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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座复古的现代都市,新都保留观光马车,也保留骑兵巡城的传统。
庄烨几乎被这一阵卫兵带来的风旋晕,眼前晕头转向,金色防风火炬的光太刺眼,他的瞳孔控制不住收缩,却已看见为首的两人面容身材相仿,一般无二的高大英俊,马术娴熟,只是气质迥然不同,正挽着缰绳交谈。
“晚上好。”沈汉端坐在一匹健美的棕马上冲他微笑。
第十八章
沈汉的出场像是雷雨中云幕大开,他从天而降。这浓墨重彩的登场却让庄烨僵立着,连头都抬不起来,像被狂风暴雨从头淋透。
他嘴唇开合,“……您怎么会……和戍卫团卫兵队一起巡城?”
不待沈汉回答,沈霄如鹰隼的双眼盯着他嗤笑,“怎么,我邀请我的弟弟巡城,还要向阁下报告?”
“哥。”沈汉驱马挡在他和失魂落魄的庄烨之间。
“小王八蛋。”
“你只比我大一岁。”
目光对上几个来回,沈霄勒马掉头,“这周我回家吃饭,你也老实回来,妈想我们了。”就此扬长而去。
其余的卫兵赶上他,蹄声像近处的雷打过又有一阵雷声在别处响起,转瞬之间飒沓之声已经远去。
天街纵马——沈汉看他披风犹如羽翼,在夜色中迅速扬撒开,竟不由得想到这四个字。他的哥哥或许是整个新都军人里最桀骜不驯恣意飞扬的,与他血脉相连,骨肉至亲,让自己时常有种与有荣焉的骄傲。
然后他转向庄烨,小天鹅像被一场从天而降的暴雨打湿了羽毛,浇得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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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汉希望自己的言语和行为能温暖他,“让我搭你一程?”
他朝庄烨伸出手。
卫兵队离开,没有防风火炬照明,他们被夜色包裹。庄烨定定看着他的手,终于握住,借力一跃,骑到马背上。
巡城卫兵的坐骑都是经过特殊改良的成年骏马,体型比其他大型马大一半,负重能力极强。庄烨坐在沈汉身后,六神无主,仍强迫自己表示礼貌,“谢谢您……”
在我面前,你不必勉强自己。沈汉想如此说,却不能说。唯有感觉庄烨的体温贴在身后,让他知晓至少小天鹅此时不冷。
那么最后,还有一场小的表演。
骏马小跑掠过“涅槃”,庄烨一定会向那露出的半扇窗投去一瞥。
以他的目力,他会看见烟花似的灯光里,“启明”背对他坐在窗边。那实际上是个发型身材都与沈汉相似的卫兵,穿着沈汉的外套,接到指示戴上黑色面具到这个地方喝一杯。
庄烨的心在胸腔里冻成冰块,心脏被冻结的痛原来是这样。他该跳下马去见“启明”,至少让他转头最后看自己一次,但他不能下马。只能静静地坐在马背上,在街灯下冷风中,人们乐得忘形的杂音中,与第一个他曾这样亲密,让他懵懂心动的人从此陌路,身影都不交叠最后一次。
他握紧自己的手,直到指尖发白。
两人一同到中央舰站,交托巡城的马匹,沈汉穿戍卫军团制服搭乘飞舰。
庄烨恢复平静,即使他掌心里还有深深的指甲印,“舰队长临时召开会议,是因为一封来函。应该算是四封来函,南北军部、外交部、桂冠宫同时接到来函,半个月后的和平晚宴,帝国那一侧坐首席的会是,”他在此停顿,那是位非常重量级的人物,“帝国的那位公爵。柏丽宛榭宫特别指明,那位公爵要求参观‘最靠近联邦心脏的军事基地’,也就是——第九基地。”
桂冠宫是联邦的总统官邸,而柏丽宛榭宫是帝国执政者,皇帝的居处。
两座宫名微妙相似,桂冠是胜者的荣耀,而柏丽宛榭意为“壮观的征服”,意译过来该是“征服者的宫殿”。
帝国如今瑞纳迪王朝的开国之君爱德文一世称号就是“征服者”,但经历六位皇帝之后,帝国失去了大片殖民地——那些殖民地独立成为联邦——也失去了最后一位直系男性继承人,三十二岁就死了,估计以后会被联邦民众私下叫作短命鬼的爱德文二世。
“那位公爵”是短命鬼皇帝爱德文二世的亲密表兄伦诺克斯公爵,皇帝的表兄弟太多了不稀罕,他的身份却独一无二,帝国有几位公爵,只有他可以用“那位公爵”称呼。他同时身兼两职:备受信赖的顾问和深得敬仰的元帅。
意思是这位公爵大人和所有贵族那样,按帝国的血统论划分,无论算父系还是母系他都有皇室血统,天然就高高在上不说,他拥有极大的政治力量,还很有军事威信。
“这真是太荣幸了,太荣幸了……也太具有挑战了……”圆形的围绕联邦旗帜的小会议厅里,吴少将揪着头发语无伦次。
如果伦诺克斯公爵仅仅是一个已经在柏丽宛榭宫的紫室里咽气的皇帝的近臣,一朝天子一朝臣,皇帝死了,他也不再炙手可热,吴少将不至于这么绝望。
四个月前,爱德文二世驾崩之后,关注帝国政治的人到今天早已有共识:瑞纳迪王朝已经没有其他男嗣,在继承队列里排第一的,是个十四岁的女孩。
“究竟为什么……这位公爵会和他们未来的女皇结婚?”吴少将苦着脸问沈汉,“她不是才十四岁,哪怕按帝国的法律,也没到结婚年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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