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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华生(一) 作者:涵瑾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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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重生 幻想空间 西方罗曼

  但福尔摩斯并没有过多的责怪,此时的他更像个快乐的年轻人。
  “嗯,我有一个职业,也算是……”福尔摩斯摸了摸下巴,这个习惯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我现在是个咨询侦探,我自己给自己这个定义,给警局一些人查案,然后功劳归他们所有,我拿走相应的报酬!”
  “是个有趣的职业!”我笑着说道。
  “嗯,我也觉得,就如同昨天,我看得出来,你是个非常安静好相处的室友,而且似乎打算从医!”
  “真神奇,你怎么知道我的打算!”虽然时隔很久,比起前世,福尔摩斯变得更加有趣。
  “你手指的老茧部位,显然是医学实验的原因!”
  “非常正确,事实上,我准备开一家诊所!”我把前世的职业说了出来,“当然,如果你的那些案子,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会参加!”我顿了顿说道,“你知道,对于我们这种年纪,探案似乎是非常有趣的事情!”
  “当然,有些伤口的判断,或者其他方面,我正需要一个专业的人事!”福尔摩斯伸出手来,“能和你租到一起正是太好了!”
  “我也是!”我伸出手来,用力的握了握,前世已经消散,不管怎么样,这次,我一定会好好陪伴,我的朋友。不让以后的回忆留下遗憾!
  接下去几天,福尔摩斯要么去借书,要么就在做实验。我观察了一下他所借的书籍,果然化学、医学等知识比较受他的欢迎。而且每天下午他总是挑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去练习拳术或者搏击。
  作为医生,我建议了几个比较痛的点,福尔摩斯显得非常有兴趣,我们便一起研究了比较实用的攻击地点。
  这样两个星期都是如此,我上午寻找合适的店铺,福尔摩斯就做实验或者看书,中午,我们或者在外面吃或者我自己煮饭,对于我的厨艺,福尔摩斯显得非常的疑惑和好奇,自然也有满意。大致好奇的原因是从外表看不出来,我自然笑道:是你的方式还没有掌握的好!他就更加刻苦的研究演绎法。下午的时间就是运动、锻炼,我的体质比以前好了,而福尔摩斯的生活变得规律,身体面色都显得年轻有朝气。
 
