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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三]未留 作者:苏薇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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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人永远知道他的弱点是什么。少年握紧拳头,忽然狠狠砸向水面!史、思、明!我处处忍你让你避你躲你,为何要打碎我对这个世上最后一点留恋?史朝义深深呼吸着,他似乎看见了那个温柔多情的自己,一点一点被人凌迟,直至死亡。
  他站起身子,深深望了一眼藏剑所在的地方,翻身上马,向着相反方向奔去。
  他一直以为他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可以跟他一起度过,快乐的悲伤的,都将成为足以让他日后在冰冷黑暗的时光里偷偷拿出来温暖自己的回忆,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别的时候会这么痛苦,痛苦到他宁愿那个人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没有亲口对他说一句“后会有期”,没有笑着对他说谢谢和再见。
  不过这都没有关系了。再见或者后会有期,都只不过是奢望。相遇是试探,相处是试探,相交也是试探。那人步步为营只为在他这里得到线索,那么他也不吝给予,该说的不该说的、该透露的不该透露的,他都或明或暗地说了。可是只有一件事,只有这一件事,他本来是要说的,那个人却不给他这个机会。这样也好,省得日后伤心难过,却不知找何人倾诉。
  少年纵马,眉眼间戾气横生。他知道,自己这么一走,下次见面就是敌人。但是他还有必须要做的事情,所以就算厮杀,也绝对不能死。
  雪白的鸽子咕咕叫着绕着他打转,少年微微侧了脸,隐隐约约似乎看到白衣金线的藏剑少爷立于高峰之上,遥遥望着他。于是他笑起来,轻轻开口,无声说了一句话。
  叶瑾曦,希望你我,后会无期。
 
  ☆、入土安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崽我对不起你我终于把你娘写死了你不要来找我啊二少你快点去安慰小狼崽啊[大哭【还不是你写的
  长安城内的某处府邸白帐灵堂,诵经声一连念了七日才下葬。下葬的次日正午,一骑飞尘迅速刮进城门,如同一阵小小的旋风似的。守城门的士兵吓了一跳,连忙捣捣身边的老兵:“哎哎,刚刚那人是谁啊?怎么活像家里死人了一样?”
  “你知道什么?”老兵狠狠瞪了他一眼,一巴掌盖到他脑门上,“可不是就家里出事了才这么火急火燎的。”见小兵还是一脸茫然,老兵恨铁不成钢地戳戳他,“你再想想,好好想想!这几天,除了那家子,还有谁家办了白事?”说着,他叹了口气,颇为惋惜道,“可怜见的哟,死了也没能见儿子最后一面。”
  史朝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他收到消息便从南屏山快马加鞭赶回长安,途中累死了两匹好马,可是当他回到家的时候,看到的不是离开时挂着的红灯笼,反而是白纱幔帐。他一阵恍惚,从马上栽了下来,躺在大门前的石板上,刺眼的阳光狠狠扎进眼睛里,疼得他眼圈发红。他喘息着咳了几声,从地上慢慢爬起来,踉踉跄跄朝家里走去。
  “世子?您回来了?”管家听到大门被推开的声音连忙走了出来,见到来人不禁大吃一惊,“世子,您……”
  “我娘呢?”史朝义喃喃道,目光涣散着四处找寻着什么,“我娘在哪儿?”他低低问着,也不在乎会不会得到回答,脚步蹒跚朝着母亲住着的小院儿走去。他推开房门,里面的桌椅床褥落了层薄灰,此时荡起一层细细的灰尘。“我娘呢……”他站在门口,无助的像个孩子。忽然,他像是想起什么一样,转身向外跑,“慈恩寺。”
  “世子!”管家只来得及捕捉到自家主子的背影。他连连跌足叹气,回头看看主屋里的灵牌,抬袖抹了抹脸上的老泪。他清了清嗓子,抬声唤人道,“来人,去把世子的房间收拾收拾,再去熬一锅冰梨汤来!”
  “是。”丫鬟们应声而去,本来一个个都哭红了眼的,此时也都擦干了眼泪强打起精神。夫人不在了,还有世子呢!这件事,最疼的应当是世子才对,要是连他们都哭哭啼啼的,世子又该怎么支撑下去?
