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赛诗会作品] 作者:洛娜215(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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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味,是人类永远无法用确切的语言和准确的词汇形容的一种味觉。
所以夏安然对于这一顿鲥鱼的期待程度,甚至要高于之前吃到的河豚宴。
既然是作为宴席,那么当然不会只有鲥鱼这一道主菜,这家酒店以做鲥鱼出名,但是他的宴席其余配菜丝毫不逊色。
太湖第一道渔网捕捞而出的小虾被油爆后过酱,表壳酥脆,尖刺已剪,可以带着壳吃,虾肉受热收缩,和壳子之间的空隙处此时充盈着咸甜味的酱汁,一只入口,满口生香,是最佳的下酒菜。
一同被捞起的银鱼一路冰鲜运到汴京,同鸡蛋共炒,水路双鲜共舞,味美异常。
配菜还有一道高汤香螺,这个螺的种类夏安然并不认识,他感觉应该是海螺,但是又不像,因为个头有些小,倒是像河螺,他没有在此纠结太久,只感觉螺肉爽脆,坦白说螺肉并不是一种容易入味的东西,尤其是清淡的汤煮,煮久了肉质便容易老,但是煮短了味道又进不去。
夏安然不知道这位厨师用了什么手段,将味道调和得刚刚好,一口吃进去满口鲜香,嚼劲、滋味均都十足。
就在此时,主菜上桌。
鲥鱼姓烈,离水即死,要从长江将活鲥鱼运到汴京城显然是不可能的,故而为了吃鲥鱼,不少名士都选择在渔季前往长江,夏安然自是无法离开,幸而不新鲜也有不新鲜的吃法。
上桌的这尾鲥鱼自撩出河水第一时间就被架在了碳炉上头,将表面的鱼鳞稍作烘烤,然后以荷叶包裹,刨除内脏塞入防腐的药草,隔水浸在冰块之中,同时船舶一路快速北上,期间鲥鱼要被经常拿出来熏考,即便如此,共同北上的一船鲥鱼最后能够得到大厨允许上桌的恐怕也不会超过十来尾。
小侍端上来的清蒸鲥鱼上面仅仅盖了两片笋片和香菇片增香,夏安然一看顿时觉得没有火腿的世界果然缺乏了点鲜味,这份色彩还需要他在未来努力推广呀!
但是无妨,对鲥鱼的期待足以让他暂时忽视一切,夏安然默默拿起了筷箸,眼瞳内满满都是渴望和食欲。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今天插个旗子,五张内解决身世问题然后浪起来!
作者君小时候吃过鲥鱼,但是那真的不记得了,而且应该是养殖的吧,因为在写的时候我在看纪录片,然后我妈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你不是吃过吗?
我:??????????????????
妈妈啊!再给我一次吃鲥鱼的机会吧!
其实鲥鱼还是有的,除了长江鲥鱼,南边也有,但是鲥鱼的美味其实不是在于这个物种,而是它在洄游时候逆水而上,一路吃到这些饵料,加上运动、追逐发生的质变啊!
就是说海里的鲥鱼和江里的美味程度是不同的,同理刀鱼也是。
第168章 北宋(三十七)
大厨使用的是清蒸的烹饪方式, 故而鲥鱼在蒸制过程中淌下的油脂全数被承在了汤盘里,这层油脂是一层灿金色的光芒, 不光是汤底, 就连它的鳞片和躯体上都泛着一层灿金色,这就是这条鲥鱼已经到了美味巅峰的象征。
如果它是活着的话,这一抹金色便会燃在它的头部至尾鳍, 此耀金会随着它在水里的游弋还有浮上水面时候于阳光下闪光。
更有渔人夜渔时见到过被渔灯吸引来的鲥鱼,入目的就是一片金银之色,若不仔细看,便会以为自己将天上的月亮引了下来,极为壮观。
而有了这一层金脂之后, 这尾鲥鱼的价格便和寻常鲥鱼不同,起码能够高上二至三成, 在吃货们口中, 它们更是脱胎于长江鲥鱼,有了金鲥的美称。
金脂不仅仅是美味的象征,也是这条鲥鱼在鱼群里地位的象征,只有最强壮的鲥鱼才能吃到最肥美的浮游生物和水草。
人有英雄惜英雄, 对食材也是一样。
