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手记 作者:梵高的日光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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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不同,目光的品质也就不同。
在刚切入的时候,哪怕偶然的一瞥,那些异性的目光仿佛就有了别样的滋味,就有了“欲”,有了令人不安的“欲”。在我的概念里,目光必先有纯粹“神”的交汇,才有“神”“欲”并存的交融。这样的境界我从来不能成功地从异性那里取得,所以我逃避那个令我不安的有着暧昧的“欲”的世界,从不移步地留在一个我认为是安全的地方。
很不幸的是,与那些目光相关的一些“欲”的画面总被我碰到,或者说我总能留意到。
自小我就过多地见到那些穿着开裆裤的小男孩,光着身子往小河或池塘里跳的小男孩,过多地从身边那些男生的嘴里听到龌龊或者下流的言语。看见总是喜欢蹲在地上或长凳上干活、吃饭的清晰地凸显着鼓鼓囊囊的私部的男人,看着邻村那个据说是很有知识的被批斗傻了的疯子,他总是把手伸进破着两个大洞的裤裆里玩弄着,一边笑嘻嘻地从我们村边走过。我们周围充斥着嚷嚷着那个部位的脏话,人们津津乐道的是自己最鄙夷又最感兴趣的**案件,因为无论哪个地方张贴得最多的就是这样的犯罪行为。更不幸的是,我亲眼目睹过当街冲着我走过来的那个斜视的男人,他握着他那挺着的黑黑的**,径直朝我走来。我目睹了在公园里悠然地公开玩耍自己私部的男人……
那个时代似乎处处都有露阴癖,处处都是**犯,所有的人都在骂粗口,不知是人性的丑陋还是人性被过度压抑的结果。当年我没有那个能力去探讨这些问题,也不愿意探讨,因为那是肮脏,是罪恶。我只是对男性**有天然的反感和厌恶,似乎它是社会一切罪恶的根源。
由于厌恶那个“丑物”,所以躲避他们。因为她们没有“丑物”,所以接纳她们。
我,是这样吗?
我躲避那些异性的目光就因为那里有“欲”和“恶”?留在同性世界是因为那里只有“纯洁”?
因为这样的观念我就对那些目光发生了误解,我的同学因此产生了臆想和罪恶感,整个社会因此充满着奇思怪想、流言蜚语和悲剧?
如果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被重视并处于同等地位,是不是就不一样呢?
……
我至今不明确。我只知道,我追求“神圣”和“纯净”,这些与暧昧无关,“暧昧”与同性无关,同性间的“暧昧”叫“心灵相通”,心有灵犀一点通,或者不点就会通。
这是社会的普遍看法。
后来我知道,同性之间的目光更暧昧,那是散射型的慢性暧昧。
第四章 寒星(1)
年幼的时候我渴望温暖与热闹,却一直生活在冰窖里;走近青春的时候我看到了它的嫣红的面影,却只瑟缩在一个角落惶惑窥视;还没真正进入青春,我变成了寒夜里的一颗星,隐藏在黑色里,静观别人的青春如都市霓虹的繁华。
做了父母的人也许都有体会,在某一天孩子突然就长大了,那种速度比光还神奇,光只是快,它毕竟还是光,孩子就不一样了,他仿佛换了一个人。
在初二的某一天,我发现我突然就长大了。我的脑子突然就不一样了,突然就发现今天之前的一切都极其幼稚浮浅,突然就喜欢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只是注视不再言语,突然就很自然地就把自己隐藏起来,不露声色地就掩饰了自己的真心。
我真的把自己藏起来了,以前是被迫无奈,现在是主动、自觉、追求。
我看郑嫣和陈少燕她们谈男生谈恋爱。
我看城城她们烫发染指甲,谈论各种新潮衣服鞋子发式。
我听韵她们交流香港电视连续剧,谈论各个港台影视明星,听常建他们谈论武侠小说讲武打片。
我看笑笑整天扭着腰肢跟着一群男生蹦的士高。
嗯,蹦的士高有点看头。
我们班有四大金刚,是我们年级的风云人物——追星、赶潮流、活力十足、火力十足。在周末的时候,一群男女生就围着他们要看他们跳舞。他们跳得很起劲,随着节奏强劲激烈的音乐蹦跳个不停,好像全身每个细胞都在**跳跃从头到脚到处乱窜似的,他们甩头扭脖子拍手踢腿扭腰撅屁股,他们红着脸闪着眼冒着汗,让人感觉到飞扬,心在飞扬,生命在飞扬。飞扬的青春,我很喜欢费翔的这首歌,但不太喜欢他们的舞曲和舞姿,用我们当时许多人的话来说,他们跳得太“过火”,太“疯狂”太“坏”了,尤其是太有煽动力了,就像传染病一样能让一大群青少年“堕落”并“烂掉”的。
这些进入青春期的男生跳的士高唱谭咏麟林子祥劲头十足,上课就蔫了,要不恹恹的,要不开小差讲闲话,作业当然也不能好好完成的了。
千万不要学他们。老师说。
他们像群魔乱舞。同学说。
可是,说归说。老师还是很欣赏他们的,在某些时候,比如文艺汇演的时候。同学更是陶醉的,那些羡慕的男生的目光、爱慕的女生的目光,随着他们的舞姿热烈地旋转,升腾出一圈圈美丽的光晕。
他们暗地里模仿,他们唱,他们跳。
到初三毕业的时候,大多就都从重点中学唱到跳到普通中学去了。他们被传染了,堕落了,烂掉了。
实际上,只是被甩掉了,也不是因为的士高,因为总有一些人会被甩掉的。
两年以后,有同学对我惊叹:哇,原来你也会唱爱情歌的呀!我们还以为你只唱革命歌曲的呢!
