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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华生(一) 作者:涵瑾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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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重生 幻想空间 西方罗曼

 
文案
福尔摩斯X华生 or 莫里亚蒂X华生
重生的蝴蝶效应,天知道,华生只是想作为福尔摩斯的伙伴进行探案,顺便作为保父照顾下他的生活。谁知道,他的重生已经改变了许多,这个福尔摩斯一定被附身了,同理下,那个教父级的莫里亚蒂也被附身了。
谁知道重生之后的他,怎么会围绕于两个强势男人的感情纠结问题,耶稣,这两个男人是脑筋出问题了吗?
本文属性1vs1 最终结局作者目前未知。。。
热闹的探案兼种田文,请多收藏与评论,感谢狂暴美工作群提供的封面。
内容标签:重生 幻想空间 西方罗曼
 
搜索关键字:主角:华生福尔摩斯莫里亚蒂 ┃ 配角:雷斯、译斯、维金斯、哈利 ┃ 其它:福华、莫华、重生、探案
 
 
  第一节
 
  福尔摩斯离开已经两年多,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因为癌症而离开人世。而不是死在他所钟爱的战场上,我想他一定更愿意与莫里亚蒂一起消失在在莱辛巴赫瀑布。
  那是个凶险的存在,即使离那件事已经很多年了,我依旧清晰的记得:融雪汇成激流,流入万丈深渊,激起团团水雾,犹如燃烧中的房屋冒出的浓烟。河流注入的谷口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深渊,两侧黑煤一般的山岩耸立……我一直记得我和福尔摩斯站在山边凝视着下方的浪花,倾听着声音,我的脑海里只印着福尔摩斯的脸,虽然此刻摩斯坦和我的孩子就坐在我的床边。
  我记得他写下的信:
  我亲爱的华生,我的生涯已经到了紧要关头,而对我来说,再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使我心满意足的了。
  是的,那样的结局,才是他心满意足。可惜,最终的他还是走在了病床上,瘦弱十分。
  “不要难过,我的佛斯坦!”看着正在擦眼泪的,我的妻子。和她一起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我们有了孩子,在人将走的时刻,我却突然不确定,我是否真的深爱着她。
  为什么我的脑海里,始终记得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她正式见面的样子——以我未婚妻的身份,那个时候的福尔摩斯表现的似乎有些奇怪。第一次在西餐厅见面,他们相处的并不愉快,以至于后来我的妻子总是觉得他是不是讨厌自己。而那个时候的我,却有些生气,不知道生谁的气,我总希望他们能好好相处,却从未想过,我为什么,他们并不能好好相处。
  他们之间的交集并不深,现在在我即将离去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重复着,却总是他的模样。
  我记得和我的妻子决定在一起的时候,我说过:“分派太不公平了,整个案子都是你一个人弄清楚的,我找到了妻子,琼斯获得了威信,剩下的还有什么给你呢?”那个时候我的心理总有些酸酸的,可是我以为的爱情却充满了我的头脑,我总以为我找到了我想到的。
  现在想起来:“给我的还有□□”时,他那双瘦长而白皙的手。
  那双莫名的有些颤抖的手,我那个时候总以为他是因为案件告破,而他暂时没有新鲜的想法,当然我也不知道他是否是因为我的原因,即使在人生的最后关头,我依旧不确定,他是否是因为我的原因。