  史朝义一路纵马狂奔,到了慈恩寺,下马的时候只觉得双脚都是软的。他举步维艰地走着,却还没忘记佛门规矩。他向门口的小沙弥打听住持的消息,结果被告知住持云游去了,现已不在寺内。史朝义愣愣眨了眨眼,居然笑了出来。他礼数周到地行了合十佛礼,微笑着上马离去,却没有回府,反而出了城。
  他骑着马慢慢走着,眼前不由自主回放着半年前离开长安江湖游玩时的情形。他的母亲拉着他的手劝慰着不愿离家的他,温柔微笑的模样让他以为还有机会任性一次放纵一次。可谁想得到?就这么唯一一次的任性放纵,让他错过了与母亲的最后一次见面?要是他能早一点收到那封信就好了,要是他不贪图那个人的温暖早点回来就好了,要是从一开始他就坚持己见不离开就好了……他慢慢伏在马背上,心痛得无以复加。低低的呜咽从他的喉间艰难溢出,时至今日,他居然连放声哭一场都不敢!
  一只手轻轻按在他头上,力道十分轻柔地缓缓抚摸着他的头发。史朝义愣愣抬头,见到来人之后眼泪更是忍不住,漂亮的眼睛迅速蒙上一层水雾,他猛地一扑将人扑倒在地,脸深深埋进对方的怀里。
  那人深深叹息一声,抱着他慢慢坐起来,任由他在这一刻哭得像个孩子。
  史朝义颤抖着张了张嘴,哭着喊出声来:“先生——”
  南屏山,浩气盟营地。
  叶瑾曦端着茶杯轻抿一口茶水,眉宇间是挥之不去的阴沉。史朝义离开已经四天了,对方为什么离开他多多少少猜得出来,但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心里说不出来的不痛快,好像要发生什么一样。他目光有些涣散地盯着桌子上的地图,低头又抿了一口水,相当头疼的揉揉眉心。
  浩气恶人两大阵营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而且战的理由千奇百怪要什么有什么。就算平常运送物资也要派人互相围追堵截的,每每这时,两方都会全体出动,于是一场小规模的攻防战就时不时上演。
  叶瑾曦在浩气盟呆过,也在恶人谷呆过。可以说两边都有仇人,但两边也有很多朋友。不说他这人叛出不叛出的,谢渊跟王遗风都没说什么默认了似的任由他把两大阵营戏耍着玩儿,其他人又能说些什么呢?
  “瑾曦啊,上次跟你来的那娃娃呢?”望北村的王大娘,儿子死在了叛军手里。她是个精明的老人,即便对她撒了谎,说她的儿子在浩气盟好好的,但是叶瑾曦知道,这个老人什么都懂。史朝义性子温软,刚到此地光是问路就耽误了不少时间,其实也不过是在老人家身边多呆了些时候,多聊了两句。只是没想到大娘居然会找上门来问他,上次跟来的娃娃在哪儿。
  叶瑾曦看看她手里端着的羊脂玉兔,忽然笑了起来:“哟大娘,今儿个还吃羊脂玉兔哪?”说着,上前一步帮忙把碗端到桌子上,“大娘您坐。”
  王大娘哎哎应着坐下,枯树般的脸上是满足的笑容:“瑾曦啊,你还没告诉大娘呢,上次那个娃娃呢?大娘亲自做了碗玉兔给他吃吃,怎么今天没见着他?”
  叶瑾曦望着满眼期待的老人,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起了几年之前,她也是用着同样眼神看着他、询问儿子下落。藏剑忽然噎住了喉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是很快,他就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还带着一点笑:“大娘,璆官家里有点儿事就先回去了,不过再过两天他就会回来的。到时候我带着他再去看您……”他看着老人眼里希冀的光芒一点点散去,心脏像是被人用刀捅了一下似的生疼。他连忙安慰道,“大娘,璆官打小儿没离过家,他这也是想家了。等过两天,我保证带他来见您!您这羊脂玉兔可要多做点啊,他饭量可不小呢!”
  “哎哎。”王大娘像是相信了,抹抹眼角的潮气笑起来,枯瘦的脸像是一朵干瘪的菊花,“那大娘等着你们啊。”
  “嗯。”叶瑾曦笑着点点头,送王大娘出门。老人步履蹒跚地走了,藏剑脸上的笑意慢慢消散。他站在门口静默了一会儿,忽然转回房间里,不多时便收拾了东西像是要离开。
  他不知道现在去见史朝义能不能阻止他,但是他知道,如果不能让他感受到这个世间最后一点的温暖,那么他会变成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算他自私也好,他不想看着他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的地步。就算日后为敌……那也是日后的事!现在的他们并不是敌人不是吗?