对,尽管我不太喜欢他们的舞曲和舞姿,那只是因为那是“他们的”,我喜欢那些舞姿里的活力和热情,喜欢那些流行歌的韵律和情感,我爱着青春,爱着飞扬,爱着看不见摸不着的飞扬的热力。但谁都不知道我爱,谁都不知道一个这么“清纯”、“脱俗”、“文静”、“好学进取”的女生会喜欢那么“坏”的歌舞。我爱得太冷。我不跟风,但目不转睛地看着风,审视着风,感受着风,所以知道它留下的痕迹,即使是很细微的抚过颤动的空气的痕迹。以致许多人跟我说,很害怕我的目光,好像能剥开一层层外衣一直看到人的灵魂去似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一双冷眼。有一双就算处于狂热之中依然沉静的冷眼。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执拗地追逐着某些东西,那些东西怎么可以把我的眼睛变得那么遥远。
我就到图书馆看《诗刊》,躲在家里写诗,写现代诗,还学古人写律诗和绝句,其实就是把横着的文字竖着放,用五个字概括十五个字的内容,以致有一天被语文老师发现了说:“这也能叫诗啊!”
我一整天一整天在家里画画,水彩水粉素描都行,还买了一本中国水墨画,模仿着“自学”,实际上跟鬼画符也就差不多,可就能让自己快乐。有一天让美术老师知道了,就让我把画都拿来给他看,竟然夸奖我是他见过的最勤奋的学生,画得也很不错。可惜上了初三开始就再也没有美术课了,我也只管画,那时候没有人会认为学画画能成为一个理想。
我列下一大列的名著书单到书店找,找了几年都没找到,却不懂得到学校图书馆去查,也没有人跟我说过那里有。幸运的是书店竟然有外国名曲歌集,我又买回来自学,还真学会了一些,《蓝色的多瑙河》《春之声》《深深的海洋》《喀秋莎》……又发现了贝多芬的《田园》和柴可夫斯基的“心灵的旋律”……它们就成了我居家时间的背景音乐。我还“作曲”了,用那几个阿拉伯数字写简谱。初三开始也不再有音乐课了,只好天天在家里唱。对,在学校唱革命歌曲和大陆创作歌曲台湾校园歌曲,在家唱外国名曲和港台流行歌曲,大多是爱情歌曲……
没有共谋的狂热外化出来的是出奇的冷静。那些狂热的追逐使我成为孤独者,在十四五岁的时候。
第四章 寒星(2)
可是,有一天,我不冷静了,不仅不冷静,还很激动。其实我从来就没真正冷静过。
她能进重点中学是她爸爸走的后门。
她的家像别墅,是她爸爸贪污的结果。
她家的东西肯定多得不得了,一天到晚那么多人来求情走关系。
她的小叔叔也当了领导,就是她爸爸打通关系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这个世界哪有清官呢?
