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击的利艾利 作者:月城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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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到后来我也跟他一起早起了,因为一想到他带着狗出门散步我就辗转反侧睡不着觉了,明明是自己给他买的狗,现在却觉得后悔起来了,我也真是……
估计利威尔先生对于我这种复杂矛盾的心情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的,他可是很照顾那只狗的,看他的样子,若不是我真的叫艾伦他也想把那只狗的名字叫艾伦……对此,利威尔先生的态度理直气壮:“现在你不需要我照顾了,让我觉得有点无聊,刚好狗狗不会照顾自己,我就把它当成原来的你一样在照顾,有什麽不对吗?”
那么接下来我也要学习怎麽打滚摇尾巴吗?我真的很嫉妒那只狗不是在骗你啊利威尔先生。
其实听他这么说我也很高兴,这证明我真的有成长了。但是要让我回到被他照顾的日子那是不可能的。狗狗到底是比人简单一些,不需要他太过于劳累,如果让他劳心劳神的照顾我,我大概会自责的掐死自己。我已经耗费了他那么多的日子,现在只想让他感受被我照顾和关爱的幸福,虽然这对于一个习惯忙碌的人来说肯定有些不习惯,但是我相信他是明白的。
我对他的爱丝毫没有少于他对我的,而且这些让我感觉还远远不够,我还想再多照顾他一点,再多爱他一点,让他再获得幸福多一点。
如果可以的话,我所能感知到的幸福都能双倍的返还给他,就更好啦。
【出差时煲电话粥】
对于我们这样工作的人来说,基本上在外面跑来跑去是常有的事情,毕竟工程不可能只有一个地方有,如果所在的集团规模更大的话,就连国外都有可能经常跑一跑的
当然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没有那么厉害,我还只是就是在周边几个城市跑一跑而已。但是利威尔先生就不一样了,他所在的公司级别比我要高,自身的职称也比我高,所以经常能接到他要去国外出差的通知,我也已经见怪不怪了。这对于他来说就是最好的证明,证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肯定,我也会为他高兴。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他曾经受了多少苦,如果可以的话我更希望他现在直接当个老板数钱就好。不过对于根本就闲不下来的利威尔先生来说,现在这样的工作正是他所希望的吧。
不过,高兴是高兴,两个人要分别还是会感到很难熬的。如果出差是到其他省市的话,或许还没有那么严重,但如果出国的话就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十天半个月也是有的,一想到要那么长时间不见面,我都想抱着他的枕头哭一顿了。
出差之前的收拾是最难搞的,利威尔先生一向从简,其实我也是那样,反正现在我们都不缺钱,有什么需要到了那边再准备也是来得及的。但是收拾东西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把所有可能用得上的东西都给他带上,当然了,如果可以的话最想躺进行李箱和他一起走的人是我。
最后就变成了我在这边放东西,利威尔先生在那边取东西,两个人似乎总是有点分歧。这种情况要持续挺长一段时间,最后直到利威尔先生无奈的过来抱住我为止。
安慰的话其实也就是那么两句:“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更想带上你,艾伦。不过你也知道那些东西那边都会有准备,所以就不要再收拾啦,有这个时间你难道不想多和我在一起待一会儿吗?”