  “叶瑾曦!”藏剑计划的很好,他打算偷偷摸摸收拾了东西然后去找史朝义,可是却偏偏没有算到,既然他在浩气营帐,那么身为浩气中人的莹兰一定会来找他的。蓝衣双兵的七秀女子秀眉微蹙走了过来,看到他搁在马背上的包袱刷白了脸,“你是不是要去找他了?”
  “兰姐……”叶瑾曦皱起了眉,他不是很习惯别人用这么咄咄逼人的语气跟他说话,即便对方跟他的感情很好。
  “你知不知道他的身份是什么?他是史思明的儿子!史思明你知道吗?你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吗?你怎么能还去找他?”莹兰眼中似乎冒着火,上前一步就要去拿他的包裹,结果被抓住了手腕,“叶瑾曦,你听我的话,别去。那个人跟你不是同一路人,他是安禄山的人。”她的表情很认真,可是叶瑾曦只觉得可笑。
  于是藏剑真的笑起来,他抿抿嘴角,扬了扬眉,看上去有点无辜:“兰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就算安禄山是叛军,那也要我们掌握了真正的证据证明他有谋反之心或者,他已经起兵叛乱了。可是现在,我们折损了多少弟兄浪费了多少时间,结果都比不上他在皇帝面前几句哭诉——连杨国忠都拿他无可奈何,你又能怎么样呢?”说着,他松开莹兰的手,又低头看看对方腰间的腰鼓,轻轻笑了笑,“当年你送我一把卿,我便还你一只悦,也算是礼尚往来。可是当年我年纪尚小,并不认识这把短剑的含义;这只悦我也只当是女孩子家的东西大男人戴着怪异,所以给了你。可是莹兰姐,你什么都好,偏偏不该在秀坊散播谣言说我对你有意……”藏剑抬起眼,俏皮的眨了眨,似乎没看到七秀苍白的脸色,“我喜欢的人,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我想你应该很清楚他是谁。所以啊,就算以后我们真的会拼个你死我活,但那也只是以后的事。现在我要去找他,带他尝一尝王大娘亲手做的羊脂玉兔,仅此而已。”
  莹兰哆嗦着嘴唇,已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她深吸一口气,冷声问道:“你可知道你们的关系一旦被人知晓,会惹出多大的麻烦吗?你知道日后你要面对什么吗?就算……就算他不是叛军的人,但他可是个男人!你是想要你家绝后吗?”
  “我家早就绝后了。”叶瑾曦漫不经心地笑笑,“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莹兰姐,这件事儿是我对不住你,当年我跟啸林争着娶你不过一句玩笑话,没想到你记挂这么些年。如果我没有遇到他,或许我当真会娶了你。只可惜……”只可惜,半年前的上元节,他跟大哥困在破庙里,小妹偷溜出去找酒,结果带回来一个清隽淡雅的翩翩少年。少年微微笑着,身后是明暖的灯火。只此一眼,就落了心,再也逃不开了。
  “璆官如今归家,必定是他的母亲出了什么事。若是我没想错,大概是母子二人天人永隔了。”叶瑾曦继续喃喃道,“他一个人,我怕会出事。”他不怕那人是不是会受伤,反正在京城里总是有人护着他不让人伤害到他,可是身体上的伤就算再多也会好,心上的呢?他那么那么在乎的一个人,当初离开的时候还是一步三回头时不时后悔就想着溜回去,现在突然没了……他们能不能见到最后一面还是另一回事,他怎么放心的下?
  “莹兰姐。”叶瑾曦想了好一会儿,很认真很认真地说道,“我要陪着他。至少我得让他知道,我在陪着他。”
  就像在秀坊的那天,少年因为疲惫早早睡去,他握着他的手,注视着少年还有些苍白无力的脸庞,眸光温柔,笑意清浅。他陪在他身边,阳光正好,平静安详。
 
  ☆、同心结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咯~~~~撒花~~~~
  史朝义有一双很漂亮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指腹掌心微微有一层薄薄的茧,是他常年握扇执笔所致。安庆绪曾打趣说,他的小狼崽最漂亮的地方有两处,一处是眼睛,温柔多情得让人又爱又妒;另一处便是手,结合了突厥与江南的有力灵巧,因此他的手并不像中原人的手那样白皙,也不似大漠中人那样的黝黑宽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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