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王子胜重生 作者:可可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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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一顿饭吃得极为压抑,贾赦总是忍不住想白天的事情,而三姐妹都在检讨,是不是有什么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惹到了这位当家人名义上的哥哥。
不过是动了几筷子,贾赦就没有胃口了,刚放下筷子,那面三姐妹紧跟着放下筷子,众人就撤了膳食,捧上痰盂,等伺候着四人漱口,净手。
贾赦这才说道:“这屏风可是大事儿,一定要用心,要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完成,然后摆到老太太的春晖院里,已经让古嬷嬷去库房里取来各色丝线等物,一定要细心,有事儿就让古嬷嬷帮忙。”三姐妹再次应道。
打发三人走后,贾赦觉得心里舒坦多了,至于三人能不能按时完成,那又怎样,反正自己是出了这口恶气了,一想就肝疼,好像是自己的不是似地,明明是杨牧的不是,本来就是兄弟嘛,难不成还有别的,正想着,大管家林申满头大汗的跑回来,也不行礼,直接凑到贾赦耳边嘀咕了一阵,听得贾赦目瞪口呆,以前贾政院子里的小桃有了四个月的身孕,新去的小丫鬟,赵大丫也有了一个月的身孕,这也太,太突然了。
原来贾政被送到清虚观之后,林申就听命遣散以前伺候的人,本要配了小厮,谁知小桃挣脱了嬷嬷的压制,跪倒林申面前哭喊道有了贾政的骨肉,林申不敢擅自做主,只好把凡是伺候贾政的姨娘丫鬟一人一个屋子关起来,然后请了稳婆摸身子,一查之下,不仅小桃有了身子,连新去的赵大丫赵姨娘也有了一个月的身子,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这下林申不敢大意,给小桃和赵姨娘身边安了两个粗使婆子,好好看着,生怕有了意外。
贾赦冷冷地道:“这些人就不要配人发卖了,直接送到庄子上,我记得城南的庄子正好有个小院子,先把有了身孕的好好照顾,终究是贾家的血脉。其他人,关起来,再说吧!”林申答应后,一溜烟的跑去办了。不敢再多待半刻,这里说看不出来,老爷今天心情不好,在待下去,不是找抽,索性先去庄子上安置这些人,躲几天,等回来,想必老爷心情也好了。
那面三姐妹都聚在一起,看到了古嬷嬷拿来的各色丝线,屏风已经是描好了。但是光把各色丝线捋顺摆好就要费好长时间,更何况这屏风足足有一人多高,绣的时候恐怕还要站在凳子上才行。
☆、第56章
不提这倒霉的三姐妹,我们来看看王子胜,从贾府回家的这一路上王子胜的脑袋里翻来覆去就只有贾敏两个字,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一直回到院子里,还是一副苦瓜脸,命人准备好笔墨,就开始练字,也好静静心,毕竟这事儿急不得,半个时辰之后,才让丫鬟们收拾了,自己去给母亲请安,刚到了院子里,就听见屋子里一群人的笑声,王子胜就打帘子进来,朗声道:“太太这里可是有什么好事儿,也让儿子沾沾光。”王母杨氏笑道:“能有什么,不过是你大妹妹绣了个荷包,正在猜呢,这到底是菊花呢,还是荷花呢,看了半日愣是猜不出来。”说罢,一屋子人都笑了,这时,屋里的两个妹妹才冲王子胜福身行礼,王子胜侧着受了半礼,寒暄一二,便就退下了,王子胜便坐到杨氏身边,“二妹妹难得想起来,平日里也不怎么奉承,今天是怎么了,莫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杨氏淡然道:“还能是什么,不就是我儿太出息了,认识的不是当朝探花郎,就是爵爷,唉,害的这帮人天天望为娘这里跑,日日奉承,亲娘也不要了。”母子二人相视一笑,但是心理王子胜就恨上了这二姐,不过是个庶出的,也想癞蛤蟆吃天鹅肉,还有自己母亲是她的踏脚石吗?用着了就来正院奉承几天,用不着就想着自己的姨娘。看着儿子不说话,杨氏话锋一转,“大姐是个懂事儿的,平日里也老实,你要是有那种,家境中等,家中人口简单的同窗,不妨多打听打听,也算是当母亲的为她筹划一番。”王子胜又几分不解,“大姐倒是好的,不过毕竟也才十二三,不必这么着急吧!难不成真有什么。”杨氏拉着王子胜的手道:“不瞒你说,前几日金陵薛家的家主来拜会老爷了,不是一个人,还带着嫡长子和嫡次子,老爷貌似很喜欢这两个哥,就都留在前院了。那时你还在杨府里上学,就没有去打扰你,后来又是贾家的事儿,估计就这一两天,就要招呼你去见见。”王子胜道:“那是看上那个了?不是要两个都给薛家吧!更何况再怎么紫薇舍人之后也只是皇商,这…”
杨氏道:“这就是区别,到时候往御前一请旨,体面也就有了。这薛家的次子听说是学问不错,还有了秀才功名,且长得一表人才,况才十九岁,以后说不定会有大发展,你爹的眼光还是有的。”
王子胜奇道:“不是嫁给嫡长子?”
