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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王子胜重生 作者:可可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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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宫廷侯爵 红楼梦

    随着这个消息一同传入的就是威勇候府旁支的子弟死于鞑靼人手下,但是有小道消息说是这个公子哥自觉的天下第一,冒进轻敌,不仅仅自己死了,还害的那一股子兵马都死于战场。这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威勇候府也没有大肆张扬,不过是立了一个衣冠冢而已,就是以灵堂上多了一张嘉奖状而已,当然这消息就像石子儿沉入海底一样,没有翻出一点浪花。
    整个京城都在为番邦来朝之事儿庆贺,这可是绝无仅有的呀!这要是搁在前朝,只有咱们向鞑靼人臣服纳贡的事儿,连皇帝都要比人家低一辈儿,叫人一声叔父。这回可不一样了,是鞑靼人的大汗来朝贡,那不就是承认是我朝的藩属了吗?
    就是在史书上也可以和汉武帝北击匈奴相提并论了。一帮子翰林和理藩院这才开始翻阅史料,看看如何接待这位大汗,既要体现出我泱泱大国的风范,让他知道萤烛之光不可于日月争辉,又要给个甜枣吃,赏赐一番,再联姻之类的,还有是不是要设立口岸,允许互贸等等一系列的事儿。
    。。。。。。。。。。。。。。。。。。
    这个时候的王子胜已经随着大军,开拔了。这一路上顶着风寒和呼啸的西北风,风里面夹杂的沙石打的人脸上生疼生疼的,还没张嘴便灌了一肚子的冷风,让人只打寒战。
    但是队伍里没有一个出声抱怨的,人们只是默默地赶路,极少发出声响。众人都明白此次事情干系重大,要一击必中,直捣黄龙。
    连行军路线都是选择的无人区,绕过村落,拔营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地清除痕迹,一直朝东北方向进军,然后翻越大兴安岭,再向西迂回,打鞑靼人一个措手不及。
    这个计策是好,可是这是冬天呀,每日都飘着鹅毛大雪,穿越大森林的时候,树木遮挡的,基本上看不到太阳,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树,密的让人心烦,齐腰深得的大雪,每走一步都非常费劲,更何况,每人还都背着四五十斤的东西,实在是困难重重。
    一天下来,只感觉浑身僵硬,棉衣都被湿透了。有不少人都在路上被活活冻死了,可能刚刚还和你用眼神交流的人,一眨眼,冲你一笑,就被冻死了。
    王子胜也浑身是冻疮,晚上去了衣服,一烤火,就浑身痒痒,而且是奇痒难耐,幸好当日林如海给备了不少的药膏,都是上品,不仅可以消炎,止痒的效果也是很好。
    第二年刚刚过了元月份,王子胜一群人终于走出了大森林,绕道了鞑靼人的王庭后面,这时候的草原,还是一副千里冰封的模样,就是鞑靼人也多是在营地附近活动,少有人出去打猎放牧。
    王子胜等人要做的就是观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摸清楚对方有多少人,守卫有多少,什么时辰换岗等所有的活动,都要搞清楚,以备偷袭。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是赶上了
 
☆、第83章 偷袭
    嘎吱一声,一辆马车停在了帐篷边上,一个彪形大汉从车上搬下猎物,并大声叫着,让人来帮忙,可是叫了好几声也没有看到帐篷里面出来人,只得先放下东西,撩开帘子去叫人,一进屋还没反应过来,就见眼前一花,就觉得天旋地转,被人打了闷棍。
    躲在旁边一男子道:“我说王老大,您还真是老大,这可是好不容易盼到的活口,你就不能轻点吗?”翻了个白眼道:“难不成您学过从死人嘴里套取情报?”
