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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三]未留 作者:苏薇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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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叶瑾曦发现他不见了,到底是怎样的表情?有些坏心眼地想着,史朝义退了马匹,寻了间客栈住下。反正上次来这里也是八年前,那时候是为了手中这把扇子,也没来得及好好欣赏一下这西湖美景。如今故地重游,再不去好好游历一番,也怕是对不住自己了。忽略掉心底那把叫嚣的声音,青年为自己留下的借口很是满意。
  叶瑾曦刚一回庄就被人绑起来送回房,仓促间他发现自家情缘并未随他一起!心中大惊之下便也顾不得许多,挣扎着就要往外冲。藏剑弟子怎会叫他称心如意?合力将人锁在房间里。叶瑾曦又惊又疑,门板拍得震天响,这才有人出来解释。他听完理由,怒得一脚踹到门上,吼道:“我他妈从来都没想着娶莹兰!她是啸林的妻子,老子怎么娶她?你们他妈的到底听她说了什么!”难得难得,向来好脾气的人居然被逼得破口大骂。
  守在门口的弟子面面厮觑,心想不就是瞒着他替他与七秀莹兰订了婚,三月完婚么?何必发这么大火呢?这可是一辈子的好事儿,别人求都求不来呢!
  可是吼也吼了门也踹了,外面的人岿然不动,他也无可奈何。颓唐地顺着门板坐下,叶瑾曦忽然想起了这几日愈发沉默发呆的情缘——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了?他是不是就在等着他回头?他怎么就忘了他的存在,一心一意只想着回庄?他怎么忘了,那个人……从来都不被世人原谅!
  三月,桃花盛。史朝义无意中发现一处桃林,便时不时来此地静坐片刻。这日落了雪,细细碎碎的,落在颊面上也只是轻轻柔柔的凉。慢慢走在前往桃林的路上,也不在乎肩膀被这一点雪花慢慢打湿。
  桃花似是经受不住这温暖春日里的凉薄,落了一地残红。青年低眸垂眼,忽而笑了起来。
  桃花雪,残花落雪意难消。                        
作者有话要说:  
 
  ☆、二人行
 
  “没想到你也知道这里。”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史朝义微微一怔,旋即转过身去,对上一双寓意不明的美眸。粉裳罗裙的美艳女子撑着江湖上名为蝶恋花的伞,带着奇怪的表情看着他,“我还以为,这里是我们的秘密。”
  “你、叶瑾曦、李啸林?”史朝义低声道。他本是抚摸着一枝桃花,此刻心神一荡竟生生将桃枝折断!失神地看了眼手里的东西,他慢慢摇摇头,解释道,“这里是我无意中发现的,叶瑾曦……没有带我来过这里。”上次是没想到,这回是来不及。不过也好,也省得他浪费恁多唇舌。说罢,他将手里的花枝递了出去,“送你。”
  莹兰明显一愣,却还是接了过来,只是表情更奇怪了。她抿抿嘴角,困惑地将人打量了一番,这才又开口道:“为什么,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有吗?那是莹兰姑娘的错觉罢了。”青年微微一笑,“在下诚心祝福姑娘与叶瑾曦,白头偕老,百年好合。”
  莹兰悄悄勾起嘴角,得意之色在面上一闪而过。青年眼尖,却是瞧得分明。他心里一动,猛地扭过头去。明黄衣衫的江南公子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方才他对莹兰说的话,叶瑾曦听得一清二楚。
