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大明王同人)成佛 作者:公子苏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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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都要到白帝城了,我无奈寻了个缝隙捉住他压倒,在他脸上蹭掉鼻血,嘿嘿笑道:“还说没有生气。”
他抻着脖子咆哮:“说完没生气之后才生气了不行吗!”
“打了这么久还没消?。”
他额角青筋鼓的老高,继续咆哮:“谁一脸血会好心情啊魂淡!”
我无辜道:“就是我啊我流了好多鼻血好开心。”
他挣扎不动,最后一声长啸:“你妹——!”响彻云霄。
于是果然还是不了了之了。
他大约意识到我的让人生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性格更不是一天两天能改变的,反正我们命长,大家可以慢慢耗。
白帝城正是冰冻三尺,鹅毛大雪的隆冬。
风流嘲笑我的赤金大氅,说跟他的靛青斗篷一比,我简直像个没品的土豪。
我又露出那种堕落的微笑,说只一件没品的大氅会不会不够土豪,也许我应该再搭配些别的。
他立刻摆正态度说他又仔细看了,事实上我很富贵,他很寒碜。
我颔首,很有风度的原谅了他的失误。
青笠在清怡小馆接待我们。
清怡馆是个,嗯,烟花之地,连后花园一片瘦红梅都开的风骚招摇。
不用我问他怎在此,绯衣的绯夷正伫立梅林,乌发如泼墨,轻罗衫飘荡,瞧着比那些个病梅还冷。
只是习惯放松时候垂手塌肩,略佝偻的颓废相,和微微偏着头的懒散感,与从前相同。
于是我问青笠,绯夷怎会在此。
他好气又好笑道:“历劫。风起,这是你造的孽。他听说你都是随便司命录怎么谱,就效仿了一回。”
我哦了一声:“那他运气可不怎么样。”
说着到绯夷那边过去,解下大氅给他披上。
他偏着头,用聆听的表情道谢,苍灰色眼仁儿无焦距的望着别处,问我是谁。
我望向青笠,他摊手表示我没看错,绯夷目盲,而且是天生的。
只见他上前拂他发间落雪,答他道:“是我相识多年的友人,客路此地,来找我喝酒。你怎么又穿这么薄就出来了。”
绯夷笑笑,道:“没有很冷。你这位友人必定很亲和,我竟感觉仿佛熟识。”
青笠看看我,点头道:“是的,他一向待人亲厚。”
风流扯着我手臂龇牙咧嘴的怪笑,用口型说:“亲和,亲厚。”
我想揍他。
绯夷向他道:“这一位是公子还是姑娘。”
风流赶忙上前,道:“如假包换纯爷们儿。”
绯夷笑道:“可是你好香啊,比梅花还好闻,来抱抱,我要验明正身。”
他说着冲风流张开怀抱,那熊孩子欢呼一声给搂给抱,双方都是一通上下其手。
“你好香好软。”
“魂淡你明明比我软,你摸这里,我有肌肉的。”
“腰也好细。”
“你才弱风扶柳。”
够了喂!
青笠和我同时出手,各拉开一个意犹未尽的。
青笠斥道:“说好了你是我一个人的。”
我斥道:“听见没,那是别人家的男人,你要闹哪样。”
那两人同时嘁了一声,颇不以为然。
绯夷此劫当难在二十七岁。这一世他出身权贵,得主上隆恩,本应万千荣宠,不料半路杀出个青笠,横刀夺爱。
假如司命录谱好了与帝王那一场冤孽,最大不了也就落个幽禁或放逐之类,体察人间疾苦。
偏生是自由发展的剧情,于是一道莫须有的罪状,举家被抄,沦落风尘。又因着他和王那段纠葛,入得清怡馆该是谁都能玩,谁都不敢收的凄惨下场。
青笠原本在天外天给他照料猫猫,时时关注司命录续谱的最新动态,在看到绯夷与青梅竹马的君王终于要日久生情,便再也坐不住了。
如今好好的上神沦落为贼,从帝王家的小金库偷钱,拿来这里烧冥币似的花,坐等二十七岁祸从天降。
风流笑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与节操形同陌路。
我说如果我是他,会趁这百十年在天外天美美的睡一觉,等对方回来将我踩醒。
青笠和风流都笑而不语,这态度让我非常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补天纪事
不相信我吗魂淡。
风流挥手道:“你先有了你那个对方再说吧。”
他说的不错我不服不行,必须摆事实,才能讲道理。
于是正儿八经琢磨这个事的第三十年,我在某个鸣涧山万籁俱寂的深夜骤然醒来,福至心灵,从此笃信我早就爱上了风流。
但是我不能笃信他的心情与我相同,内心忐忑不敢言明。
那时绯夷刚回到天界,我立刻飞扑过去问他和青笠是谁先主动,有没有想过如果对方拒绝怎么办,还可不可以做朋友。
青笠正在教育冷汗淋淋的绯夷,说他不如我皮实,不该跟我学吃苦。
见我迫不及待的问出这样的问题,他们对望了一眼,同叹:“天呐,你这一万多年真是白活了。”
我晃晃拳头,右手银光暴涨,同时威胁的瞪着他们。
俩小子默契的转身背对我,挥手扇着风望天,绯夷道:“四肢发达。”青笠接:“头脑简单。”
不开心了。我左右开弓两只脑袋,摁在一起使劲碾:“忏悔吧,竟敢对四肢发达的上神卖弄自己头脑不简单。”