  第三节
 
  隔了一段时间,就在我差点就要忘记福尔摩斯的职业之时,有封信寄到了贝克街,是发生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凶杀案。此时,福尔摩斯的名气并没有特别的大,按照他的话,是因为特白厄斯这个警官曾经看过他参与的案件,才会过来找他。
  福尔摩斯显然并不特别喜欢这个人,但他的评价也非常的中肯,这个人非常的有能力,但是对于破案来说,想象力更加适合形容他的能力。
  “那你去参加吗?”我问道。
  “当然,华生,你会和我一起去吗?”居然福尔摩斯会征求我的意见,我非常的高兴,急忙点头说道:“当然,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作为咨询侦探的副手,我还希望把你所有的事件都写成书,让所有人的记住历史上的你!”
  “哦,华生,你真是太棒了!”福尔摩斯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那我们就去租马车去吧!”
  这天的天气阴沉沉的,伦敦的阴霾总是那么严重。我们在布瑞克斯顿路那所房子的前面下了车,我的伙计果然是决定步行去那里。
  虽然我经历过一次,可显然这次我同样的激动与欣喜。
  昨夜的一场雨让可能遗留的痕迹几乎都消失,至少在我眼中呈现的是如此。福尔摩斯自信的看着人行道,他看着路边的小草,都看的仔细。
  “这个草有什么不对?”我有些疑惑的问道。
  “没有,华生不觉得这草长的挺好的!”福尔摩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的表情不用这么担忧吧,放松些!”
  这世他居然会开玩笑了,我微笑的点头,站在一边等他。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路边的小径,其中有两次专门停下来仔细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也十分活跃,一会儿像个孩子发现珍宝似的,一会儿又如同遇到世界上最难的难题一般,眉头紧皱。他的表情大约比我前世看的要多的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吗?
  年轻果然好啊,我望了望天,至少我自己的身体都比以前好的多,年轻就是资本啊!我的心态似乎也发生了变化,要说,以我现在的年纪,实在是不适合做出望天忧虑的表情啊。
  突然感觉那屋子门口有目光注视着我,我抬头望去,屋子门口花园外有一道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装有木栅栏。一个不算多高大的警察靠墙站着,他有些好奇的看着福尔摩斯,又有些好奇的看着我,年纪似乎很轻。我搜索着记忆,似乎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
  我朝他笑了笑,大约是个刚从警的人,他摸了摸头,也笑了起来,看起来似乎还没有沾染这个社会大多数的恶行。
  在湿滑的小路上,留有很多脚印,我相信福尔摩斯心里一定在怪罪那些愚蠢的警察,不然他一定能够发现更多的线索,不过看他舒缓的表情,大致门口的线索,他也发现的差不多了。
  在房子的门口,特白厄斯和那个小警察一起在门口等着。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我把一切保持原装未动!”特白厄斯微笑的看着我的伙伴,他的脸上有些骄傲的笑容,作为在警局混了些日子的人,显然他有骄傲的资本。
  “可是那儿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我想就算是军队从那里走过,或者一群野兽从那里跑过,也不会比现在更好!”
  果然到了什么年代也不能小看福尔摩斯,从他的嘴唇中吐出的字眼还是那么的熟悉。
  “我一直在房子里面忙着,我把外面的事都托付给了我的同事雷斯!”他指了指那个小警察说道。
  那叫雷斯的警察显得有些害怕,嘟囔道:“对,对不起!”
  我的伙伴抬头看了看明显稚嫩的小警察,又抬了抬眉毛看了看我,像是在说:你看我就知道,特白厄斯这个人,功劳永远是他的,灾难永远是其他人的。
  我忍不住笑了笑,眼前这个小警察似乎和我的小儿子,呃,我是说我前世的小儿子差不多年纪,我实在不忍心看他那么手足无措的站着。伸手是绅士的礼仪,“你好,我是华生,这位是福尔摩斯!”
  “你好,我是雷斯!”雷斯的脸上还有些小雀斑,整个人显得阳光而又孩子气,在这个雾蒙蒙的天气中,总让人心情略微好了些。
  “你们坐马车过来的吗?”
  “没有!”在我和雷斯交流着“父子”情感的时候,我的伙伴似乎把一些该问的话都问好了,准备进屋子调查。说实话,这个案子是我前世经历的第一个案子,也是我写我的伙伴的第一个案子,虽然细节我已经不太记得,要知道经过时间的洗涤,人们遗留下来的总是那些弥足珍贵的东西,例如朋友。我就不准备改变什么,不知道现在这个年轻的福尔摩斯能做到什么程度呢,虽然嘴里喊着我的伙计,可我觉得我心里怎么是把他当成我的儿子来看待。天,要是被福尔摩斯知道了,我大概就不用待在他的身边了。
  进入屋子,通往厨房的是一条短短的过道,过道上没有地毯,落满了灰尘,这似乎是一间很久都没有人居住的屋子。
  餐厅是一间方形的大房间,没有家具陈设,房间的墙壁上是廉价的花壁纸,房间的格局十分的不合理,餐厅其实不需要这么大,不实用,又浪费地方。我的思考方向似乎转了个弯。
  雷斯的脸色十分不好,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哦,可怜的小警察,大概还没有习惯尸体、死亡吧。这确实不容易习惯啊。
  尸体十分的可怕,前世经历过战争的我,也觉得这尸体万分的可怕,但是身上似乎没有伤痕,在地上、墙上有些血迹,而这个死者似乎是因为中毒死亡的。嗯,看来,如果要接着待在福尔摩斯身边,我就必须好好研究毒品、药理之类的。不在想跟在福尔摩斯身后,这次我的伙计,我想真的成为你的助手。
  福尔摩斯似乎没有被尸体吓着,他灵巧的手指在一会儿在这里试探,一会儿在那里摸索,看着他干净而白皙的手指进入死者的嘴中,我莫名的想似乎应该先做几付十分好用的油脂手套来,这样他的手也许就能在实验和探案的过程中保住了。
  我注意到,他似乎在摸索的时候藏起了什么,但我记忆中似乎前世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果然年轻的小鬼都是爱玩闹的。像我家的小儿子,总喜欢爬山爬下,哎,人老了,总喜欢回忆,这可是不好习惯,而且这一世,我也不想结婚,只是可怜了我的孩子,要不,先收养几个小孩。在我考虑的过程,福尔摩斯和警官他们已经把尸体运了出去。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我大概写不了什么福尔摩斯的探案记录了,如果不写,也许福尔摩斯就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结局就会不一样,我心里又这样矛盾着。
  “啊,这里有字!”那个因为不敢看尸体,而在四处寻看的雷斯,在墙壁上找到了一个血字,当然他的表情并没有显得多么的了不起,只是有些自豪,大概是作为警察的自尊心在作怪,要知道,孩子总是希望得到大人的表扬。
  只是那两个人都没有在意,去看血字写成的:RACHE。
  我看了看雷斯那张莫名失落的脸,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不愧是警官啊,很厉害!”,雷斯的脸上扬起了笑容,嗯,是很好哄的小孩。
  “当然,这是你发现的功劳!”不知什么时候,福尔摩斯已经检查完毕了这些字样,他微笑的对着雷斯说道,“所谓的天才就意味任劳任怨不畏艰险,当然就天才而言,这个定义并不十分正确,要知道天才的天分很重要,但是侦探和警察而言,任劳任怨不畏艰险仔细坚持是什么重要的!”
  大约是在警局还没有发现如此纯良的品种,福尔摩斯居然指点了几句,而雷斯显得更加高兴,他点了点头,目光坚定。
  真是单纯的小孩!
 