虽然利威尔先生一向是不会说情话的,但是他感动我的技巧也一点也不少,反正每次我都会被他顺毛,最后看着他收拾了个小皮箱然后完事。
一旦他离开,我就会立刻感到空虚。我们两个人之间就象是有奇特的心理联系一样,虽然平时都不在一起工作,可是心里也很清楚他和我就在一个城市,晚上就可以见面,但如果是他出差的话,从他坐着飞机或者火车离开这个城市的那一刻我就会立刻感觉到一阵空虚,好像他离开了和我同在的城市,让一切都变得不平衡起来一样。
我会估算着时间给他打电话,他还打趣过我的电话比他落地之后公司打来的电话还要准时,真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从他离开之后我的心里就自动有一个钟表在倒计时,他什么时候该落地,什么时候会飞回来,什么时候坐车到家……我都隐隐约约的能计算清楚。
其实我们两个人是没什么聊天的习惯的,因为每天做的事情几乎对方都知道,也没有什么可讲的,平时也不太喜欢和他多说什么,更多的时候都是两个人沉默的呆在一起做些什么。可是如果他出差的话,我好像就会立刻变身话唠,总觉得有说不完的话想要倾诉给他。每次他出差时家里的电话费和我的手机话费都能超过平日里所有话费的总计,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其实打过去的电话也说不了什么,就像报备日常一样的把自己今天一天干的事遇到的事做的打算都告诉他,然后就开始絮絮叨叨其他的事情:电视上的新闻啦,报纸上的消息啦,偶尔听到的女同事之间的八卦啦……基本都是我在说他在听。他一向是少言的人,电话里也是有事说事,只是因为电话这头是我,才会有无尽的耐心去听我说的那些其实一点意思也没有的东西。
如果除去其他见不着面之类的因素,我也是很喜欢和他煲电话粥这项活动的。总觉得那个时候平日里说不出的话就都能说出来了一样,而且还停不下来。
有时候讲电话到最后很晚了有些昏昏欲睡,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时候,我就一个劲的念他的名字,“利威尔先生”,“利威尔先生”,“利威尔先生”……他也很有耐心的回应我,“嗯”,“嗯”,“我在”,“我在这里”,“艾伦,你该睡了”……
听着他的声音,我就可以一夜无梦的安稳的睡过去。电话通常是不会挂的,因为他说他听到我睡着时的呼吸声也会很有睡意,而我不挂掉它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能够听着他的呼吸声睡着,会让我觉得他还睡在我旁边,我们之间依然毫无距离。
那是连七大洲四大洋也不会阻隔我们的,心的距离。
【第一个赶到他身边】
对我来说,能被我放在心里一直耿耿于怀的,就是当初他生病我没有第一时间感到他身边并且陪伴他的事。这让我之后有一段时间变得非常焦虑,只要他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就立刻坐立不安起来。虽然明知他身边会有很多人跟着,但我依然害怕那种当初他一个人躺在地上从白天到晚上直等到工友回来把他抬起来的场面出现。
为此我几乎都要换上焦虑症了,我不知道该怎么缓解我的这种焦虑。
利威尔先生曾开玩笑的问我:“是不是你要把我绑在你的裤腰带上随身带着你才能安心?”我可能要回答“不是”了。因为即便是把他拴在我的腰带上,放在我的口袋里,我都会担心腰带松掉口袋漏掉怎么办。
那段他被病痛折磨的日子我不在他身边,而他让我看到的都是他好的一面,狼狈的一面都尽可能的避开,这或许源于他对我的爱,但是这让我无法原谅我自己。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他是最重要的,是所有的一切都无法衡量的重要。只要是他的事,我都不会随便对待,如果他生病的话,我要第一个赶到他身边。
虽然或许真正的分离不是我第一个出现就能够挽回的,但我依然希望如果有一天他出了什么事,第一个陪着他的、始终陪着他的人,都是我。
他看到我就会安心的,之后的难关也都可以挺过去的,我知道。
我不知道他是否也有和我同样的心情,我并没有出过什么让他特别着急的事,但是我想他也一定是这么想的。或许对于相爱之人来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自己出事的话,希望始终陪伴在身边的人是自己爱的人,希望第一个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人是自己爱的人,希望尘埃落定之时,自己看到的人是自己爱的人。
但不管那个时候第一个到自己面前的人是谁,那份爱都不会变的。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真的出了什么事的话,我还是希望第一个来的人不是他。如果那个时候自己刚好特别狼狈的话,任谁都不想要自己爱的人看到自己的这幅样子吧?