长江鲥鱼最美的便是鱼鳞。
但很可惜,为了保鲜做出的种种处理付出的代价便是对其鱼鳞的损伤, 但是即便如此, 当爱吃鱼的夏安然在将带着鱼鳞的一块肉塞进嘴里的时候,还是感动到差点掉下眼泪来。
在尝到极致的美味的时候,恰恰是没有形容词到时候。
丰美腴润、满口脂香, 明明是鱼的鳞片,却如同脂膏一样在口中被吮化,其口感有些类似于蟹膏的醇密口感,却比之更为鲜香。
可能是因为用药草防腐的关系,吃进嘴里的鲥鱼总带着一股清爽香料的香气,构成了另一种风味。
长期和水流搏斗使得入江后的鲥鱼的鱼肉更为紧实,滋味极端丰厚,独特的防腐方式又使得鱼肉的鲜味在阳光、空气、风和炭火一同的努力下被浓缩,后经过水汽抚慰缓缓在餐盘中绽放,如今随着咀嚼,它们一同绽放开来,仿佛自己咬的不是一小口肉,而是一盆子肉一般。
旁的肉类是越嚼越寡淡,鲥鱼则是越嚼越鲜香。
尤其今年春暖,鲥鱼入江的时间要更早一些,而同时,又因为温暖的天气,河道里面的藻类和微生物大量的繁殖,在鲥鱼沿河道北上的时候,这些为了交交配做好完全准备的鲥鱼,胃口大开喂饱了自己的同时也将自己吃得膘肥体壮,味道自然加倍的鲜美,在餐前的介绍时候,伶牙俐齿的小侍便已经告诉了他们这一个好消息。
如果要说缺点的话……就是骨头太多,每次吐骨头都恨不得把它再嚼上几遍,生怕把肉一起给吐喽!
这一条作为主菜的鲥鱼也不过二三斤,体积极小,却轻而易举靠着其霸道的口感和滋味抢走了旁的江海鲜的美味。
硬生生得让食客吃完了这一顿便只记得鲥鱼之鲜。
虽然让吃宴之人都深恨为何只有这般大,但事实是一来这个尺寸的味道最好,二来也是稍大一些的或是更小的都被渔夫给丢回江里头让它们负责繁殖去了。
这个尺寸的鱼对于三个成年男子说实话不过是一人两筷子的事,但是陆小凤和花满楼二人都很有默契得只意思意思动了一筷子就把这尾鱼让给了夏安然,白锦羲更是碰都没碰。
他二人是江南人,咳,新鲜鲥鱼在江南其实也算不得极其珍贵,加上陆小凤和花满楼请夏安然吃这一顿,也是为了感谢他为花满楼指明了了然大师这一个求医方向。
坦白说,了然大师虽然在佛道上颇有名声,但是在医道上并未传出过显赫声名,之前花家的确听说过了然大师擅医,但是一般的大和尚都懂些医术,故而大家都不曾在此多思。
也正因此,在若干年前去拜访却和外出修行的了然大师擦身而过时,花家人也只是稍稍遗憾,并不曾多做在意,正是这般思想才导致花满楼硬生生得错过了救治的良机。
但是了然先生也承认,若是几年前来,他对眼科的了解不如如今深,只怕效果还不如今日,也算是一番安慰。
还有公孙先生,这一位若不是夏安然告知,陆小凤和花满楼二人根本不会去求医,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看不起公孙策。
实则是因为公孙策如今并不是以医者的身份行走,而是以开封府师爷的身份,自然,他的名声被掩盖在了开封府之下,在外甚至没多少人知晓公孙策医术不错,偶尔传出的两三句风言风语也无人在意,权因在北宋,此事件的读书人多多少少也基本都会些医术。
故而之前,大家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他真乃神医。
对于夏安然来说,如今送他什么谢礼,都比不上请他吃上一顿来的实惠,故而宾主双方皆都极其的欢喜,
正当几人酒足饭饱准备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接下的一阵骚动。
这家酒楼毗邻汴京城大街,地处汴京城最热闹的主干道的一条支道之中,虽然说是支道,但是其本身距离主干道并不遥远。
而且因为汴京城的房屋普遍不算高,加上他们又在三楼,故而视野极好。
几人循声看去,很轻易得就能看到对面兵部门口,一个穿着盔甲的人似乎正在闹事,而且这铠甲模样陈旧,夏安然眯着眼努力辨认了一下,但是他对这个世界认知还不是很够,所以一时之间他倒有些辨认不出来,
“是边军的铠甲。”白锦羲在他身边说道,他远远看着那儿,语气有八分肯定。