    王子胜嘿嘿一笑,“抱歉了,不小心下手重了。下次,下次一定轻点。”
    孙闻钟秉承着一贯作风,狠狠地翻了一个白眼,开始检查倒在地上的大汉,这人长着一副标准的鞑靼人身材,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子粗犷来,看身上的皮子,做工精细,尤其是手上还有两个戒指,上面镶嵌的宝石有鸽子蛋那么大,绝对不是一般人。
    往怀里一搜,掏出一张书本大小的皮子。上面用鞑靼语,写的密密麻麻的。
    孙闻钟面色古怪的看完,“这是一封情书,实在是太肉麻了。不过上面提到了王庭离这里只有三五十里的距离,这几日大汗正在打猎,兴致高,一同在王庭的还有鞑靼人的王子,除了大王子以外,其他的都在。”
    王子胜一听面露出喜色,“这太好,就是一锅端呀!”凡是能随着鞑靼大汗一同狩猎的,绝对都是在鞑靼人里说的上话,这可是好机会。
    孙闻钟摇摇头,“好像没有这么简单,老汗王的现任妻子继王妃萧氏要逼迫众人立幼子为太子,绝对是有后手的。”萧氏,乃是鞑靼人的八大部族之一,也是除了大汗的部落外实力最强大的,这明显是要逼宫。王子胜问道:“那这位大王子要束手就擒吗?难不成一个支持者都没有吗?”
    “那倒不是,大王子的母族也是大部族,就是大王子本人深受爱戴,前两年还被封为渤海王,镇守渤海去了。但是现在萧氏做足准备,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孙闻钟思索道。
    王子胜接口道:“先处理了,再说。省的再来人。”二人同心协力,将这大汉埋在了帐篷后面。
    这个部落是一群鞑靼人聚居在一起,准备过冬的。只有七八十户人家,四百多人口。左疯子等人摸清情况之后,就趁着夜黑风高,将这里的牧民全部杀掉,一个活口都不留。
    这也是王子胜第一次亲手杀人,本以为会很害怕。但是杀多了,王子胜忽然觉得无所谓了,反正也是要杀人,何苦矫情。
    倒是掩埋的时候,天寒地冻的,不好动土,还是老兵们有办法,直接选了一个大的帐篷,里头多点了几处火,把地面烤过之后,再动手,立面就解决问题了。两丈多深的大坑,把所有的尸体都埋了,上面再填上土,铺上几层干草,最上面再铺上羊毛毯子,立马恢复如初。
    左疯子那人素来是不怕的,直接拍板把中军营帐就设在了那个帐篷里,让人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些日子,众人除了轮流着跑到营地的边缘巡逻外,就是开始养精蓄锐,要知道这次长途行军,把众人都折磨的不成样子,幸好这里啥都不缺,尤其是牛羊,几乎天天炖肉,每天早晨还有养奶、牛奶。
    本想着过些日子就开始下一步动作,哪成想有现成的送上门来。
    左疯子大致看了一眼书信,就决定开始行动,策略嘛就是“月黑风高杀人夜,栽赃嫁祸打闷棍”,趁着鞑靼人内部闹矛盾,去加把火,争取帮他们打起来,当然了,要是已经打起来了,争取帮他们从打架变成打仗,从友好民主推荐下任大汗变成儿子杀老子,然后各自拥立一个新大汗,最好是分裂成十七八块。
    从这之后,一群人就开始改投换面想办法混到了狩猎的队伍里,各种煽风点火,造谣生事,传闲话,说八卦,一点子小事儿都能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的。
    萧氏一族再也坐不住了,出来辟谣,说大汗只是偶敢风寒而已,不用这么大惊小怪的云云。但是没人信,左贤王就出头到,既然是小病,总要让我们这些臣子去探望一下,以表关心。一群人正吵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左贤王之子和萧皇后的侄子一同打猎,结果回来的时候左贤王世子背部中箭身亡,那箭上还刻着萧氏的记号。
    一下子,引起了轩然大波,要知道左贤王可是仅次于大汗的人,基本上就是草原上的老二,这世子被杀彻底激怒了左贤王一脉,而且当天一块去的人都证实了是萧氏从背后射死的世子,起因就是萧氏猎到的猎物少,嫉妒世子。
    要知道草原上的汉子一向耿直,狩猎又是看家本领,你比不过人家,不堂堂正正地认输,反而从背后射冷箭,这几乎被整个草原唾弃,整个萧氏成了过街老鼠。
