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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锋 作者:恒山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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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强强 励志人生 江湖恩怨 相爱相杀

  折断了爪牙的野狼再凶狠,终究还是被当成狗关进了铁笼,这是最彻底的侮辱手段,不是深仇大恨还真干不出来。
  更折磨人的还在后头。
  一号黑衣夜行的人马声势浩大,还带着个装人的大铁笼子,客栈必然是住不了了,只能露宿荒郊野地。
  祁重之背靠大树席地坐着,嘴里嘎嘣嘎嘣嚼着一块冰糖,把双脚伸到火堆旁取暖。他喜欢吃这玩意儿,不像别的甜品那样让人发腻,吃多了也不必担心坏牙,是小时候娘亲唯一允许他碰的零嘴儿。
  想到娘亲,他把后脑勺抵上树干,眼睛里倒映出满天星子,就维持仰头望天的姿势,开始专心致志地出神。
  他的爹娘失踪在北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奶奶年事已高,乍然听闻这样的噩耗,隔夜就撒手西去了,留下当年未满十五的祁重之,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他的义父为人忠厚仗义,不仅帮六神无主的他妥善置办好了丧事,还将他接到家里来常住,更甚至扔下了手头大大小小的生意,亲自去塞外走了一趟。
  他这一走就是三四个月,祁重之盼星星盼月亮,却盼来了两罐掺了土的骨灰。
  当年的边塞很不太平,天高皇帝远,北疆与中原边境的几座小城频繁发生纷争,大珣朝廷迟迟不派人来管,于是小打小闹愈演愈烈,最终发展成了攻城略地规模的两国战事。
  北疆自从出了个鬼帅后,原本散乱野蛮的军队渐渐严谨规整起来,畏惧神鬼之说的陋习虽然还有,但鉴于他们自己的主帅就是“天降神使”,中原这方面的老计策显然就对他们不太好用了。
  祁家父母去的不巧,正赶上战事焦灼的时候,二人为了赶制手头一把新剑,不惜以身涉险,往边境寻找一种稀有铁矿作为主要材料。不想在回程当夜,北疆突然举兵攻城,守城的大珣官员是个胆小如鼠的饭桶,没等抵御过一注香的时间,便收拾家当弃城逃了。
  还因为怕敌军追来得太快,临逃走的时候,顺便把各路城门都给考虑周到地堵严了。
  舍下满城老老少少,如瓮中之鳖,一夜之间全被烧为了灰烬。
  ——连同他的父母一起,成了边境永不超生的孤魂野鬼。
  那个下令焚城的敌国将领,不是别人,正是赫戎。
  一声极端沉闷的低哼传入耳中,祁重之的眼珠沉沉地转动,落到铁笼子里的人身上。
  他穿的大部分衣物都被他自己徒手撕扯坏了,身上遍布着道道抓挠出的伤痕,指甲里甚至嵌着带血的肉丝。头发散乱着,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能听见一声比一声粗重的鼻息。
  在旁盯了许久的张伯见势不对,唯恐真出了人命,牙疼似的“哎呦”道:“祁少爷,您给他喂的是什么药哇?”
  祁重之的声音平淡到听不出情绪:“什么药不重要,能让他老实才重要,他现在这幅样子,不是很省我们的事吗?”