被这动静吸引,酒店里面的客人们纷纷探头看来,因为夏安然坐的是包厢,探出头之后可以看到左左右右好几颗人头,见客人们分心,伺候此间的小侍却十分平静得对大家说“诸位不必慌张,此非是军汉闹事。”
见三位客人看了过来,极其感兴趣的模样,这小侍便对大家解释“这是一个娘子。”
“娘子?”这一声呼喊来自隔壁,夏安然看过去时候正巧看到隔断之后猛然间缩回的一个脑袋。
这是当地酒店的特色,以木头作为隔断,对于酒家而言可以根据客人的数量灵活调节包厢大小,缺点自然是隔音效果不到家,故而一般为了隔音和隐私,在吃酒时候包厢内都会雇佣歌女,这些歌女奏乐之时的音量可以遮盖住屋内人寻常的说话声,也是一种应运而生的宋朝特有隔音手段。
也成为了一种酒桌文化,后来发展到哪怕是进了隔音效果不错的酒店后,大家也成为了吃饭不奏乐就不开心的状态。
但在如今,虽然口称风雅,实际上说白了就是因为汴京城占地小,人均单位面积也小,酒店施展不开没有大地方大空间保证隔音,不得不想出来的法子而已。
夏安然这一间自然也有乐女,而因为夏安然和花满楼二人都会琴,所以请的乐女还是少数会用琴的,也因为琴音静,在奏音的间隙让说话声音传了过去,见此,陆小凤索姓站起来凑过去邀请隔壁人家一起来八卦……啊不是,听故事。
隔壁似乎坐的都是男子,应当是同事聚会或者同学聚会的模样,见来邀的陆小凤此人眉目清俊看着也爽利,便欣然应允。
屏风推开后,间隔的两个包厢看到了彼此,夏安然此时正端坐品茗,并未注意到隔断一开对面包厢的几个年轻人一见着他就立刻坐直,方才多少有些放浪的神态瞬时间变得端端正正。
而等夏安然抬眼看去时候,对面包厢的已经将表情整理好,双方都“和善”“有礼”得互相示意后便将主场交给了小侍,此时两间包厢的娘子们也停下了演奏,坐在一旁。
夏安然瞄了一下,和自家这边只请了一名琴娘不同的是隔壁间请了五六位,一位琵琶,笛、箫、小埙各一,还有一女子坐在一个简化的磐边上,他只好奇看了两眼,便和一个男子对上了眼。
这男子面白、俊美、留须,气质温润,但是此时看着夏安然的眼神充满了复杂和欲语还休,还有些许恨铁不成钢,夏安然默默看了他一眼这人在筷子上来回摩挲的手,立刻警惕了起来,这,这人莫非也是朝堂中人?这个动作是不是要拎起笏板就上奏的意思?
那,那自己岂不是又要让皇帝表哥背黑锅啦?
但是他转而又骄傲得挺了挺背脊,眼神瞄了瞄屋里头的两方歌女,心里头想不管怎么说,起码自己这边是比较节约的呢!
他自然不知道,房中这位琴娘其实可以被称为此道的大师,夏安然在东汉生活多年,泡在各位琴艺大家里面,久而久之鉴赏能力大涨,入他耳的尚可,在许多人耳中已是上佳。
花满楼听觉灵敏,又擅长音律,他忍受的极端就是陆小凤的歌声,但是寻常时候是不愿意委屈自己的,他从陆小凤这边听说夏安然擅啸(夏安然:?)便以为夏安然也擅长音律,又是他和陆小凤出钱,自然请了一名大家。
虽然他们屋里只有一名乐娘,却能抵得上隔壁两拨了。
小侍不知他心中纠纷,口中继续“不错,这位穿着盔甲之人正是一个娘子。”
众人得到了准信,纷纷面面相觑吃惊不已,他们吃惊的倒不是这位娘子女扮男装,而是因为宋朝边军的战盔以铁铸成甲片,又以线扣穿成,是典型的札甲。
其重量差不多有后世的三十公斤,但没有合金的时代,为了抵挡北部游牧民族的铁箭、铁刀,宋军只能以铁铸成这样的战盔,有时候一穿就是一天。
而这三十公斤的铠甲不过是寻常边军兵士的基础步兵护甲,还能够通过增加甲片提高防御力,但是如此防御力上升后却会造成机动姓下降,故而具体重量视军队战略需要而定。
所以在宋代,基本的招兵的要求就是招募者能够穿着这件盔甲,做一些基础的活动,比如说跑跳。
坦白说这样的重量连一些瘦削的男子都负担不了,没想到如今却被一个女子穿在身上,看上去还活动自如,这女子还真是大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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