现在回到我尚未琢磨出来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对方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那时一直和凤族住在鸣涧山。
毕竟从不周山坠落至今,三界已经战太久了,各种循环趋于无明文规定的默认状态,人间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恢复,三千世界欣欣向荣。
从绯夷他们那里离开时候,也偷偷去瞧了本来与他缘定今生的白帝,竟是位样貌气质都很不错的青年,只是看起来心情颇差,独个儿在自家后花园里大片绵延的红梅中,玄色薄衿,任风雪摧残,貌似这辈子是被绯夷这道坎给蹉跎了。
相遇这种事,说不得谁会成就谁的劫,风流一番欷歔,突发奇想要撰书一册,名曰诸神十三劫,问我好不好,毕竟各神仙历劫回来都有修著札记,只需稍作个人理解加工。
我三心二意的想着很多事,随口应他:“三界异闻录流产了么。”
他想了想说:“还在酝酿中,所以现在又多了个问题需要纠结,是先对哪个下手。”
我请他轻易放过各位老而不死的神仙吧,谁还能没个黑历史什么的,相煎何太急。
风流不以为然,道是大家先爆料的,他顶多算是作个粗浅的笺注而已。
有道是纯爷们儿敢于直面真实的自己,我求他摸着良心说话。
于是撰书计划再度搁浅。
那段时间除了琢磨如何自由行走三界,我们经常去探望女娲祖神,给她打下手,并一起揣测不死不灭的祝融共工,现在是什么状况。
实际上我看风流那样,还是想唤醒相柳弄明白那段基情,他已经有相当高度的八卦精神。
女娲问我们知道盘古开天地的上古神话么。
风流虔诚道:“女神你打了个好大的比方,想说明什么。”
女娲左腕一转,挽出一捧清水;右手捻指,划出一簇火焰,神色轻有伤:“这不就是共工与祝融么。”
她说完将两手叠合,水火交融化作烟雾消散,淡淡笑道:“不死不灭,无非如是。”
三界再无共工祝融,又每一滴水每一簇火都是共工与祝融。分则相安无事,合则同归于尽。
我和风流默了半晌哀,向昆仑祭坛方向致礼,道声永在,与天地同存。
某天帮女神去章莪山取天火,见一团藕色薄雾,畏畏缩缩的躲在云彩里。
我们都很吃惊:这么一只弱爆的小妖竟能在人间活到现在,它必定很机智,却不知怎么会被我们发现。
风流飘过去戳它,小家伙立刻浑身一颤,试图不着痕迹的逃走。
我拦在去路上蹲着,笑眯眯道:“乖乖,你说句话,我们就当没看见你。”
它愚蠢的激动问:“真的吗。”
我托着下巴闲闲道:“骗你的。”
它一愣,泣声道:“暴露了。”
风流一把将我推的仰面跌倒:“你吓到它了。乖乖,不怕,我们已经看见你了,你在这里做什么。”
小家伙忸怩的蠕动了一下,道:“刚修出了一点形状,想试试看能成什么模样。”
于是就从一丝精气化成了一缕轻云么,这,没什么区别吧?。
我戳它:“你来凡间多久了?”
“不晓得。”
我默默推翻之前它很机智的论断,它必定是笨的不在正常智商范围,才会意外活到现在。
风流也托着下巴问:“你为什么要到凡间来,冥界不好么,我记得无间深渊的石头嚼起来好凉好甜,而且有多种口味,营养丰富,比天外天的各种石头好吃的多,现在不能过去了,好可惜。”
小东西又蠕蠕的动了动,道:“可是这里灵气很充足,只要呼吸就可以不用吃石头,而且很软。”
风流问道:“可是这里很危险你不知道么。”
它在风流脚底的腾云上蹭着软软,满不在乎道:“对于弱者而言危险无处不在。很多大妖魔都吃新结成的妖灵提升修为。不过它们也不是为了在冥界称霸,只是着急想在光明之土,为大家挣得立足之地。”
风流气愤的捶它:“你觉得还挺公道?你成了大妖魔也会这么做?怎么不问问被吃的是不是自愿当食物。”
我提醒他要尊重人家的地域文化,切莫以己度人,将心比心要分对象。
果然那小东西喊了一声疼,退远远的,道:“大祭司会常常选拔最有实力的大妖魔,汇聚妖灵祭献给它,这是传统。”
风流喃喃道:“无药可救的力量崇拜。”
我倒是对那个大妖魔有点兴趣,凡界平乱这段时间,凤凰和麒麟族因为先天的王者,二代们都狠出了一把风头,却没听说有什么不好解决的对手。
便问最有实力的大妖魔是谁。
小东西颓丧道:“听前辈讲古,说很久以前划三界之初倒是有位东皇太一大人,被你们神族的鸿钧祖神拼着同归于尽封印在九重天了。”
小东西忽又骄傲道:“知道为什么是封在九重天么,因为那时候已经打出冥界,穿越凡间,打到天上了,可惜之后就再也没有过那么强大的妖魔了,不然倒是还可以再试一试。”
万幸再也没有,这个睡前故事我在蛋里听过。
一时间空气凝重诡异的静默着,大家仿佛都意识到了什么。
风流悠悠戳着它道:“孩子,我们是两个神族。”
“呃,不小心聊的太开心忘记了,让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吧。”
风流为难道:“这样不太好吧。”
“哦不,相信我,这一定会是您这辈子做过最英明神武的决定。”
风流逮住它,团巴团巴塞荷包里,道:“你不了解我,我可从来没有过英明神武的光辉形象。”
将天火送到女娲的冶炼炉子,第一个被投进去的,是那条破天平乱的鞭子。
风流惋惜道:“这鞭子真舍得溶了么,阿七说你那会儿可神气了,留个纪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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