  中国有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对,死前总是回忆着最重要的人,而此刻我的脑海里颠来覆去的竟然都是他的模样,这是什么原因。
  安慰着哭泣的妻子,我并不担心,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经足够大了,他们会好好照顾他们的母亲,而我亲爱的朋友,最亲爱的朋友,他已经走了两年,在那个寂寞的地方,是不是会有人陪伴着他,还会不会有人像我这般陪伴着他。
  我想起第一次见他的那个模样,他总是那么神奇,一眼就知道我过去做了什么,而他高兴的时候,会大声欢呼,会像孩子般的叫嚷。
  他看上去格外的欣长,目光是那样的有神,高挺的英国式的鼻子,让他显得干练而果断,最后我的目光在他的手指上停留,那双修长的手指,似乎曾经摸过我的嘴唇,可我却不记得了,那是什么时候。我亲爱的朋友……
  我愿陪伴着你,我最亲爱的朋友……
  “是的,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现在我们到了,他到底如何,你自己看吧。”熟悉的声音在耳边想起。
  “华生……华生……”
  我回过头来,“啊?!”
  “你在发呆吗,我们马上到了!”在我眼前的居然是小斯坦佛,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似乎在跟着他穿过异常熟悉的胡同,这是医院,不对,这是,他第一次带我去见福尔摩斯的地方,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伸出手来,不在是年老充满皱纹的双手,此刻的我因为几个月的在医院的静养,变得瘦弱而白皙,因为没有阳光和运动,我甚至觉得自己有些柔弱。天!我似乎回到了过去,回到了第一次见福尔摩斯的时刻。
  是上帝安排吗?一定是上帝的安排!
  我跟着小斯坦佛走着,走上白石的台阶,步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亦如记忆中纯白,我知道走趟的前面就是化验室了,是的,那是我为福尔摩斯写的第一部小说,也是,我第一次见福尔摩斯的时刻。
  化验室还是那么乱七八糟,那个时候我似乎没有觉得,可此刻,我心里充满的感恩,中间依旧是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啊,屋里的那个人,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此刻的他眼神充满了快乐,他跳了起来,害我以为他也是回到了过去,准备冲过去和他拥抱,都这么久了,我们的拥抱……
  但他只是跳了起来,欢呼到:“我发现了,我发现了……”
  我多想冲过去,我的朋友,我已经那么久那么久没有见到如此快乐的你了。
  随着小斯坦佛的介绍,我们握了握手,他的手已经有力,而我感觉到眼眶的湿润,感谢上帝,让我再次回到了过去,回到这个年代。
  握手之后,我拥抱了他,说道:“恭喜!”虽然小斯坦佛的眼神满是压抑,是的,我从来都不是那么激动的人,尤其是经历过战争之后。
  福尔摩斯却没有太多的惊讶,自然的回抱了我,用那双有力的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兄弟,是的,这绝对是一项大的发明。一定能够在法医界做出巨大的贡献!”
  如同前世的那场见面,我表现的中规中矩,只是盯着福尔摩斯看了好一会儿,他的笑容,孩子气的笑容。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他缺点呢?”这会儿已经说到缺点问题,我在心里说道:除了吸食毒-品,不按时吃饭,你并没有其他的。而这些我一定会改正你,这一世,我希望你最终的离去不是因为生病的缘故。
  离开实验室,约定了明天中午去贝克街看房子。我并没有和斯坦佛多说什么,静静的朝着那个时候的公寓走去,我相信,这次,我将不在,不在那么轻易的离去,我的朋友。
  虽然此刻的我并不知道未来的发展,但我依旧愿意,愿意和你一起探案,照顾你的生活,只希望你不会推开我这个朋友
 
