜的存在。
那位夫人有些不自然地看了我一眼,展开折扇遮住了脸,而她身旁的人却直直地向这边走过来。
“啊,”管家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碰到他的主人,“蓬洛纳先生,这就是——”
“尊贵的塞南多公爵阁下吧?”我提高了声调,“认识您真是太——荣幸了!”这个混蛋,竟然为了情妇扔下玛丽!
他仿佛没有听出我的讽刺,只是笑着在我的左手上扫了一眼:“好漂亮的结婚戒指!想必您就是让·杜内齐瓦·蓬洛纳先生、我亲爱的妹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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