  第四节
 
  看完现场之后,显然特白厄斯有自己的想法,在雷斯的要求,福尔摩斯同意带着他调查第一个案发现场的人。
  离开劳瑞斯顿花园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一点了。这两天好的生活习惯让我觉得有些饿,我看了看两位,似乎都没有吃饭的习惯。只好我来开口:“先生们,你们不饿吗?我的肚子可是在叫了!”
  雷斯摸了摸肚子,说道:“我也饿了……”嗯,小孩子好打发。
  福尔摩斯一脸无奈的看着我们两个,对的,这个习惯可一定要改正,查案再怎么重要,填饱肚子很是十分重要的。福尔摩斯无奈的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
  本来已经准备叫马车的福尔摩斯只能和我们两个一起走在街上,寻找吃的地方。
  毕竟是敦伦,餐厅还是很多,因为下午还有事情,所以,我们只能随意的叫了三份吃食。就在我们刚坐下的时候,有两个泥鳅似的人跑到我们面前,说道:“先生,行行好吧!”
  这两个泥鳅似的人怎么这么熟悉,虽然我的伙伴没有一丝要理会的意思,我拿出两个先令来,问道:“你们叫什么?”
  大约是看在先令的份上,两个人还是十分有礼貌的回答到:“先生,我是维金斯,他是哈瑞!”
  维金斯,好熟悉的名字啊……啊,是侦缉大队贝克街分队……我又看了看我的伙伴,此时的他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群小孩子的作用。
  挥了挥手让两个小伙计离开,这可怎么办,似乎我的重生改变了很多的事情。不过,现在可不是认识的好时机,要知道我们的现场还有一个警官存在,虽然他看着很无害。
  吃过饭之后,我们叫了马车,去向奥德利大院。路上的过程,我的朋友和雷斯似乎都陷入案情当中,嗯,是因为年纪的缘故吧,这次的案件在福尔摩斯看起来似乎也有些棘手。
  车子穿过一条条昏暗凄凉的大街小巷,最终停在了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敦伦不缺少的就是这样的街口,怪不得案件丛生。
  我们在一个院子前等待,得知那个警察正在睡觉,雷斯在知道这个消息时,脸变得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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