如果可以的话他只要看着意气风发的我就够了,只要看着活力四射的我就够了,只要看着开怀大笑的我就够了。我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都留给他,而如果真的未来我要在他面前狼狈的离世的话,我最好还是让自己在最美好的时刻死去算了。
人就是这样矛盾吧,对自己爱的人就想要保持自己最好的一面,但只要是对方的话,就好像他的什么样子自己都能接受。
爱真是一件让人勇敢的事情,我无数次的觉得我能为了他做一切事,接受一切曾经不可接受的东西。
当然,他的离开除外。
【双手紧握说出的誓言】
说起来关于我们在法国结婚的事情并没有几个人知道。一个是因为我们的朋友本来就少,另一个就是我们平时都不在一起,同事们也很少有知道我们其实是一对的。当时在法国结婚的时候也确实没有什么见证这一幕的亲友,但是这其实都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情。
我至今还记得我们在法国时的日子。说起来也好笑,其实当时我们压根没有结婚的打算,去法国还是因为我们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进修学习,学习结束之后有假期就刚好在那里多呆了两天。在那之前我们甚至不知道法国允许同性婚姻。
因为之前就对阿尔卑斯山很好奇,趁此机会我特地拉着利威尔先生去了一趟。那个季节刚好还可以滑雪,我们还在滑雪场痛痛快快的玩了几天——当然了,大部分时间还是我在玩他在看,滑雪对他来说负担有些重,而且我也终于发现了利威尔先生可能唯一一个不擅长的东西:滑雪。所以那些日子我天天玩的乐不思蜀,他就在周边的地方闲逛。
可能就是在那些闲逛的日子里他听到了关于法国可以同性结婚的事情,所以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就把我从滑雪场里拎了下来,带着我进了城。
反正直到他把我拖到教堂的时候我都还不知道他要干嘛,还在奇怪那么多大教堂不去偏偏要来参观这些大同小异的小教堂。要不是我听得懂法语,估计直到神父站到我两中间了我都还在发呆。
为此我不知道在这之后懊恼了多久。求婚我都还没有求,结婚这件事更是压根被我忘到脑後,竟然完全是利威尔先生自己主动地。我觉得如果我说出去的话大概会被大家笑死。所以赶在神父走过来的时候我赶紧出声打断了他的动作,然后特别尴尬的先半跪下来求了一次婚。
那个时候利威尔先生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真是让我无地自容。不过幸亏他干脆的点头了,否则那个神父一定会狠狠地把我嘲笑一顿。求婚的仪式竟然是发现两人要结婚了才匆忙进行的,说出去真是笑掉其他人的大牙。
因为婚戒很早之前就有了,所以我没有再把它们从手上脱下来重新戴回去。这种事情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想做点对利威尔先生和我来说更有意义的事,所以我拜托神父不要替我们念诵誓词。
我会用我这辈子最最认真的态度来对待这个被我搞的有些乌龙的婚礼的。而那些誓词也应该由我来说,因为那是我需要做的事情。那个时候我用力的握住了他的手,他察觉到我的心情,也微笑着紧紧地反握住了我的手。
那段誓词我至今依然牢牢记着,从来不敢忘记。虽然我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但是我相信上帝会看着我所做的一切的,他会看到我和利威尔先生为对方做的一切的,我也相信他会真真正正的与我们同在。
——以至高至圣至爱至洁的上帝之名,我向你发誓,我愿意真心真意的遵循圣经的诫命,娶利威尔·阿克曼先生为我的妻子,并且与他一生一世相爱,尊敬他,爱护他,不管贫苦还是富有,不管逆境还是顺境,都愿意坚守在他的身边,一辈子都忠诚于他。
背诵誓词的时候我感受到利威尔先生的手一直在颤抖,他的眼眶飞快的红了,但是他却笑了出来。
其实我的誓词压根不需要被上帝听到,只要站在我面前的我爱的人听到就够了。
因为我会为他永远遵守这些誓言。如果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麽上帝,那麽他,就是我全部的信仰。
【只留给对方的吻】
利威尔先生是个帅哥。
这并不是我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自夸,利威尔先生确实是个长相出众的人。
虽然我本身在公司里也被他们叫着是个帅哥,不过在我看来还是利威尔先生更有味道一些。大概他就是那种成年男人硬汉般的帅,而我充其量就是个奶油小生一类的?不过听他们说当过兵的人自身的气质就会掩盖长相的缺陷 ,虽然利威尔先生长相没缺陷但是身高的缺陷也理所应当的被忽略了。因为他当过兵,以前又经常干体力活,现在还经常出入高级场所,所以长相好、有气质、身材好、有涵养……公司里不论是总公司分公司还是外国的支公司都有一堆人在暗恋明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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