  史朝义下意识去握折扇,手里一空这才发现他把扇子丢到了客栈里没带出来。好在叶瑾曦此刻心神激荡,并未发现他的心虚。藏剑少爷从侧边面无表情走出来,走到莹兰伞下站定,怱略有些宽大的袍袖里取了一张大红请柬出来,递给史朝义。后者这才发现对方今日所穿的衣服与往日不同,袍袖比平时的衣物还要宽上一些,袖口衣领处皆绣着暗银色的流云图。青年盯着他的领口看了一会儿,这才将目光落到藏剑伸过来的手上。对方的手很稳,捏着大红色的请柬,衬着象牙白的肤色十分好看。史朝义顿了一下,也伸出手去,苍白得发青的手捏住请柬的另一角,轻轻一拽就拿到了手里。他当着两个人的面将请柬打开,细细看了一会儿,良久后抬头,对着停留在原地未走的二人一笑,道:“三日后,吾必到场。”
  藏剑略一点头,用着秀娘的肩膀离开了。史朝义站着原地,目送二人离去,直到那两人的背影消失不见,这才捂着口鼻弯下腰去剧烈咳嗽起来。手里的大红请柬落到地上,不多时就被从指缝间滴落的红色液体模糊了上面的墨色字迹。
  史朝义另一只手抓着自己的衣襟,许久之后才平静下来。他蹲下身,将请柬拾起来,颤巍巍伸出手指想要抹去上面的血迹,伸到半路顿了一下,还是没去擦。这是叶瑾曦亲手为他写的,天下只此一张别无分号。就算被他弄脏了,也舍不得抹掉一切提笔重来。
  “三日后,叶氏瑾曦,与七秀莹兰,大婚……呵。”青年僵硬地笑笑,颓然坐倒在地上,“何必再惺惺作态呢?这不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吗?亲手把那个人从身边推开,不正是你一直想做的吗?高兴一点啊史朝义,别这么窝囊,不然我会瞧不起你的。”他低声自语着,坐了一会儿就拍拍身上的泥土起了身。想起刚刚他答应三日后必定到场,头不禁疼了起来。怎么就头脑发热应了下来呢?叶瑾曦大婚,所到场的必定是各大门派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一个已死之人,难道要过去拉仇恨吗?想着想着就哭笑不得,按按发紧的额角,他叹了口气。罢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说好了。
  三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明明从那片桃花林回来没多久,就到了要去参加叶瑾曦婚礼的日子。那日回来,青年就特意跑到了裁缝店,挑选了上好的绫罗裁了一身喜庆的红色新衣,广袖圆领,三指宽的腰封,正是时下流行的样式。衣服上还绣着暗纹,看不分明是什么图案。史朝义对这身新衣十分满意,取衣服的时候还多赏了一锭银子。
  婚礼是在下午进行的,战乱过后,就算再办喜事也没了以往的心思,不过叶家好歹是江湖朝廷中都有名气的地方,喜事也不能办得马马虎虎。因此,现任当家的二庄主叶晖思忖良久,大手一挥,原样照办!
  所谓的原样照办,就是一切依照旧例,请新娘拜天地从始至终不得出现任何差错。史朝义脸上覆着半张面具,跟在人群里,看着叶瑾曦忙得头晕眼花脚不沾地,薄唇不由得勾起浅浅的弧度。
  宾客入席,史朝义迟疑了一下才将手中的请柬递了出去。上面的血迹已经差不多被他刮了下来,墨色字迹也被他用笔描了一番,应该不会有什么差错。唯一令人感到尴尬的,就是他的身份。叶瑾曦光明正大在上面写着“史朝义”三个字,寓意究竟如何谁都料想不到。
  门口小厮结果他的请柬,满面笑容不出意料冷了下去。他抬眼,小刀子一般的眼神上下刮着青年,似乎要把人生生剐掉一层血肉下来。史朝义此刻十分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戴了半张面具,不然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究竟该用怎样的一种表情面对所有人的仇恨。现在虽然也非常尴尬,但好歹他还能若无其事地微笑着,目不斜视地跨过伸在自己脚下的绊子,平平静静送上自己的贺礼。
  说是贺礼,不过是一些罕见的小玩意儿。史朝义是突厥人,就算身为叛党,身上也总是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以前是没时间拿出来,如今当作贺礼再合适不过。
  送上贺礼后,按道理他就可以走了,毕竟留下来似乎也是拉仇恨的。他没必要让叶瑾曦再背负一次骂名。谁知,从始至终一言不发听着众人喧闹的大庄主突然开口叫住了他。这一下,全场轰动!