  赫戎确实老实了很多,可不像是精疲力尽的样子,因为手指甲还能有劲儿深深掐进肉里去。他的肩膀已经被接好了,至于为什么蜷缩着不动——
  因为祁重之给他喂的那颗药丸,是勾栏院里面才能用到的。
  专门拿来对付那些姓子刚烈的雏儿,百试百灵。祁重之临来刘家庄之前去逛过一趟,提裤子走的时候,顺手从老相好房里抓了两粒,没想到在这儿派上了用场。
  十几个人肆无忌惮的目光下,赫戎跟只牲口一样被关在四面透风的笼子里,从感受到身上开始发生不正常反应的那刻,他就像被从头楔进了一根钉子,扎扎实实钉死在了原地。
  风越刮越大,一场大雪连续下了好几日,等停的那天,从地底钻出刺骨的冷,钢针似的刺着皮肤。
  笼子上面蒙了层黑布,完全遮盖住了赫戎的视线,路上经过小半月的颠簸,他已磋磨得不成人样,唯剩一双瞳仁还晶亮得可怕。
  祁重之掀开黑布一角,刚巧迎上他被阳光刺得眯起的双眼,眼珠的颜色很漂亮,流光溢彩,酝着淡淡的金棕,像是由某种宝玉制成的,只是看过来时,会让你感觉脊背发凉。
  祁重之一把揭去了黑布,他没有闲情逸致欣赏宝玉,也不想探究那双眼睛里装了多少恨怒。
  最好是越多越妙,这样折磨起他来,才更有报仇雪恨的快意。
  久未谋面的光亮就此铺天盖地倾泻下来,赫戎不躲不闪,兜头暴露在了青天白日下。
  他发着抖打量起四周。
  眼前是四进四出的大宅子,修建得非常豪奢,尽显京城大商贾的本色。
  “把他搬进柴房里。”站在台阶上的祁重之指挥道,“张伯,劳驾把赏钱给各位发下去。大家伙儿辛苦了,赶紧去后厅里吃壶热酒吧。”
  其余人一哄而散,纷纷奔去了后院,剩下两个做苦力的,一边一个抬起笼子,呼哧呼哧搬向阴暗狭小的柴房。
  祁重之侧过身来让道,铁笼经过他面前时,突然剧烈震动了一下——
  下人的手一个不稳,笼子向右边猛地倾侧过去,重重磕到了其中一个人的脚背上,那个人立刻松手搬起脚,嗷嗷嚎叫出声,金鸡独立似的原地蹦跳。
  另一个人的步伐自然更加摇晃不稳,赫戎于是再次发力,拿身体当武器,砰然撞向铁笼,朝祁重之的方向咣咣铛铛滚过去半匝,一只鹰爪从铁栏之间伸出来,闪电般攥住他的脚踝。
  祁重之躲闪不及,后槽牙瞬间咬紧,本能要提膝去踹他,奈何他抓得死紧,致使脚下失去平衡,连人带铁笼,咕咚从台阶上栽了下去。
  台阶不高,只有三层,但冷不丁要摔这么结实的一记,任谁也吃不消。冬季里腿骨脆弱,祁重之猝不及防单膝磕在了地面,当即觉得膝盖一麻,再想站却站不起来了。
  他也是个狠角色,眼神瞬间冷下去,拔剑就斩向赫戎的胳膊——
  赫戎及时抽手回来,剑锋仍旧深深割开皮肤,在地面洒出一溜血线。
  血腥味蔓延开来,钻进所有人的鼻尖,穷途末路的赫戎暴吼一声,眼睛充血般赤红,开始毫无章法捶打撞击起笼门。
  终于反应过来的两个家丁匆忙上前搀扶起祁重之,急三火四地向后退开,惊魂未定看着囚笼里发疯的人。
  祁重之呲牙咧嘴按了下膝盖,确定只是普通的撞伤,扭头吩咐道:“赶紧!把安神香给我拿过来。”
  家丁答应一声,掉头跑去屋里取。
  他捡了块石凳缓缓坐下,搀着他的下人给他撩开裤袜,不由倒吸口凉气——隔着衣服,脚踝上烙了一圈深紫色的淤青。
  祁重之放下裤腿,心有余悸闭了闭目。
  他知道,如果不是赫戎中了经脉无力的毒,就在刚刚那一刻,他的脚恐怕已经被废了。
  “少爷!香拿来了!”
  家丁满头大汗地把香奉上来,祁重之一点眼皮,拿起一方手帕捂住了口鼻,朝赫戎那边儿抬了抬下颌。
  家丁会意,一手抬袖闷住鼻子,一手举着点燃的安神香,战战兢兢凑到笼子跟前。
  浓郁的香味儿源源不断被吸入体内,陷于狂躁中的赫戎反抗动作渐渐迟缓,终于眼前一黑,万分不甘地轰然倒地。
  家丁们一前一后,正要去抬他,祁重之摆摆手,突然改了主意:“把他搬进我房里吧,就放在外屋。”
  两个家丁面面相觑,刚见识过北疆鬼帅的可怕,谁也不敢轻易从这种命令。年纪大点儿的跨近一步,弯下腰来语重心长劝他:“少爷可要三思啊,这疯子不是好惹的,不说能伤着少爷,就是发起疯来弄出的动静,不也招人心烦吗?”