  第二节
 
  想起那个时候的我,刚从战场回来,并不会整理屋子,洗衣做饭,可结婚重生的我,却是做饭洗衣的好手,那个时候带着三个孩子,和福尔摩斯联系也减弱了,除了开诊所之外的我,便是在家照顾小孩,出门买了适合福尔摩斯的衣服,洗衣粉,碗筷之类的必需品,再一世的生活,也许我想过的稍微精致些。
  按照与福尔摩斯的约定,第二日我来到了实验室,他照旧坐着实验,示意我坐在一边。我点了点头,安静着等着他。
  中午的阳光非常好,阳光下的福尔摩斯显得温暖了许多,衣服上有些许实验的痕迹,头发有些松散而油腻。
  等待的过程并不漫长,而福尔摩斯显得实验又有了新的结论,显得非常高兴,他拥抱了我一下,说道:“我的朋友,你可是一个很好的房客!”
  “感谢你的评价!”我行了个绅士礼,随即相视而笑!
  贝克街二二一号B座,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卧室显得非常的舒适,客厅摆设也不错,一楼房东太太那里有厨房,也是可以公用的,我想我的手艺不至于没落了。两间卧室十分的舒适,当然也许因为同居者是福尔摩斯的缘故,我想我非常可以接受这样的价格,这样的屋子。
  我们当场谈妥了下来,这些由过去没有什么分别。
  当天下午,我就把行李搬了过来,打扫了一下屋子,顺便把福尔摩斯的屋子和客厅都打扫了一下,客厅的窗帘、桌布都是新换的,中途我又出去了一下,买了花和一些温馨的小摆设,这些都是婚后的习惯,此刻居然也延续了下来。
  过去一世到现在重生,我依旧有些不适应,好吧,我想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已经好好珍惜,心里有着这样的念头,自然也冷静了许多,或许是经历了一世,又或许是因为是医生的缘故,总是比平常人冷静些。
  知道福尔摩斯明天才会过来,打扫完屋子,我想了许多,虽然脑海中都是片段的闪现,甚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些什么,只能是走着看着。
  第二天一大早,借用房东太太的厨房,我做了两份三明治和煎蛋。果然隔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就带着他的行李搬了过来。
  “嘿,伙计,你太厉害了!”福尔摩斯瞧了瞧已经基本整理布置完毕的客厅,说道。
  “吃早餐吗?”我指了指对面的三明治和煎蛋,要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一忙起来,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他略微皱了皱眉头,之后却还是同意了。安静的坐在一起吃顿早饭,似乎遥远,却又很温暖!
  吃过早饭之后,福尔摩斯接着整理他的行李,我决定出去走走,有着雾都之城的敦伦,在清晨时光,显得非常的飘逸,顺着街道走着,我想起昨晚在行李箱中找到的钱财,和记忆里不同的数目,虽然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是富有些,总比更加贫困要来有用的多。
  买了几件必须的用品,我停在了咖啡厅的门口,自从和太太结婚之后,我似乎好久没有享受过独自一个人的清晨,闲散的不需要做任何事情的清晨。
  看着橱窗中的身影,我愣在了前面。这玻璃窗反射出来的人是我吗?
  虽然从死到重生,到再次遇见福尔摩斯,我都没有如此的讶异,可是眼前的这个人,让我太过于压抑,他是华生吗?
  是的,可是他的年龄和我遇到福尔摩斯的年龄并不相符,还略带幼嫩的脸庞,虽然是个成年人,但是年岁显然不符合。
  我伸了伸手,看了看自己的双手,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的手是因为经历过医院的疗养才变得如此白皙,可显然这双手,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有老茧的地方,似乎也只是因为在医学院里练习而来的。
  显然我现在的年岁比我认为的要小的多,我的人生跳过了阿富汗战争……
  我急忙飞奔回贝克街,租房里传来的是正常的,或者说是大众比较爱听的提琴声,而不是那些有时高亢,有时忧郁,但是总体显得非常刺耳的声音。
  “嘿,华生,怎么跑的这么急!”福尔摩斯坐在客厅的边上,手拿着提琴问道,“你的脚步声可真是挺好认的!”
  我重新打量着福尔摩斯,那面目是我熟悉的人,可是显然昨天的见面,我自带了太多的情绪,眼前的福尔摩斯更加的年轻、帅气、有力量。那不是为了寻找刺激而吸食□□的福尔摩斯,眼前的这个眼睛里还有着梦想、憧憬的年轻人。
  我的目光移到他的手上,显然他的手依旧灵巧敏捷,但是还没有布墨水和化学药物的斑点,这是一双年轻人的手,如同他的眼睛一样。
  我们似乎相处的更早,是我的再次降临打破了这一切吗?
  我不得而知,但我庆幸,现在的福尔摩斯似乎更加好相处,我们的结局似乎走向更加未知而遥远的地方。但我依旧庆幸。
  我想起来了,昨天的见面,他并没有说我去过阿富汗,是的,现在的我应该没有去过阿富汗。
  “你的职业是什么?我的意思并不是要打量……”脱口而出的我有些害怕,显然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如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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