……
班级里一下子涌出了许多这样的话。我不激动是不可能的,爸爸一直是我心中的神。
爸爸是我们阴暗小房子的阳光,虽然每个月就回来一两次,但那些光亮和热度持续了我整个的童年。
我知道我们每天吃的是什么,我们一直穿的是什么,我们的妈妈干的是什么,我们一家人最盼望的是什么。我们共同的节日是见到爸爸,因为爸爸总是“不要家”的……
在我的最初的记忆里,爸爸就爱跟我谈理想,叮嘱我们要做一个有作为的能为社会作贡献的人。爸爸说,做人要正直善良,勤奋努力,积极进取,要慷慨大度,忠诚无私。那些字眼是一颗一颗的珍宝,我一直把它们揣在怀里,温暖、照亮着我独行的路。
像相信太阳落下了明天还会升起来的一样,我就这样相信着爸爸。没有谁比我爸爸更清白,谁都不能损毁我爸爸。
可是我激动是没用的,我争不过他们,我不是个善于说话的人。我一激动就什么都不会说了。我告诫自己,我一定要争气,我要做一个爸爸教导我做的那样的人,我们的清白天空看得见,大地看得见,日月可鉴!谣言止于智者,我是相信有智者的。
记得七八岁的时候,外婆赶集买回来一根紫甘蔗,我得到了两节。我背着两三岁的弟弟在村子里一边走一边啃,同村的一个同龄的男孩跑过来,对我说:“把甘蔗给我吃一口啦,就吃一口。”我就把甘蔗给了他。还没来得及眨眼,他就跑得无影无踪了,我站着愣了好久都没回过神来。我一直就站在原地发呆,想了好久也想不清楚,想不明白:怎么会这样的呢?
也是那个年龄,好像还要更小一些。一个同村的比我小一岁的女孩来我家找我玩,我们就在我家门口的泥地上玩藏珠子寻宝。因为我走不动了,我的腿受伤了。因为妈妈让我看好菜园外的小鸡,别让它们跑去啄掉青菜的叶子,结果我又坐在树底下发呆,不知道是又在想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灵魂又是个什么东西,人死了以后要到哪里的问题,还是在对着竹林唱歌。反正我是没看好,小鸡把刚长出来的菜叶子啄坏了踏坏了。妈妈回来一看就气得爆炸了,刚好手上捏着两根竹棍,于是就用那两根棍子并起来打我。妈妈肯定是疯了,把我膝盖的外侧打出了一个洞,一股粗粗的血流迅速汩汩外流,暖暖的鲜红鲜红的。我不痛,一点也不痛,现在想起来,好像还有点快乐,很舒畅的快乐,那血流得真的很“流畅”啊。不过我还是条件反射地大嚎,被打得流血不哭是不行的,就算不痛,就算没有眼泪,也是应该哭应该叫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忘了那个血洞的血是怎么止住的了,只记得不流血以后它就痛起来了,钻心地彻骨地痛起来了。那个洞像我膝盖边的一只眼睛,红红的圆圆的大眼睛,那只眼睛软软的,比真的眼睛软多了,对,像岩浆,是凝结着的流质。
我就侧着身子坐在泥地上玩,让那只圆圆的红眼睛看着天空。
我们玩得很开心。我们村子很小,小孩子并不多,平时也不大和我们玩,因为我爸爸是入赘到岳母家的女婿,因为我妈妈是一个买回来的养女,外公外婆唯一的一个养女,唯一的一个孩子。因为我的外公是国民党的被破坏了生育能力的士兵,因为我的外婆是克死了亲夫带着买来的女儿嫁给外公的,地主的女儿。因为我们四个兄弟姐妹里只有一个男孩,还是那个最小的差点被“计划生育”掉的男孩。我出生前外公死了以后,我们就全是“外地人”。对,是完全的外地人。我们七个人,没有哪个人的身体里流着这个地方的人的血脉。我们跟别的人家不一样,什么都没有,什么瓜葛牵连都没有。是单个的存在,没有势力没有后盾的单个存在。我们不应该出声,我们应该忍受,是非,谩骂,侮辱,殴打。至少被冷落和欺负。那是应该的。除非是爸爸从外面回来。爸爸是有文化有水平的“工作同志”。爸爸总能弄到一点好东西回来的,并把这好吃东西分给村子里的那些自私小气的嘴馋孩子。就算没有好吃的,如果哪个孩子老跟着爸爸不走,爸爸也会把衣服上上下下的口袋摸一遍,找出个硬币什么的出来。再没有,也会摸着他们的头,夸奖他们。我们的口袋是从来没有硬币的,要有,马上就上交给妈妈了。我们是有了爸爸的夸奖就很幸福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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