  “我心里有分寸,”祁重之说,“你们搬吧。”
  家丁们清楚他说一不二的脾气,劝了一遍不听,就只得答应着去了。
  “还有……”临走,祁重之又叫住他们,指着赫戎的胳膊道,“把包扎用的布给他扔进去,趁他没醒,隔着笼子再给他撒点金疮药,别轻易让他死了,我留着还有用。”
 
第9章 第七章
  张平森接到消息,没等商行罢会,就紧赶着回来了。
  一进屋,率先看到了祁重之腿上的伤。
  “哎呦,这是怎么弄的?”
  “不留神磕的。”祁重之随口答。
  屋里烧着地龙,很暖和,他便大咧咧把裤腿挽了上来,膝盖上敷着冷毛巾消肿:“您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急着回家看我好久不见的儿子。”张平森弯腰凑到他膝盖那儿,小心翼翼掀开毛巾一角,见了伤势,心疼得连连吸气,嘴上还不饶人地训斥,“臭小子,多大的人了还跟猴子一样皮,这准是在前院台阶上磕的吧?嘶……你看看,肿了这么高。”
  祁重之挨了通骂,心里却很熨帖,嬉皮笑脸跟义父赔罪:“知错了知错了,往后再也不敢了。”
  张平森又凑在他腿前研究了好一会儿,直把他肿起来的高度都测算出来了,确定真没什么大碍,才舍得直起腰来坐下。
  他开门见山问起正事:“我听说你这趟去,真把他给找着了?”
  祁重之弯弯唇角:“我还把他给绑回来了。”
  “哟,”张平森诧异,“本事真不小,绑回来撂在哪儿了?”
  祁重之:“我房里。”
  张平森瞪着他:“这是个大祸害,既然能抓住,你应该在路上就解决了他,带回来就算了,还放自己屋里干什么?”
  祁重之把膝盖上的毛巾拿下来,拉好裤腿,慢悠悠答:“就这么杀了他,未免太便宜了。”
  这口气说得怡然自得,好似嘴里吐出来的是“今天晚上吃什么”,但掂量一下他和赫戎之间的恩怨,立刻就让人有点毛骨悚然。
  张平森自然而然想到了铁板烙背、剥皮抽筋、五马分尸那一套血淋淋的酷刑,并且认为凭自家义子的手段,还真有可能干得出来。
  祁重之在义父跟前打小嘻嘻哈哈惯了,从不见外,这会儿看他表情要变,才见好就收,赶紧转了话锋:“好啦,说点正事。您还记得我家祖传的那本书吗?”
  张平森胆战心惊挥去脑海里缺胳膊断腿的关外壮汉,迟钝地回神:“祖传的书?……噢,好像是有那么一本,你爹曾经跟我提过一嘴,叫什么《剑录》的?”
  “对,就是它,”祁重之说,“去北疆的时候,我爹把它带在了身边,那是我家几代人的心血,后来我爹娘没了,书也不知所踪,我想他们九泉之下也不能合眼。”
  张平森:“所以你把鬼帅绑回来,就是想从他嘴里问出《剑录》的下落?”
  祁重之:“不错。”
  张平森恍然大悟,转而揣摩一番其中利害,却欲言又止了:“孩子,别怨义父说话锥心,当年一把大火,整座城都差不多给烧干净了,你如今要找一本书,恐怕……”
  “义父还记得溯城之战吗?”祁重之问。
  他话题转得太快,张平森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啊…记得,怎么突然提起这个?”
  “浦城与溯城前后接壤,是唇亡齿寒的关系,浦城,就是我爹娘遇害的城池被烧毁后,北疆的军队还有往中原腹地继续挺进的架势,朝廷这才终于察觉到危机,一口气拨了上万人的兵过去,力求守住坐立在这之后的溯城。”
  “仗最后虽然打赢了,但大珣损了一名将领和近八千的兵马,而北疆那边一共也才七千人。可惜塞外粮草稀缺,战马又是游牧民族的命根子,一举凑出小七千的兵力已经是前所未有的极限,再想打也不成了,只能班师回朝,否则就大珣派出的那些饭桶……啧。”
  张平森干咳一声:“这是大珣人该说的话吗?”
  “我是大珣人,可不是大珣朝廷的人,”祁重之无所谓地一笑,“北疆能打这么漂亮的仗,主帅的原因的确占了很大部分,可赫戎归根到底不是神人,他的脑子也没看起来那么好使,另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中途更换了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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