杨氏道:“你大妹妹是个实诚人,哪里有哪个本事,长子长媳将来就是宗妇,担不起来。依我说,金陵那么远,虽是老亲了,还不如嫁的近些,也好有个依靠,省的顾不上。”
王子胜点头道:“此事倒是不急,想必老爷留下这一家子,也要考校一阶段,再者薛家进京城也是要待上一阶段的,不若慢慢看,要是好的,也不能两个都给了,这也不合适。”
杨氏点点头,这个话题就打住不说,转而说起了旁的事情。
王子胜却在想,大妹妹和上辈子几乎没有啥区别,还是那么样的老实人,本本分分的,按道理真是嫁到薛家也是老二,怎么最后成了老大,一想到薛家,就想到了自己那个不着调的外甥和精明过头的外甥女,不过大妹妹是怎么生出这么精明的孩子的,这疑问在王子胜见到薛文起的时候,就立刻明白了,因为人家宝钗有个精明的爹,人像了亲爹而不是亲妈。
宴席间,王子胜才知道,这次薛家进京城是奉了皇命,圣上召见,还赐下宴席,赏了薛家两位公子,薛文起和薛文耀两块好墨,叮嘱二人多多上进。
王子胜和二人交谈一番,深觉得这个前妹夫要是不那么短命的话,说不定薛家不会败,这个薛文耀倒是有几分书呆子的气质,和大妹妹有几分般配,都是那种安分守己,没有多大抱负的人,倒是可以和和美美的过上一辈子。
薛文耀道:“早就听说世兄的学问极佳,还望不吝赐教。”王子胜赶忙道:“折煞我了,要说起学问,我倒是认识一个人,就是金科探花林如海,林兄,明天正好休沐,不妨一同聚聚,还有我的几位好友,正好大家相互认识。”此言一出,薛文耀大喜,连声谢道,王子胜温言道:“不必客气,正好是百花齐鸣的时候,下个帖子大家一起赏花品茗,岂不是快哉快哉。”
王父笑道:“不必客气,咱们王薛两家是世交,你们不常来京城,让胜哥带你们熟悉熟悉也是应该的,男子嘛,出去跑跑马,一起比当几下子,都是可以的。”几人起身垂手应了。
几日之后,应邀来林如海不是一个人来的,还附带了一个,林如海的同窗,榜眼——马旭真,此人是山东大汉,正经的彪形大汉,要是没人引荐,都以为是武将,可惜了人家偏偏是高中一甲,每次去上朝往文官的队伍里一站,都有一种站错队的感觉。连圣上都多问了一句,从此人们总是打趣,连兵部尚书都冲翰林院学士说,这可是我们兵部的人,你可不能用了不换。
一番引荐过后,几人就在府中的跨院中开席,这跨院基本上就和花园差不多了,处处花团锦簇,两边墙上爬满了紫罗滕,甚是惹人爱见。
一边品茶,一边谈论着京城里的事情,不知怎地,就说起来,茜香国的女王来朝说是要比武招亲,就在我朝选一位夫婿。
马旭真道:“没见过那种女人,居然抛头露面,还要自己个儿挑夫婿。而且这女王已经有了三个侧夫了,居然还说要纳妾,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如今就没听说过女人能纳夫婿的,听说还不少。”大家都有几分好奇,林如海云淡风轻的说:“这就是不开化呀!当日国宴,那女王居然自己下场,高歌一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秦淮河畔来的呢!”