  史朝义有些发怔,呆了片刻才挪动脚步,走到叶英坐榻前席地而坐。两个人隔着一张矮几“对视”着,吵闹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抱着看戏的心情,等待着藏剑山庄真正的当家人发话。
  “你是史朝义?”叶英问了一句废话。
  青年眨眨眼,他从小听着江湖上的传说长大,对这个已至中年却容颜未改的鹤发剑客的事迹也听过许多,他注视着对方紧闭的双眼,心中满满的都是钦佩,开口回话时声音里也带着十足的礼节恭敬:“是,晚辈史朝义,见过大庄主。”
  “坐近一点。”叶英拍了拍自己身侧,“坐到我身边来。”
  史朝义又眨了眨眼,突然笑起来:“大庄主放心,在下此次前来不过是履行约定,如今约定也做了贺礼也送到了,在下也就不多打扰各位了,省得……破坏了大家的好心情。”
  “大家的好心情被破坏了你会担心,那你的好心情被破坏了谁会管呢?”叶英眼盲心不盲,大徒弟曾私下对他说起过这个叛军的首领,因此他做了些什么叶英也是心知肚明,“来者是客,若客人未曾尽兴就提前离席,岂不是坏了我藏剑山庄的规矩?小友尽管放心坐下,若出了什么差错,皆由叶英一人担承。”
  “大庄主说这样的话,却是把晚辈推到了火山口啊。”史朝义失笑,眼角余光往后一瞟,只见众人皆是敢怒不敢言的,嘴角的笑意也苦涩起来,“只是得大庄主垂怜,晚辈虽不能久留,但也要向大庄主讨一个人,若是得到这个人,晚辈必定……兴尽而归。”
  “谁?”
  史朝义站起身深施一礼,目光终于落到今日的新郎官身上。他抬脚走过去,有人想要上前阻拦都被身边的人拉住。于是,他很轻而易举就站到了叶瑾曦面前。他对他伸出手,微微歪着头笑起来:“那么,若是我讨的人便是今日新郎官,不知你可愿跟我走?”
  伸到眼前的手苍白如瓷,手指消瘦纤长骨节分明,十分好看。新郎官微微一抬眼就能看到青年嘴角的笑。视线再往上,半张面具之下,是一双平静无波的眼睛。叶瑾曦心里一痛,抬手将人按进怀里,不顾耳畔的喧嚣吵闹,抱着人飞身出了喜堂!
  闹剧一场!在场的所有人无不震惊!叶英却端起了面前的茶水,轻饮一口,冷笑起来:“我藏剑弟子如何,是我藏剑的家事,何时容得外人说三道四来?诸位不如好好看看手里的请柬到底写着什么。”
  写着什么?不过是“三日后,叶氏瑾曦,与七秀莹兰,大婚”。难道有错么?叶英又是一笑,扬声叫出了莹兰,七秀女子依旧美艳,怀里却抱着一块牌位。她穿着大红嫁衣,脚步轻缓,款款而来。面对众人的惊异不解,莹兰微微笑道:“今日,是我与叶瑾曦成亲的日子。我的丈夫,从始至终都是李啸林。而叶瑾曦,我二人何时说过,他娶的人是我?”
  二人大婚,却也是二人各自同时大婚。这般咬文嚼字,虽将众人得罪,却也让人不好发作,毕竟他们从未想到这另一层的含义。
  叶英顶着门下众弟子的惊异的目光,起身拂袖而去。
  再说临阵出逃的叶瑾曦,抱着爱人一路飞奔回了客栈,将人放到床上就要去拉床幔。史朝义却突然一把将人推开,翻身趴在床沿吐出一大滩血。腥甜的味道迅速弥漫了整个屋子,叶瑾曦只觉眼前一片红色,直到怀中一沉才堪堪回神。他低下头,伸出手指试探着放到已然昏迷的青年鼻下。微弱的气流打在手指上有点凉,藏剑呼出一口气,放下心来。他反手握住青年的手腕把着脉,这才知道这人是心绪激荡导致气血不畅,这才呕了血。
  叶瑾曦看着地上的血迹,想了想还是起身去收拾了行李,抱起还在昏迷中的人离开了客栈直奔码头。他租了一条客船,吩咐船夫行得慢些,这才把人放到榻上,从包裹里翻出苏雀离开时留下的药丸,喂了一些给青年服下,这才算是完全放下心来。
  这么一折腾,纵然叶瑾曦是铁打的也经受不住,当下便脱了外衣鞋袜,翻身上床,抱着青年沉沉睡去。
  终于好眠无梦。                        
作者有话要说:  我……我虐完了……【根本不算虐吧!大概吧……?
 
  ☆、白骨哀
 
  折腾一夜第二天醒来自然是天光大亮。史朝义刚睁开眼的时候只觉得疲惫不堪脑子里像是塞满了浆糊,混沌一片,迷迷糊糊撑着身子想坐起来,谁知手指却触碰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青年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掀起被子一角去看,一只黑白相间只有人小臂大小的动物正往他怀里蹭,见人醒了过来,它还颇为兴奋地挪动着短小的四肢凑过去蹭蹭他的胳膊。史朝义呆了一下,慢慢伸出手指轻轻抚摸着小动物的头顶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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