    没几日又传出,萧氏其实是想拉拢左贤王,好让萧皇后改嫁给左贤王,继续把持着王庭,左贤王不同意,就直接釜底抽薪杀了世子,就是为了传承,左贤王也不得不接受这个萧皇后。至于大汗,早就被毒死了。
    半月之后,王庭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大汗的幼子,年仅十岁的十七王子,死于坠马。
    这一下把整个萧氏都放在了火上烤,要知道根据鞑靼人的习俗“幼子在,炉灶在。”就是说小儿子才能继承家业,承继大统。一般情况下,鞑靼人都会将最好的牧场。最多的牲畜留给幼子。这就像汉人的嫡出长子继承祭田是一个道理。
    整个草原都弥漫在一种悲痛的气氛中,尤其是拓跋氏,十七王子的母族,彻底的和萧氏撕破脸了,几乎天天上演械斗,死了不少人了,时局动荡。
    这一日,更是不得了。拓跋氏一族的少年带头烧了萧氏的营帐,又赶上风大,火势越来越大,等到火势减小,众人才开始施救,这才发现,萧氏族长和爱妾不见了,当时,这位族长正在和爱妾一起饮酒吃肉,哪成想就死于非命。
    这下彻底成了导火索,各方人马也不忍着了,就开始混战。
    连老汗王病逝都没有人想起举行葬礼,直到尸体放臭了,这才被姗姗来迟的大王子收敛入藏。
    这时的王子胜一行人,已经回到了归化城,一顿狂饮之后,左疯子给众人放了五天假期,允许众人在城里转悠。
    王子胜终于觉得自己变成正常人了。换上一身便装,就出了营地,开始溜达,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突然感慨万千,这辈子总算是没有白活,最起码保住了这一城池的百姓。
    先是去久久街溜达了一圈,这地方就和琉璃厂差不多,也是买古玩字画珠宝的,不过更多的是珠宝,还有一种从北面传过来的东西,外形是椭圆的,上面或是风景,或是人物,显得憨态可掬,还能拆开,里头又是一个,和外面的一模一样,就是略微小一些,再拆开,又是一个,直到最后一个只有花生大小。看着极为有趣。
    小二凑上来,点头哈腰,“爷,您可是好眼光。这可是小店的一绝,这个东西叫套娃,每套大小不等,有的是七个,有的是十二个。材质上有花梨木的,酸枣枝的,还有玉石的。这上面的图样也能定做,当然了这要另外加钱的。”
    王子胜觉得有趣,便要来笔墨,将弟弟王子腾的模样画出来,肉嘟嘟的脸庞,系着红头绳。交到小二手里,抛给一锭五两的银子“细致些,过几日爷叫随从来去,这个是定金。”小二点头哈腰的答应。
    到了中午,王子胜就溜达到了,归化城北门的月明楼,此处是整个归化最大的酒楼,也是最好的,这里头一任掌柜子就是圣上潜邸伺候的御厨,卸任之后跑到着荒凉之地开了这家酒楼,就是这匾额,便是圣上亲自提笔,御赐的东西。
    上了二楼,捡了一个靠窗户的桌子坐下,就见店小二迈着小碎步,递上了一壶茶,“客官想必是第一次来小店,那小的就给您介绍介绍。不是小的吹牛,这地界可是当年圣上待过的。想当年,圣上还是皇子的时候,我家老掌柜子就是圣上的御厨,陪着圣上征战四方。那可是圣上面前头一号的人物,要是没有老掌柜做的饭,圣上都食不下咽。”
    王子胜笑着摸出一锭银子,道:“你家掌柜的拿手菜都上来吧!再来壶好酒,记得烫了。”
    小二麻利的下去了。不多时,满登登地一桌子菜就上齐了。
 
    这时候,孙闻钟也到了,一见王子胜,抱拳道:“小弟,来迟了。”
    王子胜起身客套道:“正好正好,孙兄这是赶得早不如赶得巧。”二人寒暄过后,便开始品菜,别说,王子胜觉得这饭菜的水平绝对和小二说的名副其实,再加上军营的大锅饭,不提也罢。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了,各位。
 
☆、第84章 绑匪
    一边喝酒,一边听着酒楼的众人闲聊。
    王子胜觉得这才是生活,而且听一听众人的八卦绝对是享受,尤其是听到人人都有烦心事儿的时候,就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实在是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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