看着众人都有几分好奇,林如海就道:“不仅如此,这女王还说女子生而高贵,若无女子,何来男子,任何一个人都是从女子的胯下而来的。这话把礼部尚书气的胡子都歪了。说是伤风败俗,本来圣上还想收做义女,也好是边疆平定,这回看来,顶多找个三等人家的公子罢了,只要一身好皮囊的,对了那叫做玉树临风。”几人一同哄笑。
☆、第57章
一时间,几人便都议论起来,茜香国的风土人情,茜香国地处西北,那里全年闷热多雨,民风质朴,百姓多以打渔为生。但是此国尚未开化,女子当政,女尊男卑,从我朝开国以来,双方战事不断,南安王便一直驻守边关,以防止茜香国的动作,不过这三五年来,倒是太平多了,是以茜香国女王前来朝拜,为了表示决心,还说要将正夫之位迎娶,此事虽是欠妥当,但是对于圣上来说未尝不是一见好事儿,不过是从公主变成宗室中人,在皇帝眼中,只要不是皇子就没有大碍,毕竟那是自己的儿子,去当正夫啥的实在是抹不开面子,但是宗室就不一样了,那个王爷没有七八个儿子、孙子,找一个长得俊俏的庶出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又能在圣上面前卖个好,只有傻子才不干呢。
林如海道:“这两日,圣上频繁举行家宴,凡是未出五服的皇亲都要参见。”各府里都有默契,带着去的都是俊俏的后生,年纪清一色的十五六到二十岁,都还是没成家,没立业的。
宴席上宾主尽欢,后又有几场比试,不过是一群人花拳绣腿,招式煞是好看,就是战斗力平平,结果茜香国女王一个都没挑中,很简单人家女王亲自下场一试,这帮子人就露出马脚,被人打得东倒西歪,圣上大为火光。
又道:“我估摸着过几日圣上还是要召见的,不过这次不仅仅是皇亲,估计凡是数得上号的家眷都是要去的。”便笑盈盈的望着众人,旁人还好,王子胜当即紧张起来,“那如海呢?你可是要去?”林如海道:“我是家中独子自是不会的,更何况我现在不过是个翰林院编修才是六品罢了,这等场面恐怕还不够格。倒是子胜要小心一二呢,谁让子胜尚未娶妻呢!”王子胜心下大安,“五十步笑百步,大家不都是未娶嘛,到时候家父恐怕要带着二弟三弟去,毕竟也是大人了,该出门交际了,我来照顾家里。”
马旭真道:“还是王兄弟要抓紧了,听说座师的嫡出幼女刚刚及笄,当日一拜见座师便将爱女许配了,就差上门提亲了。”咣当一声,王子胜手里的茶盅摔了粉碎,猛地站起身,“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一点风声都未曾听过。”
马旭真笑道:“当然不能漏了风声,毕竟关乎女孩儿的名声嘛,说来我倒是和如海成了亲戚,正好是内子的两姨表姐妹。”林如海笑道:“就在此处说说就行了,表姐夫大人,省的添麻烦。我先去陪子胜换件衣服去。”
一出了院子,王子胜脸当即铁青,“这是真的吗?”
林如海望着王子胜道:“是真的,今天叫马旭真来,就是想通过他的口告诉你这事儿。”温言道:“我对你、杨牧和贾赦一样,一直当兄弟看待。可能是我从小一个人的缘故,所以对你们亲热一些,但是恪守礼仪,从未越雷池一步,也不知你是啥时候有的这种念想,我不能看着你在这么走下去了,一步错步步错,多少人都是从小的地方开始犯错的,一旦被染黑就白不了了。”
王子胜嘶哑声音道:“可我喜欢你。”少年时的爱慕,终究成了心魔,每次看到对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那么吸引着自己的目光,不知不觉就陷在这温柔乡里,无法自拔,本以为可以天荒地老,谁知就这么无情的被打碎了,还是心上人亲手打碎的。
彻头彻尾,自己就是一个笑话,剃头挑子一头热,人家从未在乎过。王子胜感觉心里像魔怔似地,就想要他,狠狠地摁倒,不想其他的,什么家族,全都不顾及了。
这个疯狂的念头一出,就占据了整个大脑,王子胜觉得自己已经被心魔吞噬了,双眼通红的望着对方。而林如海自打说出这番话,就避开了王子胜的双眼,怕是一看之下,陷进去,也就没有察觉,王子胜的眼睛已经通红,不,是血红,不像是人的眼睛,更像是从十八层地狱跑出来的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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